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科医院卷帘门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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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科医院卷帘门采购招标文件
·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
卷帘门采购
建设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招标人: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方: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月
总目录
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技术规格.......................................................................................................................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格式.......................................................................................................................
六章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日期:
2015年月日
1.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伴随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医疗综合楼、后勤综合楼卷帘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卷帘门工程测试、加工制作、安装、验收和交付使用。
以上货物及其安装、检测等分为1个包件,授予一家中标单位。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2)投标人应为正式投产五年以上的卷帘门专业制造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3)(4)投标人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5)(6)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财务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无亏损(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7)(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9)
3.潜在合格投标人可从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每天(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
00~16:
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欲邮购,请按下述银行信息汇款,并将汇款单及相关联系方式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方。
投标人须承担招标文件的到付邮费。
4.本项目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投标人提问的情况而另行安排并提前通知。
5.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月日1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
6.兹定于2015年月日14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联系人:
李罡
招标代理方: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
200040
电话号码:
×171、185
传真号码:
×171、185
联系人:
徐建平、郑宏珉
邮购招标文件及提交保证金帐户信息:
帐户名: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分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投标人须知9
一、总则9
1适用范围9
2合格的投标人9
3投标费用9
二、招标文件9
4招标文件的构成9
5招标文件的澄清9
6招标文件的修改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7投标语言10
8投标文件的构成10
9投标函11
10投标报价11
11投标货币11
12资格证明文件12
13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12
14投标保证金12
15投标有效期12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17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13
18投标截止期14
19迟交的投标文件14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
五、开标与评标14
21开标14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4
23投标文件的澄清15
24投标文件的初审15
25不合格投标的判定15
2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6
六、授予合同17
27合同授予标准17
28合同授予前的审查17
29招标人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18
30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8
31中标通知书18
32签订合同18
33履约保证金18
34招标服务费18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
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
2.1
招标人名称: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李罡
2.1
招标代理方名称: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方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代理方电话:
×171、185
招标人传真:
×171、185
招标代理方联系人:
徐建平、郑宏珉
5
招标文件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2015年月日12:
00时(北京时间)
标前答疑会时间:
另行通知
标前答疑会地点:
另行通知
1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前汇入下列银行帐号:
帐户名: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RMB200,000.00)。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6.1
投标文件套数:
1套正本、4套副本和1套电子文档(含投标文件电子档及电子报价文件)
17.2
投标项目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异地扩建工程卷帘门采购
投标文件发送至: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
18.1
投标截止期:
2015年月日14时(北京时间)
21.1
开标日期及时间:
2015年月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会议室
其他
1.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为: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经核准的投标报价(指纠正了计算错误、考虑了报价缺漏项及折扣或涨价申明后的投标总价,简称核准价格)超过投标控制价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2.请投标人按随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人的电子报价文件来填写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完成了填报工作后可以直接将其打印出来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的报价文件(excel格式)并保证其中的内容与其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投标报价方式
按附表《门窗采购报价文件》格式进行报价,并按要求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本工程属单价包干性质,投标单价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检测费、试验费、产品保护费、材料税金、以及满足业主进度要求所需的赶工费和满足政府文明施工要进行的相关工作费用等。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列项目的招标。
3合格的投标人
4
4.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4.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参与本项下的投标。
4.4
4.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
4.6
5投标费用
6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
8.1招标文件包括:
8.2
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第三章采购清单
第四章
第三章技术规格
附件1招标图纸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格式
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
8.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纸、附表和附件。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
根据本须知第24.3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4
9招标文件的澄清
10
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
招标机构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间之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10.3招标人将组织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应按规定参加,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0.4
10.5如果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涉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凡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书面答复为准。
10.6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12.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
12.3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
12.4
12.5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12.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语言
14
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4.2
15投标文件的构成
16
16.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和技术两部分:
16.2
商务部分包括:
(1)按照本须知第9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2)(3)按照本须知第10条和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4)(5)按照本须知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6)(7)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8)(9)按照第五章格式出具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10)(11)证明投标符合招标要求或提升投标竞争力的其他商务资料。
(12)
技术部分包括:
(13)施工组织设计;(14)(15)按照第五章格式出具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16)(1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提供网络图或横道图);(18)(19)业主人员培训计划;(20)(21)售后服务计划(包括质保期后的维保合同);(22)(23)主要的产品样本或技术参数说明;(24)(25)证明投标符合招标要求或提升投标竞争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26)
16.3投标人应提供载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使用复印件和印刷文献的除外)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该光盘的密封、标记和发送应符合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
16.4
17投标函
18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投标函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9投标报价
20
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电子文件采购清单,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综合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填报的单价应为完成每一计量单位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一次性闭口包干。
20.2
20.3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招标人不会因此增加合同价。
20.4
20.5投标人不得将可能影响投标产品主要功能或性能的标准配件或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选购件,否则将不予认同,在评标时仍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
20.6
20.7投标人应根据清单、技术规格要求和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深化设计(如果有)、工具、人工、管理、设备、材料、所有试验、检测、安装、调试、交叉作业导致的工效降低、赶工等措施费、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保险、保修、缺陷修补、系统维护、成品保护、利润、税金、各项合同责任和风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20.8
20.9投标人不得将从第三方采购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需要另行收费的备品、备件,否则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授标对象的投标价格中扣除这部分费用,但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
20.10
20.1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评标。
在任何情况下,分类报价方式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合理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20.12
20.1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0.14
21投标货币
22
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
23资格证明文件
24
24.1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2
24.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应能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满意。
24.4
24.5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24.6
25证明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26
26.1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证明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6.2
26.3如果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给出了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的标准、牌号和(或)分类号,但这种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
26.4
27投标保证金
28
28.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8.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4条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3开标时,对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8.4
28.5招标代理方将在中标合同签订或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天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
28.6
28.7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8.8
(1)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声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6)(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8)(9)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招标服务费。
(10)
28.9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收取和退还规定见所附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28.10
29投标有效期
30
30.1投标人的投标应从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30.2
30.3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0.4
3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32
32.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1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套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将以正本为准。
32.2
32.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
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32.4
32.5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人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件(如产品样本等)外,正本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32.6
32.7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32.8
32.9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32.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3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
34
34.1投标人应制作密封袋,如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分册装订,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密封,电子文件光盘一份随商务部分密封。
34.2
34.3封袋上应
34.4
(1)标明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注明的投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并注明“在
(2)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填入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和(3)(4)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说明的地址发往或送往指定地点。
(5)
34.5在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在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34.6
34.7如果封袋未按第17.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招标代理方和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方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34.8
35投标截止期
36
36.1招标代理方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36.2
36.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以按本须知第5.2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36.4
37迟交的投标文件
38
按照本须知第17.3条和第18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方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3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0
4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方。
40.2
40.3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6条和第17条的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信封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40.4
40.5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0.6
40.7根据本须知第14.4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见本须知第18条)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0.8
五、开标与评标
41开标
42
42.1招标代理方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42.2
42.3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启封。
42.4
42.5开标时,招标代理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声明才能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2.6
42.7招标代理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42.8
4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44
4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4.2
44.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方和(或)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44.4
45投标文件的澄清
46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代理方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47投标文件的初审
48
48.1开标后,招标代理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的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48.2
48.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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