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文件.docx
- 文档编号:11811621
- 上传时间:2023-04-02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8.65KB
物业管理文件.docx
《物业管理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管理文件.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物业管理文件
Lastrevisiondate:
13December2020.
物业管理文件
物业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定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员工标准服务用语
1、问候语
您好、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您回来了
2、欢迎您
欢迎您到我们小区来参观、欢迎您入住本小区、欢迎光临
3、告别语
再见、晚安、明天见、欢迎您下次再来
4、道歉语
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让您久等了、不好意思
5、道谢语
谢谢、非常感谢
6、应答语
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是我们的工作、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征询语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您有别的事吗请问您找哪位
8、请求语
请您帮个忙好吗麻烦您
9、商量语
您看这样好吗?
10、解释语
很抱歉、这种情况,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
11、基本礼貌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没关系,不用谢
三、物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小区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业主/用户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并存档。
3、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与催交,并按规定上报收费情况。
4、负责接受业主/用户求助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5、负责维修结果进行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6、定期或不定期巡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7、定期与业主/用户沟通,了解其需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8、负责办理业主入伙、装修手续,出入证及物品中转申请表填写。
9、负责小区宣传栏内容的更新工作。
10、完成管理处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日常管理处各项工作的安排。
3、负责管理处创优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小区重大、突发事件及业主/用户重大投诉的处理。
5、负责处理好管理处与开发商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6、负责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保持良好的关系。
7、负责管理处员工的考核与培训。
8、负责协调管理处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9、完成公司经理交办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收款员岗位职责
1、负责小区水、电、维修费及停车场租赁费的收取。
2、负责日常现金收费项目的收款、记账、核算。
3、负责解答业主/用户费用方面咨询,并做好相关费用查询的解释工作。
4、负责业主/用户搬迁小区时,把相关费用信息告知房管员。
5、负责业主/用户装修押金的收取与退款办理。
6、负责日常现金的保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财务。
7、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六、保洁员岗位职责
1、负责小区内干净、整洁。
2、负责监督装修期间责任区内装修垃圾的及时清运。
3、负责责任区卫生死角垃圾的及时清运。
4、负责小区喷泉、水池、景观的清洗及公共设施的卫生。
5、负责责任区内消毒工作,对重点部位重点处理。
6、完成保洁班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七、费用管理原则
1、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费用水平。
2、准确执行有关财务规定,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
3、加强各项开支计划管理,实行财务监督,财务部行使财权。
4、一切付款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发票,白条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5、严格控制费用,严禁在使用费用中假公济私。
6、凡属费用范围开支,由部门经理签字,经财务部门审核(有权提出异议),报总物业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业主/用户装修须知
欢迎您成为上东金邸物业的业主/用户,为了能更好地完成前期装修工作,请共同遵守下列有关装修规则:
一、业主/用户在装修前,须提供下列资料、图纸:
1、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手续时,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防火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2、非住宅装修设计图应包括总平面图、天花图、电气、空调、消防、烟感、花洒的布置图,其中:
电气安装接线图要注明电线径、负荷大小、开关容量等。
3、室内结构不作调整,设备设施不作更改,只作墙面、地面简易装修,以上两条不作要求。
二、收费标准:
1、装修保证金:
住宅:
2000元/户;非住宅:
2000元/户。
办公用房装修(室内无卫生间、无厨房的)保证金在装修符合要求,装修垃圾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全部清理完毕,整体验收合格使用叁个月后予以退还;住宅(包含写字间配置有卫生间、厨房的)装修严格按《按装、安全及环境维护协议》执行并初验合格后,卫生间、厨房使用叁个月无渗漏现象,装修保证金予以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元/平方米(产权面积);
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费:
3元/平方米(产权面积,含运送货物材料电梯使用电费、装修监管费用、施工证工本费用,此费用原则由装修单位承担,若业主未聘请装修单位由业主承担)。
三、办理装修手续及验收步骤:
1、到物业管理处交款盖章;
2、到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填写《装修审批表》一式贰份;
3、经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受理及审查,报上东金邸物业管理处主任审定;
4、施工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2张,(工本费5元/个·人,保证金20元/个·人),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
5、装修审批表由物业管理处及装修单位各执一份;
6、完工后,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消防部门(办公用房、经营场所)和物业管理处以便安排验收;
7、由物业管理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责任部门在《装修审批表》上签字认可,到物业管理处收款处退回《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并办理《临时出入证》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四、装修注意事项:
1、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装修采用材料必须是不燃或阻燃型,个别必须采用木质材料的要刷防火漆;电线必须套管整齐。
油漆、香蕉水等可燃材料必须单独隔离存放,须避高温、避火源。
2、物业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气、消防、管道空混气)的施工改造,必须由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进行,业主/用户自己装修部分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用户确认合格的装修承包商施工。
3、各装修材料、垃圾不得堆放在物业公共部分(走廊、楼梯间及消防通道),以免影响他人进出。
装修垃圾应袋装好放置室内通知物管公司上门收取,搬出装修材料须附上业主/用户及相应装修单位证明,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及位置进出。
4、进行气焊、电焊等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执行,并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通过消防动火安全规范检查后,方可施工。
气、电焊操作工必须持证操作,装修现场自备1211手提灭火器。
5、承重墙体、分户墙不能拆打、抠;地面不能开槽;安装实木地板,地面钻孔不能超过3公分;天花预留维修口,梁、柱、结构墙楼板等不能敲凿、开洞;保护好给排水、消防设施,如需要更改装修方案,必须重新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审批同意;消防设施更改须报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由物业管理公司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6、厨房、卫生间管道填后必须做二次防水;烟道、室内煤气管道、暖气管道、可视对讲、主排污管道、主供水管道不能擅自改动;室内主管部不能封死,要留检查口。
7、阳台应按同一标准封闭,不能修建水池、假山;洗衣机排水不能从生活阳台空调排水管排放;阳台、窗台不能堆放杂物,堆放货物不能超重。
8、空调安装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冷凝水接入空调排水管集中排放,不得散排;油烟的排放必须进入排烟道。
9、业主/用户进场装修须办理装修手续,装修工人进出须办理临时出入证。
10、装修施工不能影响他人休息。
新建小区在该区域向业主(用户)集中交房五个月内允许全天施工,超过此期限施工时间为8:
00-12:
00,14:
10-18:
00(冬),8:
00-12:
00,14:
30-19:
00(夏),其余时间(周六、周日)必须静音作业,法定节假日严禁作业。
静音时间内,有噪音施工者将被没收“出入证”,并将施工人员请出小区。
11、不能将废弃涂料、油漆、清洗涂刷工具的废水直接倒入主排水管内,防止堵塞管道。
12、不能安装遮阳蓬,挡雨板及太阳能热水器;不能在外墙安装晾衣架;装修中不得损伤建筑物及构筑物,并且不得改变物业楼宇的外观原貌。
13、装修工程完毕后,写字楼与商场业主/用户携带消防局验收合格证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核查(住宅装修不作此要求),确保工程均按核准之规则进行。
若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改善或更改的工程,业主/用户必须在收到工程建议书后二周内完成。
14、装修不报,私自更改报建装修项目、材料、私自动火作业的,收取违约金500元以上,并补办装修手续。
15、未经物业管理公司验收私自使用的,收取违约金500元以上,补办验收手续;
16、乱堆放垃圾、材料,有违反消防规定作业的,收取违约金500元以上;
17、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备的按全部修复价格进行赔偿。
若因以上设施损坏影响相应系统运作,装修人还要进行相应的损失补偿;
五、十堰市畅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东金邸管理处装修受理电话:
业主确认签字:
十堰市畅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东金邸管理处
年月日
业主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上东金邸物业的防火管理,保障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防火责任,贯彻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防火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签订本责任书。
1、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为自有物业的防火责任人,负责自有产权/使用的物业范围及其相邻公共部位的防火安全。
2、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其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自觉性。
4、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本物业内消防管理规定。
5、实施消防工作的自我防范、自我制约、自我控制、自我检查,确保室内无人状态下的防火安全。
6、教育所属人员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不得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正常情况下不得按动消防报警装制。
7、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
8、不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杂物和设置放固定物,不占用消防通道、楼梯。
9、消防通道保持畅通,防火门不得擅自上锁。
业主/用户:
十堰市畅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东金邸管理处
防火负责人:
防火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上东金邸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作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上东金邸;
座落位置十堰市江苏路8号;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及配套商业、车库;
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共公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根据买卖合同约定;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车库(业主自行购买除外);
2、小区会所;
3、社区配套商业设施;
4、其他没有分摊给业主的房屋。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业,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08:
00-12:
00,14:
00-18:
00(冬),08:
00-12:
00,14:
30-19:
00(夏),其他时间(包括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调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按国家、十堰市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持证饲养;
2、饲养人应严格遵守上东金邸《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严禁饲养动物进入草坪、花丛;
3、饲养动物应遵循防疫措施,定期检疫,保证无疾病传染。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找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停水停电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
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督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是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五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三十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本临时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业主确认签字:
十堰市畅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东金邸管理处
年月日
装修安全及环境维护协议
上东金邸小区是十堰市畅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高雅、舒适的人性化住区,以其优美的建筑与环境,完善的综合配套和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树立了十堰住宅社区的良好形象,为加强综合管理、完善服务,保持住宅小区整洁有序,从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建设部110号《室内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
鉴于装修施工人员多且流动性大,装修中会产生大量的装修垃圾,为确保小区居住环境安全、清洁、舒适、文明。
十堰市畅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
业主及装修单位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号楼单元层房为毛坯房,经十堰市畅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与业主共同对房屋以下部位验收,均处于良好状态,无不合格项目。
①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顶棚、墙面、地面无裂纹、无空鼓,表面平整,线角顺直等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②防盗门、客厅推拉门、推拉窗开关灵活、安装牢固;门锁完好。
③窗户玻璃、窗纱、窗锁完好齐全。
④预埋开关盒、插座、电线管理畅、到位。
⑤厨房、卫生间已做防水层,经灌水试验检查无渗水现象。
⑥厨房、卫生间排污主管已安装到位。
⑦冷、热水给水主管、暖气主管管道畅通,支管已接至户外。
⑧室内可视对讲器及支架、配电箱、空气开关完好。
⑨暖气、冷水、热水底数已抄录。
二、安全共保条款
1、业主为安全责任人与环境维护责任人,业主装修前须办理装修审批手续,并缴纳2000元装修、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装修施工单位应具有装修施工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
业主应要求装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装修管理规定》、对所雇用的装修工人验明身份和严格管理、严格按物业管理处批准的装修方案施工,装修施工中,严禁破坏房屋结构、公共设施、功能、外墙及其建筑风格。
2、装修公司人员进场前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本人近照,由装修负责人(或业主)前来管理处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每证交押金20元、工本费5元(装修工人支付),管理处严格对进出小区人员及物品管理。
非业主严禁使用“业主住户卡”。
以下是不规范使用“出入证”的行为:
1)无证施工或过期使用。
2)将“出入证”借与他人使用。
3)超出“出入证”限定范围施工(窜房施工)。
4)证上无照片或无身份证号码,无人员变更登记。
5)其它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管理处将没收“出入证”押金不退,并将违规人员请出小区。
由装修负责人(或业主)重新办证后,方可再次进场施工。
若因违规使用,给业主和小区其它住户乃至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装修公司(或业主)应承担全部责任,管理处有权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3、消防安全:
由于部分装修材料易燃、易爆,装修公司(或业主)要树立防火观念,装修材料现场有序放置,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严禁在室内生明火和抽烟,使用电炉、气罐等。
一经发现,轻者提醒教育,重者警告或没收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终止施工,造成损失的应由装修公司(或业主)承担全部责任。
装修中若需使用氧气、电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经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4、严禁乱动公用消防及安防设施,严禁使用消防水。
违者将没收“出入证”,造成误报警或损失的,由装修公司(或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
5、为了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在运输装修材料和家俱搬移过程中谨慎行事,不得撞坏过道中的消防设施吊顶装饰等,若因此造成损失,由装修单位(或业主)承担,管理处可以根据损失情况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三、环境共保条款
1、为创造宁静的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噪音扰民,装修施工时间在该小区集中交付使用五个月内,装修工作允许全天施工。
超过此期限施工时间为8:
00-12:
00,14:
00-18:
00(冬)、8:
00-12:
00,14:
30-19:
00(夏),其余时间(周六、周日必须静音作业)静音作业,法定节假日严禁作业。
静音时间内,有噪音施工者将被没收“出入证”,并将施工人员请出小区。
2、装修中的垃圾以及大件物品的包装物(如纸箱、泡沫板等),应由装修公司(或业主)清运至物业管理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地,严禁摆放在公共楼道、生活垃圾桶内(小区内摆放的垃圾桶均为生活垃圾桶)或其他非指定地点。
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以及瓜皮果壳等。
3、为了保证小区环境的协调与统一和房屋外立面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