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语言.docx
- 文档编号:11916280
- 上传时间:2023-04-1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20KB
网络语言.docx
《网络语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语言.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网络语言
网络热词注册商标有风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以“黑客”“播客”“极客”等为代表的新兴语言不断出现,“X客”的组词方式逐渐成为网络热词产生的新方式。
作为一款视频分享应用及平台名称,“新浪拍客”为众多视频爱好者所熟知,当“拍客”二字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后,北京新浪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浪)却遭遇了一场官司。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审结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定“拍客”为通用词汇,新浪在相关软件上使用该文字不构成商标侵权,两自然人原告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被判驳回。
据了解,2004年浙江省自然人李某及四川自然人韩某在第9类计算机软件等商品上共同申请注册了第4441141号“拍客”商标,2007年7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
法院经审理认为,类似“X客”的称呼由来已久,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催生了一批“X客”的新称呼,“拍客”一词并非原告独创,而是网民智慧的结晶,由于网民普遍使用该词汇,导致该商标显著性明显减弱,可以认定“拍客”已经成为通用词汇,新浪系在通用范围内使用“拍客”词汇,而并非作为商标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不应被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
业内人士表示,拍客”作为近年来根植于互联网土壤的众多热词的代表之一,这种类别词汇的创造与传播路径与过往传统媒体时代有着显著区别与特性,而当这种区别与特性投射到商标保护与品牌塑造问题上时,则成为一个新的课题而备受各界关注。
该业内人士指出,将网络热词申请注册商标时需谨慎。
热词成为商家新宠
互联网时代,网络热词层出不穷,而且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抢注热门词汇为商标的行为越来越普遍,这些词汇既有事件名称,也有台风名称和新兴网络词语,如“犀利哥”“屌丝”“给力”“囧”等,均成为一些商家打造品牌及申请商标注册的“新宠”,而申请将网络热词作为商标使用的商品类别以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玩具、工艺品等为主。
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商家热衷于将网络热词申请注册为商标使用,首先是因为不需要花费太多宣传费用就可以快速获得较高的市场关注度,其次是因为部分网络热词与商家所经营商品及服务的含义不谋而合。
以餐饮行业为例,重庆市一从事餐饮业的张某曾将“你的菜”申请注册为商标,使用在餐厅等服务上。
张某表示:
“大家聚餐,为的就是让在乎的人吃到满意的菜,这与‘你的菜’的含义不谋而合。
”
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佼佼者”,阿里巴巴于今年“双11”期间,在电子商务领域掀起轩然大波的“双十一”商标事件所引发的探讨之声迄今仍在持续。
阿里巴巴在广告、举办特卖活动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多件“双十一”商标,并于今年“双11”期间公开发函称,其在相关类别上享有“双十一”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相关企业使用“双十一”商标均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阿里巴巴此举随即引发了各大电子商务企业及实体企业的质疑,并称阿里巴巴此举有抢占公共资源之嫌。
虽然将网络热词申请注册为商标使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商家的知名度,但是网络热词大多含义不够高雅、只是单纯具有娱乐效果,用来申请商标大多会因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或“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而被驳回。
业内人士指出,网络热词大多只是昙花一现,“火”一阵子之后便会销声匿迹。
申请注册商标应与自身品牌定位相联系,一些网络热词的含义并不能代表品牌的特点,申请注册为商标使用存在诸多风险与隐患。
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下称飞狐公司)曾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屌丝男士”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在审查程序中予以驳回。
随后飞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对“屌丝男士”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结果。
据了解,飞狐公司申请注册的“屌丝男士”商标被驳回的原因,系法院认为“屌丝”一词为我国网络文化产生的讽刺用语,并非规范的、正常的社会文化用语,该词语的使用会对良好的社会风气及社会文化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白富美”也同样折戟在商标注册的路上。
安徽省蚌埠同鼎化工有限公司欲将“白富美BAIFUMEI”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在箱包等商品上,先后被商标局、商评委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白富美”为当今社会上的流行用语,用在指定使用的商品上,易产生不良、消极的社会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将网络热词申请注册为商标使用并非易事,不应仅仅注意其影响力,还需要综合考虑到其相应的“其他不良影响”及“显著性”。
而且将网络热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往往难以与产品或服务形成稳定、长期的关联关系,造成的直接影响便是很容易使消费者对品牌对应的产品或服务产生逆反消费心理。
现今社会网络流行语盛行,人们在网络上用网络流行语交流娱乐的同时,也引起了很多商家的关注。
由于网络流行语的使用频率高、商家们纷纷用网络流行语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现在在网络上火的词语很多,如“屌丝”、“囧”、“高富帅”、“白富美”等等。
这些词语活跃在网络的同时,也被很多商家运用起来,大街小巷宣传版面、招牌等随处可见,但是这种吸引消费者的做法一定会有好的效果吗?
有很多企业商家想要拿网络流行语申请商标,希望能够长时间使用,因为商家认为网络流行语投入使用后不需要花很多宣传费用就可以达到知名的效果。
网络流行语申请商标尤其受到很多网络店家的亲睐,像服装、鞋帽、食品等很多网络店家都热衷于将网络流行语申请商标。
需要提醒的是,网络流行语虽然关注度高,网络上很“火”,但是申请商标的成功率很低。
大多网络流行语的含义不够高雅、只是具有娱乐效果,用来申请商标会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理由被驳回。
再者网络流行语很有可能只是昙花一现,“火”一阵子之后就会销声匿迹。
另外,申请商标要与自己的品牌定位相联系,网络流行语很多含义并不能代表品牌的特点,用作商标销售商品有很多不妥之处。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可见,商标申请中可以运用多种元素或者将其组合使用,最重要的是要具有显著特征。
商标拥有显著特征,才会有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看来,申请商标是需要运用智慧、并做好长远打算的。
申请商标不是简单的走程序,要跟自己企业的未来发展挂钩,才能真正发挥商标的作用。
从“囧”字看网络语言的商业价值
【摘要】网络语言的娱乐性、创新性等特点是社会娱乐追求的体现,被众多网民誉为“21世纪最牛的一个字的“囧”字,已从单个的“囧”字逐渐形成了“囧”文化。
本文以“囧”字为例,结合网络语言的特点,简单分析网络语言现有的商业用途,并且认为将网络语言注册为商标,可能是网络语言商业价值有待开发的方向之一。
“囧”(音jiong,第三声),这个大多数人可能都不会念的古汉字,如今却在网络世界大放异彩,成为众多新生代网民的新宠。
这个形似哭丧小脸的“囧”,在古汉字中的意思是光、明亮,可是在网络上,被赋予的新意是:
悲伤、无奈、窘迫或极为尴尬的心情。
要理解这一点非常容易,如果把“囧”字看成是一张人脸,那么“八”就是两道因悲伤和沮丧而下垂的眉毛,“口”则是张口结舌的那个口。
当一个人说“我很囧”的时候,可以想象他的那副表情完全和“囧”一样。
而“囧”字的发音和“窘”完全一致,简直再完美不过了。
网络作为一种全新媒介,正逐渐形成自身独到的语言模式。
一、网络语言的定义
网络语言目前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
广义来说,网络语言一般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编辑网页和编程的计算机语言,例如HTML、java等;第二类是与网络技术有关的术语,如登陆、在线、字节等;第三类为网络有关的用语,如网虫、黑客;第四类指网民(尤指“网虫”、“网迷”)在互联网上用来交际的语言,如网络聊天室里的常用语。
狭义来说指第四类即网民在网上使用的语言。
笔者所要讨论的网络语言是狭义的网络语言,即一种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新兴的有别于传统语言环境使用的语言形式。
二、网络语言的创新性和娱乐性
人们对娱乐的需求可能促使人们对网络语言的创新追求。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压力大,特别是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更加突出,压力已成为全社会的紧箍咒。
因此,人们特别需要轻松幽默的方式和暂时释放压力的渠道。
与现实生活环境不同,尽管人们也追求趣味与娱乐,但语言有一定规范,而网络环境使得网络语言的使用则大大突破了这种限制。
拼音输入法技术上的进步大大减少了选择字词的时间,降低了输出正确字词的难度,但网民们仍习惯于使用以前因输入法问题而产生的谐音字词、错别字词、数字等。
他们借这些字词获得放松和愉悦感,也促成了网络语言口语化的倾向,这是一种自我解压的方式。
同时也拉开了与主流表达习惯之间的差异,形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
网络语言的创新性和娱乐性,体现在它的构成和含义上。
谐音类:
一些方言谐音类词带有娱乐色彩。
如“著名滴(的)”、“木(没)有”、“偶(我)”、“银(人)家”、“饿(我)的神啊”、“8(不)过”等。
缩略类:
词其构成不具趣味性,但其缩写组合体现一了种创意,打破了原有语言的使用规则。
如汉语拼音缩写:
MS=貌似;BS=鄙视。
英文缩写:
U=you(你);IC=Isee(我明白了)
象形类:
以“囧”字为例,原意是窗口通明、光明。
网络中是象形用法,将其看成脸部。
从囧引申开来有一系列词,如“益”表示闭起眼睛,很痛苦且咬牙切齿的脸;“商”表示戴斗笠的囧;“冏”是囧到下巴都掉了等。
人们对娱乐和休闲有着强大的需求,电视节目、电视剧、电影等娱乐化倾向越来越明显。
网络语言的娱乐性,也带来了无限的商机。
三、网络语言的商业资源开发现状
1965年美国经济学家马尔萨克首次揭示了语言的经济和商业价值,认为语言和其他资源一样的,能够拥有价值、效用、收益等经济特征。
语言不分大小,也不论其通用程度如何,都能为使用者的经济利益服务。
语言必须具备很高的注意价值(attentionvalue)才能够被人们不断地发展使用。
据说“囧”这个字最先在台湾的BBS社群上开始流行,“囧”也开始在中国大陆快速普及,逐渐在该地区的青少年及网络族群开始普及,从单个的“囧”字逐渐形成了“囧”文化。
以“囧”字为例,简单探讨网络语言的商业用途。
商业用途1:
囧视频、囧论坛等网络娱乐形式层出不穷。
在XX视频里输入“一日一囧”,得到视频48316个,多数由优酷、六间房、播视网等网络运营商提供,视频的点击率都不低。
对于网民而言,希望通过这种漫画形式的短片笑话来缓解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
而对于网络运营商而言,则获利颇丰。
我们知道,网络经济时代,点击率是商家衡量网络运营商进行广告投放的重要指标。
视频在非全屏显示的情况下只占到网页的一小部分,余下的大部分页面基本上用于投放广告,包括视频开始前的贴片广告有视频暂时时出现的广告。
其中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网络运营商,他们借助视频娱乐性的吸引力,获得商家的广告投放费用。
其次是投放广告的商家,流行的网络语言的人气高,点击率高,通过其它网络渠道了解自己商品的可能性大,这也给投放广告的商家带来潜在的利益。
这一点得益于网络这个媒介,其带来的商业价值是非网络语言所不能及的。
还有的网络运营商将流行的网络语言隐性的嵌入其网页的html代码里,人们搜索热门的网络语言时,其网页也相应被搜索到。
商业用途2:
将“囧”字作为新元素,各种衍生商品丰富多样。
“囧”字从2008年开始在中文地区的网络社群中出现,成为流行的网络语言,被众多网友誉为“21世纪最牛的一个字”,跳出网络也已成了众多人口头禅,特别是学生群体。
在淘宝网里输入“囧”字,找到相关宝贝38596件,除以T恤为主的服装外,其他类别商品也是各式各样,如厨房/餐饮用具2352件,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1888件等,和“囧”字造型相关的用品层出不穷。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在中国网民职业结构中,学生用户仍是第一群体,占到网民总数的近两成。
商家也瞄准了学生市场,囧杯、囧娃娃等,受到学生群体的青睐,一方面是由于“囧”字等网络语言的时尚性和娱乐性,吸引了学生群体;另一方面,这些衍生产品的制造成本不高,加上淘宝网络店铺等低成本的商业成本,售价不高,与学生的购买能力相匹配。
通过上述对“囧”字的商业用途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网络语言商业资源的开发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网络介质,做网络经济文章。
二是基于网络语言的流行性和娱乐性,将其作为新的元素,衍生出线下的商品和产业,相关的商家企业是商业利益的获得者。
四、网络语言有待开发的商业价值
以网络语言“囧”字为例,目前并没有以“囧”字作为商标的商品,即“囧”牌产品的出现,而多数是已有商家的新产品添加“囧”字作为其中元素,如李宁的“囧”鞋系列,爱国者A2月光宝盒MP3(MP3音乐播放器表面是“囧”字图案)等。
那么,将网络语言注册为商标,从来带来商业价值,可能是网络语言商业价值有待开发的方向之一。
1、将网络语言注册为商标的可行性
根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规定可知,商标是指能够将一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在商品经济中,商标具有认知功能、品质保证功能和广告功能。
与前面两个功能尤其是品质保证功能相联系,商标是一种典型而又有效的广告工具。
消费者通过特定的商标了解特定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凭借商标来刺激并维持消费需求。
从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看出,谐音类、缩写类等部分类别的网络语言是符合要求的。
同时,网络语言的口语化和流行性使得网络语言能够在除了网络环境之外的现实生活中也能为人们所熟知和熟记,这一点很契合商标“易懂易记”的拟制原则。
商标的商业价值还表现在冠名带来的收益。
冠名即在某种事物前面加上自己名号,是一种广告形式。
网络语言的流行性使其得到广大网民的认同和接受,一定程度上产生亲切感和倾向性。
目前,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的活动各式各样,如果将已注册为商标的网络语言用以冠名,可能可以为活动增加人气,也给冠名商家增加知名度,带来更多的商业利润。
商标“粉耐你(FANNAINI)”,“粉耐你”意指“很爱你”,是近几年流行的网络语言。
商标类型为“中文+拼音”,属于钱包、书包一类的服务项目。
“粉耐你”商家可以用其商标冠名网络言情小说大赛。
2、将网络语言进行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商标注册从申请到认可,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需要一两年。
在这一两年期间,将网络语言用于衍生产品的开发使用是否合法?
并且在商标注册成功后,该网络语言是否还在继续流行?
笔者在中国商标网上对包含“囧”字的商标名称进行查询,得到24条查询结果,单一个“囧”字的申请注册商标有60个,而包含“囧”字的还有其它形式,例如“囧茶公社JOINTEACLUB”、“囧神”等各种形式。
这些商标的注册时间集中于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正是“囧”字风靡网络的时间段。
由于商标从申请到认可一般需要两年时间,部分申请商标已经被批准使用,具有商标专用权,部分仍在审查阶段。
二是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辨认,消费者可以据此把该商标标示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商标标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但是网络语言的创新性打破了传统语境中的语言使用规则,改变现有语言中某些词语音义方面的约定俗成,对部分群体而言可能会造成认知障碍。
据数据显示,网民的年龄结构集中在10岁至40岁,如果目标消费群体定为其它年龄段的商家则最好不要选择网络语言,不要盲目跟风,如果目标消费群体为这一年龄段的商家可充分利用网络语言资源进行商标注册,以吸引目标消费群体,充分发挥网络语言可能带来的商业价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网络 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