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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加工规划修改
西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局部修改方案
西乡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一、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1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1
三、规划修改依据2
五、技术方案4
第二章区域概况5
一、县域概况5
二、项目概况8
第三章规划修改方案12
一、规划修改的原因12
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情况13
三、修改方案16
第四章实施规划修改方案的保障措施19
一、完善管理制度19
二、公示修改方案19
三、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19
四、完善用地布局修改方案的审批手续19
五、加大执法力度,制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19
六、重视规划、落实规划20
七、积极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措施20
附表21
附表1规划修改前后主要控制指标对比表21
附表2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22
附表3规划修改前后土地用途分区面积对比表23
附图
附图1西乡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修改前)
附图2西乡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修改后)
附图3西乡县白龙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修改前)
附图4西乡县白龙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修改后)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修改将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土地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为主要宗旨,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等约束性指标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指标的前提下,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修改土地利用的结构与布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需求,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
(一)严格指标控制原则
规划修改应通过区内指标的修改,保证全域内耕地保有量指标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加,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科学安排建设用地原则
规划修改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土地供应能力和产业结构修改、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修改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
(三)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应注重与城镇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原则
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应延续现行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以既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和控制的原则
既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区域的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进行了长远的安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规划的局部修改应尽量维持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结构,坚持既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要控制,对原规划的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修改和完善。
(六)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规划局部修改中,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和规划修改听证制度,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采纳群众的宝贵意见和经验,使政府决策和公众参与相互结合起来,全面安排各业用地,从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使规划既有科学性,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实施。
三、规划修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12〕28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实施);
(五)《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六)《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8号)
(七)《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6〕17号)
(八)《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年1月1日实施)
(九)《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送审稿)》;
(十)《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办法(试行)》;
(十一)《关于陕西省庆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备案的通知》(西发改投资〔2013〕225号);
(十二)《西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三)《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四)《白龙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五)西乡县社会经济发展及相关行业规划。
五、技术方案
此次规划修改以西乡县1:
10000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应用ArcGIS软件将项目勘界图中用地范围从CAD数据中导入,经拓扑检查并生成多边形,然后与乡级规划数据库中的规划地类图斑层进行空间叠加,修改并计算属性数据,在此基础上重新生成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土地用途分区等图层。
其次对修改后的数据进行统计,生成各类统计表格,并根据新的数据重新制作规划图件,编写规划修改方案,最后更新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完成西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
第二章区域概况
一、县域概况
(一)位置与政区
西乡县位于汉中市东部,地处秦岭巴山之间,位于中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秦岭-淮河以南,介于东经107°15′10″-108°15′15″,北纬32°31′08″-33°14′39″之间。
东邻石泉县、汉阴县,南接镇巴县和四川通江县,北连洋县,西与城固县、南郑县接壤。
辖23个乡镇,共267个行政村,11个居民委员会,1419个村民小组。
(二)自然条件
县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处于巴山弧形构造与秦岭纬向褶皱的复合部,基址属于四川地台向北部边缘。
南山高峻奇险,北山低矮圆浑,东部、西部岭岗起伏,形成中部盆地,境内牧马河横贯西东,沿河两岸土壤肥沃,特产丰富。
盆地占总面积的6.86%,丘陵占总面积的28.35%,山地占总面积的64.79%。
海拔在371.2—2413米之间,相对高差2042米。
县域气候属北亚热带半湿润季风区,年平均气温14.4℃,年均降水量923.5毫米,年均无霜期246天,年日照1268.3小时,相对湿度77%。
汉江经县域东北角穿过,流经3个镇约36.4公里,流域面积约25平方公里。
境内有汉江支流两条,其中一级支流牧马河全长127.6公里,流域面积2668平方公里;二级支流泾洋河境内长约60公里,流域面积约1008平方公里。
全县土壤共5个土类、41个土属、83个土种,主要以黄褐土为主。
植被主要为森林、草地和栽培植被。
其中森林为主要自然植被,以针叶和阔叶林为主,主要乔木62种、138属、近300种。
全县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27个,产地59处,大中型矿床16个。
主要有石膏矿、硫铁矿、锰矿、矾钛磁铁矿、白云岩、石英砂、叶腊石、铝矾土、毒重石等。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12年,全县人口为41.3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68万人,农业人口35.66万人,城镇化率为30.82%。
2012年全县生产总值36.08亿元,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75亿元、2.10亿元、2.90亿元。
全县财政总收入1.0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5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02元。
县内交通优势明显,316、210国道在此交汇,阳安铁路、十天高速纵贯全境。
县内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油菜、茶叶、烤烟、蔬菜、干鲜果和中药材等。
2010年,全县粮食产量为11.0万吨,粮食亩产230.0千克。
茶叶、生猪两大产业优势明显,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茶叶、生猪两大农业主导产业。
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樱桃沟、午子山、枣园万亩观光茶园三大重点景区品牌效应逐渐显现,以樱桃、茶叶、特色文化、山水、乡村为载体的生态休闲旅游逐步形成。
(四)土地利用现状
2010年全县土地总面积325319.00公顷。
其中,农用地面积312355.0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7677.0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5287.00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96.01%、2.36%和1.63%。
1、农用地
耕地面积42684.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67%,主要分布在沙河镇、堰口镇等。
园地面积5178.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66%,主要分布在茶镇、骆家坝乡、私渡镇等。
林地面积252296.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0.77%,主要分布在大河镇等。
牧草地面积5297.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70%,主要分布在三花石乡、左溪乡、峡口镇等。
其他农用地面积6900.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1%。
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21.00公顷,农村道路面积1604.00公顷,坑塘水面面积589.0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面积220.00公顷,田坎面积4466.00公顷,分别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0.30%、23.25%、8.54%、3.19%和64.72%。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5047.0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5.74%。
其中城镇用地面积696.00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4049.00公顷,采矿用地面积299.0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3.00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3.79%、80.23%、5.92%和0.06%。
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杨河镇、沙河镇等。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599.0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3.85%。
其中铁路用地面积143.00公顷,公路用地面积982.00公顷,水库水面面积1450.00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24.00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50%、37.78%、55.79%和0.92%。
主要分布在三花石乡、茶镇、沙河镇等。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1.0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0%。
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25.00公顷,特殊用地面积6.00公顷,分别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80.65%和19.35%。
主要分布在城关镇等。
3、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为3757.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1.06%,其中河流水面面积3199.00公顷,滩涂面积558.00公顷,分别占水域面积的85.15%、14.85%。
主要分布在沙河镇、城关镇等。
自然保留地面积1530.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8.94%,主要分布在左溪乡、杨河镇等。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绿色食品加工项目位于西乡县城关镇云盘村,占地总面积7.73公顷。
新建木耳生产线、香菇生产线各一条,包括多个筛选车间、冷藏车间、烘烤干燥车间、高温蒸汽抹面车间、微波干燥杀菌车间、包装质检车间,两条生产线建筑面积共33500.44平方米,建设原材料仓库16394.79平方米,成品仓库16796.14平方米,综合办公大楼3212.31平方米,职工宿舍982.16平方米,车库1002.20平方米,职工活动中心,餐厅408平方米以及其污水处理池、停车场、配电室、锅炉房、门卫室、厕所等其他公共附属设施1321.39平方米,共计总建筑面积73617.43平方米,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认证加工标准购置主要生产线设备152台(套)。
项目总投资8956.11万元。
(二)项目选址情况
1、项目选址的位置及条件
绿色食品加工项目位于西乡县城关镇云盘村,紧邻县城,交通条件方便,供电、供水、排水条件优越,各项设施基本齐全。
2、项目选址的用地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西乡县城市建设测绘队提供的项目用地范围线和西乡县1:
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统计得出该项目拟用地总规模7.73公顷。
项目拟用地情况如表1所示。
表1项目拟用地情况表
单位:
公顷
行政区划
农用地
合计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城关镇云盘村
7.73
3.72
3.63
0.21
0.17
7.73
3、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1)项目选址的基本要求
项目选址区域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适宜自然条件、无地质及洪涝灾害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
(2)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从卫生环境条件分析:
项目选址区域远离了产生有害气体及烟雾、粉尘的场所以及有碍绿色食品加工卫生的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站、火葬场等场所,卫生环境良好。
从自然环境条件分析:
西乡县气候属北亚热带半湿润季风区,年平均气温14.4℃,年均降水量923.5毫米,年均无霜期246天,年日照1268.3小时,相对湿度77%。
县境内地质构造复杂,盆地占总面积的6.86%,丘陵占总面积的28.35%,山地占总面积的64.79%。
海拔在371.2—2413米之间,相对高差2042米。
项目场址所在地势平坦,利于工程施工。
根据地质勘探资料,项目选址所在区域地质结构稳定,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从基础设施状况分析:
项目建设地西乡县城关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316、210国道在此交汇,阳安铁路、十天高速纵贯全境,公路交通便捷迅速,西汉高速距西乡县仅50公里。
以乡村道路为网络的城乡公路四通八达,电力通讯完善,城乡通讯覆盖率达到100%,基础设施在不断完善中。
现代通讯网络覆盖整个县域,设施先进、服务周到,具有良好的通讯条件。
从环境保护条件分析: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环境条件良好。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区卫生环境条件良好、自然条件适宜、基础设施完善,是建设绿色食品加工项目的理想场址。
且通过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审核,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西住建选字第〔2013〕016号),综合上述分析,该项目的用地选址合理。
4、项目用地规模的合理性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资产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各行业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结合行业的情况,根据项目建设的内容和规模,因地制宜,坚持构建保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原则,编制了各行业的建设用地指标标准。
任何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核定,不得超过相关标准。
根据《陕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07年)中《陕西省农副食品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对项目用地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农副食品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如表2所示。
表2仓储、配送行业建设用地指标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吨/年)
单位用地指标
平方米/吨
亩/万吨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大型
>10000
0.72
10.8
中型
5000~10000
0.9~0.72
13.5~10.8
1000~5000
1.08~0.9
16.2~13.5
小型
≤1000
1.08
16.2
该项目占地116亩,依据以上标准,则要求该项目年生产规模要达到10.74万吨。
该项目年生产规模为10.8万吨。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陕西省农副食品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中的规定。
因此,项目用地规模合理。
第三章规划修改方案
一、规划修改的原因
西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以来,在促进县域社会经济持续、全面、稳定、健康、协调发展,保障县域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西乡县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及保护耕地等方面确实起到了规范、调控和指导作用。
随着农业税的完全免除,中国农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发展战略的提出,又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修改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
省委、省政府《关于陕南突破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的出台,为陕南区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指明了方向,也为绿色产品深加工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西乡县发展势头强劲。
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建设充满活力的汉中东部区域强县目标,扎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奋力实施“生态立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三产活县、开放兴县”五大战略,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事业发展,拟开发建设绿色食品加工项目。
由于编制西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不可预见性及项目选址的不确定性,绿色食品加工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供地政策。
根据《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修改报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2年12月),在坚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耕地保有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不突破的情况下,对西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修改涉及了城关镇和白龙塘镇两个乡镇。
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情况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耕地保有量指标。
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的实现目标为42273.00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杨河镇、柳树镇、沙河镇、古城镇、堰口镇、高川镇。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896.00公顷,主要分布在杨河镇、沙河镇、古城镇、堰口镇、高川镇。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确定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212.00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杨河镇、沙河镇、白龙塘镇、堰口镇。
4、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规划确定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82.00公顷,其中城关镇、杨河镇、白龙塘镇、古城镇、堰口镇占全县新增建设占耕地面积的90.02%。
(二)土地利用规划布局
1、耕地布局
全县耕地以中部盆地区、西北部浅山丘陵区、东南部米仓山侵蚀低山区为主,主要包括城关镇、柳树镇、杨河镇、堰口镇、白龙塘镇、沙河镇、高川镇,占全县耕地的51.31%,耕地以坡旱地为主,15度以上的耕地占该区耕地总数的62.90%。
2、基本农田布局
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县域中部平坝区、牧马河及泾洋河两岸、316及210国道沿线、高川镇及柳树镇周边等质量好、农业设施齐备地方。
3、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城乡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西乡中心城区,316国道沿线,涉及沙河镇、城关镇、堰口镇、白勉峡镇、茶镇等5镇,210国道沿线和由县城分别至两河口、峡口和子午方向的公路沿线,沿线有堰口镇、罗镇、高川镇、五里坝镇、两河口镇、峡口镇、骆家坝镇、子午镇、大河镇等。
4、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1)交通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西乡段)、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西乡段)、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复线(西乡段)以及210、316国道改扩建、县乡公路改扩建等,形成便捷、通畅、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
(2)水利用地布局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水资源,加强城乡供水工程建设,优先保证马鞍堰主、干渠老化改造节水工程、泾洋堰干、支渠老化改造节水工程、小峡引水工程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证以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
5、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城区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汉白路县城段改造、西大街拓宽改造、会展中心等基础设施项建设项目。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规划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形成允许建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1、允许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6715.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6%。
主要包括城关镇、杨河镇;堰口省级重点镇和一般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制镇、中心村及独立工矿用地区的建成区和规划用地区;午子山-泾洋峡旅游片区、樱桃沟景区、枣园湖旅游区、七星洞-太白洞景区以及古城度假区的基础设施用地。
2、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4047.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
主要包括县城周边城关镇西南部、堰口镇东部、杨河镇北部及中心村周边。
这些范围将作为城乡建设用地的拓展方向,是城乡建设用地的弹性区。
主要功能是提高城乡发展的修改空间,为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支持。
3、限制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314545.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6.69%。
主要包括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县城与建制镇之间具有生态功能的一般农地区、森林资源密集地区、江河水系源头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
4、禁止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552.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7%。
主要有汉江、嘉陵江、牧马河、泾洋河、父水河、巴水、内陆滩涂、余家山水库、堰口河水库、杨河水库、石泉水库以及水土流失灾害区;米仓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河石林、马儿岩红二十九军军部旧址、鸡公田红二十九军起义旧址、陈浅伦旧居、楼房坪苏维埃政府旧址、李家村古遗址、何家湾古遗址、鹿龄寺等。
三、修改方案
(一)指标修改方案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修改
本次修改中,城关镇调入城镇用地7.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净增加7.73公顷;白龙塘镇调出城镇用地4.02公顷、采矿用地3.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净减少7.73公顷。
修改后,城关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581.96增加到1589.69公顷,白龙塘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404.04减少至396.31公顷,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未发生变化。
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修改
本次修改中,由城关镇调入新增建设用地7.7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72公顷,白龙塘镇调出新增建设用地7.7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72公顷。
修改后,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发生变化,城关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由440.45增加到444.17公顷公顷,白龙塘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由59.55减少至55.83公顷。
3、耕地保有量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新增建设用地需占用耕地3.72公顷,所占耕地都在城关镇,不占用基本农田。
同时,从白龙塘镇调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72公顷,所以修改后西乡县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城关镇、白龙塘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分别由2831.55公顷、2355.45公顷修改至2827.83公顷、2359.17公顷。
(二)土地利用结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城关镇云盘村部分耕地3.72公顷、园地3.63公顷、林地0.21公顷、其他农用地0.17公顷修改为城镇用地,将白龙塘镇城镇用地4.02公顷、采矿用地3.71公顷修改为农用地(其中耕地3.72公顷、林地3.71公顷、其他农用地0.30公顷)。
修改后全县增加5.46公顷林地、0.13公顷其他农用地、3.71公顷城镇用地,减少3.63公顷园地、3.71公顷采矿用地;城关镇将减少3.72公顷的耕地、3.63公顷的园地、0.21公顷的林地、0.17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7.73公顷城镇用地;白龙塘镇将增加3.72公顷耕地、3.71公顷林地,0.30公顷其他农用地,减少4.02公顷城镇用地、3.71公顷采矿用地。
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如附表2所示。
(三)土地用途分区修改
由于土地利用利用结构的修改将导致西乡县内的土地利用方式发生一定的变化,科学合理地修改土地利用分区,会更加有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和保护。
此次规划修改涉及土地利用分区:
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城关镇、白龙塘镇。
规划修改前后土地用途分区面积对比情况如附表3所示。
(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是在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与允许建设区内土地进行置换。
修改后,全县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面积未发生变化,城关镇允许建设区增加了7.73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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