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3、如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 1 页 共 4 页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1)公司股东会
2、召集、出席、表决权(2)股东会提案权(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在
3、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五、代持股权的费用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六、代持股权的转让第 2 页 共 4 页1、在代
4、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保密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八
5、、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九、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
6、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 3 页 共 4 页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个人代持股协议范本甲方(员工):乙方(公司):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承诺从_年开始在_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第二条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年,从赠与日起满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第三条 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
7、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年开始行权,每_年可行权一次。第五条 甲方在前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第六条 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第七条 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第八条 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第九条 当乙方
8、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乙方有关股票期权制度规定。第十条 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乙方有关股票期权制度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乙方_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第十二条 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乙方有关股权期权制度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第十四条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乙方有关股权期权制度一份
9、,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a股。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行为。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
10、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若发生争议,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甲方:_乙方: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地点:中国_个人合伙代持股协议受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林*标鉴于:1、受托人以合伙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东莞XXXX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份额)中的XXX %转让给甲方;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3、鉴于国家目前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
11、中以乙方名义代持。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第一条:本次代持的标的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XXX%,对应合伙企业出资XXX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
12、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3.5 如东莞XXX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
13、扩股。3.6 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7 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
14、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4.3 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4.7 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