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docx
- 文档编号:12008040
- 上传时间:2023-04-1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4.05KB
荣昌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docx
《荣昌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荣昌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荣昌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荣昌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①、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②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③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④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⑤谎报火警;
⑥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⑦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⑧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①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②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③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④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⑤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⑥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保卫科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
具体规定如下:
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保卫科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保卫科门汇报。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1、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⑵.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⑶.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⑷.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⑸.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⑹.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2、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⑴.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⑷.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⑸.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⑹.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⑺.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3、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⑴.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⑵.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⑶.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⑷.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到文件头
(四)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五)防火检查制度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
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
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
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六)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保卫科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保卫科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整改火灾隐患由保卫科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保卫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七)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所有仓库、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保卫科应对办公楼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九)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公司防火档案由保卫科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保卫科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保卫科是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保卫科防火巡查员除对仓库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一)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志愿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十二)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保卫科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三)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疏散完毕,保卫科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灭火疏散期间,保卫科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荣昌 消防 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