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大力做好老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老龄事业呈现出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老年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率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全省享受企业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老年人达753万人,企业退
2、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居全国前列;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达685万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全省老年低保对象达到23万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医疗救助资助农村五保、低保老人和残疾老人等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5万人。老年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8.9万张,百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人群覆盖面不断扩大;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享受各类优待的老年人达到709万人;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继续提高。老
3、年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持续较快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发展趋势。“十二五”时期,我省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人口老龄化呈现加速发展趋势。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991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20%以上,年均增长4.5%;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157万,年均增长5.3%。同时,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相伴
4、随,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交织,老年人口社会抚养负担将进一步加重,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将日益突出,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任务将更加艰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应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
5、求,确保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围绕“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作用,纳入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生存保障与发展提升相结合。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充分关注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低保、残疾、高龄、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的需求,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推动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体制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
6、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战略,着重加强老龄工作体制建设,创新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实现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倡导和探索个人储蓄养老和以房养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老龄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围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着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着力保障老年人医疗健康需求,着力增强老龄服务供给
7、能力,推进各项老龄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促进城乡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制度公平、城乡一体、区域平衡、发展可持续的老龄事业新局面,让老年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具体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构建惠及全体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成以“老有善养”、“病有良医”、“困有优助”为目标,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最低生活保障、困难老人救助为支撑,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高龄老人补贴为补充,覆盖城乡、惠及全体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保障老年人群全覆盖,切
8、实增加养老保障收入,不断提高老年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困难老人救助力度,逐步缩小老年人与城乡居民在收入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1)深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推进企业基本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发展,扩大老年人群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 (2)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制度兼容性,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覆盖到城乡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3)健全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先保后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继续推进企业年金制度,探索建立以房养老、土地养老等自助、互助养老
9、模式,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 (5)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奖励扶助覆盖面,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水平。 2、进一步深化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办法,方便老年人就医。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重点,逐步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当扩大老年人大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
10、障水平。 (3)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逐步将二者整合转化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4)继续开展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3、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保尽保;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救助。 (2)加快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将低保、农村五保老人和低收入家庭老人等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经济困难老人参加医疗保障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力度,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老人,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3)继续开展为
11、困难老年人“送温暖”、“送光明”活动。 (二)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主要任务: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老有安养。 1、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1)继续加大投入,调整结构,完善功能,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应量,切实提高床位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国办养老机构建设,通过采取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购买服务等政
12、策措施,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到2015年,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50%以上。 (2)重点发展养护型养老机构,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以养护型为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向养护型转变。加快将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范围,实现医疗保险与养老服务的对接。 2、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进程。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13、。 (2)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设施,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生活服务、日间照料、医疗卫生、支化教育等养老服务能力。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实现社区和中心村全覆盖,新建5000个以上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 3、建立养老服务评估、监管和政府补贴制度。 (1)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低保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给予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补贴。 (2)研究制订养老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估办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逐步完善行业自律自查机制。 (3)建立完善行政监管体
14、系,制定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和养老服务业监督考核制度,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功能。 (三)构建全面和谐的安养环境体系。 发展目标:到2015年,形成居住更加舒适、人际关系更加融洽、社区更加安全、全面和谐的安养环境。 主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加强老年人居住环境、人际环境、社区环境建设,加快推动环境友好型老年社区的形成和发展。 1、营建适合老年人的公共设施和居住环境。 (1)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老年支教体育等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全面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既有建筑分期分批逐步完善无障碍功能,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
15、老机构等无障碍率达到100%。 (2)逐步实施对老年人聚居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新建和改造的居民住宅小区建有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公共配套设施。大力推进方便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家人照料的新型住宅建设,探索实施“住宅适老化改造”和“多层公寓电梯改造”工程。 (3)积极改善困难老年人居住条件,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给予认购和配租。 2、营造家庭温馨、邻里互助的融洽人际环境。开展“敬老月”活动,树立和表彰敬老爱老模范。倡导赡养纠纷家庭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积极开展邻里互帮互助,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开展“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幸福指数。推进孝支化进
16、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三进”活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到2015年,“三进活动推进到3000 所学校、30000 个社区(村)、300000 户家庭。 3、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人宜居社区”。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创建方案,建立创建机制,共同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到2015 年,全省力争创建10个“老年友好型城市”和200 个“老年人宜居社区”。 4、共建社区安全环境。 (1)加强社区管理创新,关注老年人的诉求,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创造和谐社区环境。 (2)实行人防、物防、群防相结合,构建警民互动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17、加强社会治安巡防,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 (3)针对老年人易受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特点,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开展防范知识预警宣传,维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针对老年人家庭暴力,对涉老家庭暴力案件,依法及时作出严肃处理。 (四)构建充满活力的老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发展目标:到2015年,形成群众支化丰富多彩、体育健身全面普及、终身教育乐在其中、社会参与积极主动、生活观念和谐健康、充满活力的老年公共支化服务体系。 主要任务:按照建设支化大省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加强老年支体设施建设,培育老年支体队伍,发展老年教育,共建充满活力、参与广泛的老年社会支化生活。 1、加强
18、老年支体设施建设。 (1)省财政继续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全省所有县(市)建有1个以上综合性、多功能老年活动中心。配合全省中心镇培育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老年活动设施,90%以上的中心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95%以上的中心村建有综合性老年活动场所。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建设,5年间建成省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250个。 (2)加强基层支化设施建设,构建社区15分钟、村落30分钟文化圈。提升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积极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2、推动老年文体活动。 (1)积极鼓励发展各类老年文艺队伍,全省重点培育1000支基层
19、老年文艺骨干团队。 (2)坚持办好每年一届的全省老年文化艺术周,各市县每年至少举办1次有一定规模和影响、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 (3)组织开展以老年人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原则,大力开展“送戏、送书、送讲座展览”下乡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支持和引导老年人参加群众性体育比赛。 (4)继续开展老年人国民体质监测,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1)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的老年大学办学机制,引导县以上老年大学合理定位,分类发展。 (2)拓宽浙江老年电视大学办学渠道,完善教学体系,
20、创新教学课程和教学方法,促进老年远程教育规范化发展。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欠发达县老年大学资金帮扶机制,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老年电视大学教育网络建设有关政策。 (4)整合老年教育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功量参与老年教育服务,并进行规范管理。 4、加强老年影视新闻出版工作。 (1)鼓励影视制作机构制作更多老龄题材的影视作品,广播电视媒体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龄栏目,通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老龄节目。 (2)探索和改进老龄节目的表现形式,提高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和观赏性。充分发挥网络传媒的作用,及时、生动反映老年人生活。 (3)鼓励、扶持出版面向老年人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网络
21、出版物,支持老年报刊的出版和发行。 5、建立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 (1)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成立各类兴趣组织和俱乐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2)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支持和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加快自身发展,规范协会建设,做好老年人协会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工作。 (3)发挥老年专业社团作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医、送科技、送文化活动。重视发挥老年人知识、技能和经验优势,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维护社会治安等公益活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五)构建平等共享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发展目标:到
22、2015年,形成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法律服务渠道更加畅通、老年优待更加全面、基本权益得到普遍保障、公正平等的老年权益保护体系。 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以保护老年人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宗旨,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大老年法律援助力度,全面深化老年人优待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进一步完善老年法律法规。加强老年法制体系建设,完善老年社会保障、老年健康、老年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修订浙江省实施办法。 2、深入贯彻实施老年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列入各
23、级人大执法检查范围。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行一起创建、一并考核,推进基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 3、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纳入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一些节庆日活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宣传教育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 4、加大老年法律援助服务力度。 (1)加强各级法律援助站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拓展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到201
24、5年,力争85%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法律援助老年工作站,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工作站或联系点,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达到95%以上。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解答、优先指派”政策,对低保、残疾、孤寡老人进一步放宽受理条件,扩充援助事项,实现“应援尽援”。 5、加强和创新老年社会管理。建立完善党政主导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公安、司法、民政、人力社保、卫生、信访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机制,推进基层老年服务和维权组织建设,坚持服务与维权并重、调解与处理相结合,妥善处
25、理涉老纠纷和矛盾,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逐步提高老年优待工作法制化水平,扩大优待项目,提高优待标准,推动老年优待工作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平衡发展。把老年人优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建立督查制度,确保各项优待规定落到实处。 四、重点工程 (一)老年人收入保障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精减退职人员等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完善低保救助政策,实
26、行分层分类施保,对老年低保对象给予重点照顾。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 (二)老年人医疗健康促进工程。推进各级老年医疗、康复机构建设,建设省老年医疗中心,鼓励各地兴办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康复中心、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和临终关怀医院,在精神病治疗机构中设置一定比例的老年病床位。加强全省200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医疗、康复能力建设,并普遍设置老年病床位。稳步提高各项医疗保障报销比例,逐步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支付比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降至3O%以下。探索建立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低收入家庭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7、减免费政策,逐步实现由公共财政负担参保费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构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提高老年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加强老年慢性病防治与管理,老年人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三)空巢老人关爱工程。借助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立以乡镇(街道)为组织单元、村(居)为节点、基层老年人协会为骨干的空巢老人帮扶网络。明确重点服务对象,确定重点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帮扶服务,做到生活照料与精神关爱并重。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帮扶活动的顺利开展。改革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空巢老人与赡养人随迁提供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为空巢老人献爱心活动。建立法律约束和道德监督机制,确
28、保空巢老人家庭子女履行赡养照护和精神慰藉责任。到2015年,空巢老人帮扶网络覆盖面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 (四)失能老人照护工程。把失能老人照护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探索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机制。加强护理型养老、医疗机构建设,增加照护床位供给,逐步满足失能老人,机构照护需求。国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优先用于失能老年人的介助、介护服务。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作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照护和康复服务功能,为失能老人开展上门治疗、家庭病床、护理康复等服务。逐步实施家庭服务政策,加强家庭照护支持,为失能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对家庭主要承担照护者提供免费或低偿
29、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质量。到2015年,为城镇80%以上、农村50%以上的失能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或照护技能支持。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降低老年人支付风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人提供稳定的护理保险费用。 (五)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工程。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机制,通过院校培养、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和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机构,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新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30、原有从业人员实施三年轮训计划。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逐步培育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专业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力争到“十二五”末,80%左右的从业人员取得初级护理证书,20%左右的从业人员取得中级护理证书。 (六)百万志愿者助老工程。规范志愿者组织建设,加强志愿者注册和培训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基地为依托,以专业性助老志愿服务组织为主体,以低龄、健康老人服务高龄、失能老人为补充,以“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为重点,开展贴近实际需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常态化志愿者助老服务行动。广泛建立“时间银行”制度,进行志愿服务储蓄,促进为老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31、 (七)百万老人乐学工程。组织力量开发建设老年教育课程体系,有计划地编定一批适应老年人多层次需求的辅导教材。依托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室)和城乡基层社区组织,通过开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文化下乡、科技下乡、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活动,为全省百万老年人提供电括家庭理财、生活照护、医疗保健、精神健康、信息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新知识、新技能,使老年人进一步融入社会。筹建浙江省老年教育中心,进一步满足“老有所学”需求,提升老年教育水平。 (八)老龄产业培育工程。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制定实施老龄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业,
32、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业龙头企业,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养老服务产品,优化养老服务业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连锁经营和品牌效应,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建立老龄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引导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加强对适合老年人生理心理需要的生活用品和照护产品的研发生产,特别是老年住宅、老年康复辅具的研究开发。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引导旅游企业完善和开发老年旅游项目,满足新一代老年人旅游文化需求。建立完善老龄产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发展,为社会服务业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相应综合性政策支件,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