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阳电业局本部签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使请示、汇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电力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机关各部门(中心)向电业局领导请示和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和对重要事项提出建议及处理办法,须以“签报”的形式进行。 第三条 “签报”作为一种文件形式,是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规范体式,且具有处理事务、决定事项的依据性文书,只在机关本部运转、使用。第四条 “签报”应简明扼要、一事一报。除人事任免、案件查处及特定密级内容的“签报”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其余所有“签报”均需上网流转,经登记编号后统一呈送,签报起草部门不得多头分送;“签报”经电
2、业局分管或主要领导阅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分发至主办部门办理并归档。第五条 “签报”要由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事项的“签报”,报送局领导前,主办部门须通过签报系统送相关部门会签(第四条中所列特殊“签报”除外),主办及会签部门须就请示汇报事项给出明确意见,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部门间有不同意见的应在“签报”中或另附文字说明,如未提出明确意见视为同意该签报内容,不能签署“阅”或“已阅”等表意不明确的意见。部门会签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则视为“同意”。涉及重要资金安排的“签报”须送电业局总会计师核签。第六条 “签报”的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签报的主要内容
3、。“签报”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特殊情况下:当标题中出现缩略语以及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时用引号;当标题或标题中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时用括号;当公文标题中出现并列词语时,在并列的词语间使用顿号。第七条 涉及国家和企业秘密的“签报”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秘密等级依次为:涉及企业秘密的定为商密一级、商密二级和工作秘密,涉及国家秘密的定为绝密、机密和秘密,其中“机密”、“绝密”级签报还应标明份数序号。商业秘密标注为:“商密级年(或月)”,工作秘密标注为:“内部事项”或“内部资料”。国家秘密标注为:“密年(或月)”。密级为“商密一级”、“机密”及“绝密”的“签报”须采用纸质形式报送流转。第八条 上网流转的“签报”须由起草部门(中心)填写完整的基本信息,包括:标题、主送领导、请示汇报事项简要、会签部门(需要会签时填写)、拟稿人电话等要素,并进行部门编号。第九条 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签报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_GBK,正文用3号方正仿宋_GBK字体。第十条 “签报”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 则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局机关本部,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