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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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金昌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3
1.1编制目的3
1.2编制依据3
1.3适用范围3
1.4工作原则3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4
2.1农业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4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6
2.3应急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描述7
3预警和预防机制8
3.1草原灾情信息监测与灾情报告8
3.2预警预防行动8
3.3预警支持系统9
4应急响应9
4.1响应级别9
4.2响应程序11
4.3信息报送和处理14
4.4应急通信14
4.5现场指挥15
4.6安全防护15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5
4.8新闻发布15
4.9应急响应结束16
5后期处置16
5.1灾害损失评估16
5.2善后处置17
6应急保障17
6.1物资保障17
6.2资金保障17
6.3技术保障18
7监督管理18
7.1宣传、培训和演练18
7.2预案管理18
7.3奖励与责任18
7.4预案解释19
7.5预案生效时间19
8附录19
8.1名词术语19
8.2金昌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组成19
8.3金昌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1
8.4 Ⅰ、Ⅱ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及结束报签单2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进行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金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昌市境内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加强协调,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牧、发展改革委、民委、公安、民政、财政、交通、卫生、安全监管、气象、通信等部门,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的预防和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1.4.2预防为主,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情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确保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
1.4.3以人为本,科学防救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队伍培训,推广先进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预防和抗灾保畜技术,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金昌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牧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市农牧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军分区、武警金昌支队、市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的防御和应对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主管局长兼任。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农牧局,由其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收集、汇总、上报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信息;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农牧局:
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省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农牧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农牧业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草原畜牧业防灾救灾技术指导和服务。
市气象局:
负责草原寒潮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市发改委:
负责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补助;积极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工信委:
负责救援物资的综合管理;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
市教育局:
负责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人员安全。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时,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市民政局:
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核查和上报灾情;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市交通局:
负责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向高速公路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协助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并对冰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和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
市水务局:
负责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中水利设施应急处置;及时抢修冻损水利工程设施,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市林业局:
负责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中林木及林业设施应急处置;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市商务局:
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发改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工作,维护市场稳定。
市卫生局:
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疫情监测信息和防控意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做好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期间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故。
市广电局:
负责保障广播、电视系统正常运行;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恢复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
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调配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市粮食局:
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
市旅游局:
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草原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
市军分区: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需要,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武警金昌支队:
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稳定。
市电力公司:
负责保障重点部门电力供应;及时抢修受损线路和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4地方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区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草原畜牧业主管部门设立本级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2.5应急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描述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草原牧区遭受强降温和暴风雪袭击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知相关省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灾情,向指挥部报告并申请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向县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传达有关领导的指示。
指挥部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程序,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组相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指挥部根据灾情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响应结束。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草原灾情信息监测与灾情报告
草原灾情信息主要来源于地方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主管部门的报告、各级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报和相关部门的卫星监测报告。
在全国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重点期(冬季的10月开始至第2年春季4月),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气象预报信息和组织开展雪情监测工作。
一旦启动Ⅲ级及以上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设值班室进行24小时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值班室负责接收地方和相关部门灾情报告、气象预报和卫星监测的灾情信息,及时通知可能发生寒潮冰雪灾害的县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迅速进行核实和防范,及时反馈信息。
值班室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必要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发生规律,我市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期为每年冬季的10月开始至第2年春季4月。
气象部门应当根据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的实际需要提供气候趋势预测,认真做好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和预警发布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当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减少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
3.3预警支持系统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草原灾情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
4.1.1Ⅰ级
本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已发布暴雪或寒潮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过去24小时出现暴雪(地面平均积雪厚度10厘米以上,24小时降雪量10毫米以上)天气且降雪范围600万公顷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农牧民死亡;
(3)造成30万头(只)以上牲畜死亡;
(4)直接畜牧业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
(5)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
(6)倒塌和严重损坏牧民定居房屋1万间以上,或损毁牲畜暖棚50万平方米以上。
4.1.2Ⅱ级
本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已发布暴雪或寒潮Ⅱ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过去24小时出现大雪(地面平均积雪厚度5厘米以上10厘米以下,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天气且降雪范围400万公顷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农牧民死亡;
(3)造成20万头(只)以上30万头(只)以下牲畜死亡;
(4)直接畜牧业经济损失2.5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
(5)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6)倒塌和严重损坏牧民定居房屋0.5万间以上1万间以下,或损毁牲畜暖棚20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下。
4.1.3
级
本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已发布暴雪或寒潮
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过去24小时出现大雪天气且降雪范围200万公顷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农牧民死亡;
(3)造成10万头(只)以上20万头(只)以下牲畜死亡;
(4)直接畜牧业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5亿元以下;
(5)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6)倒塌和严重损坏牧民定居房屋0.2万间以上0.5万间以下,或损毁牲畜暖棚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
4.1.4Ⅳ级
本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已发布暴雪或寒潮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过去24小时出现中雪(地面平均积雪厚度2.5厘米以上5厘米以下,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上5毫米以下)天气且降雪范围100万公顷以上;
(2)造成3人以下农牧民死亡;
(3)造成500头(只)以上10万头(只)以下牲畜死亡;
(4)直接畜牧业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5)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6)倒塌和严重损坏牧民定居房屋0.1万间以上0.2万间以下,或损毁牲畜暖棚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
上述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响应程序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根据灾害等级作出应急响应。
4.2.1Ⅰ级和Ⅱ级响应
发生Ⅰ级和Ⅱ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市级响应程序,并将灾情及时报告省指挥部或省政府。
(1)市指挥部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工作,研究抗灾救灾的紧急措施,调动抗灾救援人员,调拨抗灾救灾经费和物资。
(2)指挥部派出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及时下达市级救灾资金,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和程度,申请省政府救灾补助资金。
(4)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监督县区落实救灾应急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4.2.2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级指挥部报告。
由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对灾情做出分析和评估,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启动Ⅲ级响应程序。
(1)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对协助地方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出部署。
(2)根据灾情,派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地方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调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物资;同时,市财政、农牧部门联合向省财政厅、农牧厅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4)与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灾情监测;联系气象部门提供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气象服务。
4.2.3Ⅳ级响应
发生Ⅳ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受灾县区指挥部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指挥部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县级指挥部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掌握灾情动态。
(1)与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灾情监测,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地方。
(2)与县区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区前线抗灾力量部署、灾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指导地方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3)传达落实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信息报送内容: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范围、地域范围、灾区气象状况(积雪厚度、温度、风力、风向)、已采取的救援措施(人员、车辆、主要抗灾救灾物资数量)、灾情发展趋势、灾害级别、人员伤亡情况、牲畜受灾和损失情况、房屋和圈舍损失损毁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燃油、饲草料等物资短缺及需求信息)、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等。
信息报送时间:
发生Ⅰ、Ⅱ、Ⅲ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县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逐级上报,2小时内报告至农业部指挥部办公室,并于每日16时前报告一次抗灾救灾进展情况。
4.4应急通信
指挥部办公室准确掌握省级和县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的值班电话、主要负责人电话;掌握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赴灾区工作组执行任务时,携带卫星电话,保持与指挥部信息畅通。
各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当地通信主管部门,根据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的实际需要,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必要的通信服务,保障灾区通信畅通。
4.5现场指挥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救援现场指挥部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督导组根据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协助指导现场指挥部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4.6安全防护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灾民,同时做好医疗救治、疫病防治、牲畜转场等安全防护工作。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抗灾救灾应当组织专门的抗灾救灾队;接到抗灾救灾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抗灾救灾的,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8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及时准确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动态、处置措施及进展情况。
新闻发布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害信息;跨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灾害新闻信息要同时报指挥部备案。
4.9应急响应结束
Ⅰ、Ⅱ、Ⅲ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影响消除后,需逐级向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Ⅰ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由农业部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应急响应结束;Ⅱ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由农业部指挥部领导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Ⅲ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由农业部指挥部办公室决定。
农业部决定Ⅰ、Ⅱ、Ⅲ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省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可以结束相应的应急响应,之后市、县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方可以结束相应的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县区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决定。
5后期处置
5.1灾害损失评估
灾情调查由当地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办理。
Ⅰ、Ⅱ、Ⅲ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响应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报省级指挥部,并建立专门档案。
Ⅳ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县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主管部门进行总结,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5.2善后处置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对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县级和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行政区域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任务,建立相应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交通工具、除冰雪机具、通信器材、饲草料及应急燃油等必要的应急物资。
6.2资金保障
地方各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将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预防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处置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专项经费应当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执行。
6.3技术保障
建立完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和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联合气象部门建立和完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遥感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制定和完善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抗灾救灾技术规程。
建立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专家信息库,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有计划地开展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农牧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农牧民对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的预防和生产自救能力。
定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指挥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专业抗灾救援队伍和群众抗灾救灾队伍的培训演练,提高抗灾救援能力。
7.2预案管理
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本预案进行及时修订。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
对在灾害救援中牺牲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善后事宜。
对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农牧局负责解释。
7.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附录
8.1名词术语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
在牧区和半牧区,由于冬春季节强降温和降雪量过多、积雪过厚,雪层维持时间过长,影响家畜正常放牧活动,破坏畜牧业生产,造成牲畜损失,影响农牧民群众正常生活的自然灾害。
8.2金昌市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组成
8.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主管草原畜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农牧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
8.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
市农牧局主管草原畜牧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
市农牧局办公室、畜牧科、农业科、计财科、农机科、经管站,市兽医局,市农机监理所,市畜牧中心负责人。
8.2.3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农牧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值班信息》的审核把关、协调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的新闻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参与应急机构各工作组人员的调配,确保人员及时到位;负责指挥部正常运行必需的房屋、车辆、食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计财科:
积极争取草原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并监督项目执行。
及时争取和拨付救灾资金。
农机科及农机监理所:
负责组织调度农机具投入抗灾救灾。
畜牧科:
及时传达市领导、局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组织人员赴灾区检查、督促、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重建工作。
兽医局:
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畜牧中心:
负责受灾地区家畜的饲养管理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灾情监测预报,掌握灾情动态,了解现场指挥部的抗灾救灾方案、灾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提出应急工作建议;负责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的抗灾救助联运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应急工作总结起草和建档等工作;承办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奖惩事宜。
农技中心和经管站:
为后备力量,做好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8.3 Ⅰ、Ⅱ、Ⅲ级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及结束报签单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报签单
密级:
年月日
指挥部总指挥批示:
(灾情及处置建议)
市农牧局领导审核:
畜牧科领导审核:
畜牧中心领导审核:
拟稿人:
电话:
日期:
月日时
(附灾情摘要)
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结束报签单
密级:
年月日
指挥部总指挥批示:
(灾情及处置建议)
市农牧局领导审核:
畜牧科领导审核:
畜牧中心领导审核:
拟稿人:
电话:
日期:
月日时
(附灾情摘要)
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报签单
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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