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12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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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120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
(二)及答案解析1205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
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
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______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68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通缉的决定。
据此,由于本题中卢某涉嫌贿赂的案件属于检察院自侦案件,且符合通缉的条件,应当由检察院而不是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故选项A和选项D错误。
根据第269条之规定:
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故选项B正确。
根据第270条之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犯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据此,通缉令一律通过公安机关发布。
故选项C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2题: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
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B.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
可知,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应当经过李某同意,赔偿委员会才可以准许不公开质证。
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的,对方无需举证;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可知,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只有在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才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项正确。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赔偿委员会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项错误。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可知,条件不具备的,可以不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本题答案为C。
第3题:
关于对乙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在对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可以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B.若乙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起诉的决定
C.若乙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可由法院确定为11个月
D.若乙被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应当遵守规定的情形,且表现良好,考验期满,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A错误,应为“应当”。
《刑事诉讼法》271条第3款: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B错误。
《刑事诉讼法》272条第2款: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C错误,应当是检察院决定《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D选项正确。
第4题:
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第5题: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的,应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
B.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情节严重的,触犯强迫交易罪
C.未经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D.为项目筹集资金,向亲戚宣称有高息理财产品,以委托理财方式吸收10名亲戚300万元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第6题:
严某与贺某因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莲花市作案时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
莲花市公安局秀水分局警察袁某参与了全程侦查工作。
以下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法庭调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B.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通知警察袁某出庭说明情况
C.经审理,对于收集的作案手枪一把,不能排除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应当予以排除
D.被害人徐某认为因出庭陈述可能面临人身危险,有权申请公检法机关予以保护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A项错误。
该条第2款: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
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据此,人民检察院不能通知警察出庭说明情况。
B项错误。
该法第58条: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该法第54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由此可见,对于收集的作案手枪一把,不能排除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首先应当判断看是否是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若构成,则还应当给侦查机关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机会;只有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才应当予以排除。
C项错误。
该法第62条第2款: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D项正确。
第7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
甲在为朱某修理汽车时,朱某要求甲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甲听众朱某的安排,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
甲不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对甲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
B.保险诈骗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贷款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C.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属于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想象竞合犯,但应当数罪并罚
D.秦某应纳税200万元,偷逃税款100万元,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秦某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接受行政处罚,对秦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第8题:
某公安局刑警于某在办理一起案件中殴打犯罪嫌疑人田某致其重伤,以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负责侦查该案的徐某是被害人田某的表妹,于是申请徐某回避。
则下列何人有权决定徐某的回避?
A.公安局局长
B.检察院副检察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院检察长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此可见,本案应由检察院负责侦查。
徐某是检察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据此可知,徐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另我国实行正职负责制度,所以B错误D项正确。
第9题:
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涉嫌盗窃罪的过程中,关于补充侦查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但建议以两次为限
B.如果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人民法院发现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
D.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
题干中表明的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说明是在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诉解释》第223条第1款规定:
“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
”故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的: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与题意不符,故B项错误。
根据《刑诉解释》第226条规定:
“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
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
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由此可知,C.D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第10题:
A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
该案经B省高级法院核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A市检察院
B.A市中级法院
C.B省检察院
D.B省高级法院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审判监督《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在本案中,生效判决是由B省高级法院作出,因此至少是B省高级法院以上的法院以及最高检察院才能够启动审判阶段程序。
答案为D选项。
第11题:
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
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
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
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
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
B.二人均由A市公安局一并进行侦查
C.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高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可以确定管辖法院,然后由管辖法院来确定侦查的公安机关,所以应是C。
第12题:
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6月9日
B.6月17日
C.6月19日
D.6月20日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第13题:
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
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
侦查中,甲因病猝死。
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撤销案件
C.决定不起诉
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第14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轻伤,但丙有心脏病,惊吓而死。
按照具体符合说,应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按照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理
B.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并罚
C.以故意杀人罪(既遂)罪论处
D.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具体符合说针对的是具体的人,对于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处理不同,在此案件中,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甲故意所针对的对象是乙而非丙,按照具体符合说,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只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
第15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实施社区矫正的主管机关?
A.司法部
B.公安部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对我国新兴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掌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实施社区矫正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即司法部。
故A项当选,B.C.D项错误。
第16题:
被告人李某,16周岁,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后李某被送往当地未成年管教所服刑。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没有权利对本案提出申诉的?
A.被害人父亲
B.李某的父亲
C.李某的成年胞兄
D.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李某是未成年人吗,其父亲当然是其法定代理人,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6项规定: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故A.B.C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只有D项的辩护人不享有提出申诉的权利,故D项当眩
第17题:
关于审判人员召开的庭前会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当事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B.召开庭前会议,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C.庭前会议情况可以制作笔录
D.对于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3条规定:
“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第184条规定:
“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因此,在本案中,AD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B项中,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所以B项说法正确;而在C项中,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而非“可以”制作笔录。
因此,本题说法错误的选项是C。
第18题: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程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倾斜保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______
A.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一律不公开审理
C.犯罪记录封存后,发现漏罪或者该人再犯新罪,应当解除封存
D.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A选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467条规定: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B选项正确。
《高检规则》第506条规定: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C选项错误。
《高法解释》第487条第2款规定:
“对依法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宣判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D选项正确。
第19题:
下列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______
A.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B.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可以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C.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对于不核准死刑的,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死刑复核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死刑复核程序应由3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陪审员不能参与死刑复核程序。
故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因此B错误。
《高法解释》第278条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故C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
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故D正确。
第20题:
2012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6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
3月12日,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4月28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
王某上诉,5月10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5月11日,王某被送往监狱执行。
王某申诉,2012年11月1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为完全性精神病人,撤销原判,不予刑事处罚。
同日,王某释放。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王某为完全性精神病人,国家应当承担对王某在2012年2月10日至3月12日和5月11日至11月1日期间的损失
B.因王某为完全性精神病人,国家应当承担对王某在5月11日至11月1日期间的损失
C.国家不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D.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正确,当眩《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2项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可知,如果司法机关对于一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进行了拘留、逮捕,而后又经过法院判处了人身自由刑的,当事人只能就刑罚部分获得赔偿。
对于判决前受到的人身自由限制不能获得赔偿。
判决前受到的实际羁押不予赔偿,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本身是有罪的。
而判处刑罚执行部分要赔偿,是因为完全性精神病人是一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科处刑罚,因此刑罚实际执行的羁押部分要赔偿。
因此,选项AC错误,不眩选项D错误,不眩本案作出生效错误判决的法院是中级法院,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中院。
第21题:
高某在某集贸市场赶集时,趁某公司会计张某不备,公然夺取其手提袋(内装5万元现金)并仓皇而逃,不久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在拘留期间,其委托的辩护律师姚某准备会见高某。
则以下关于律师会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姚某可以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
B.姚某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当事人
C.姚某会见高某,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D.姚某可以跟高某核实有关证据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A项正确。
该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B项错误。
该条第3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C项错误。
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D项错误。
注意:
如果不是委托辩护,而是指定辩护的话,那么律师除了要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外,还要持有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22题: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有关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
B.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C.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必要时,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评
D.对未成年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聘请律师意向,但因经济困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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