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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大学城校区(二楼)师生食堂经营管理
招
标
文
件
(草案)
经营管理: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二楼师生食堂
经营地址:
广州番禺区新造镇小谷围广州美术学院生话区
招标单位:
广州美术学院
招标地址:
广州番禺区新造镇小谷围街外环路168号
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520室
电话:
39362116传真:
39362116邮编:
510006
邀请函
公司(单位):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二楼师生食堂经营管理招标工作即将开始,请贵公司接到邀请函后于2011年1月17日下午3时前带1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或现金)、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院资产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办公室验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
广州美术学院资产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代章)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曰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二楼)师生食堂经营管理招标文件
(草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就餐环境,提高食堂膳食服务质量与水平,使学生得到更多实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校食堂外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等文件,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师生食堂继续实行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三家以上的具有丰富饮食经营经验的社会企业或具有经营高校饮食经验的合格企业参加我院大学城校区(二楼)师生食堂经营管理竟标,以确定食堂经营者。
一、基本概况
1、大学城校区现有学生食堂二层,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每层3000平方米,本校在读学生约5200人,常住教师约80人。
目前一楼师生食堂由广州中味餐饮公司经营。
2、本次招标经营范围仅限于大学城校区(二楼)师生食堂内的膳食及小卖部经营,承包经营期从2011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0日,共5年。
3、食堂水、电、冷气、煤气安装基本到位,厨房设备配置基本齐全,水电气的接驳点按相关要求安装到位,食堂布局基本合理,配有先进的IC卡收费系统。
4、膳食经营包括早、午、晚餐、宵夜粥、粉、面和大众饭菜,风味小吃,特色小炒,烧腊饭、煲仔饭、甜品、围餐;并承担学院的接待用餐等任务。
5、小卖部的经营范围是定型包装食品、饮料。
不能经营的项目有:
电器、五金用品、床上用品、服装、鞋类、酒类、烟类以及文化用品、水果等,不能与校园现有的经营项目相抵触。
二、投标对象与条件
广东省内有丰富经验、诚信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或高校后勤服务
经济实体均可,具体条件如下:
1、投标方必须为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需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具有三年以上经营经验,从事高校食堂经营时间不少于二年;投标方为高校后勤实体者,注册资金可适当放宽到200万元(含200万元)。
2、投标方至少提供一间具有较大规模(3000人以上)、自营或管理的集体食堂或酒楼给招标方实地考察。
3、投标方为诚实、守信、合法的饮食经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经营业绩,无任何违法行为。
4、投标人具有较高综合素养,品行端正,从无违法违纪行为。
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投标方的受委托人。
6、投标方需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者不退,转为风险保证金,未中标者如数退还)。
7、投标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简历(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为投标方的受委托人需提供)。
8、投标方在报名后,需根据具体情况,制作标书,包括经营方案(含场地装修或整改)、报价依据、人员配备、成本核算、卫生保障、规章制度等内容。
三、项目要求
(一)经营要求
1、中标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2、中标方必须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才可以开业。
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
经营承包到期,如不再续约,“食品卫生许可证”应交回招标方。
中标方办理卫生许可证、年审及其他与经营相关手续的费用和所有税费均自行负责。
3、中标方必须在经营期二年内要实现广东省高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优秀”食堂。
4、建立各项经营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等制度,保证食堂各项运作有章可循,严格采购、验收、储藏、制作、销售以及服务各环节的管理,做到保质保量,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薄利销售。
5、主副食品及菜式品种丰富多样,适当变换品种、注重营养的各种搭配、饭热菜香、满足不同口味和消费层次的需要。
(1)、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20个;午晚餐菜式品种不少于35个;
(2)、保持有高(2.5元以上)、中(1.2-2元)、低(1元以下)档次菜式的适当比例(1:
3:
1);
(3)、每天将各种食品、菜式明码标价公布在饭厅的明显位置。
按招标方作息时间准时开膳,并根据招标方教学工作需要,延长服务时间,开膳高峰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学生排队时间。
食堂每月全面大搞清洁卫生一次,地面每天拖洗两次,门窗每周冲洗一次,饭厅桌椅清洁做到三扫三抹;制作间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厨房、配菜间、餐厅内配备灭蝇设备,备餐间配备紫外线灯。
6、中标方从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货;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不买、不收、不使用霉变原料,不卖变质食品。
采购原材料时,必须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者有效检验单。
严格操作规程,各类食品必须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隔餐、隔夜的剩余食品加盖冷藏,冷藏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保没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处理后,方可继续出售。
7、配备高温消毒设备。
重复使用的餐具、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与消毒,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不准使用不能化解的一次性饭盒。
8、杜绝食物中毒和人为事故的发生,如出现食物中毒和人为事故,由中标方负全部的责任(包括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包括患者抢救治疗的一切费用及善后工作的费用。
9、严格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上岗前、便后必须洗手,穿工作服佩戴胸卡。
禁止在售买间、厨房内吸烟。
10、供应师生员工的早、午、晚餐的销售毛利控制在28-32%以下,招标方成立的膳食监督小组对物价、质量的检查和监督,服从招标方对中标方违约行为所作出的处理。
11、中标方所有员工的计划生育“五率”要100%达标。
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员工患病并存在传染,应作暂停上岗的处理。
中标方必须按规定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员工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负责所聘员工的办理暂住、保险等有关费用。
12、中标方向招标方上交30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产生食物中毒及突发性时件,使用后差额部分由中标方及时补充;合同期满,履约完成,招标方向中标方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13、依时参加学院招投标小组、后勤管理处主持的综合评定会和食堂卫生检查评比会,会前做好准备,会后要认真落实会议提出的问题和招标方的建议,执行会议的决定。
14、中标方装修食堂,不得擅自改变内部结构,不得占用食堂外围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或改用电线路,如确实需要必须报招标方书面同意。
15、正确处理与其他经营者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16、依法经营、按章管理,不得从事与膳食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准在食堂内设置迷信神位、电子游戏机、营业性卡拉OK;不得进行营业性的影视播放和开设其他作坊;不准将经营场地租给他人使用。
17、中标方及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招标方校园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防、治安、环卫、住宿及出入校门等方面的规定。
18、中标方是食堂的当事安全责任人,对食堂的防火、防毒安全负全责,承包经营场地发生安全事故或投毒事件给甲、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中标方负责。
19、中标方必须负责承包经营场所的水电、建筑物、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
20、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对师生员工尤其是学生关于伙食的价格、质量及服务态度和卫生等意见,凡符合事实的,都必须立即纠正和改进。
21、中标方出资购买厨具和各种设备以及餐厅餐桌椅,进行登记后将清单上交后勤管理处,合同期满无偿移交学院。
22、承包者应在2011年2月11日前完成所有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并进行点火验收,做好开膳前的一切准备,2011年2月14日前正式开膳。
23、中标方责任事故及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承包方除按事故性质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学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以经营方投入的资产作为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抵扣,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
(1)出现食物中毒事故;
(2)出现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
(3)承包方擅自停止经营。
24、中标方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有关规定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接受处罚。
25、经营承包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履行方赔偿经济损失。
如招标方违约,由招标方赔偿中标方的设备投资的损失;如中标方违约,则没收风险保证金及中标方投入的设备,如中标方触犯法律,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监管要求
1、招标方职能部门后勤管理处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有:
(1)落实属招标方责任条款;
(2)对中标方的承包经营实施全面指导监督;(3)对中标方的承包经营运作进行定期抽查和全面检查,向招标方主管领导报告各项承包指标的落实情况;(4)沟通中标方同师生员工的联系;(5)收集意见和建议,发挥意见和建议,发挥群众监督作用;(6)对中标方的违约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2、招标方成立膳食小组不定期对饭堂质、量、价、品种、卫生条件、服务态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3、招标方检查监督中标方的经营运作及卫生、销售价格和各项承包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4、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卫生许可证,年审等,承包方不按期办妥相关手续,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方不准将经营权转包、分包或联营,否则,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5、招标方委托一卡通公司负责投资并管理院内饭堂的发卡、充值系统,负责对中标方营业款的结算,中标方使用该系统时要缴纳营业额千份之五的手续费。
6、招标方要求中标方每月提供日常采购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质量验收证、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名称和产地及与供货商食品卫生安全合同),提供供应商不要求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三)费用补充说明
1、合同到期,原承包者自行带走经营期间承包者投入的可以移动的设备,其他设备均留归招标方所有。
2、中标方需承担日后高校食堂标准改变引起的重新设计与装修费,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的重新投入等相关费用,其中相关设备设施期满后均归学院所有。
3、中标方需按承包合同上交管理费,金额由投标单位评估自报投标确定。
4、中标方自行承担厨房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居民水电、燃气价格标准);食堂学生就餐公共部分水电、空调费由学校负责;必须自备发电机,确保停电时能正常供膳。
5、中标方负责经营产生的卫生费、垃圾费等费用。
6、合同履行期间,不管剩余合同期长短,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高校食堂标准变化以及消防、卫生防疫等要求整改而投入的全部费用。
7、经营期间,所有设备和场地整改的投入均由投标方负责,整改前需书面上报学院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才能施工。
四、招标说明:
1、报名时间:
2011年1月13日至2011年1月17日9:
30-11:
30,14:
00-15:
00,投标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右下角信息采购进入)。
2、投标方察看现场时间2011年1月17日10:
00,联系人:
李老师梁老师39362117。
3、投标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纪委办公室,收标人:
周老师39362018。
4、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月20日11:
00。
5、投标保证金开标后3天内无息退回。
6、报名时须携带:
(1)投标人简历(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后勤服务经济实体须出示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证明(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为投标方的受委托人需提供)。
(4)提供一间具有较大规模(3000人以上)、自营的集体食堂或酒楼经营证明合同或相关证明原件。
注:
以上要求提供的的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
五、现场考察:
2011年1月18日、19日。
六、评标原则:
由学院资产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召集相关人员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对投标单位的经营规模、经营信誉、卫生保障、经营业绩、管理措施、服务质量、膳食价格等综合因素进行评标。
七、开标时间:
2011年1月21日前。
联系地址:
广州大学城外环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室
联系单位:
广州美术学院资产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
39362116
传真电话:
39362116
广州美术学院资产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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