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豆网!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豆网
全部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党团工作>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豆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docx

    • 资源ID:5205935       资源大小:32.36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docx

    1、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积极推进志愿消防队实体化运行, 提升社会单位、 城市社区、村庄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所称微型消防站,是指作为志愿消防队 日常值班备勤、统一存储消防装备和器材并满足相应建筑结构、 规模的场所。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市社区、村庄, 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建立的志愿消防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职责。第三条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 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第四条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

    2、建设标准外,还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适用范围第五条 微型消防站分为一级微型消防站、二级微型消防站 和三级微型消防站。第六条 微型消防站按照下列要求建设:(一)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 10 万平方米并设有 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 建筑面积大于 10 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 消防设施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二)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大于 3 万平方米小于 10 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建筑面积大于 3 万平 方米小于 10 万平方米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城市社区, 应当建立 二级微型消防站;(三)第一、二项规定以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

    3、位、社区、行 政村应当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第七条 微型消防站应具备值班备勤室、器材库等业务用 房。微型消防站的场地和用房,可在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前提下, 设置在单位建筑内恰当位置。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第八条 微型消防站内应设外线电话和网络、广播系统,并 按照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其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第九条 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单位(社区、村庄)规划,有计 划地组织建设。有条件的单位(社区、村庄)的微型消防站和相邻多个单位 (社区、村庄)联合建立的微型消防站,可参照城市消防站建 设标准执行。第十条 微型消防站应设在单位内便于人员、车辆迅速出动 的部位。第十一条 微型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

    4、满足扑救本单位内火 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单位消防员防护装备由基本防护装备组成。第十二条 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 应按照表 1 的规定 消防摩托车应符合行业标准,载人数不小于 3 人,并配备灭火剂、 防护装备、破拆工具和其他随车器材。水罐或泡沫消防车的载水 量不应小于 1.5 吨,随车器材装备可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的规定,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表 1 微型消防站配备车辆数(单位为辆)微型消防站类别消防车种类二级微型消防三级微型消一级微型消防站站防站2(含水罐或泡沫消防摩托车选配消防车)1水罐或泡沫选配选配选配消防车第十三条 单位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不应低于表 2 的

    5、规定,特种防护装备的品种及数量可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 准的规定。防护装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表 2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序号器材名称配备标准备注数量1消防头盔1 顶 /人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1 套 /人3消防手套1 付 /人4消防安全腰带1 根 /人5消防员灭火防护靴1 双 /人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2 具 /站选配7佩戴式防爆照明灯1 个 /人8消防员呼救器1 个 /人配备具有 方位灯功 能的消防 员呼救器 可不配方 位灯9方位灯1 个 /人10消防轻型安全绳1 根 /人11消防腰斧1 把 /人12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2 个 /人第十四条 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单

    6、位实际选择配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 但不应低于表 3 的规定, 其他品种及数量可参考 城 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应符合相关国 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表3微型消防站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别 类10器材名称单位配备标准数量标准水枪把2必配ABC 型干粉灭火器(4公个10必配斤装)强光照明灯个2必配水带盘10必配分水器个2必配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台1选配艇泵)单杠梯把1必配消火栓扳手把2必配大斧把2必配绝缘剪断钳把2选配铁铤把2必配第十五条 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实际选择配备通信器材,其 配备标准不宜低于表 4 的规定。通信器材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的要求。表 4 微

    7、型消防站通信器材配备标准类别器材名配备标准称外线电话1 台/ 站通信器材手持对讲机1 台/ 人第十六条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内和各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并配置相应消防器材。高层建筑内应分区域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楼层间隔不得大于 15 层,总数不得少于 2 个。超高层建筑应在每个避难层设置 1 个消防应急战备柜。建筑间的器材放置点, 应满足备勤人员从器材存放点到达任 意事故现场不超过 2 分钟的要求。第四章 人员配备第十七条 微型消防站应当相应建立志愿消防队,站内消防 员总人数不应少于 6 人。单位、社区、村庄内部工作人员少于 6 人的,所有人员应全 部为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员。第十八条

    8、 微型消防站应设队长 1 名,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微型消防站每班(组)应由不少于 6 名消防巡查员组成,并设班(组)长 1 名、通信员 1 名、安全员 1 名。配有消防车辆的驾驶员可兼任通信员。第十九条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为成年公民,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满 18 周岁微型消防站消防员上岗前应经健康体检,方可录用。一经录用应当在辖区消防大队备案后,方可上岗。第五章 日常管理第二十条 微型消防站由组建单位 (社区、 村庄)统一管理。 经费保障、岗位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以及社会保险等由组建单位 (社区、村庄)统一负责。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由本单位 (社区、 村庄)自行统一着装。 第

    9、二十一条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考 核奖惩。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人员法纪观念 和职业荣誉感。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 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第二十二条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定 期检查、及时维护保养。第二十三条 微型消防站应当熟悉所在单位或联建单位的情况,制定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定期开 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落实消防安全 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第二十四条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可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采取 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在确保执勤人数的基础上保证微型消防站 消防员休息休假权利

    10、。第六章 执勤训练第二十五条 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对单位消防员进行在岗消防 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第二十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微型消防站建立联勤联训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辖区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火灾预防等业务知识的培训。辖区公安消防中队指导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业务培训,每年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队长到中队进行不少于 10 天的驻队轮训。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微型消防站纳入灭火救援演练 范围,开展常态化联动演练。第二十七条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 24 小时值班(备勤) ,值班驾驶员数量不应少于本站消 防车总数。微

    11、型消防站接到本单位或联建单位火灾报告后,应当立即出 动,在 3 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辖 区微型消防站纳入本级接警调度指挥系统,建立互联互通的指挥 通信网络。建有微型消防站的区域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市、县 (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警后,在命令公安消防中队出动 同时,就近调动微型消防站赶赴现场处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 动微型消防站参加邻近单位灭火工作,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出动。第二十九条 微型消防站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时,应当迅 速展开灭火救援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立即报告现场情况, 协助公安消防队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第三十条 因参加扑救外

    12、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 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 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第七章 职能职责第三十一条 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二)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三)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三)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

    13、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五)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第三十三条 微型消防站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 援预案;(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 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第三十四条 微型消防站通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二)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三)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四)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五)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第三十五条 单位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二)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三)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四)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

    本文(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2 冰点文档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