1、燃气检验规定燃气检验规定1. 目的 通过对燃气质量检验控制,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流入并提供给用户。 2. 适用范围 公司采购的天然气的的检验。 3. 编制参考 天然气质量标准 GB17820 供气服务质量手册JRB101 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 职责 4.1 管线所 1) 天然气由管线所归口管理,负责天然气质量,定期向安全质监部提交气质检测报告。 4.2 安全质监部 2) 对需方气定期进行成分的检测; 3) 对管网末端天然气中的加臭剂含量进行检测。 5. 过程 5.1 供方气源 5.1.1 管输气 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含有少量的多烃,根据不同种类其组分也有所差异,目前,我公司所用
2、为西气东输和四川天然气,同一气田开采气源理化特性相对较为稳定,通过长输管网输配至城市主管网,每季提供检验报告。 管线所应要求供方定期提供燃气的气质检验报告,天然气每季提供一份,备用天然气每批次提供一份,交安全质监部存档备案,如实际情况不能提供气质报告的,需向公司书面说明原因,征得公司同意。 气源进行转换时,在转换后2天内,安全质监部对新气源取样检验,编制检测报告。 5.1.2 LNG 槽罐LNG运输至LNG站做为后备气源时,管线所需向供应单位索要该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 5.2 需方气 公司应每季度对我公司所供的气质进行检测,主要包括:天然气成分及加臭剂含量进行检测,并记录; 1) 安全质监部每月对天然气进行一次取样检验,并与采购部门提供的气质报告作对比,形成自检报告(见附录1); 2) 安全质监部每季度一次对管网末端的四氢噻吩加臭剂含量检测,并记录。 5.3 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