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勘查作业区范围矿种变更勘查作业区范围(矿种)一、受理范围除下列情形由国土资源部审批外,其余均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划变更探矿权勘查作业区范围(扩大范围)、矿种:1、石油、烃类天然气、煤成(层)气、钨、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2、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项目;3、锡、锑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勘查区块面积大于15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项目;4、油页岩、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铌、钽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的勘查项目;5、跨省、直辖市的矿产资源勘查。二、审批依据1、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
2、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和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国家及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3、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4、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相关矿种勘查开采准入条件;5、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鄂土资发2006107号)、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610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鄂土资规20091号)等规范性文件。三、审批条件(一)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产业政策和相应矿种的勘查开采准入条件;(二)扩大范围的资源配置,符合协议出让政策规定;增加勘查矿种
3、不属于暂停审批和颁发勘查许可证的矿种;(三)拟调整范围在空间上与已设置的矿业权互不重叠;(四)勘查阶段高于现有工作程度;(五)扩大范围和变更矿种的,经过了现场踏勘和市、县核实,并有明确意见; (六)无以采代探、非法转让探矿权等违法行为;(七)依法缴纳有关规费;(八)依法履行其他法定义务。(九)涉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范畴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十)资料符合要求。四、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时应同时呈报纸质报件和电子报件。(一)变更范围1、变更探矿权勘查作业区范围申请书(样式见附件);2、申请的勘查区块范围图;3、初步的地质勘查方案;4、扩大范围的,须提交变更范围的现场踏勘报告(应反映原申请勘查作
4、业区与变更范围及相邻矿业权设置的关系);5、勘查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二)变更矿种1、变更探矿权勘查作业区范围申请书(样式见附件);2、申请的勘查区块范围图;3、初步的地质勘查方案;4、变更矿种的现场踏勘报告;5、勘查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五、办理程序及时限1、主办处室:矿管处2、协办处室:规划处、资源处、地勘处3、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30个工作日内,通过会审方式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变更探矿权勘查作业区范围(扩大范围)、矿种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听证、现场踏勘及资料补正所需时间不计算限期。4、办理程序(1)申请受理。政务大厅接收探矿权申请人提交的划定勘查作业范围申请材料,并在
5、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在报件申请登记表上签收后向申请人发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报件受理凭证,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将申报资料转送相关处室审查。对于不符合初审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2)处室审查。各有关处室在收到报件后,按照各自的职责,在4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在会签责任表上签署意见,交主办处室汇总。(3)综合审查汇总与集中会审。主办处室在7个工作日内汇总各处室意见,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形成汇总表,交政务大厅安排会审。集中会审时间另行计算。(4)形成纪要。集中会审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政务大厅起草、相关处室会签
6、、分管厅领导签批,下达会审纪要。下达纪要前需要听证的,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期限。(5)结果通知。准予变更勘查范围(矿种)的,由主办处室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审核、复核意见交分管厅领导签批后,出具变更勘查作业区范围(矿种)通知书,交政务大厅送达申请人;不予变更或需退件、补正的,由政务大厅出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退件、补正告知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六、收费事项无七、流程图变更勘查作业区范围(矿种)流程图探矿权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退回 转交有关处室 审 查 未通过会审的 附件:变更勘查作业区范围(矿种)申 请 书 探矿权人: (章)年 月 日填 写 说 明探矿权人:填写申请变更勘查作
7、业区范围(矿种)探矿权的法人单位。地址:探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项目名称:由项目所在省(区、市)名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勘查作业区的主要特征地名勘查主矿种勘查阶段组成。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只填写勘查作业区所在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勘查工作情况:说明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勘查工作投资情况、完成工作量、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果。变更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简要说明变更原因。勘查矿种:应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勘查的主要矿种。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勘查作业区范围坐标:以经纬度坐标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勘查作业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共有多
8、少拐点圈定。勘查作业区面积:按勘查作业区实际面积,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其平方公里数。计划勘查投资:按初步勘查实施方案或设计的投资规模填写,分变更前和变更后填写。出让方式及处置方式:由审批机关填写,确定为有偿或无偿。属于有偿的,规定何时完成有偿化处置。保留期限:由审批机关填写。探矿权人单位负责人地 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项目名称原探矿许可证证号原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勘查工作情况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勘查矿种矿区范围坐标(填入经纬度坐标)序号 X-坐标 Y-坐标序号 X-坐标 Y-坐标勘查作业区面积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变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勘查方式计划勘查投资主要实物工作量出让方式及处置方式县国土资源局核实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市(州)国土资源局复核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审批机关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保留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形成会审纪要立卷归档矿管处审查、审核、复核,起草通知书;主管厅长签发省内国有地勘单位申请属于申报在先、无偿出让探矿权印制划定勘查作业区范围通知书政务大厅送达申请人厅会审会审议矿管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