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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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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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开展“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企业和群众的满意为导向,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二、基本目标
(一)服务态度进一步好转。
做到认真制定和落实便民措施,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和“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
(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办事程序简洁,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办事快捷准确,无互相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积压现象。
(三)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做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各项法律制度,实行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做到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和决定,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部门之间互相协调配合,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中梗阻”现象。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三项长效机制1、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理顺分工,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定期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执法权力,不准委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分解执法职权。
将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再由执法岗位分解到执法人员,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并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公布。
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5月15日之前完成。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的服务承诺,查找不足,加以改进。
同时要建立评议考核机制,在“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结束之前制定评议考核办法,明确评议考核标准,并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强化责任追究,制定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2、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处罚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继续清理、压减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垄断行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项目、标准,对保留项目要进行精简、归并。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7月1日之前完成各自收费项目的清理,清理结果报“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县物价部门要编制统一的收费目录,对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增加或收费标准的调整,要实行听证制度。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围绕本机关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罚款等职能中涉及的自由裁量权,对其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执法权限,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和实施办法,要在7月1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在工作中要深入推进以执法时限标准、执罚金额标准、办案时限标准和执法程序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
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票款分离,严禁对下级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收费、罚款不得与干部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及业绩挂钩。
3、健全涉企检查审核备案制。
一是实行检查审核备案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原则上以审查书面材料为主要方式,如需进企业检查,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并报县发展环境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是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凡涉及对企业的检查,从严控制时间、频次、人数。
执法部门有多个内设机构行使检查权的,实行一个机构检查或多个机构联合检查,严禁各自单独检查。
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规范统一的检查活动档案,凡属本部门本单位进行的检查,包括检查时间、内容、对象、结果、审批人等,全部记入档案备查。
无特殊情况,不准越级进行检查,对同一事项实行一家检查、多家认可,不准多级多部门重复检查。
(二)开展三项监督检查1、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国家2018年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山东省2018年取消的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重点开展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政府57号政府令的要求,对各自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自查,重点自查已经取消、改为备案或日常工作的审批事项是否仍然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有无擅自增加的审批项目;调整的审批事项是否按规定予以调整。
县“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级各部门单位进行检查,对行政审批主体和行政审批行为加以规范,加大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2、开展对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实践活动中作出公开服务承诺的38个部门、单位履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各自承诺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办事时间、简化办事程序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各部门要对践诺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1日前报“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的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党政机关按规定与经营性中介机构彻底脱钩情况,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强行服务,不得强制企业和个人加入各类协会,对违规设立、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畅通诉求渠道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监督网络。
在通过专线投诉电话、县纪检监察网站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的基础上,通过开通行风热线、建立发展环境监测点等多种方式受理诉求、发现问题。
各级各部门单位在活动期间也要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渠道,要继续在服务窗口设立(放置)效能监督公示牌和效能监督投诉卡,效能监督公示牌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新,公共事业单位也要在服务窗口设立(放置)效能监督公示牌,确保人民群众诉求渠道畅通。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6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开展明查暗访和行风评议1、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
主要明查各单位涉企检查、收费、罚款情况,暗访服务态度是否热情,特别是有无言而无信、不履行承诺、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制等制度,有无擅自离岗等现象;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是否存在置之不理或推诿扯皮等问题。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效能告诫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个体私营业主和普通干部群众对县直各部门、单位的行风情况进行评议,主要评议各单位的依法行政、行政效率、规范服务、政务公开和便民利民等情况,对评议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公开表彰;对排名靠后且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责令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县电视台作公开检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自觉投身“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之中。
全县“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
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初晓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王新军同志任副组长,满慎众、张中专、于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满慎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级各部门单位都要明确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实施方案要于5月1日前报县“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基础抓起、扎实推进。
要突出重点,认真找准、着力解决当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评。
各级各部门单位“环境提升年”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督导职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要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的原则统一受理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现代教育技术是现代教育的制高点和突破口。
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效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观念决定行动,思路造就出路,市教育局提出了在全体教师中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我校根据文件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现制定我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以新教育理念为指导,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校园网络平台,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和提升教育教学经验为重点内容。
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把立足点放在解决教学改革和实验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上;把着眼点放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把切入点放在教师教学理念、教学方式转变和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把增长点放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上,突出一个中心(以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为中心),实现三个转变(转变学习行为、转变教育观念、转变教学行为),促进三个提高(提高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和应用水平、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成立xxxx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xx 副组长:
xx成员:
xx三、活动对象及内容1.活动对象:
全校50岁以下的教师。
2.活动内容:
结合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及校本教研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
一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学期撰写一篇高质量论文。
每位教师能够充分吸收和应用优质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探讨教学应用研究,撰写应用心得和模式应用论文(如:
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教育叙事报告、教学反思等)。
该活动内容可以以博文的形式发表在xxxx教师新浪博客圈里。
二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周设计一篇规范的教学方案。
要求根据教学资源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至少写出一篇教学设计。
三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周做一个精品课件。
利用远教和网络资源结合本学科教学,每位教师每周至少制作一件具有原创性的精品课件,网页、ppt、flash等形式均可。
四是全体教师每人每周上一节优质整合课。
要求每一名教师能通过农村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平台,利用优质资源(含光盘),至少上一节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优质整合课,学校将组织教师观摩、研讨,总结经验教训,探讨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该项活动因受学校教学条件所限,不是每位教师每周都有机会在多媒体厅上课,学校将对每个教研组在多媒体厅上研讨公开课的时间作出安排(见附表一)。
五是每周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和网络资源开展一次德育活动。
要求教师结合自己的学科特点,将德育寓于学科教学中,通过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平台,利用优质资源(含光盘),开展一次德育活动,如:
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和主题班会等。
该项活动将与每周的班队会课结合。
四、活动安排1.组织动员(2018年2-3月):
学校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活动,向教师宣讲实施方案,做好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2.培训实践(2018年3月15日——6月20日):
培训学校骨干队伍;学校根据教师实际情况,有目的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并于5月中旬进行考试验收效果;学校启动“五个一”活动,50岁以下每位教师按学校要求,每周按时完成“五个一”活动的任务,并及时上传到xx现代教育技术网“五个一”活动专栏。
学校教务处、教研室和信息处具体负责活动的检查与落实,确保活动有实效。
形成由教务处、教研室和信息处负责,教研组或年级组具体抓,教师人人参与的分层管理、各司其职、逐级落实的组织管理机制,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学校将组织“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过程指导和督查,将广大教师对此方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查,将实施的情况作总结、分析,并将检查的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3.成果集结(2018年6-7月):
活动过程中,教师每周应及时将各类成果上传至xx现代教育技术网“五个一”活动专栏,并作为学校考核开展活动的依据(注:
电教优质课、德育作品:
市直学校每学期各选送二节,要求学校拍摄制作光盘上报)。
2018年6月初学校对上学期的各类成果进行评选,建立学校资源库,并从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各类成果征集活动(2018年7月10日)。
4.交流反思(2018年9月):
举办我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成果交流展示活动,总结反思前半年工作,部署后半年工作。
5.实践提高(2018年9月——12月):
在总结前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应用活动。
选拔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参加xx市举办的首届全市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综合应用大赛。
6.总结表彰(2018年12月):
组织开展后半年成果评选和推荐,上报活动总结及优秀成果。
我校学期末将组织对各类成果进行汇总,给在“五个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研组授予优秀教研组,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授牌,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拓展延伸:
在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建立长效机制,使“五个一”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一、职责分工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
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
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
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
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
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
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
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
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
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
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六、数据分析各公共机构应每季度或每月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数据安全管理公共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有关规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须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
国家安全、保密部门可根据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相关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报送市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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