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民收费太原市自来水价格发布日期:2015-3-12 来源:原创太原市自来水价格表类别计价单位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综合水价执行范围收费依据居民生活用水元/立方米2.400.502.90居民生活、学校(含幼儿园)生活用水太原市物价局并价商字2008106号、并价商字2012197号非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元/立方米4.000.504.50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社会公益用水及非盈利性医院等工业用水元/立方米4.000.804.80经营服务用水元/立方米4.001.005.00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外贸、菜市场、国营粮店、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商业企业、
2、饮料生产业、澡堂、洗染理发、旅店(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各种服务业、文化娱乐场所用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盈利性医疗机构等特种用水元/立方米48.001.0049.00桑拿浴等高档洗浴的各种娱乐场所用水、保健医疗等洗足行业用水、高档美容业用水、酒吧、茶馆、汽车清洗、滑水及高档娱乐场所等行业用水太原市阶梯式自来水价格表发布日期:2012-9-18 来源:原创(每户按3人计算)类 别计价单位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综合水价备 注收费依据居民生活用水一级水量元/立方米户2.300.502.80每月用水量9立方米及以下太原市物价局并价商字2008106号二级水量元/立方米户4.600.505.10每月用水量9
3、立方米以上至13.5立方米三级水量元/立方米户6.900.507.40每月用水量13.5立方米以上山西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价格表发布日期:2015-3-12 来源:原创类别计价单位电价备注收费依据居民生活用电一档电量元/千瓦时0.477170千瓦时及以下太原市物价局并价商字201294号二档电量元/千瓦时0.527171-260千瓦时三档电量元/千瓦时0.777261千瓦时及以上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电价格按照“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电价和试行阶梯电价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鼓励具备条件的合表居民用户试行阶梯电价制度,执行上述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和提价标准。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
4、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为每千瓦时0.487元,其中“低保户”和“五保户”电价不调整,电价标准仍执行每千瓦时0.477元。太原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发布日期:2015-3-12 来源:原创太原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表类别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收费依据居民生活用气元/m32.26太原市物价局并价商字2012 130号工业用气元/m3存量:3.35增量:4.00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4279号其它用气元/m33.85太原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表类别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收费依据车用天然气元/m34.80太原市物价局并价商字2014 131号太原市管道煤气销售价格表类别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收费依据居民
5、生活用气元/m30.75太原市物价局并价商字200351号福利行业用气元/m30.80工业用气元/m30.90营业用气元/m30.90太原市物价局并价商字2012143号太 原 市 城 市 供 热 价 格发布日期:2015-3-12 来源:原创太原市城市供热价格表类别计价单位价格备注收费依据1非居民热价元/平方米月7.50按建筑面积收取并价商字2008129号2居民热价元/平方米月4.80按使用面积收取并价商字2009151号3.60按建筑面积收取注:1、 用暖价格:非居民建筑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按供热面积计算的热费的3%。文化、教育以及保护建筑等公益性设施加收至100%为
6、止。 并城乡管委发201040号 2、对燃油、燃气、用电等其他方式的供热价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暂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晋价商字2005 335号) 3、公共建筑两部制热价标准:按基本热价30%,计量热价70%确定。基本热价=11.25元/建筑平米采暖季;计量热价=0.344元/千瓦时。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非居民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并价商字2013115号) 4、居民“两部制热价”标准: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费为5.4元/m2采暖期(按使用面积计费为7.2元/m2采暖期)计量热价:0.165元/KWH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
7、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热表读数(并价商字2012169号)太原市物价局关于在我市试行公共建筑两部制热价的通知并价商字2013115号 2013年7月15日各县(市、区)物价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我市各有关供热企业: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的通知(晋价商字2012280号)文件精神,考虑公共建筑结构复杂性和推进公共建筑计量收费的迫切性,为推进我市供热采暖节能工作,我局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试行公共建筑两部制热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新建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均须按照两部制热价计费。二、公共建筑两部制热价,按
8、基本热价30%,计量热价70%确定。基本热价=11.25元/建筑平米采暖季;计量热价=0.344元/千瓦时。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非居民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三、其它相关事项按照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四、供热企业要向供热计量收费用户进行告知,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五、供热企业应认真做好供热计量监测工作,进行供热系统运行调节,切实降低供热能耗和成本。六、本通知自2013年冬季采暖期起执行。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价商字2012169号 2
9、012年10月15日各县(市、区)物价局、城建(管)局,市热力公司、市有关供热企业:现将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的通知(晋价商字20122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我市居民用热“两部制热价”中基本热价比例调整为30%。二、调整后我市居民“两部制热价”标准如下: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费为5.4元/m2采暖期(按使用面积计费为7.2元/m2采暖期)计量热价:0.165元/KWH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热表读数三、对申请暂不用热的用户,供热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基本热费。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10、关于太原市居民用热两部制热价标准(试行)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价商字2009162号)停止执行。五、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太原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城乡管发201040号)如有同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六、本通知自2012年冬季采暖期起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的通知各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城市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
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两部制热价中基本热价比例 全省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均须按照两部制热价计费。为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可将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暂按30%执行。基本热价在“两部制热价”中比例超过30%的城市,应在今年采暖期前将基本热价比例调整到30%。 二、合理确定两部制热价标准 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 基本热价=现行建筑面积热价30% 计量热价=现行建筑面积热价70%单位面积耗热量 单位面积耗热量指标按照建设部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
12、建设厅新颁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2-2012)作了重新核定。核定后的各市单位面积耗热量指标见附表。 三、认真做好按用热计量计价收费工作 供热采暖期开始前,供热企业可对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先按现行面积热价预收热费,采暖期结束后再按照“两部制热价”计算实际产生的热费进行“多退少补”。供热企业(单位)要按月公布用户的实际用热量、计量热费、基本热费等有关数据,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在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初期,供热企业(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认真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和情况分析,逐步完善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 对申请暂不用热的用户,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适当收取一定费用,以弥补供
13、热企业为用户备用容量的成本支出、申请暂不用热或申请恢复供热发生的费用以及热传导损耗等。收费标准应当从低掌握,不得超过基本热价标准。除此以外,供热企业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其他费用。 四、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 对由供热单位(企业)选型、购置、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必须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对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购置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织供热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评估、整改和验收,验收合格的要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验收不合格暂不具备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条件的,仍按面积计价收费。 五、有关要求 各级物价部门要
14、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完善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实施细则,并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报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关于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商字2009150号)停止执行。附表:11个设区城市供热单位面积耗热量指标城市单位面积消耗热量(千瓦时/建筑平方米月)太原市15.262大同市16.402阳泉市16.485长治市16.013晋城市14.317朔州市14.845忻州市16.485吕梁市17.041晋中市16.180临汾市14.178运城市13.733太原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发布日期:2013-11-11 来源:原创太原市采用光缆、电缆混合建设的网络系统(HFC系统),用户初装费收费标准为500元/户,在同一新装用户,增加一个接收终端加收60元初装费,再增加一个接收终端按新装用户标准收取初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