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具体检查内容原则上以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为主。 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排除;不能当场纠正或排除的,应当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明确监督整改责任人,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 6、企业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或者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7、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执法检查台帐和档案,档案应包括现场检查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改正指
2、令书和复查意见书等内容。每月3日前将执法检查情况报表报县安监局备案。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分为周例会和季度例会:原则上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季度例会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两会合并召开或随时召开会议。 2、周例会由安监站站长主持,安监站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请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周工作,及时解决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任务。 3、季度例会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安全
3、生产工作指示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 4、季度例会召开前,由安监站根据实际情况,在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会议议题报镇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批准。 5、会议由专人做记录,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要严格贯彻落实。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1、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事故快报表)准确、完整地向县安监局和县、镇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2、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
4、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在做好事故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县安监局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5、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6、建立完整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台帐和档案,档案应包括事故快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四、工作台账制度 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台账主要内
5、容:企业类别,名称,从业人员,主要产品,年产值(营业额),开办时间,行业许可证号,安全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及办理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值班电话。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类别,单位名称,从业人员,证照办理时间及证号,场地面积,经营项目,容纳人员,法定代表人,地址,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3、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台账。道路基础设施,危险路段,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管理(登记、检验、报废),交通安全宣传;农村赶场、学校放假及重大集会等人员客流量,客运高峰时段运力调度;道路运输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资质等级,车辆情况,驾驶人员
6、,联系电话。 4、境内在建项目安全及危房安全监管台账。建设项目名称、地址、工期、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主要安全设备、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危房地点、面积、等级、居住(使用)人员情况、监管人员、联系电话。 5、民爆物品使用台账。储存及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准购证号,负责人,爆破及管理人员,储存及使用品种数量,联系电话。 6、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员工人数,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品种及数量,危险源分布及监控情况,预案及演练情况,联系电话。 7、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出厂编号,
7、制造日期,投用日期,限用年限,使用证号,检验纪录,使用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 8、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台账。名称,地址坐标,灾害规模数量,危害性预测,频发性,检测人,报警信号,防范措施,监管责任人,联系电话。 9、安全检查台帐。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责任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跟踪检查时间、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验收复查情况。要求一案一档,有目录、有整改意见通知书、有案件立案审批表、有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及送达回执、有听证通知、听证会议记录及决定、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执、有证据保全表、有结案报告、有结案批准等、有被检查单位
8、的整改报告、有验收复查的意见。 10、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包括各类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值班记录、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和计划、动态信息、报刊杂志、新闻报道、经验交流、工作研究等。 12、安全监管对象分布图台帐。绘制本辖区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和重点监控对象分布图,及时更新并上墙。五、安监站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1、安监站实行双人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期间酗酒、赌博等。 3、在安全检查期间,安监站原则上至少要留一人值班,不得缺岗。 4、节假日期问,要加强值班,要有领导带班,或制定专人带班。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搞好来人接待、电话
9、记录、文件收发。同时搞好站内安全保卫工作。 6、值班期间,凡发现紧急事宜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因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值班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安监站站长对值班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缺岗、漏岗、离岗者必须严肃查处,并在有关会议上通报。 8、值班室电话,安监站全体成员的电话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六、安监站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每天早上8:30分以前必须签到,不得代签。 2、规定时问内无故不签到者视为旷工,按安监员工作考核办法处理。 3、每天都要认真记好工作日志。 4、请销假要履行手续,因事因病要写请假条。两天以内(含两天)由站长批准;三天以上由站长报镇政府主管领导或县安监局主管领导审批;请假
10、期满要及时销假,履行签到手续;编在同一班值班者,不得两人同时请假。 5、每月深入企业检查天数不少于15天;凡检查发现报到后脱岗者按旷工处理;七、信访举报制度 1、安监站应建立并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每天24小时受理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或举报。举报电话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畅通。 2、每天安排专人值班,负责阅看来信、接听来电或接待来访,并将信访举报人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物、事情经过及信访举报人的要求和理由等登记、记录清楚。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
11、始阶段,防止隐患扩大,酿成事故。安监站不能处理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镇政府减县安监局处理。 4、在受理、核实、转办、查处、答复信访举报人时必须依法、及时、准确,符合规定程序。在办理署名举报时,必须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应设立信访举报台帐,及时整理有关信访举报材料,形成案卷。八、执法检查十条禁令 1、禁止收受被监管单位的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2、禁止到被监管单位报销应由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3、禁止接受被监管单位安排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禁止到被监管单位入股分红和搞有偿技术咨询服务; 5、禁止开
12、具白条罚没款收据和私自处理罚没款: 6、禁止滥施行政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 7、禁止徇情、包庇、纵容违法单位和个人: 8、禁止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被监管对象; 9、禁止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及亲友谋取私利; 10、禁止与被监管对象打牌赌博。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1、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2、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3、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或事故损失严重的,取消事故单位年终综合红旗、主要领导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4、凡被
13、各级安监部门查出有一般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核实在规定时间未进行整改的全镇通报批评,第二次检查未整改的安监负责人罚款50500元。5、凡被各级安监部门查出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立即停产整顿,上报有关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罚款2001000元,并进行诫免谈话和约谈。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的,对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给予处理。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六月安全宣传月,专项整治活动及特殊时期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宣传活动要做到丰富多彩,充分利用板报、专栏、广播、标语、资料等形式开展。3、按年度计划完成对各级安监员的培训任务。4、镇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以会代训,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5、按时参加并完成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任务。6、学习期间安监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向镇安监站交一份学习心得。十一、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员要牢固树立为全镇安全工作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2、档案管理要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保护、管理好档案,实行专人、专室、专柜集中统一管理。3、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进行登记、统计。4、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遗漏、损坏、涂改、丢失和向外借阅。5、档案管理实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外泄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