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培训,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概述:要求组织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是ISO14001的一个基本要求。我国的环保法表现形式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宪法、环境保护法律、行政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国家批准生效的有关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约。,3,环境保护法律法规,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确定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环境保护基本法是制定环保单行法的基本依据,5,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单行法,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
2、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资源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业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6,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防止海上油污染国际公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面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9,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规定、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防止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的规章和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和发布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决定、命令、条例实
3、施细则,10,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1.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三同时”制度 4.征收排污费制度 5.限期治理制度 6.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7.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环境保护基本制度:,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项目,在工程兴建以前,对它的规划选址、设计以及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产以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1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
4、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根据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环境影响极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分类管理名录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13,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1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三同时”的管理程序:一.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编制环保篇章
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落实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二.项目完成试车或试生产阶段:主体工程完工后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三.项目竣工验收(又称“三同时”验收):环保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需进行试生产的项目应在三个月内申请环保设施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15,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限期治理制度: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16,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申报登记
6、其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适用于废水、废气,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的单位。暂未对生活排污作出规定。现有排污单位应按环保部门指定的时间,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建设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进行申报;重大变更前15天填报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特殊情况在改变后3天内提交。,17,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需经审核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许可证,废物进口许可证,等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渔业养殖使用证,采矿许可证,水资源开
7、采许可证,18,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污染物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与资源保护法规:,19,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律责任:各相关的环保法规均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标准通常指对环境保护中需要统一规定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总称。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保部门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8、府制定地方污染 物排放标准,或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应执行地方标准。,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2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是: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环境中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允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环保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质或各种有害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标准。方法标准和标准样品标准是保障支持系统。,23,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标准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水: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大气:GB3059-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土
9、壤: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声: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4427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25,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法标准:环境监测中使用的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等的统一规定。它是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保证,对规范环境监测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一致性具有重要作用。方法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但为强制性标准引用后,随同强制标准强制执行:GB12349-1990工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