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稠江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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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稠江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预案
义乌市稠江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促进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1995】172号令、《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36号)、《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政办发【1997】2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金政发【2005】57号)的精神,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义政发【2005】25号的内容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稠江街道行政区域内或与邻近交界区域发生地震对稠江街道造成灾害时,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金华市地震应急预案》、《义乌市地震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原则
地震发生后,稠江街道各社区、各村(居),辖区内市直各单位、各企业,要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事件。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地震应急工作在开发区管委会、稠江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和灾区各级政府机构的作用。
2、以人为本,有效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并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处置突发事件。
3、依法规范、综合防御。
防震减灾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方针。
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提高预防和应对地震灾害的水平。
应急工作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应急预案的全局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密切协同,快速反应。
地震应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街道各科室、工作片(社区)、村(居)、企业及辖区内各市直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和快速有效;充分发挥依靠和发挥驻义部队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领导机构
浙江省义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义乌市稠江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防震减灾工作行政领导机构,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进行领导和管理。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稠江街道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二)指挥机构
防震减灾指挥为开发区、稠江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实施地震应急时,指挥长由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稠江街道,其他工作组设在组长单位。
(三)工作机构
街道防震减灾指挥部的工作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如下:
1、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
街道常务副主任
成员:
街道所有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综合掌握震情和灾情,向市政府汇报抗震救灾有关事宜,同时向各工作组通报有关抗震救灾情况;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派出稠江街道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分队;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开发区防震减灾指挥部立即转为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2、震情监视组
组长:
街道分管科技的领导
成员:
街道经济发展科工商服务所一体办农办建设科国土所劳动管理所
主要职责:
组织人员赴震区进行震情现场调查,会同上级地震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地震监测工作,密切注视震情发展;及时向街道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灾情,组织专家进行震后趋势判定,并提供地震趋势意见和减灾对策。
同时收集地震破坏及伤亡情况,评估震害损失,确定地震列度,及时上报评估结果。
3、宣传报道组
组长:
街道分管宣传的领导
成员:
街道文化站宣传干事稠江广播站
主要职责:
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宣传报道,经批准的新闻发布工作及有关科普知识的宣传等。
根据市政府和指挥部的统一口径,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涉及地震趋势信息的发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发布;有针对性地做好地震应急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指导群众掌握自救办法。
4、抢险救灾组
组长:
街道人武部领导
成员:
街道人武部政法办民兵应急分队
主要职责:
迅速调集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遇险人员,救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等,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
街道消防队队员要掌握地震营救技能,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的破坏性地震,消防队根据指挥长的命令,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在第一时间紧急抢险遇险人员。
5、通信保障组
组长:
街道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成员:
街道党政办建设科规划科
主要职责:
负责向市通信部门联系。
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
街道分管交通的领导
成员:
交管站建设科规划科
主要职责:
运送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等,抢修遭受破坏的铁路、公路、桥梁等,保障各交通线路畅通。
7、医疗卫生组
组长:
街道分管卫生领导
成员:
街道公共卫生员创建办稠江医院
主要职责:
迅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组建震区应急医疗站,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情况,帮助灾区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8、物资保障组
组长:
街道党政办主任
成员:
街道党政办财政办
主要职责:
组织、储备、调拨、管理抗震救灾物资,尤其是生活急需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9、工程抢险组
组长:
街道分管建设的领导
成员:
街道建设科规划科农办安监所工商服务所国土所
主要职责: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的安全性能,确定抗震加固对象并实施加固,及时抢险修复区重要水利、电力、供水、供气、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等工程设施;负责抗震救灾中的供电、供水。
对处于灾区的次生灾害的单位及实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督、控制,防止此生灾害是发生和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灾害。
10、治安保卫组
组长:
街道分管政法的领导
成员:
街道政法办综合治理中心人武部稠江派出所
主要职责:
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预防、防止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加警力,加强对党政领导机关、要害部门、金融部门、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扩大蔓延,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11、民生安置组
组长:
街道分管民政的领导
成员:
街道财政办党政办民政助理员残联稠江敬老院
主要职责:
妥善安置和疏散转移震区灾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灾区学校、专业市场、社区居民、村镇村民以及外国人和其他流动人员的有序疏散、安全转移工作,迅速建立救济物品的供应点,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协助地震部门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发放工作;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组织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负责省、市政府应急救济的发放、监管及接受和调配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工作。
12、筹资保障组
组长:
街道财政办主任
成员:
街道财政办党政办慈善总会
主要职责:
做好资金保障、筹集和统一管理地震应急和救灾经费,向义乌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
三地震预防
(一)本辖区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选择建设场地,必须避开活动断裂带。
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和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建设项目,按照义乌市发展计划局和义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金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金华市科学技术局、金华市地震局转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地震局关于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改造和重大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以要求管理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义科【2005】38号)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项目前期认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对于按规定要做安全性评价的项目而未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项目,街道规划科一律不予批准审批。
(二)对不需要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三)平时应急准备
1、街道防震减灾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上情下达、综合处理防震减灾有关事宜。
2、地震系统的业务指导,由街道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及时联系市科技局,做好辖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上情下达和震情分析工作,并及时报告震情和地震活动趋势。
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根据本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其他相关部门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监督和检查各项防震措施的落实。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防止地震谣言的流传,增强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其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3、企业、城镇建设及建设系统的业务,由街道规划科、建设科、城乡一体办、农办负责。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加强辖区内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对原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按有关规定组织抗震加固。
4、化学危险物品防护业务,由街道安检所、政法办、稠江医院负责。
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掌握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与此生灾害源的分布,预测地震时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训练队伍,承担上述震害的特殊救护任务。
5、水利设施及业务,由街道一体办、农办负责
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按有关规定做好大、中型水库、河闸和重要防洪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组织对已有水库、河闸进行抗震检查、加固。
6、交通设施及业务,由街道交管站负责。
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桥梁等重要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组织对现有设施进行抗震检查、加固。
7、资金、粮食、物资的筹备,由街道财政办、党政办负责。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储备适当的粮食、帐篷、照明物品等抢险救灾物资和生活急需品。
做好资金保障、筹集和统一管理,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制定救灾经费和物资的筹集计划。
8、卫生、医药设施及业务,由街道负责卫生人员、稠江卫生院、复原医院负责。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做好医院等重要建筑的抗震检查、加固和地震安全性评价。
做好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的储备,落实应急医务人员。
9、公安、消防业务,由稠江派出所、稠江消防中队、政法办负责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负责社会治安,落实消防器材和救灾人员,成立市地震紧急救援队,并开展营救技能训练。
10、工业系统业务,由街道经济发展科、工商服务所、劳动管理所负责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督促、检查大、中型企业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11、教育设施及业务,由街道分管教育人员负责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教室、校舍等建筑设施抗震安全检查与加固。
12、临时市场及专业街设施及业务,由负责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做好市场建筑设施抗震安全检查与加固,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13、其他部门
加强对员工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重要建筑设施的抗震安全检查与加固。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应急分类
地震应急分类:
临震、有感地震、破坏性地震和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四类,并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二)地震应急程序
1、本街道区域范围内发生有感地震,由街道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负责处理震后事宜,并及时将震灾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本街道区域范围内发生破坏性地震,由街道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视情请求义乌市、金华、省和国家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
(三)地震应急响应
1、临震应急响应(见附图2):
(1)街道接到市政府、省政府或金华市政府临震预报后,指挥长立即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并根据预报震级的大小,决定相应行动小组进入应急状态。
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时与市地震部门联系,掌握震情预测,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各项宏观异常,随时上报震情变化。
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并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开展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避震知识水平,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2)预报为有感地震时,指挥长命令办公室、震情监视组、治安保卫组和宣传报道组进入应急状态;预报为破坏性地震时,指挥长命令所有行动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市地震紧急救援队集结待命。
(3)如果预报期内地震发生,根据震级大小破坏程度,指挥长决定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或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程序。
(4)省政府或金华市政府、义乌市政府撤销临震预报后,指挥长可以决定本次临震应急响应结束。
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见附图3):
(1)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有感地震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由其决定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程序。
(2)指挥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召集指挥部全体人员参加紧急会议,并命令办公室、震情监视组、宣传报道组和治安保卫组投入有感地震应急行动,必要时决定进行现场指挥;决定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3)办公室根据指挥部会议的决定,及时向各行动组传达指挥长的指令;负责保持与省地震局、金华市地震局、义乌市人民政府、震区工作片(社区)、村(居)、企业和各行动组的联系,及时将震情和地震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向指挥长报告,并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
震情监视组立即派人赴震区,协同省和金华市、义乌市,地震现场考察组开展地震趋势分析和震害情况调查;实施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加强震情监测,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震情和震害调查结果。
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统一口径拟定有关宣传新闻稿,报指挥部审定后,在全市主要媒体上进行报道。
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恐慌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治安保卫组迅速进入震区了解治安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地震如发生在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国土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防震后地质灾害的发生。
(6)办公室接到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次有感地震趋于平静的意见后,立即报告指挥长,指挥长视情决定本次有感地震应急响应结束,转入有感地震的后期处置。
3、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见附图4):
(1)办公室接到震情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长报告,获准以后向义乌市市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省地震局和金华市地震局,请求支援。
同时召集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会议由街道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指定的副组长主持,听取有关工作片(社区)、企业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研究和部署抢险救灾事宜。
如遇强烈地震,通讯中断,地震本身就是命令,上述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到街道办公大楼或指定地点报到。
(2)指挥长立即决定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程序,指挥长命令所有行动小组立即投入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紧急救援队立即赶赴灾区;必要时,组成前方指挥部直接指挥受灾地区抢险工作;决定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重大事项。
(3)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紧急会议决定内容,负责与省人民政府、金华市人民政府、义乌市人民政府、省地震局、金华市地震局和灾区联系,及时将省政府领导、金华市领导、义乌市领导的指示和有关震情、灾情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向指挥长报告;保持与各行动组的联系,及时传达指挥长的命令,并将各行动组反馈的信息报告指挥长。
(4)各行动组根据指挥部会议决定,依据各自的职责,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交通运输组迅速落实前方指挥部和各行动组赴灾区人员所需的车辆,并立即征调物资运输所需车辆。
治安保卫组立即请求市政府,联系落实交通民警加强道路各交叉口的值勤,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道路畅通。
民生安置组迅速组织灾民向紧急避难场所进行转移和疏散。
物资保障组迅速将救灾所需物资调运至指定地点。
震情监视组立即赴震区,协同震区工作片(社区)、村(居)、企业调查震情,并加强地震监测。
省或金华市、义乌市地震工作组到达后,震情监视组人员协同开展工作。
宣传报道组到达指定地点后,尽快完成灾情实况拍摄,交指挥部审定;及时报导有关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指挥部要求,发布有关信息。
随前方指挥部赴震区的各行动组,到达指定地点后,在组长的指挥下,依据各自的职责立即投入现场应急工作。
(5)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等要求入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处于灾区的外籍人员由市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安置;滞留在灾区的外国旅游人员和港澳台旅游人员由旅游部门负责安置。
(6)办公室接到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次破坏性地震趋于平静的意见后,立即报告指挥长,指挥长视情决定本次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结束,转入破坏性地震的后期处置。
4、地震谣传(误传)应急响应(见附图5):
地震谣传(误传)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是特殊情况下形成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1)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发生后,对于影响范围不大,未引起群众恐慌的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工作片(社区)、村(居)、企业就地及时解决,妥善做好平息工作,迅速安定民心,稳定当地社会秩序,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对于影响范围较大,引起群众恐慌并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的地震谣传(误传)事件,事件发生地工作片(社区)、村(居)、企业立即向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命令启动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相应行动小组进入应急状态。
办公室立即向省地震局和金华市地震局、义乌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派出人员赴地震谣传(误传)发生地进行调查,查明地震谣传(误传)的来源、波及的范围、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震情监视组要加强地震监测,并保持与省、金华市地震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监测预报中心的联系。
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要求进行宣传引导,开展避谣,澄清事实,及时解除群众疑惑,安定人心,保持社会稳定。
治安保卫组要维护好社会秩序,并追查地震谣传(误传)发生源,对有意制造和散布地震谣言者,开展教育和根据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平息后,本次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有感地震后期处置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组织人员对震区各类建筑物进行检查,对受损建筑物进行汇总统计,由街道建设科组织进行危房鉴定。
轻微受损的要作加固处理;确系危房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并由街道解决危房居民的搬迁安置问题。
(二)破坏性地震后期处置
1、根据灾情迅速调入帐篷及简易房等设施,搭建简易居住防震棚,及时转移震区灾民,妥善安置灾民。
2、妥善解决灾民基本生活问题,尽快恢复水、电和交通工作。
3、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并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4、及时开展对应急人员和灾民的保险理陪工作,并做好抗震救灾中物资装备和劳务的征用补偿工作。
5、组织开展灾民救助工作,加强对捐献资金及物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6、做好地震灾害后的损失和评估工作,提交震灾损失评估报告。
各工作片(社区)、村(居)、企业和有关部门向街道防震减灾办公室提交此次地震应急响应的情况汇总,办公室根据材料汇总后向指挥部提交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积极联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通信部门,建立通信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及现场指挥的通信畅通。
通信部门要无偿提供有线、卫星、微波、无线等通信服务,确保各种指挥调度系统的建立和正常运转。
此外,及时开通应急通信车通信服务,以最快速度建立现场指挥的通信系统。
2、积极联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通信部门,切实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对基站、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应急期间当地移动基站要保证容量,必要时采取紧急扩容措施,并根据指挥部要求对有关人员手机由预付费模式改成后付费模式,或准备一定数量的手机和充值卡以应急需。
并采取在救灾现场加装直放站、提升临近基站发射功率等延伸覆盖的措施。
3、为确保应急期间通讯畅通,参与应急活动的所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必须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联系方式。
应急期间相关人员必须保证移动电话24小时开机。
同时,各应急小组要有应急备用电话。
(二)抢险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确定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用于抢险救灾的各种装备设施一律不得挪用,并指定专人保管。
市地震紧急救援队要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确保地震应急期间各类可供应急装备的调用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应急力量保障
由街道消防队建立街道地震紧急救援队,救援队员经过专业培训,作为灾区先期处置队伍;由驻军、武警、预备役、民兵应急分队组成第二处置队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成增援队伍。
(四)交通运输保障
为确保抗震救灾所需交通工具,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做好驾驶员的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指挥部可以征集和调用有关交通工具。
应急期间可争取市公安部门支持,实行交通管制。
(五)安全防护保障
为确保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要发放必要的防护装备;应急期间震区要按照本地预案设定的范围、方式、程序、路线,引导群众有组织地沿安全路线,向紧急避险场所疏散撤离。
(六)经费物资保障
街道财政办要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提供应急状态时政府经费的保障措施。
根据地震造成的损失和破坏程度,市、街道按一定比例及时调拨应急资金,确保应急状态经费所需。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
街道在规划和建设中,至少应有1处能基本满足破坏性地震发生时人员所需的紧急避险场所。
近期可以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公布有关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和联络及接警电话,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
对各级有关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七附 则
(一)名词术语
1、生命线工程:
是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
2、次生灾害源:
是指因地震而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等灾害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贮存设施、水库、堤岸等。
3、地震应急:
是指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不同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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