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处罚裁量基准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处罚裁量基准表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64B010- C05667B0101 、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 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 3、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 2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一) 持用伪造、 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
2、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初次非法出境入境,情节明显轻微的。处 1000 元 以 上 3000 元 以 下 罚 款。C05664B020- C05667B020初次非法出境入境,不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处 3000 元 以 上 5000 元 以 下 罚 款。C05664B030- C05667B0301 、非法出境、入境2 次; 2、其他情节严重情 形。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C05664B040- C05667B0401 、采取持用口岸限 定区域通行证件等 方式进入口岸限定 区域后非法出境、 入境; 2、其他情节严重情 形。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20
3、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C05664B050- C05667B0501 、在不准出境入境 或者不予签发出境 入境证件的期限内 非法出境、入境; 2、其他情节严重情 形。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罚 款。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68B010个人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第七十二条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0 日以上 15日以下拘留, 并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 10000 元以上5
4、0000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 予以处罚。初次协助一人非法 出境、入境,没有 违法所得。处 2000 元 以 上 5000 元 以 下 罚 款。C05668B020初次协助一人非法出境、入境,违法所得在 20000 元以下。处 5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罚款。C05668B030C05668B0401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 入境 2 人或者 2次;2、口岸经营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3、违法所得 20000元以上 30000 以下;4、其他情节严重情形。1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
5、 入境 3 人或者 3次以上;2、违法所得 30000元以上;3、其他情节严重情形。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 并处5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罚 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得。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 并处10000 元 以 上20000 元 以 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得。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68A050单位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单位协助他人非法 出境入境,情节轻 微的。处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 以 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
6、以处罚C05668A060单位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违法所得在 50000 元以上。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 以 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69B010C05669B020个人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第七十三条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10 日以上 15日以下拘留, 并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 10000 元以上5
7、0000 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 罚。初次骗取出境入境证件 ,情节轻微 的。初次骗取出境入境证件,已经使用的。处 2000 元 以 上3000 元以下罚款处 3000 元 以 上5000 元以下罚款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69B0301 、骗取出境入境证件 2 份或者 2 次;2、中国公民在不准出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期限内骗取出境入境证件;3、外国人在不准入境、不予签发签证期限内骗取出境入境证件;4、其他情节严重情形。处 10 日以上 15日以下拘留, 并处5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罚款。C05669
8、B0401. 骗取出境入境证件 3 份或者 3 次以上;2、其他情节严重情形。处 10 日以上 15日以下拘留, 并处10000 元 以 上 20000 元 以 下 罚 款。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69B050单位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单位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情节轻微的 。处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 以 下 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C05669B060单位 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 件,有违法所得的。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 以 下
9、 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70A010个人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处 5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 用。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 10000 元以上50000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 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罚款从 5000 元起,个人违反规定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
10、他申请材料每增加 1件或者 1次加罚 1000 元,总额不超过 10000 元。处 5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罚 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C05670A020因违反规定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被处罚后 1年内再次实施相同违法行为 。处 10000 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C05670A030单位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罚款从 10000 元起,单位违反规定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每增加 1件或者 1次加罚 10000 元, 总额不超过 50000 元
11、。处 10000 元以上 50000 元 以 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C05670A040单位因违反规定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被处罚后 1 年内再次实施相同违法行为 。处 50000 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责令其承担所邀请外国人的出境费用,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编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情节裁量基准C05671B010-C05677B0101 、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2、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
12、3、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4、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死亡申报;5、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6、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7、未按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00元以下罚款:(一)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二)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三)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四)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五)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1、 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情节较轻的 ;2、拒不交验居留证件超过规定时限
13、 3 日以下;3、未办理出生登记、死亡申报超过规定时限 10 日以下;4、未办理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超过规定时限 3 日以下;5、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情节较轻的;6、外国人在旅馆以外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外国人或者留宿人未办理登记超出规定时限 3 日以下。警告C05671B020-C05677B020证件的;(六)未按照本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登记的。1、 采取侮辱等方式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2、 拒不交验居留证件超过规定时限 4 日以上;3、未办理出生登记、死亡申报超过规定时限 11 日以上 60 日以下;4、未办理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超过规定时限 4 日以上;5、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从事违法活动;6、外国人在旅馆以外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外国人、留宿人未办理住宿登记超过规定时限 4 日以上。警告, 并处 1000元以下罚款。1、 采取逃跑等方式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2、 拒不交验居留证件2 次以上;3、未办理出生登记、死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