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条 设计要求2.1 专业类型:规划概念设计 景观设计建筑设计 二次设计 2.2 设计深度: 概念设计 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 2.3 成果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及要求)序号设计阶段 设计成果 份数1规划概念设计设计说明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图功能分区与产品类型分布图各分析图(交通、景观、配套、竖向等) 效果图(人视图、鸟瞰图)景观概念平面图建筑风格意向图片最终设计成果A3文本一式4份;设计成果光碟1张(含DWG&JPG文件)2方案设计 设计说明 经济技术指标表(含户型面积指标) 总平面图 日照分析图 平、立、剖面图 鸟瞰图及各角度效果图3扩初设计 经济技术指标表 各平、立、剖面
2、图 主要节点大样 材料部品选择及现场立面材料定样 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图片及成果4施工图 设计说明及做法 总平面及竖向 各部位节点详图最终设计成果蓝图12份;设计成果光碟1张(含全套图纸)5现场技术服务开工前技术交底各阶段验收解决现场复杂技术问题负责某些设计变更2.4 设计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日。第3条 设计费用3.1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 )。 其中, 建筑单体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为 元(大写: 元整 )。 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为 元具体详见下表: 设计取费详细表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费单价(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6合计说明在设计内容不变
3、的前提下,本合同设计费用为固定价,不作调整,其中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全部对价。除总设计费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内容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若设计面积发生变化,且变化范围在 %幅度以内的,本合同约定的总设计费用不变,若超出 %幅度,超出的部分由双方协商结算。若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增加工作量,则增加的设计费用双方协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自行增加工作量的,甲方不予支付设计费。3.2 支付条件: 乙方在完成各阶段工作,且通过甲方认可及政府审批通过后,按合同规定支付每个阶段的设计费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款项。 若
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设计费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延缓下一阶段工作。第4条 支付方式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 %定金请照图批复后十日内第二次付费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十日内第三次付费主体完工后十日内第四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第5条 双方责任5.1甲方责任5.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委托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设计任务书;选址意见书;政府批文;地质勘察报告及资料;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三水接口。5.1.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方式转送给乙方。甲
5、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家属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主体及竣工验收。5.1.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5.1.4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5.1.5按照甲方、乙方具体的设计收费标准约定,按时给付设计费。5.1.6及时确认设计过程中需甲方确定的有关事项。5.1.7指定 为甲方项目设计负责人,因特殊原因,如要更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以公司名义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5.2乙方责任5.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
6、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5.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5.23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请照图 4 份;施工图设计 12 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本),提供的所有以上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9版)及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5.2.4乙方要根据甲方提出的阶段设计要求、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进行设计,并按双方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或经济损失,乙方每天按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二承
7、担工期拖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据实赔偿。5.2.5 设计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设计要求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要求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2.6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较小变更应一天内书面答复,重大问题应一周内书面答复,原则是不能耽误正常施工),参加主体及工程竣工验收。5.2.7 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
8、设计基础资料时,乙方应最大程度上满足要求。5.2.8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5.2.9 乙方在按照合同要求提交设计成果及资料前,应该取得甲方的确认。对于图纸中涉及的建筑材料、装饰做法乙方应与甲方沟通确认后出图。5.2.10 乙方应该按照项目总体设计要求出发,优化设计、本着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尽量争取为甲方节省建设成本。设计过程按照第六条设计限额要求进行设计控制,乙方在提交设计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并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乙方对在图纸审查中发
9、现的疑问和设计超出同类设计消耗指标的问题应该做出合理的解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2.11 乙方应提供确保设计质量的方案、措施,并保证按照执行。5.2.12 在前期方案设计阶段,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5.2.13 甲方在报批报建过程中需乙方提供有关手续和配合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响应。5.2.14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基础资料及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依本合同所涉及之作品(包括阶段性及最终设计成果)及设计和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5.2.15 对于工地的现
10、场服务,乙方须做到随叫随到。5.2.16 施工过程中,甲方加晒的图纸,乙方应按照不得高于市场价的标准收取费用;甲方在自行指定的晒图公司出具蓝图,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盖章。5.2.17乙方指定 为项目设计主持,因特殊原因,如要更换本项目设计主持,须以公司名义并以书面方式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工作组成员见附表。5.2.17 第6条 设计限额6.1施工图报审前,乙方应对施工图设计中钢筋和砼含量等经济指标提供限额设计量(约定限额量附后)供甲方审批。若限额设计量高于约定限额量,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情况终止与乙方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本工程限额设计中关于含钢量、含砼量指标如下:(1)、住宅:按标准层结构面
11、积计算,包括阳台和赠送面积等,不包括立面和屋顶装饰构架。层 数含钢量(kg/m)含砼量(m/m)备 注914370.301518400.321925430.35263245商业网点420.33(2)、地下室:含基础底板,地下室各层楼板,地下室顶板、地下室外墙及地下室内墙柱,面积按地下室各层结构面积计算。单层130不包括人防两层第7条 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占该阶段设计费的具体比例支付设计费。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设计费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2 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较大设计修改,乙方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7.3 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进行的较大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变更设计费;因乙方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乙方无偿提供设计服务。7.4 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因故停止设计 日后,仍无法要求乙方继续设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的设计费,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足设计费用。7.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答复或派员到现场,解决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满足双方约定时限的要求;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总设计费 的违约金。7.6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亦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果按照合同支付设计费用。7.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设计师,或乙方的服务或设计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甲方对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则甲方有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