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报价文件.docx
- 文档编号:10382930
- 上传时间:2023-02-10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97.61KB
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报价文件.docx
《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报价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报价文件.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报价文件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
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
报价文件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5年月日
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报价须知
发包方: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价方:
1.2
工程名称: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外墙泛光照明承包工程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与中山大道交叉路口西南角
2.1
本工程范围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外墙泛光照明效果图、外立面建筑图及配电系统
图,对东方都会广场首〜三层(裙楼)东、北向外墙泛光照明进行设计、供应、
FG1配电箱(50
安装及保修之泛光照明工程。
发包方提供首层配电间泛光照明
千瓦容量,80安开关箱、电源表、电压表),并包括但不限于从配电箱引出电源
2.2
2.3
一切工程内容。
本工程乃大包干工程,即包工、包料、包工具机械、包工期及包质量。
本工程是需要由报价方设计的,回标时一并提交设计方案,施工阶段的施工图
亦应提交发包方审查确认后方可施工,而有关之设计及图纸须包括在合同总价
内。
3.1
天(由报价方填写工期总天数,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的项目
指令为准)。
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发包人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承包人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顺延竣工日期。
(RMB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d)
e)
工程完成30%,支付至工程总价之20%。
工程完成80%,支付至工程总价之60%。
工程全部完成,发包方发出“竣工证书”后支付至工程总价工程结算,并在结算书签订后,支付至工程总价95%。
之5%。
报价方收款前应向发包方开具合法金额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特别说明外)、机械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工程检测费、调试费、保险费、
设计费、报验费及完成本工程不可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不论是否在合同
文件内具体说明。
除因设计变更外,合同总价将不会作任何调整。
设备税项及费用)。
款的依据,并且不会因工资、物价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
其它价款的项目的单价或价款内。
a)报价方应配合由发包方雇用的其他承包单位(土建、白蚁防治、消防工程、
电照供电、弱电及电信、给水、排水、铝合金门窗等工程的工作,提供工
作空间及通道,并对其的顺利施工提供便利及协调,合同总价中应充分考
虑此等配合费用。
b)报价方应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可能有其他工程的施工、安装、管线接驳
及垂直运输(包括费用)等,报价方应充分考虑此类交叉作业对自身工期
及报价的影响。
a)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广州市现行最新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图纸要求验
收,并作好验收记录,如承包人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在施工中给发包人造
成的损失及增加的费用由报价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
报价方负责。
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本工程保修期从竣工证书上说明的竣工日的之日起计算,报价方在提交验
收报告时,应向发包方提交质量保修书。
报价方须无偿自费修补在竣工证
书及/或质量保修书上说明任何因技术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合格工程。
若发包方认为任何不合格工程缺陷或其它过失由其它施工单位保修更为适
宜,则发包人有权指令该施工单位进行。
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以需支付给报
价方的款项中扣除或视作欠款向报价方追讨。
发出“保修完成证书”说明保修责任完成日。
部门的审批文件等。
要。
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
蔽工程,负责解决应由发包人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用材料产品的样本,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确认后实施。
电费由报价方支付。
拆除及安全保卫。
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报价方自费予以修复。
工作。
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任何损害均由报价方予以修复并赔偿发包方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9条:
工程质量
9.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报价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报
价方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可要求报价方返工,报价方应按发包方要求返工,
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报价方原因达不到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的,由报价方承担
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方有权委
托第三方完成该工程,所需一切费用由报价方承担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
误的违约赔偿责任。
9.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0条:
检查和返工
10.1
报价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0.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报价方拆除和重新
施工,报价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报价
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报价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
顺延。
10.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
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报价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除此之外因工程验收
而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经发包方书确认后,由发包方承担,工期相应
顺延。
其它一切情况(包括恶劣天气影响)下工期不予顺延。
第11条:
材料采购及设备供应
11.1
报价方应提供所有材料、设备的样板供发包方审批确认。
报价方负责采购材料、
设备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政府有关的规范及有关的工程标准要求
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报价方在材料、设备到
货前12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检查确认。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
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11.2
报价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报价方应按工程师要求的
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此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
报价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报价方应按有关标准、规范及工程师的要
求进行检验或试验。
11.4
工程师发现报价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
由报价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
期不予顺延。
11.5
报价方要求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指定代表书面批准后才能使用。
第12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所需的材料及配件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及配件标准
提高产生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12.2
发包方因生产或技术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报价方,并提供
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包括由发包方确认的工程变
更指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则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
算。
12.3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发包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
少损失。
12.4
施工中如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报价方发出变更通
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时,发包方应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
明。
报价方按照发包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12.5
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应参照合同单价,如原报价没有的,在原报价的基础上
参照市场价合理计取。
13条:
转让及分包
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报价方不得将本工程整个或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由此而增加的
任何费用,由报价方承担。
完整的两份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收后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的费
用。
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后,报价方应绘制竣工图,工
程变更不大的,由报价方送发包方的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发包方归档。
15.1
报价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5.2
因报价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的,报价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予发包方,误期损害赔偿金为
每延迟一天,按工程总价千分之一计付,逾期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承包人赔偿损失。
16.1
16.2
承包人须购买工程项目名下所需的工程险、第三方责任险、劳工保险、施工机械保险
和其他认为必须购买的保险。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双方皆须遵守其规定:
a)本报价书;
b)本工程报价总价及清单;
c)
图纸任何不列在上的其它文件皆不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份,其内容不能影响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签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ci)
第18条:
合同解除
报价方在未经发包方同意下,报价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
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知前3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第19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争端或歧义须提交工程所在地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
同确定无法履行;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第20条:
其他(报价方如除上述内容外需增加的,请补充如下)
总价
发包单位: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外墙泛光灯照明承包
工程
总价(大写):
小写):
报价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编制时间: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外墙泛光灯照明承包工程
主要材料供应商或品牌
报价方选用的报价供应商或品牌,应填写《材料设备表》内。
报价方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应提供详细的资料及提供样品给发包人,经认可后使
用。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使用位置
丿予号
施工部位
施工用料
规格(cm)
色泽
备选品牌
施工特别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外墙 泛光照明 承包 工程 报价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