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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净化技术规格书精选文档
TTMSsystemofficeroom【TTMS16H-TTMS2A-TTMS8Q8-TTMSHHJ8】
烟气净化技术规格书精选文档
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烟气净化系统
技术规范书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第1章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庐江县蛇形山
建设规模:
处理规模为400吨/日
1.1.1项目规模及设备配置
焚烧炉形式:
往复式机械炉排
焚烧炉数量:
1台
单台焚烧炉处理能力:
400吨/日
生活垃圾设计低位热值:
6280kJ/kg
烟气处理方式:
半干法(石灰浆)+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飞灰处理方式:
“飞灰+水泥+螯合剂+水”固化工艺
汽机配备:
1×水冷凝汽式汽轮机
发电机配备:
1×
年额定运行时间:
≥8000小时
全厂整体合理使用寿命:
≥30年
1.1.2工程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数据
备注
1
垃圾来源特性
生活垃圾
2
设计垃圾低位热值
6280kJ/kg
3
适用垃圾低位热值范围
4187~8000kJ/kg
4
设计垃圾焚烧能力
400t/d
5
每条焚烧线年运行时间
≥8000h
6
烟气量
88120Nm3/h
本数据仅供参考,最终数据以焚烧炉厂家提资为准
7
锅炉出口污染物浓度
以下数据仅供参考,投标方应以招标方提供数据为准
HCl
1000mg/Nm3
SOx
500mg/Nm3
烟尘
4500mg/Nm3
CO
80mg/Nm3
NOX
400mg/Nm3
重金属
Nm3
PCDD/PCDF
2~3TEQ-ng/Nm3
7
飞灰仓有效容积
保证3日以上的存储量
8
年飞灰产量
投标方确定
9
石灰消耗量
投标方确定
10
活性炭消耗量
投标方确定
11
螯合剂消耗量
投标方确定
12
水消耗量
投标方确定
13
压缩空气消耗量
投标方确定
1.2工程建设条件
1.2.1气象条件
庐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寒暑显着,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利于各种动植物生长繁殖。
优越的生态环境,养育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有桔梗、党参、鸡内金、柴胡等538种中药材,有松、杉、竹、果等70多种林木。
万亩山场中,森林面积达万亩,砖桥茂林修竹,冶父山国家森林公园,更是郁郁葱葱。
全县森林覆盖率%。
庐江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寒暑明显。
2011年至2013年平均气温为℃,较常年℃)偏高℃,极端最高气温℃(2013年8月10日),极端最低气温℃(2011年1月16日)。
年均降水量为毫米,较常年毫米)少毫米,年均蒸发量毫米,年均日照小时,无霜期253天。
1.2.2地理条件
地震基本烈度:
7度,地震加速度按为。
1.2.3电力供应
本工程接入系统暂以1回35kV路线接入当地电力系统。
1.2.4压缩空气供应
压力~Map
工艺用压缩空气:
含油量小于m3,
含尘粒径小于1μm,
压力露点2℃
仪表用压缩空气:
含油量小于mg/m3,
含尘粒径小于μm,
压力露点-40℃。
1.2.5工艺水参数
不溶物总量≤20g/dm3
悬浮物总量≤10g/dm3
Cl-≤1000mg/dm3
HCO3-+CO32-≤1000mg/dm3
PH≥
粒径≤
温度15~30℃
1.2.6化学原材料
1.2.6.1石灰质量指标
项目
数值
Ca(OH)2
≥90%
松散密度
不大于500kg/m3
粒度(100目筛)
通过率≥95%
Mg及碱金属(以Mg计)
Fe
盐酸不溶物
≤%
≤%
≤%
1.2.6.2粉末活性炭特性参数
项目
单位
数值
化学分析
灰份
%
≤10
水份
%
≤10
细度
200目
%
通过率≥95
表面积(BET)
比表面积
m2/g
≥900
四氯化碳吸附率
%
≥60
碘吸附值
mg/g
≥450
燃烧温度
典型值
℃
700
烟化温度
典型值
℃
450
1.2.7水源
本项目用水分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生产用水由采用污水处理厂中水。
生活用水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1.2.8飞灰处理方式
厂内设飞灰固化/稳定化装置,固化后填埋。
飞灰固化系统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第2章总体要求
2.1供货原则和范围
2.1.1供货原则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
投标方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本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即具有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
以下为工艺、电气和仪表控制部分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界区内管线的仪表、阀门、法兰、垫片、螺栓、螺母、管道、管件及安装材料等(由招标方提供的电源、水、蒸汽、压缩空气等,由招标方将管道接到至界区内)。
所有设备和连接件需要较高焊接工艺水平的,均尽量在制造厂内完成。
所有转动设备(泵、风机、搅拌设备等)的电动机及共同底座随主设备供货。
除另行规定外,所有设备(挡板、阀门等)的执行机构随主设备供货。
所有投标方供货范围内安装于设备上的就地仪表、一次元件、传感器、变送器、开关等,如:
温度、压力(压差)、流量、分析、液位测量以及控制设备(包括由DCS控制的)、保护装置及仪表、配电装置随设备一同供货。
供货范围内现场设备之间的管线等由投标方供货。
供货范围内现场设备之间电缆及桥架由投标方供货
设备的钢结构、爬梯、平台、栏杆等。
用于设备紧固、钢结构和安装所需材料以及连接件(如配对法兰、螺栓、螺母、垫圈等),所有的地脚螺栓、垫铁及预紧固件,应随设备一起供货(除另行规定外)。
所供设备应油漆(包括底漆和面漆)完好,所有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钢结构、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方的供货内容。
除成形设备外,需现场焊接组装的设备和金属构件以及管道应在车间涂刷底漆。
设备、管道的外保温及外装饰。
投标方提供2年系统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及其清单(事故备品和易损备品分别开列)。
投标方提供安装、调试期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该部分随供货设备提供。
在质保期内发现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及系统设计存在不合理,投标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改(更换)。
2.1.2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是:
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套烟气净化处理成套设备(含飞灰固化)。
要求烟气净化系统供货范围:
自脱酸塔入口至袋式除尘器出口法兰处(含进出口膨胀节及配对法兰),石灰浆制备系统、喷雾干燥反应塔系统、除尘系统、活性炭系统、飞灰输送存储及固化系统、电气系统和热工控制系统等全部设备。
本次招标供货包括下列系统和设备,投标方在充分考虑本项目实地情况后可根据工艺特点对个别设备进行调整,但不能影响本次招标范围和界限。
序号
设备名称
1
脱酸系统
旋转喷雾器
旋转喷雾器冷却风机/电机/控制柜
喷雾冷却塔及顶部检修葫芦
石灰贮存槽给料机
石灰浆制备槽搅拌器
石灰浆给料槽搅拌器
石灰浆泵
石灰贮仓(包括顶部过滤器、底部松动装置、支撑结构
及平台)
石灰浆制备槽
石灰浆给料槽
2
袋式除尘器系统
壳体/内部分配管道/阀
袋笼
滤袋
滤袋清灰装置
除尘器灰斗振打装置
袋式除尘器旁路
袋式除尘器预加热系统
袋式除尘器灰斗电伴热
袋式除尘器灰斗下电动旋转阀
除尘器检修电动葫芦
除尘器支架/平台/楼梯/栏杆
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3
活性炭系统
活性炭贮仓
活性炭贮仓出料破拱装置
活性炭贮仓出料螺旋
活性炭给料料斗
活性炭计量螺旋
旋转出料阀
活性炭喷射器
活性炭喷射风机
氮气保护系统
控制阀门及仪表
4
飞灰处理系统(含输送、贮存及固化)
反应器底螺旋输送机
除尘器底刮板输送机
反应器/除尘器共用输送机
公用刮板输送机
斗式提升机
飞灰贮仓顶分配螺旋输送机
飞灰贮仓
飞灰贮仓顶袋式除尘器
电伴热系统
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水泥贮仓
水泥贮仓顶袋式除尘器
螯合剂制备系统
混炼搅拌系统
5
烟气管道系统
管道
阀门
膨胀节
管道支架
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注:
以下部分设备应采用国际知名厂商产品:
-旋转喷雾头
2.2技术要求
2.2.1标准和规范
2.2.1.1建设标准和规范
净化系统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应符合中国相关的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
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采用的标准不能低于中国标准,否则按照中国标准执行。
—与安全、环保、工业卫生、消防等相关的事项必须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指导、检验、性能试验等执行投标方所在国标准。
—设备和材料执行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的标准;由投标方提供制造图在中国加工的设备,设计所选材料必须采用中国标准。
—建筑、结构、采暖通风及空调工程执行中国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或其它相应的行业和地方标准。
—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交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指导、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中采用的所有标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清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招标方确认。
―工程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2.2.1.2烟气排放标准
本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控制应满足环保部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要求,同时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排放标准值,以满足庐江县生态发展对环境保护的需要。
本厂焚烧线烟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保证值如下:
烟气以标准状态、干基、O2含量11%计: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单位
GB18485-2014
日均值
小时平均
1
颗粒物
mg/Nm3
20
30
2
HCl
mg/Nm3
50
60
3
SOx
mg/Nm3
80
100
4
NOx
mg/Nm3
250
300
5
CO
mg/Nm3
80
100
6
Hg及其化合物
mg/Nm3
7
Cd及其化合物
mg/Nm3
8
Pb和其他重金属
mg/Nm3
1
9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1
10
二恶英类(TEQ)
ng/Nm3
2.2.1.3噪声标准
厂内的噪声治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三类功能区标准,即等效声级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
对建筑物的直达声源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的有关规定。
最终噪声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的限值为准。
2.2.1.4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
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中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项目
单位
保证值
氨
mg/m3
三甲胺
mg/m3
硫化氢
mg/m3
甲硫醇
mg/m3
甲硫醚
mg/m3
二甲二硫
mg/m3
二硫化碳
mg/m3
苯乙烯
mg/m3
臭气浓度
---
20
2.2.1.5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要求
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因其含有较高浸出浓度的重金属等危险废弃物,必须按危险固体废物处置要求,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运输至填埋场进行安全处置。
(1)含水率小于30%;
(2)二恶英含量低于3μg-TEQ/kg;(3)按照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下表规定的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mg/l)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mg/l)
1
汞
7
钡
25
2
铜
40
8
镍
3
锌
100
9
砷
4
铅
10
总铬
5
镉
11
六价铬
6
铍
12
硒
2.2.2质量控制
―投标方应经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相应的标准认证。
-投标方应负责对其工作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服务实行质量控制,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个项目(包括分包商的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
-控制内容应包括:
●文件的控制
●记录的控制
●设计和开发控制
●采购控制
●生产及安装过程控制
●检验和试验控制
●不合格品控制
●服务过程控制
●内部质量体系评价
―投标方应在投标方案中提供本工程的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控制手册供招标方审核。
2.2.3文件
2.2.3.1文件提交要求
所有文件必须是中文版本,其中外国制造的设备还必须提供英文原版文件2份。
设计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应以“正式”、“供确认”、“供参考”文件状态提交。
投标方应即时提供更新文件,更新文件中应表明更新部位,“正式”文件只能有一版,投标方对其提交的“正式”文件的变动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包括设计和施工返工,材料、设备修改等负责赔偿。
要确认的文件包括所有的工程文件、运行维护文件、调试计划和招标方认为要确认的其他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8份;初步设计阶段文件提交8份;详细设计阶段文件提交10份;设备随机文件提交6份。
投标方除书面文件外,需同时提供2份贮存在光盘上的可供编辑的电子版本,图纸至少为AutoCAD2004文件,说明书为Word文件。
所有文件应有“正式”、“供确认”、“供参考”印迹。
投标方提交的文件和图纸的改变(如升版)必须对修改之处作标记,以便于招标方清楚地找到改变之处。
在相关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最终认可之前,投标方不应开始设备的装运。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提供文件的时间进度表和文件清单,在合同谈判时由招标方确认。
投标方的设计文件交付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安装阶段招标方提出的工程进度的要求。
2.2.3.2来往函件的规定
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方和招标方之间的联络文件如传真、会议纪要等应以招标方同意的方式进行编号。
2.2.4性能保证
焚烧线性能保证值如下:
序号
投标方保证值项目
单位
保证值
备注
1
每条线年运行时间
h
≥8000
2
热负荷变化范围(MCR的)
%
60~110
3
最大热负荷工况下连续运行时间
h
≥2
4
烟囱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状态、干态、11%O2)
烟尘
mg/Nm3
20(测定均值)
HCl
mg/Nm3
50(日均值)
60(小时均值)
SO2
mg/Nm3
80(日均值)
100(小时均值)
NOx
mg/Nm3
250(日均值)
300(小时均值)
CO
mg/Nm3
80(日均值)
100(小时均值)
Hg及其化合物
mg/Nm3
Cd及其化合物
mg/Nm3
Pb
mg/Nm3
1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1
二恶英类(TEQ)
ng/Nm3
5
供货设备的噪声
dB
<85
6
Ca(OH)2消耗量
kg/t(垃圾)
投标方详列
7
活性炭消耗量
kg/t(垃圾)
投标方详列
8
螯合剂消耗量
kg/t(垃圾)
投标方详列
9
水消耗量
kg/t(垃圾)
投标方详列
10
压缩空气消耗量
kg/t(垃圾)
投标方详列
11
质保期
年
2
注:
表中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投标方应对其供货和服务范围的整体性能保证承担责任,如有不满足的部分应根据招标书商务部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改造及赔偿。
2.2.5标准化和可替换性
―易磨损部件应是易接近和易拆除的,任何时候可以就磨损进行可能的更换和调整。
―在任何可能地方,相关部件应是可替换的。
―功能类似的所有设备应是相同型式和同一制造商,以减少要求的备品储存量,并且保持所建装置和设备的统一性。
―投标方应就配件、执行器、电机、测试系统和变送器等加以说明。
招标方保留其确定在不同系统中使用多次的一些设备型式、型号及制造厂家的权力,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供应商的技术要求。
―合理性的限制不能增加招标方的支付费用。
―投标方应负责对按“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要求、服务、工艺流程和设备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2.3服务要求
本章规定了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的技术服务范围。
投标方负责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的初步设计和部分系统的详细设计(详见技术规范书第3章)。
投标方应根据供货及技术服务范围列表在投标文件中开列由招标方采购的设备主要技术规格及材料的品种和数量,并提供需要招标方采购的设备及材料所需有关技术资料,包括规范书、材料清单等。
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招标方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所需的必要的技术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确认的施工单位提供所需要的施工及调试规范和要求。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其详细设计及供货范围内安装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及整个焚烧线的安装计划、调试方案等。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需运至现场交货,并提供详细的设备材料到货计划。
投标方对烟气净化设备的安装、调试提供现场督导,对土建施工的关键工序提供现场指导,对其督导、指导的质量负责,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
投标方应参与焚烧系统性能试验。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系统分类,详细列出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清单、备品备件的清单以及调试和性能试验的备件。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维护手册以及设备维护时的更换或保养建议。
投标方应提供系统正常运行二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提供系统的专用工具。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手册和招标方负责供货范围内的其它所有需要的技术文件、设计资料和图纸。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足够的技术培训,以确保招标方的人员能掌握整套装置的运行、维护技术。
投标方应提供供货及服务计划。
2.4项目进度要求
投标方应编制详细的设备供货计划,除满足以下供货进度安排外,实际到货时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由招标方确定,还要确保不会由于供货原因造成本工程的延误。
合同签署后2周内完成初步设计;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合同签署后7个月内全部到货;合同签署后10个月内完成调试。
第3章系统供货范围
3.1烟气净化系统
3.1.1系统概述
烟气净化系统应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烟气净化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反应器出口的烟气温度应保证在后续管路和设备中的烟气不结露;雾化器的雾化细度应保证反应器内中和剂的含水量完全低于80%,且质量稳定。
飞灰固化采用“飞灰+水泥+螯合剂+水”稳定化工艺,对烟气净化系统收集下来的含有大量有害重金属和二恶英类物质的灰渣进行无害化、稳定化处理。
3.1.1.1烟气排放要求
经本系统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浓度必须满足的要求。
3.1.1.2烟气净化工艺
净化系统指烟气从余热锅炉出口到烟囱的烟管入口,为满足烟气净化需要设置的所有设备及设施。
本工程采用“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袋式除尘器并辅以活性炭喷射”的净化工艺。
从余热锅炉排出的烟气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余热锅炉排出的烟气,首先进入半干式反应塔。
石灰浆制备系统配置好的石灰浆由输送系统送至半干式反应塔,石灰浆被半干式反应塔顶部高速旋转的雾化器雾化后,与含有HCl、HF、SO2等酸性气体的热烟气发生化学反应,中和并收捕酸性物质。
反应后的生成物由半干式反应塔灰斗排出,进入飞灰处理系统。
携带有大量颗粒物的烟气从反应塔排出后进入后续的袋式除尘器,在进入除尘器前喷入活性炭以吸附Pb、Hg等重金属以及二恶英、呋喃等有机污染物,烟气中颗粒物被袋式除尘器捕集经除尘器灰斗排出进入飞灰处理系统。
烟气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烟囱排入大气。
从半干式反应塔排出的飞灰与袋式除尘器排出的飞灰,通过输送装置,送到飞灰固化车间进行固化。
本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
半干式反应塔
旋转喷雾头、支架等相关设备
—石灰浆制备、输送系统
—活性炭喷射系统
—袋式除尘器
—飞灰固化系统
设计要求
如果投标方有满足上述性能要求的其他方案,也可以提供。
―本项目配置1条烟气净化处理线。
―子系统如石灰浆制备和输送系统、活性炭系统和飞灰处理系统等贮存及输送能力以及飞灰固化处理能力需满足项目处理要求。
―总体上,整个系统都应能自动运行,通过信号传输及关键数据的显示,中央控制室能监视和调节烟气净化系统。
―提出脱酸系统在不同Ca/S比下SO2、HCL的去除率。
―提出活性炭活性炭喷入系统,在不同负荷下活性炭的喷入量。
3.1.2半干式反应塔系统
3.1.2.1概述
半干式反应塔是半干法反应系统的主体部分,经过本系统处理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HCl、HF、SOX得到去除。
从余热锅炉来的热烟气,温度为180-240℃,进入半干式反应塔。
本系统主要由下列主要设备组成:
―半干式反应塔包括:
半干式反应塔体
支撑结构和平台、楼梯
3.1.2.2设计要求
(1)半干式反应塔
系统的设计应依据下列原则:
-恰当的规格,与焚烧图和烟气成分变动的操作范围相匹配;
-防止反应塔内壁积垢、结块和不均匀分布,足够的滞留时间,烟气滞留时间由投标方设计;
-烟气的压降最小;
-足够的抗腐蚀能力;
-高利用率;
-在整个烟气流量范围,均可满足烟气冷却和反应后生成物的排放和清除要求;
-与其它设施的精心配合运作,例如:
与上游设备如焚烧炉和锅炉,与下游设备如除尘器,引风机等;
-应配备安全疏散及操作维护用的平台和楼梯;
-足够数量的检查口和清扫口;
投标方提交反应塔的设计应基于成熟的经验和专有技术。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方应详细描述在设计和操作中如何节省石灰浆消耗量,如何保护袋式过滤器,如有特殊要求应加以详细说明。
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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