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阶段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1)每年9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要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
2、作日。(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一周内采取办银行卡、现金或饭卡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普通高中阶段1、建档立卡“三免一助”(1)每年秋季入学招生交费时,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建档立卡“三免一助”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或农村低保证或残疾人证或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3)学校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4)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
3、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5)学校将初步审核的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后,最终确定予以免除或补收。除按上述时间节点集中办理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申请,学校将及时受理、及时按程序认定,并按相关政策落实。2、国家助学金(1)每年9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
4、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资助比例和分档原则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档次、资助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三日内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3、新入学市直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新高一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新入学市直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材料。(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过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原则上已享受高中阶段其他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资助)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资助标准一周内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4、滋蕙计划(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高二、高三在校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高二、高三在校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4)学校
6、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6)学校收到奖励资金后,按标准一周内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受奖励学生手上,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5、大学新生入学资助(1)每年高考前,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高三在校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高三在校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
7、请表。(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经过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资助标准在学生离校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中等职业学校1、中职免学费(1)每年秋季入学招生交费时,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中职免学费资助政策。(2)农村(含县镇)学生入学时提交户口证明材料,涉农专业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即可享受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8、。(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省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将评审确定后的享受免学费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三日内将免学费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2、建档立卡“两免一助”(2)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3、国家助学金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
9、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三日内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高等教育阶段(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的受助条件对每一个申请及有效证件进行审核。(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省厅下达的资助名额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初步名单(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资助档
10、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后,公示结果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三日内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3、国家励志助学金月开学后,学校负责资助的相关人员及班主任向学生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扶贫手册或低保证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省厅下达的资助名额将评审确定后的资助初步名单(优先保证
1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后,公示结果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打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组织受助学生在领取表上签名。教师资助1、励耕计划(1)学校每年及时向在校教职工全面、完整、准确介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资助政策。(2)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3)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教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教师申请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进行评审。(4)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
12、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收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付资助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每人1万元的资助资金发放到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2、幼儿教师资助(1)幼儿园每年及时向在园教职工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政策。(2)幼儿园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3)幼儿园成立由园长、主管园长、主管科室负责人、教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教师申请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进行评审。(4)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将评审结果在园内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