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采购课桌凳及办公家具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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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采购课桌凳及办公家具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XX县二高采购课桌凳及办公家具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人:
XX县第二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XX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九年十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2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
第五章服务内容及有关要求3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县二高采购课桌凳及办公家具项目招标公告
XXXX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XX县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就XX县二高采购课桌凳及办公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XX县二高采购课桌凳及办公家具
1.2采购编号:
二、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2.2采购预算:
元;
2.3项目内容:
钢木台、桌类(集采品目);轻金属台、桌类;金属骨架为主的椅桌类;木质柜类;木质床类;木质台、桌类;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钢木床类。
2.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2.6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1.1供货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3.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1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10月25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
本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省·XX县)(网址: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不允许)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根据XX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在XX省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能力、信誉等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投标有效期、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格式
4.1.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2投标文件的签署
4.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1份可读电子文档(U盘)。
4.2.2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4.2.3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4.2.4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4.3.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_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
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4.3.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
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4投标文件的递交
4.4.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予退还。
4.4.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4.5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采购人。
4.5.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2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3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签订合同
7.6.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供货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2.2.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招标人公布的预算金额以下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值,其报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它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30分
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
3.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4.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
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0分
2.2.2
生产厂家信誉
(20分)
1、生产厂家企业信用:
生产厂家信用等级评为AA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评为A级的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不得分。
(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注:
信用等级以信用评估报告为准,信用评估报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如下:
(1)XX省供应商应提供经XX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信用评级机构以“信用XX网”(网址(****)/)公布的“XX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及考评合格机构公告”为准。
(2)外省供应商应提供经省级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并同时出具信用评级机构相应的资质材料。
(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生产厂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3分、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书得3分、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网上查询截图、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生产厂家提供有效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险、产品公众责任险可得3分(三者缺任何一项均不得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者得2分(可提供报告主要部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0分
2.2.3生产厂家技术保障(7分)
1、生产厂家提供本单位2017年以来所投产品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得1分,另提供2017年以来省级或省级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钢材原材料检验报告得1分、提供板材原材料检验报告得1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投标供应商在平顶山市管辖的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4分。
7分
2.2.4投标人业绩
(6分)
投标人提供2017年以来政府采购类似业绩,每一个业绩得3分,没有不得分。
最高6分(须提供合同、中标公示截图)。
6分
2.2.5技术指标
(22分)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2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22分
2.2.6售后服务
(15分)
1、售后服务机构承诺主要内容包括响应时间及可信的自然条件、解决问题时间及上门维修人员安排、质保期内外能够提供随叫随到服务。
评标专家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视其满足用户需求的程度,承诺最优的得7-15分;适中的得4-6分,一般的得1-3分,无有效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可信、不具体的不得分。
15分
注: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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