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在通信工程建设中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通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我省通信建设市场规范化管理,鼓励通信设计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计水平,创企业优质品牌和提升服务意识,参照信息产业部优秀设计奖评选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评选对象为在我省境内承包、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通信工程的设计企业(含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和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第三条 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评选工
2、作由湖北省通信学会具体组织实施。湖北省通信学会在开展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评选工作时,应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湖北省通信工程建设专家组成员以及建设和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投资在200万以上的通信工程项目或单项通信工程的设计(纯软件工程项目除外),符合优秀设计奖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第五条 工程项目设计技术先进,有独创性,在通信行业有影响,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可参加评选。第六条 标准设计经三次以上采用并已建成投产,符合优秀设计奖条件的,可参加评选。第七条 以下工程设计项目不得参加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评选:(一)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或竣工验
3、收备案手续的项目;(二)无资质或超越企业资质等级设计的项目;(三)单件构筑物、设备、技术规程、规范、计算机应用软件等;(四)由于设计失误造成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五)工程决算超过概算或修正概算的项目;(六)计划外项目,未形成生产能力的项目;(七)设计漏项、错项。第三章 评选条件第八条 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设以下奖项:(一)优秀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单项奖:优秀设计单项奖。 第九条 申报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凡持有经信息产业部或省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的的勘察设计证书的通信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通信工程设计均可参加评选;(二)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
4、设的方针、政策,根据勘察成果进行设计,符合有关通信行业设计的标准、规范及规定;(三)经过实验检验,能较好地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的要求,综合经济效益比已建成的同类项目有明显提高;(四)采用的工艺、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符合国情和省情,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有新的突破;(五)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质量符合要求,能指导工程施工和监理,且工程概算准确;(六)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必须由计算机辅助完成;(七)到申报截止日期止,工程竣工达到半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的工程建设项目。第十条 申报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项目,只能申报一次。除评审委员会在进行评选时认为有疑问,提出缓评而保留资格
5、延至下届再申报参加评选的项目外(由评委会裁决),其他项目无论获奖与否,不得重复申报。第四章 申报和评选办法第十一条 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可由设计单位提出申请,在征得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后参加评选。第十二条 申报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单位要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申报表(见附件),文字简练、重点突出,手续完备。一式四份,一律用A4纸打印。第十三条 申报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申报项目交申报费,申报费用于补助评选工作的开支。第十四条 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与申报部优秀设计同步进行,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应于
6、每年四月底以前报湖北省通信学会,邮寄材料以寄出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第十五条 申报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资料由省通信学会保存。对没有获奖的,湖北省通信学会应书面告知原因;对获奖的,应在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天。第五章 评选标准 第十六条 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设计单项奖。(一)一等奖1投资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设计;2该项目的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技术难度大,对通信技术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并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二)二等奖1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设计;2该项目的技术水平达到同类专业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
7、通信技术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三等奖1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设计;2该项目的技术水平基本达到同类专业的先进水平,技术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四)优秀设计单项奖1投资额在 2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设计;2该项目的技术水平基本达到同类专业的先进水平,技术水平比较高,有独特性,在湖北省内有推广价值,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第六章纪律第十七条 申报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如公示后发现与获奖条件不符,给予降低奖励等级,直至撤销奖励,给予通报批评和取消单位下次评优资格的处罚。第十八条
8、 湖北省通信学会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第十九条 湖北省通信学会向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推荐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项目,由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从中选择项目向信息产业部推荐参加全国的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评选。第二十条 获得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项目,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发文在全省通信行业和有关通信建设单位范围内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单位可根据工程参与人员情况给予相应奖励。第二十一条 对于已经获得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设计存在问题或隐患,
9、湖北省通信学会要组织专家对设计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优秀设计奖称号的决定。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申报表湖北省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年 月 日设计名称设计起止年月建成投产时间验收部门验收时间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量设计概算竣工决算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设计单位协作单位省局级优秀设计评审时间省局级优秀设计等级曾获过其他哪一种奖励获奖时间拟申报优秀工程设计等级 申报理由申报理由 工程概况及说明勘察设计主要优缺点主要经济效益附件目录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意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省局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信息产业部评审意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全国优秀工程设计评选委员会评审小组行业初审意见:审查组长 年 月 日 全国优秀工程设计评选委员会审定意见:主任委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