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环保监理细则A.docx
- 文档编号:11770367
- 上传时间:2023-04-01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35.23KB
4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环保监理细则A.docx
《4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环保监理细则A.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环保监理细则A.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环保监理细则A
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
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
环水保护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
加固工程监理部
二○一九年四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2、《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3、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监理规划;
4、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白云山铁路桥加固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
现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下穿既有铁路京沪四线、东到线白云山立交桥,对既有白云山铁路桥下部结构有较大影响,需进行加固。
2.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简述
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为一条南北向骨干线,串联了金山桥片区、老城区、翟山片区、铜山新区,涵盖了徐州主城区“双心六组团”中的多个片区,衔接了铁路徐州站交通枢纽以及金山桥副中心、矿业大学、铜山行政中心等重要功能中心。
3.白云山铁路桥与地铁隧道的相互关系
区间隧道在右DK8+302.631~右DK8+318.952处下穿白云山大桥,桥上铁路分别为京沪四线和东到线,对应铁路里程分别为K801+595、K1+091。
下穿白云山大桥处,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隧道埋深22m,主要穿越中风化灰岩,拱顶岩层厚约5m,与桥桩水平净距5.66m~17.33m。
4.既有白云山铁路桥的概况与技术标准参数
4.1概况:
白云山铁路大桥建于1990年,白云山桥为两座分离式单线铁路,错墩布置,桥墩编号均为50#、51#,东侧为京沪四线,西侧为东到线。
4.2既有桥墩标准参数:
50#~51#桥墩之间均采用48m单线简支钢桁梁,桥墩为单线三柱式轻型墩。
墩身截面为1.6m×0.6m,墩柱间距2.2m,墩身高分别为8.5m、5.6m,承台尺寸为纵×宽×厚=5.0m×6.6m×2.0m,基础采用6Φ0.8m钻孔桩,桩长分别为11.5m、13.0m,桩底标高22.42m/23.8m。
三、环保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铁路工程施工环、水保措施要求,做好施工期间工程环、水保工作。
最大限度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控制噪声排放与施工污染,使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国家规定标准,固体废弃物烟尘排放达标。
尽量减少化学品的使用,控制化学泄漏。
严格控制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全面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水保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弃方,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确保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业主的要求得到有效识别和贯彻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环境要求兑现率为100%;杜绝重大环保事件,确保环境投诉处理率100%;节约能源,减少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废弃物分类保存并尽量回收利用。
四、环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环境计划的落实,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环保、水保工作做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止污染并破坏环境。
施工前对全体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法规教育和学习,使大家遵守有关控制环境污染的法规。
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按规定及时清理或处理。
施工中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燃料、油、化学物质、污水、粉尘、噪音、废料、垃圾以及弃方等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不损坏用地范围外的耕地、水域、养殖区、树木、果林、水渠及其它设施,保护自然环境。
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按合同及业主要求拆除临时房屋和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业主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
1.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
为确保工程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由于工程施工导致的水土流失和污染加剧,我监理站成立以总监为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组员的施工环保、水保领导小组,制定环保、水保措施,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施工环保及生态环保工作。
2.环保、水保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2.1总监
①认真贯彻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对体系要求在本单位实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所承担工程的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提高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满足上级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明确并督促监理人员严格履行环境管理职责,开展规定的环境保护活动。
③贯彻实施环境目标和指标,组织制定并控制施工单位的环境、目标、指标,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④督促施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调配和管理施工现场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设施等资源,确保施工过程中环境体系运行受控。
⑤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对所主管的环境管理的绩效负责。
2.2专业监理工程师
①及时制止管区内一切忽视环境保护的做法,对不符合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令其停工,整顿或返工。
②具体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调配和管理施工现场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设施等资源,确保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体系运行受控。
3.管理措施
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除垃圾,集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
遗漏在水域中的油污采用水上吸附式抽水机清除。
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施工现场指派专人负责油料的储存、使用、保管,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3.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管理,使人人心中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3.1.1宣传
要求施工单位以宣传栏、板报、学习讲座、印制宣传资料和设立标语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的宣传活动,大力加强对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环保法规的宣传工作,强化全体参建人员的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意识。
3.1.2教育
把经常性环保及水土保持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不同,采取多层次、多渠道进行。
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和当地环境状况,加强对参建职工关于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意义、必要性、重要性的教育,学习施工细则中有关必须遵守的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规定。
根据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进行必要的环保及水土保持知识教育,使每个监理人员熟知本专业施工操作的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了解和掌握容易疏忽麻痹的施工部位等。
3.1.3培训
定期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环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熟悉施工工艺、环保及水土保持知识,做好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
培训主要内容有:
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的意义,国家关于环保及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标准,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影响环保及水土保持的主要因素,环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干部在环保及水土保持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编制、审查环保及水土保持技术措施计划等。
所有技术工人要经过本工种的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
3.2制定管理制度
3.2.1施工过程的管理措施
建立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找出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建立危害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找出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3.2.2制定环水保管理制度
督促施工单位依照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规,并结合当地政府、业主针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办法,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实施细则,健全目标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经济奖罚制度等,把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对照法津法规的要求,严格日常施工环保与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4.环水保护的控制措施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设计文件及合同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4.1临时设施环保控制措施
4.1.1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公路、乡村道路和机耕道,减少新建便道的数量。
施工便道的修建不得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得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填筑施工便道所需填料应集中取土,不得在便道两侧随意挖坑取土。
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便道两侧的施工遗弃物进行清理,平整便道两侧的地面,尽量恢复地面的天然状态。
4.1.2临时施工驻地要合理布置安排,其生活污水应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在施工营地附近形成新的积水,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至河流中。
生活垃圾应集中装运至指定地点填埋或焚烧处理。
施工完成后,根据环保设计要求平整并用合适的土料覆盖驻地地表,尽量恢复地表天然状态。
4.1.3路堑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利用。
边坡进行整理,疏理排水通道。
4.2施工污染控制措施
4.2.1施工噪声的控制措施
在施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机械尽量避免夜间扰民施工,使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2.1.1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
①监理站在施工单位购置机械设备前要求对设备噪声排放性能进行比较,选择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排放超标的设备要设消音装置。
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违规操作。
对机械设备要精心保养维护,发现噪声异常应及时上报保障部进行处理。
③对施工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检查。
4.2.1.2控制噪声排放
①监理人员应识别噪声危害较大的作业,要求施工单位按上述要求采取降噪措施,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噪声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②施工中属于强噪声作业的,必须采取降噪措施,使用护耳器,降低和预防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
③监理站定期对施工现场降噪防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2.2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4.2.2.1生活污水控制
生活污水排放口周围不得放置及倾倒各类化学品、油类等污染物。
应加强对施工、生活污水及雨水排放设施的维护管理,防止污水的二次污染。
发现污水排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抢修,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
4.2.2.2施工污水及废油控制
①施工污水经排水系统排入净化池,经净化后才能排放。
②砼预制件、砌体养护用水须经沉淀池净化后再行排放。
⑤其它工序施工时产生的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⑥对工程中排放的废油应集中进行隔油沉淀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废油的运输,将其运至指定的处理厂填埋或焚烧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排放。
4.2.2.3污水或废油排放的检查
项目施工污水的排放控制由监理站设专人定期进行抽检,做好检查记录。
4.2.3化学危险品的控制措施
4.2.3.1贮存与保管
①油料等化学品的贮存应严格与火源、电源隔离,并在下面垫一层防油布,贮存期间应检查包装容器的封口是否严密、桶底是否有锈蚀,发现渗漏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避免油料渗漏污染土壤或造成火灾;
②氧气瓶、乙炔瓶要有专门存放的铁笼,两笼相距5米以上,并要加锁由专人管理,夏季要有防晒措施。
4.2.3.2发放与使用管理
①使用时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执行,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米以上,搬运时不要碰撞,氧气瓶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10米;
③有化学危险品的施工操作,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
④使用化学危险品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⑤化学危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⑥对于一次未用完的整桶油料及化学品,应在桶口上覆盖油纸,将桶盖紧,妥善保管但不宜久存;
⑦地面遗洒的油料、油漆要用棉纱擦净,并将棉纱放在指定地点;含有一定毒性的油漆在包装、分装换桶时,应在通风处进行,并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⑧对化学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在规定位置存放,分类、定期回收,进行安全妥当的处理,以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影响。
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废弃物的处理按公司《污染物排放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2.4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
4.2.4.1粉尘控制措施
①施工机械铲、卸、运土方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四、五级风以上天气不进行土方施工;
②施工现场尽量不堆放土方,需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洒水、喷洒覆盖剂、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③施工道路要硬化,并尽量增大施工现场内裸露路面的硬化面积,未硬化部分经常洒水,进行临时绿化处理,并作好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
④易飞扬材料运输时,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土方的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帮上缘,装载其它散装材料不超过车辆槽帮上缘,用布进行覆盖,防止飞扬、逸撒。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带有粘土要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和遗撒;
⑤清理、打扫作业场地时,应洒水湿润,清理渣土要采用容器清运,严禁从施工坑井或高空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
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
⑥尽量使用袋装水泥、石灰等,现场装卸或使用时应减缓装卸或倾倒的速度,防止扬尘;
⑦施工中应积极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四新”项目,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4.2.4.2减少吸入粉尘危害的措施
①项目监理站要求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作业中对可能吸入粉尘的作业人员提供防尘用品(口罩、手套等),以减少粉尘吸入对人体的危害;
②应督促作业人员佩带防尘用品,搬运水泥等易飞扬材料,现场电焊应佩带口罩、手套,防止粉尘对皮肤、呼吸器官的伤害,预防尘肺病的发生;
4.2.4.3粉尘污染、危害的监控
①各工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②各工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扬尘、易飞扬材料堆放、个人防尘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检,填写检查记录;
4.2.5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措施
4.2.5.1监理站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垃圾分拣处,及时对施工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处置,将有毒有害废弃物隔离存放,分别予以标识。
4.2.5.2施工现场垃圾分拣处应尽量封闭,经分拣后的废弃物能回用的及时回用,不能回用的应及时清运。
禁止在施工现场熔化物品会产生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有毒有害的废弃物不得用于回填,不得污染施工现场。
垃圾场应采取防雨、防泄漏、防尘措施,避免再次污染空气、土壤、水体和对人员的身体造成危害。
4.2.5.3施工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钢铁、旧金属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塑料等集中送往指定的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
4.2.5.4有毒有害的办公垃圾,如废旧电池、墨盒、硒鼓等要分类存放。
废旧电池设立回收箱,定期交有关部门处理;废旧墨盒、硒鼓及时交工会回收处理;废旧报纸、办公废纸集中送往废品站回收处理。
4.2.5.5生活垃圾应指定地点单独收集、存放,有条件的采用封闭垃圾箱,及时送往附近的垃圾站,做到无垃圾积压现象。
生活垃圾有专人管理,垃圾存放点不准泼倒污水、粪便,适时进行消毒,控制蚊蝇孳生,消除危害因素。
4.2.5.6有毒有害废弃的处置可委托给有营业执照、有当地环保部门颁发有经营许可证等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处置要求,确保此类废弃物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2.5.7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当地有关规定与当地环保和水保部门协商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新的污染源,确保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4.2.5.8运输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废弃物。
4.2.5.9监理站应对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抽检,发现违章及时督促纠正。
4.2.6能源、资源的控制措施
4.2.6.1现场材料控制管理
①修旧利废,充分利用废旧物资;
②施工垃圾及时分拣、回收、利用;
③砂、石、砖和其它散料随用随清,不留料底;
④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及时清运,水泥袋进行打包、回收;
⑤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工作面内的废弃砂浆、混凝土;
⑥混凝土、砂浆倒运及浇注时应防止撒落;
⑦工人操作做到:
工完、场清、料净。
4.2.6.2节约用水措施
在混凝土养护、砌筑装修工程润湿砖、人工拌合砂浆以及其它湿作业时,作业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妥善控制水量,不得让水任意流淌;
冲洗机械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水,有条件的要使用水枪,并将冲洗用水沉淀回收再利用;
现场降尘所需的水应优先使用沉淀的水。
4.3避免土壤沙化措施
4.3.1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材料场、预制厂等临时用地,限制人为扩大活动范围,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不得随意碾压施工便道、施工场地以外的土地,尽量少扰动地表,减少地表植被破坏,严禁因植被的破坏引起土壤的沙化形成。
4.3.2施工中取土场一定要严格注意,不得随意扩大面积开挖、破坏地表植被及地层结构,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或恢复措施,以防止引起局部植被退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
当取土、弃土场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经设计单位、业主、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等单位批准同意后实施。
4.3.3施工完成后,根据环保及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平整,并用合适的土料覆盖临时用地地表,尽量恢复地表天然状态。
为防止施工期间对铁路沿线两侧植被的破坏,按照环保及水土保持设计要求,采用撒播植草、防风固沙林、取土场铺土、植被恢复、移植草皮、粘土包坡、碎石防护等防止和减少土壤沙化。
4.3.4合理使用土地,对临时用地应尽量少用或不用耕地,用完后应按规定恢复或处理。
对正式工程用地,应在用地范围内进行,不得多占用地。
4.3.5在施工时,做到总体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排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机械设备摆放有序。
做到工完料尽,不随意乱排放污水,乱放建筑垃圾,确保环境舒适美观。
4.3.6严禁施工人员乱砍、乱伐,按环保要求保护好工地范围的植物。
4.4水土保持措施
4.4.1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体系
监理站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控制工作,督促检查各作业点按有关要求施工。
与当地有关部门经常联系,针对工程特点,要求所属作业队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水土保持,定期检查、监督各队水土保持工作的完成。
4.4.2水土保持技术组织措施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前做到全员教育,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钢筋加工场、施工队伍驻地等临时用地事先将表层耕植土集中堆放,完工后清场后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保证在任何河渠水道排灌系统中不产生淤积。
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水塘及河流。
按照设计要求认真做好环保和绿化工作。
永久用地范围内暴露地表用植被覆盖,临时用地要进行复耕,裸露部分要植草或种树。
施工过程中,对管内的防护林树木、渔场、果林注意保护。
4.4.3认真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对开挖边坡工程,在达到设计稳定边坡后迅速进行防护工程,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施工一段、保护一段;当工程跨越水系等地时先将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排水设施。
施工便道两侧开挖排水沟,以降低地下水位,断面采用30×50cm的梯形断面,边坡1:
1,采用浆砌片石衬砌,衬砌厚30cm,根据实际地形在低洼处设沉沙池,沉沙池设计为3×1.5×1.5m的长方体,侧墙为梯形断面,顶宽30cm,底宽50cm,浆砌片石衬砌,衬砌厚50cm。
水流经沉沙池沉淀后排向自然沟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在施工便道路基防护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基础上,在公路两侧栽植公路防护林,边坡采取植草护坡。
4.4.4植被措施
根据“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在主体工程区和边坡、便道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本土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徐州市 轨道交通 号线下穿 白云山 铁路桥 加固 工程 环保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