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河南省淮阳西城中学河南省淮阳西城中学2012.02.19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一、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二、工会法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一、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一、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1、教代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学校党组织与教代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1)召开教代会的计划方案由学校党组织讨论。(2)教代会的议题、议程、报告等,在正式形成前由学校党组织审核,提出原则性的意见。(3)教代会与学校行政之间产生矛盾和分歧时,学校党组织进行协调解决。(4)学校党组织选配、推荐得力干部,选进学校工会领导机
2、构,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一、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2、教代会与学校行政领导的关系(1)教代会与学校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3)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4)教代会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审议建议权,对某些特定的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5)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要求修改和复议的权利。(6)行政领导行使职权除受国家法律法规
3、制约和上级领导部门监督外,还要受教代会的监督。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经常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并接受教代会的民主评议。一、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3、教代会与工会的关系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教代会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制度。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二、工会法二、工会法二、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4月3日
4、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二、工会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共七章57条)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教代会实施细则培训三、淮阳西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三、淮阳西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权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
5、六章 教代会提案工作第七章 附则(共七章29条)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
6、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为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创建和谐校园而奋斗。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权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权第四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权(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公开工作,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程序:1学校行政将需提交讨论的报告、决策、事项提前向工会通报,并视情况至少提前三周
7、将文字材料下发到教职工或代表手中。2提前两周召开教工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征求会,建议、意见形成书面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校办或职能部门,作为修改依据。3召开教代会正式会议,校长根据教代会或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修改意见的说明。4教代会代表讨论校长做出的修改意见和说明,并可以再次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5教代会大会听取汇总的意见和建议。6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形成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并草定决议。7教代会对主席团拟定审议建议权所涉及的内容通过采用鼓掌、举手或成文的条款等形式形成决议。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权(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收入分配制度实施方案、奖惩办法、绩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部分、福
8、利待遇,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方案。工作程序参照前款审议建议权的工作程序。教代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履行审议通过权。大会表决须经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表决的代表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审议通过的政策、方案由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或经审议表决未能通过的不得实施。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权(三)评议监督权。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应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工作相结合。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五条 凡依法
9、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当选教职工代表的资格。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其中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和领导)应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以年级组(行政人员以处室)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无
10、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以年级组建立教职工代表组,民主选举组长。组长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九条 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举结果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发给代表证。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年级组)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年级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本单位(年级组)的代表。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须获得原选举
11、单位(年级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十一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列席或特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十分之一。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对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大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审议;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或批评;4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与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
12、利。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2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工作;4模范地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做好本职工作,在推进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维护校园稳定中起表率作用。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三、淮
13、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十四条 我校教职工代表比例为全体教职工总数的2530%;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十五条 教代会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应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经筹备会提名,提交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开好大会,领导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意见;研究需要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的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十六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
14、表出席方为有效。闭会期间如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二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大会选举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大会表决须经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十七条 教代会中心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教代会筹备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筹备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凡属审议建议类的文件应当在教代会召开一周前发给代表;属审议通过类的文件应当在召开两周前发给代表。第四章 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第十八条 教代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
15、生,由教代会筹备组提出人选,经主席团审议,提交大会通过。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闭会期间在工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三、淮阳西城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党组织、行政和工会的共同责任。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二十条 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保障教代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定期研究教代会工作,协调、解决教代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教职工参加民主管
16、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二十一条 校长要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教代会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教代会提案,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为召开教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安排,为学校民主管理创设良好环境。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二十二条 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并承担下列工作任务: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或增补教职工代表;做好教代会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2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组织代表督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开展活动。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受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和申诉。4做好教职工代表的培训。5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二十三条 学校行政要支持和保障工会完成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第五章 教代会与党组织、行政、工会第二十四条 召开教代会实行向上级工会预报告制度。服从上级工会对教代会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