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矿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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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矿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010年度红山煤矿井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预案
一、矿井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红山煤矿隶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博尔羌吉镇管辖,规划矿界东南邻巴里坤县明鑫煤炭公司,西北邻天顺煤炭公司,东西长2.42千米,南北宽0.85千米,面积约2.06平方千米,煤矿距巴里坤县城95千米,距红山化工厂47千米,均有一般公路相通,交通相当方便。
煤矿是由西南向东北缓倾的戈壁准平原,海拔1660—1630米,呈现构造剥蚀和剥蚀堆积的荒漠地貌景观。
矿区属典型大陆性干旱气候,常年少雨雪而多风,年均气温8℃,最高气温40.3℃,最低气温-28.5℃,年均降水量33.9毫米,年均风速5.9米/秒,7级以上的大风,年平均为115.5天。
最多风向为西风,巴里坤境内最大震级为7.5级地震。
煤矿境内及其附近无地下水出露和地表水体,供水水源地在矿区南西部约1千米处,水量870立方米/小时,通过管网引至煤矿生产生活区。
矿区供电电源由巴里坤县供电公司煤矿变电所引来,电压等级10KV,矿井地面安装有500KVA变压器两台。
10KV下井后,由两台变压器,一台500KVA供采面,一台400KVA供掘进.
二、地质特征
(一)地层
井田内地层南北为下石炭统地层,中部为下侏罗统地层的向斜构造
(二)煤层
红山煤矿含煤地层属下侏罗统八道湾组,共含煤三组11层,煤层倾角总体介于70°—85°之间,走向上两端较中部略陡,倾向上深部较浅部变缓,断裂构造对煤系地层有较大影响,主要断层有两条,即F3与F4逆断层,纯煤平均厚度56.60米,自下而上分别编为下1、下2、中1、中2、中3、中4-1、中4-2、中4-3、中4-4、上1、上2。
(三)煤尘、瓦斯、煤的自燃等级
2009年9月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914立方米/分钟,相对涌出量5.64立方米/吨,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704立方米/分钟,相对涌出量4.34立方米/吨,属低瓦斯矿井。
矿井煤质样品测试结果,火焰大于400毫米,岩粉最高达80%,煤尘爆炸指数39.14%,煤尘具有爆炸性。
2010年对+1455水平煤层采样鉴定,结论有自燃倾向性,自燃等级为Ⅱ等,煤的自燃发火(三)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期123天。
1、瓦斯
瓦斯成分测定CH4:
在0~12.10%;CO2:
4.80~11.69%;N2:
76.21~92.72%。
属二氧化碳—氮气带、氮气—沼气带,即瓦斯风化带详见(表1-2-5)。
均为低沼气煤层。
瓦斯等级为低级。
2、煤尘
报告鉴定结果:
火焰长度均大于40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为80%,有爆炸危险性。
煤层挥发分是煤尘爆炸的重要因素,区内煤层挥发分均在30%以上,所以煤层均有煤尘爆炸危险性。
3、煤的自燃
报告成果6-2煤层自燃倾向等级测定结果为容易自燃,着火温度小于305℃。
另据野外勘探,区内4、6煤层自燃严重,其它煤层亦不同程度地自燃。
故本区煤层自燃倾向为容易自燃。
4、煤层中的放射性
煤层中放射性在原报告中没有提出,在煤田内各煤矿开采中没发现放射性对人体的伤害。
5、地温
详查区钻孔简易地温测量结果,最大地温梯度1.6℃/100M,平均1.2℃/100M,小于3℃/100M,无地温异常,故矿区属正常地温区。
五、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简介:
1、本矿虽然没有发生水灾事故,但要特别加强防治水工作,要把水灾危害纳入我矿的重点安全管理之内。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要求;为防止河床洪水和山坡冲沟洪水的威胁,在矿井南边设置防洪设施,以防洪水淹井。
2、故本区煤层自燃倾向为容易自燃,所以防止煤层自燃防止矿井灾害工作的重中之重,生产期间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防火措施,关键环节是在采煤方法尽量提高回采率,减少工作面浮煤积存,同时采空区采用注氮防灭火系统,并配套束管监测系统。
3、本矿为低瓦斯矿井,近年来虽没有发生过瓦斯事故,但瓦斯危害的危险是存在的,因此,也必须把瓦斯纳入我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之中。
4、从本矿生产现状分析,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因素是存在的。
因此必须把发生火灾因素纳入我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之中。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矿实际情况,把预防为主和关口前移的工作做实,建立我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与综合治理,巩固安全基础,抓好基础建设和基层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不受损失,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矿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对此矿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煤矿特大事故的确定
本预案所指重(特)大事故是指煤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瓦斯、煤尘爆炸、突水、冒顶、中毒窒息等重(特)大事故。
造成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指挥机构及责任
1、总指挥部
总指挥:
路雄伟(矿长)
副总指挥:
向树国(安全生产矿长)
成员:
汤建忠(书记)、周天将(副矿长)、肖爱林(技术员)、李峰(专职安全员)、李玉民(机电班长)、刘国明(维修班长)、白献礼(保管)、郭万忠(井长)、杜永树(井长)、杜泽辉(安全员)、邱永生(瓦检员)、林成华(瓦检员)、张自友(班长)、汪永建(班长)、刘副本强(班长)
2、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一旦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立即启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张家口分局和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2)、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本矿内部救援不足时,矿抢险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联系附近的矿山救护队及医疗单位协助救援工作。
6)、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占用,保证救援所需;事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保持好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更不能毁灭有关证据。
10)、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救援情况及原因、责任、处理意见等公布于众。
3、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
路雄伟
副主任:
谢长科及值班人员
负责总指挥部指示的落实和具体的调度协调工作。
4、总指挥部下设各专业指挥部:
(1)警戒指挥部:
有矿保卫科组成。
指挥:
保卫科长汤建中
副指挥:
车队队长王有明
负责调度,必要时确保事故抢救现场的用车人员进入。
(2)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
矿长和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
副指挥:
肖爱林(技术员)、李峰(专职安全员)
(3)医疗救护指挥部
指挥:
由卫生部门和矿山救护队、矿卫生室担任,
成员:
由矿山救护队医护人员和矿卫生室人员。
(4)物资供应指挥部
指挥:
谢长科
副指挥:
王
(5)善后处理指挥部
指挥:
矿长、副矿长、工会。
5、事故处理工作组
(1)现场处理组:
矿山救护队
主要由矿山救护队和本矿的抢险队组成,主要负责紧急状态下现场抢险作业,灭火、救人、设备抢修等。
(2)专业抢救组:
由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护等。
(3)警戒维护组:
由矿保卫科担任,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卫现场井然有序,保证现场及区域道路畅通。
(4)通讯联络组:
由矿调度室负责,主要建立适应事故现场指挥的通讯联络等。
(5)医疗救护组:
矿卫生室、矿山救护队负责,在医疗救护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伤员的救护。
(6)交通运输组:
由矿车队负责,及时运输、紧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设备、材料等。
(7)后勤保障组:
矿供应科负责,在物资供应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联系应急物资,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8)善后处理组:
矿工会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9)事故调查组:
由安全科负责。
负责人:
李峰、肖爱林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全面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0)情况通报组:
由矿办公室负责。
负责人:
王友明
6、运输车辆以及处理用各种车辆、器材、设备、各种车辆存有数量,存放地点,由各单位负责。
7、救助单位及人员情况:
由矿调度室、矿部负责安排。
8、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2)事故报告;(3)事故现场保护。
①、事故处理指挥部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范围;灾区遇险人员的数量及所在地点;事故区域的通风、瓦斯、温度巷道支护情况;矿山救护的人力和技术装备情况,迅速提出抢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抢救和处理事故方案的原则:
首先采取最迅速组织抢救灾区的遇险人员;其次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消除事故。
在分派事故处理的具体任务时,可由矿上组织其他人员去完成。
不论是灾区外和灾区内的,凡与事故处理有关的任务,都必须在事故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②、设立井下现场指挥所,为及时掌握事故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具体抢救和事故处理的一切行动,除地面统一指挥部外必须在井下处理事故的现场设立指挥所。
现场指挥所必须由矿级领导和救护队长任指挥。
随时掌握事故的发展变化情况,具体指挥和事故处理,在事故发生变化时,及时提出自己的处理措施和意见,并经地面指挥部同意执行。
③、地面指挥部和井下指挥所,必须有严格的联系汇报制度。
④、要建立事故处理的记录,事故处理指挥部要建立事故处理登记薄,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性质、地点,指挥部采取的一切处理措施及参加指挥和下井抢救事故处理人员每天每班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及灾区的变化情况。
七、水灾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一)水灾事故预防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全体职工水灾安全意识。
落实专人对安全出口的管理与检查,井下安全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2、矿防探水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受水威胁地区的水文地质资料,提出初步预防水害的措施和意见,编制防探水设计及放水设计,经常检查防探水设计及措施执行情况,对新发现的受水威胁地区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填写防探水通知单。
3、矿测量技术人员,负责编绘1/1000—1/2000的采掘平面图,其中对下山眼、盲巷、水窝等巷道必须填绘齐全。
对探水地区每两天实测并填绘一次图纸。
负责关键性的水文孔和探水孔的挂线工作。
4、矿分管回采和掘进的技术人员应按计划按时向防探水技术人员提交采掘地区计划,地区和设计的变更应提前通知防探水人员。
5、矿安全监察部门和人员,负责防探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防探水规程、设计、措施进行检查。
对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作业活动,并报告调度室及安全处长。
6、存在引发水灾事故因素的单位应掌握安全事故管理工作最新信息,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水灾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行动
1、技术科主管井下水害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
依据水灾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在确认可能引发水灾事件(事故)的预警信息后,矿水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相关专项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同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事前准备,避免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水灾事故发展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矿水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负责对外发布和取消。
4、矿水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并对应急工作状态做出适当调整。
(三)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规定,如井下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或暴雨时地表发现塌陷坑向井下透水时井下必须停止作业。
班组长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矿调度室用电话联系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电话联系时首先通知中央泵房工作人员。
1、在突水撤离人员的同时,矿有关技术人员要调查突水点的位置、突水形式,定时观测水量变化情况,取样进行水质化验,对所有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点及井下各出水点进行定时观测、分析水源、估算预计水量、测定水位上涨速度、计算淹没时间和淹没范围,并及时向矿上汇报。
2、如果井下发生突水情况严重或水量较大时,应果断将现场人员和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沿规定的安全避灾路线撤至地面,并通知矿山救护队,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
3、矿领导分工如下:
赵云协助丁文华矿长为总指挥,李光华、郭宝平、陈步峰负责现场指挥,处理事故,控制人员撤离,保证指挥召集救灾所许需人力、物力、设备、材料的调用。
杜国金、路宝和负责救灾中机电方面的有关工作。
刘日青负责救护工作。
周伏庆负责调度室的通讯联络工作,并做好记录。
4、矿其他人员要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派,营救井下现场尚未脱险的人员,疏通流水路线,使水向指定地点流动,临时堵截部分巷道,减少水量或延缓进入要害部位的时间。
保护水仓、泵房、供电设备,抢修好待修设备,紧急安装临时水泵、管路和电气设备。
要以最快的速度安装好排水设备,必须以分秒必争来组织排水抢救工作。
在抢救中要根据透水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救。
5、透水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透水量大小通知三级泵房人员进行撤离。
6、透水后淹没采区或使部分采区的人员被水堵或淹没在水下边。
应立即从三个方面抢救:
一是应迅速组织救护队,侦察水位以上所有地点,寻找抢救被淹没水位以上的所有人员,查清被水淹堵的准确人数。
如果水位正在上升中,救护队进入独头平巷侦察或抢救人员时,一定要派人观察独头平巷外出口处水位的增长情况,防止水位增高堵住了救护人员的回路。
二是加强矿井突水后通风管理。
透水事故发生后,矿井水充入采空区和巷道,将造成采空区有害气体大量溢出,同时,巷道充满水后,破坏了矿井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抢救指挥部要及时检查和观察有害气体含量和变化情况,弄清通风系统的变化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是应利用通往被淹采区的所有通道,组织力量,分头安泵排水进行抢救。
7、在抢救水灾事故中,要认真分析,判断被水堵在里边遇险人员的位置,要详细调查被水淹没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状况及遇险人员的工作地点,分析透水后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断遇险人员是否有生存条件。
不能看到水位已高于遇险者所在地点,就轻易地做出遇险人员已经死亡的结论,否则将贻误战机,使应得救人员造成死亡,指挥部就必须以抢救活人为指导思想去部署各项抢救工作。
8、遇险人员所在地点是独头上山时,要按每人每分钟消耗氧气量0.237公升和呼出二氧化碳0.197公升计算他们的生存时间,如果氧气量不能保证时,应采取措施打钻孔送氧气和食物等,保证遇险人员坚持等待排水时间,又要抓紧时间排水,使堵在水里边的人员可以得救。
9、如果外部水位标高高于遇险人员地点的标高时,也不能过早的做出遇险人员已经死亡的结论。
应当进一步分析来水的速度及被水淹没巷道的角度,若是来水速度快,被水淹堵的上山倾角大,来水时先把上山出口堵了,上山空气置换不出来,就可能在独头上山压住空气,如果巷道周围是严密的,就会形成一个严密的空气室,而这个空气室的空气是随着水位的上升,其内部空气压力和空气密度逐渐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遇险人员存在即使外部水位高于遇险人员地点的标高,遇险人员也有生存的希望,因此,指挥部领导人应全力组织排水抢救,只要排水速度加快,人员就可以得救。
10、如果井下+1438水平西翼采煤工作面发生水灾事故时,工作面人员按下列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1438水平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1455水平回风巷—→材料下山—→+1466水平集中—→巷主(副)平硐—→地面。
沿途各地区的工作人员也必须及时按避灾路线就近撤离工作地点。
(四)地面防洪应急措施:
为了提高对地面防洪工作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确保大雨不淹井,暴雨不伤人,确保安全生产。
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关于搞好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防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为了做到能够顺利度汛,在汛期到来时能够及时的指挥防洪队伍,调动物资,为了做到事事有次序,对防洪抢险领导小组人员做了细致的分工:
路雄伟:
负责防洪抢险的总指挥
肖爱林:
协助矿长工作
李峰、邱永生:
负责井下各头人员的撤离工作,保证40分钟内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到地面并由区队长点清人数。
向树国、谢长科:
负责现场指挥,处理事故,控制人员,保证指挥召集调动救灾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设备材料等。
周天将、李玉民:
负责防洪期间与机电有关的各项工作。
汤建中:
负责防洪抢险受伤人员的救护处理工作。
王有明:
负责防洪期间的物资供应。
赵超:
负责调度室的通讯联络工作并做好记录。
各种防洪抢险物资负责人向树国:
。
防洪抢险物资见下表
财务科有防洪专用款现金三万元,由王友明负责,如防洪物资不够,由谢长科马上去购买。
其他人员:
在防洪中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派。
矿备用防洪抢险物资表:
为了让全矿职工了解本矿的实际情况、地形、地貌、历年来洪水的最高水位、井口标高、防洪物资等,对工区全体人员分班进行了安全防洪知识讲座。
矿领导和各工区领导24小时有人值班,全矿紧急集合联系方式:
地面为哨声,井下用电话。
调度值班人员如接到防洪电话,马上通知各工区井下人员组织撤离井下到地面。
用哨声集合各工区地面人员五分钟内到调度室门前,由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汛期所有值班人员不得离矿,否则开除矿籍。
在汛期到来之前矿总工带领防水办、技术科分管人员对所开采的范围及煤层露头对照井上下对照图对地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大检查,主要是地面有无斑纹、裂缝、塌陷等现象。
并抽出一个队对矿内三条排水沟进行了清挖,验收达到标准。
对主付井口标高低制定了防范措施,汛期暴雨时停产撤人并对井口进行加固,备好了各种防洪材料。
编织袋:
500条粘土:
5吨锨:
10张镐:
5把,编织袋、锨、镐存放于井口仓库。
粘土存放于副井口以北。
为汛期防洪抢险做好了基础。
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在汛期暴雨期间停产撤人时,由运转班赵成斌负责对两井口进行加高加固,井口备有沙袋。
八、矿井顶板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一)顶板事故预防
1、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及监测制度,顶板管理安全责任制,提高全体职工顶板事故安全意识。
落实专人对顶板的安全管理与检查,井下安全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2、矿成立顶板管理小组,提出顶板管理的措施和意见,编制顶板管理制度及规定,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及落实情况,对制度的执行及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单位及人员及时向矿管理小组汇报,限期整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顶板管理有关指示精神,把顶板管理责任制逐级落实到区科和个人。
(2)、严格现场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按标准施工,按标准验收,提高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内在支护质量。
(3)、狠抓技术管理,严格规程、措施的审批,采、掘及井巷返修工作面都必须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和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作业,严禁延用、套用老规程、措施作业,任何规程、措施都必须按程序审批,并认真向工人贯彻,留有贯彻记录。
每月至少有一次由采掘副总主持对作业规程进行复查,并有复查意见,遇有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立即补充技术管理措施。
(4)、狠抓事故多发地点的顶板管理。
首先狠抓顶板管理工作的重点,要抓好采煤工作面的初次亮面、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过断层、老巷、局部破碎带、上架、出架、结束放顶等环节及开掘工作面的开口、岔口及贯通等时期的顶板管理。
工作面上架、初次开采、出架、结束放顶必须成立顶板管理小组,顶板管理小组必须现场跟班指挥生产,负责安全工作。
其次狠抓顶板管理工作的难点,加强回采工作面机道煤壁区、上下安全出口、放顶区、断层处、顶板破碎带的顶板管理,施行全空间管理。
加强掘进工作面过老巷、过留煤顶、过接口、过断层、过顶板破碎带的顶板管理,必须及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加强采掘工作面质量验收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
(6)、继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现有的顶板管理条件,具体做到:
A、巩固提高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
B、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继续使用十字顶梁支护,机头机尾继续使用金属双楔铰接顶梁支护,大力推行迈步梁定位管理和液压系统管理,施行二次注液,保证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30KN。
C、轻放工作面要在上下端头使用大尾梁支架,减少高档支护范围。
保证每架都安设压力表,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20MPa。
D、加强开掘工作面迎头的顶板管理。
所有架棚巷道迎头支护必须使用前探梁和防倒器,打好撑木,工字钢绷子使用好保险卡、铁拉杆。
所有非架棚支护巷道,巷道开挖后要及时审邦问顶,并及时按作业规程要求完成迎头支护工作,做到一次成巷。
E、继续积极开展巷道矿压观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制度,为生产提供科学指导。
F、掘进岔口处的抬棚和插棚的连接装置,必须稳固可靠。
(7)、对综采工作面必须严格设计,严格制定顶板管理安技措施,特别是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的顶板管理。
对职工严格进行有关轻放工作面的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发证,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另外成立专门的顶板管理小组,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A、机头机尾按规定使用好金属双楔铰接顶梁和长梁支护。
B、抓好工作面支架的安装及拆除阶段的顶板管理。
C、根据煤厚变化适当调整支架高度。
E、加强支架的检修工作,保证部件完好,灵敏可靠。
(二)预警行动
1、矿顶板管理小组主管顶板事故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
依据顶板事故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在确认可能引发顶板事故的预警信息后,矿顶板管理小组应根据相关专项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同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事前准备,避免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顶板事故发展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矿顶板管理小组领导负责对外发布和取消。
4、矿顶板管理小组领导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并对应急工作状态做出适当调整。
(三)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在煤矿事故中,顶板事故是最常见的,但大部分是零星事故,它和瓦斯、水、火不同,在正常工作中只要按规程规定严格施工,顶板事故是可以控制的,有可能造成的顶板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回采工作面在搬家撤面、初采、初放、过断层、顶板破碎带、坚硬顶板开采,由于破坏了工作面顶板的原有平稳状态,导致顶板运动加剧。
当支护强度或支护密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导致局部冒顶,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2)掘进工作面由于掘进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工作面顶板的原有平稳状态,导致顶板运动加剧,当支护强度或支护密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导致支护失稳伤人或冒顶事故。
(3)大型顶板冒落在事故(推垮型冒顶事故、压垮型冒顶事故);造成垮面埋人从而带来重大伤亡。
(4)顶板压力造成断柱、蹦梁、飞销伤人事故;
(5)顶板危矸伞檐、煤壁子片帮伤人事故等。
2、发生顶板事故时的抢险措施:
(1)当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首先要将人员撤离冒顶危险区,并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和人员情况。
(2)处理冒顶时,必须待顶板稳定后,由外向里逐架加固冒顶区周围支架,清除进出口通道上的矸石、杂物,保证后路畅通,尽快接近堵人或压人部位进行抢救。
(3)掘进头后路有冒板危险需要整修时,必须将所有施工人员全部撤出整修地点外,停头进行。
(4)冒顶后致使区域不通时,应尽快安设局部通风机,以保证冒顶区域有足够的风量,并派专职人员检查有害气体浓度。
(5)如果冒顶事故后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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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井 突发事件 应急 救援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