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豆网!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豆网
全部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党团工作>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豆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个人所得税法的深化与完善Word文件下载.docx

    • 资源ID:14510178       资源大小:22.39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个人所得税法的深化与完善Word文件下载.docx

    1、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个人收入状况的不断改变,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实行中又逐渐暴露和出现了许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如个人所得税法规整体上欠缺可持续性和超前性,公平与效率的税制原则体现不充分,征管成本和难度大等等。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法既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又要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的大趋势保持一致,所以必然要做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本文试从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整体运行状况、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深化与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等几个方面阐述自己的观点。一、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整体运行情况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我国的个人收入所得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和行业也迅速增加。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4年的72.67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660亿元,6年内净增加了587.33亿元,年均增长134.70,其中所涉及的人数和行业更是有了大的增长和扩大。至2004年,我国税收收入完成25718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5.70,其中个人所得税1700亿元,占全部税收的比例为7,比上年增长22.60。然而,相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平均在3040,有的甚至达到50以上,发展中国家的比重大多在1020,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2002年只占7.1。另

    3、一方面,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个人收入占GDP的比重则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国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待进一步的深化与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所采用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为典型的分类所得税课税模式,即将纳税人取得的不同性质的各类所得按税法规定单独分类,并按各类收入所得的适用税率分别课征,这种税制模式从表面上看很合理,但从实际上却不能全面地、完整地衡量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不能区别纳税人的各种负担状况,不利于纵向公平,容易造成应税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

    4、纳税,而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单一、综合收入少但相对集中的人却要纳税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负公平、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一)按月、按次分项计征,容易造成税负不公 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纳税人各月取得的收入可能是不均衡的,有的纳税人收入渠道比较单一,有的纳税人则可能从多个渠道取得收入;有的纳税人每月的收入相对平均,有的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则相对集中于某几个月,具有季节性。而依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实行按月、按次分项计征,必然造成对收入渠道单一的纳税人征税容易,对收入渠道多的纳税人征税困难;对每月收入平均的纳税人征税轻,对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征税重。如月收入同为2000元,若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5、,应缴纳税款为95元,若2000元所得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800元,劳务报酬所得800元和稿酬所得400元,则不必缴纳税收;又如某人全年稿酬所得2000元为一次所得,需缴纳税款168元,若分三次分别取得800元、600元、600元,则不必缴纳税款。显然,这种分类税制,容易诱使纳税人通过“肢解收入”,分散所得,分次或分项扣除费用等手段,以达到逃税和避税的目的,这不仅侵蚀破坏了税基,产生横向不公平的不良后果,而且也使得个人所得税法不能充分发挥其调节个人收入不公平的作用,导致税款的严重流失。(二)费用扣除不合理,造成税负不公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方法,采用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办法。而现实生活中

    6、,由于每个纳税人取得相同收入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收入的比率不同,甚至相差甚远,并且每个家庭的总收入、抚养亲属的人数、费用以及住房、教育、医疗等项目支出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或相同比率的费用是显然不合理的。(三)税率设计不合理,造成税负不公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这种税率结构存在如下问题:1.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档次多,级距小,而且后几档税率按工资水平能达到的凤毛麟角,微乎其微,使得这几档税率形同虚设,设计的实际意义不大。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资、薪

    7、金所得的税负,造成税负不公。这种税负差别难以起到调节过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悬殊的矛盾,且有重课工薪收入者的倾向。(四)征税范围与个人收入形式的发展变化不协调,不利于税收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个人所得税主要由收入并不很高的工薪阶层负担,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占全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的70以上,这除工薪阶层和知识分子纳税意识较强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工资、薪金所得较严格地实行代扣代缴制,逃税可能性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则大部分实行核定征收,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只就账面收入征税,而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

    8、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等项目征税很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和成长,我国居民个人的收入已由单纯的工资收入,向收入来源、收入形式多元化的趋势发展。就目前而言,在我国居民所得中,不仅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劳动性收入成为个人的重要所得,而且利息、股息、红利等资本性收入也逐渐成为居民个人所得的重要来源。此外,还有劳保福利收入、第二职业收入等来源所得。居民整体收入中由国家管理的收入的比重已大大降低。据统计,我国城镇职工工资外收入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8上升到1995年34.5(其中未包含单位发放的各种实物

    9、折价),人均达1900元,17年增长了38倍,年均增长24。近十年该项比重又有了进一步的扩大。显然,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征收范围,已不能适应个人收入多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各分项所得缴纳的税款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比重也与个人收入多元化和收入的分布格局不相适应。综上所述,当前界定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正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即使现在很多单位已

    10、经实现了工资、薪金通过银行发放,但是每年的福利和相当一部分奖金等内容还是主要通过实物和现金来发放,故而纳税人的整体收入还是难于控制的。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分析以上问题的成因,一是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对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二是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调节力度不够;三是个人收入来源、形式日趋多元化、隐性化,税源监控难度增大;四是征管手段落后,高科技征管手段仍处于局部运行水平;五是对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惩处不力,影响个人所得税执法的严肃性。三、在稳健的主基调中进一步深化与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一)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针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分类税制存在的种种弊端,考虑到

    11、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具体国情,近期我国宜建立能覆盖全部收入,综合考虑纳税人生计、赡养人口数量、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费用扣除,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新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即将部分与生活关系密切的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所得按分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明确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应根据“量能纳税,公平税负”的原则,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类课税项目按来源渠道和不同性质进行合并调整。建议将个人所得项目确定为以下几个税目:(1)劳动性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2) 生产、经营所得,包括

    1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3)资本性所得,包括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财产转让所得;(6)竞技、竞赛所得和偶然所得,主要包括参加竞技、竞赛运动获得的奖金及个人中奖、中彩和其他偶然性所得;(7)自力耕作农业所得,包括农村自力耕作农、林、牧、副、渔等所得;(8)其他所得。此外,还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扩大税基的可能性,适时将社会福利等项目收入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2.扩大课税级距,减少名义税率。 对个人所得税课税级距及税率进行调整时,应在加强对高收入者调控力度的基础上,遵循低税率的基本思路,使纳税人不感到“损失”

    13、太大,从而减少对收入的隐匿。具体而言,根据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对劳动性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实行统一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保留低税率(5)和高税率(40),对原工资、薪金所得累进税率中使用较少的税率作适当调整和归并。对其他6类所得仍实行20的比例税率。3减少减免税项目,适当调整费用扣除标准和范围。减免税项目越多,越容易造成税负的不公平,也越体现不出税法的严肃性,因此,有必要重新整理减免税项目,将某些不合乎现今要求的减免税项目删除掉,并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费用扣除标准和范围。针对当前矛盾的焦点所在,建议费用扣除的项目包括纳税人为取得纳税所得发生的支出、基本生计费用和特别扣除费用。基本生

    14、计费用扣除是指为保证纳税人及其配偶和抚养人口必须的基本生活费用,确定该项扣除必须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和国家的政策情况,必须考虑纳税人对教育、医疗、住房和保险等的支出以及有无抚养人口及其数量。特别扣除主要是为保证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扶持照顾进行的薪金所得特别扣除和残疾抚养特别扣除等。对不同的纳税人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有利于公平税负,构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调整机制,使之能配合物价水平和整个国民收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始终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上,真正成为有效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工具。4实行按月或按次分类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应统一实行按年综合所得计征,按月或按次分类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这样做既可以保证税款及时、均衡、足额入库,防止偷逃税行为的发生,又有利于公平税负,减少征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计税。(二)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充分体现个人所得税法的刚性1政府应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调控。对高收入者如何纳入个人所得税监管,无疑是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中必须注意的。建立个人终


    注意事项

    本文(个人所得税法的深化与完善Word文件下载.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2 冰点文档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