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x
- 文档编号:12054914
- 上传时间:2023-04-16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33.35KB
广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x
《广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及《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广元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以改善全社会信用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奋力实现与全省同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规划目标。
(二)基本原则
1.总体布局,稳步推进。
立足实际,着眼全局,在统筹规划、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分阶段、分部门、分县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在信用工作制度建设、信用系统共建共享、奖惩联动、信用产品应用等重点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2.政府推动,社会共建。
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制度、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调动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建设合力。
3.整合资源,多赢共享。
打破“条块分割”,推进行业和部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集约化建设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实现联合惩戒,形成多赢共享可持续发展模式。
4确保安全,有序开放。
利用先进可靠的信息技术,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重视容灾备份,确保信用信息安全。
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放政府、企业、非企业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三)建设目标
总目标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及司法公信四大社会主体诚信建设,搭建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形成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改善信用环境水平。
到2020年,全市社会信用基础性法规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市级“一网四库一平台+N系统”(“信用广元网”、“市场主体、个人、金融和其他组织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全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各部门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基本形成,全社会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功能完善、运行有效;市级主要部门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发挥作用;全社会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环境氛围。
专栏1:
2020年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5类22项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基础目标)
2020年
(奋斗目标)
指标属性
1-信用基础设施
(2项)
1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
>70%
100%
约束性
其中: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
>70%
100%
约束性
2
与市级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的市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比例
>80%
100%
约束性
2-行政管理
(4项)
1
公务员(副县级及以上)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2
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市级政府部门覆盖率
>50%
100%
约束性
3
市级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实施联动监管的比率
>50%
>80%
约束性
4
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
>50%
100%
指导性
3-重点领域
(9项)
1
金融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指导性
2
工程建设市场相关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其中:
执业注册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3
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60%
>80%
约束性
企业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
<8%
<6%
约束性
4
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50%
>80%
约束性
5
重点排污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50%
>70%
约束性
6
旅游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60%
>80%
约束性
其中:
导游的信用档案覆盖率
>50%
>80%
约束性
7
社会组织信用档案覆盖率
>50%
100%
约束性
8
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9
公证处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公证员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4-信用服务市场
(3项)
1
信用服务营业收入额(亿元)
>0.2.亿元
>0.25亿元
指导性
2
信用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3
信用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5-信用环境
(4项)
1
合同履约率
>60%
>80%
约束性
2
金融账户实名制比率
>90%
100%
约束性
3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覆盖率
>90%
100%
约束性
4
公众对全市信用环境的好评率
>60%
>90%
指导性
二、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一)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的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促进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发展。
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广泛使用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报告,建立政务活动相关当事人信用记录审阅和审核制度。
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信用融资活动中试行开展地方政府综合信用评价。
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开展公务员信用知识普及培训教育,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
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教育管理、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专栏2:
政务诚信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政府应用信用信息和产品工程
在涉及市场监管及公共服务领域,各市级部门率先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
2
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工程
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作为公务员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商务诚信建设
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提高商务诚信水平是各类商务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是各类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
生产、流通领域:
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实施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交换。
加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和住房、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监管、环境保护、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银行、保险、总工会等部门(单位)的联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构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行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及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激励与约束,推动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守信加强安全工作;以国家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产品为切入点,推进质量安全追溯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积极搭建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信用管理,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互通共享机制;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推行明码实价,大力查处价格欺诈等价格不诚信行为;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制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和恶意违约拖欠行为。
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加强检验检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分类实施监管措施,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保理,规范预付消费行为。
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推进对外经济贸易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援外、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借助电子口岸管理平台,建立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和联合监管。
金融领域:
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扩大信用记录覆盖面,推进金融信贷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及外汇管理等金融业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支持其参与地方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欺诈上市、虚假披露、制售假保单和骗保骗赔、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失信者的惩戒约束作用;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系统建设,建立适合小微企业和农村社会成员特点的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应用制度,实现与农房、农地、林权等农村产权信息、金融机构信贷信息的对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开展金融行业诚信教育、信用文化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守信自律意识,营造守信自律的良好行业氛围。
税务领域:
进一步完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健全完善企业、个人纳税信息记录,建立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各类交易信息、财产保有和转让信息以及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功能。
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
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工程建设领域:
加快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制度建设,贯彻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失信责任追溯制度等;加快建立完善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整合,加强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应用,建立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加大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机制,将企业在招投标、工程造价、质量管理、施工安全和违反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记录,对其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曝光,建立适应建设领域特点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质审查、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政府采购领域:
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强化联动惩戒,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针对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及评价标准。
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供应商依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金融、检察、法院、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
交通运输领域: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对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公开联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积极引入符合条件、有资质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分类考核评价,并将企业安全事故和从业人员安全违法行为等信息纳入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适应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项目管理、人员聘用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惩戒,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电子商务领域: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加强网店产品质量检查,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传销活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为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网站提供手段;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信用评价;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用支付、商账管理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
统计领域:
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统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
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及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并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登记等直接挂钩,切实强化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及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
中介服务领域:
建立完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鉴证、会计、担保、评估、代理、经纪、职业介绍、咨询、交易、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技术服务等类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制度,开展中介服务业信用评价,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会展和广告领域:
加强对会展和广告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骗展、发布虚假广告等相关信息的记录、更新和整合,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用披露制度。
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会展和广告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建立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会展和广告市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职业培训和管理、评级评优等活动,强化广告制作、传播等环节各参与者连带责任,加大对骗展、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防范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师。
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
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铁路、航空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企业的自身信用建设。
专栏3:
商务诚信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我市工商登记数据库为基础,构建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数据中心、市及县区部门协同办理平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中心等)。
2
重点领域企业诚信示范建设项目
以工程建设、金融、税收、房地产、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为重点,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
3
国家监管重点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诚信示范建设项目
以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国家监管重点产品为重点,建立完善生产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追溯平台,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
建立企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的信用档案,推广使用个人职业信用报告,引导其尽职履责和规范执业。
4
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采集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及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记录;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的深度应用,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征信、信用评级等信用服务。
5
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建设工程
完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信用信息跨部门采集方式,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农村社会成员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成员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农业产业化组织信用建设;重点围绕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社会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农村社会成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社会成员,在授信额度、利率、项目资金安排、补贴补助、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引导关注自身信用状况;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推进和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三)社会诚信建设
社会诚信能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要积极建立健全社会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各社会组织、行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强化诚信制度建设,构建自律守信的良好社会诚信环境。
医疗卫生领域: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诚信制度。
建立量化分级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录、非法行医“黑名单”、医疗机构法人约谈、通报公示等制度,健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药械采购等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的评价情况作为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等的参考依据;加大对违法失信药械生产销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处罚力度,惩戒过度医疗、收受贿赂等违法失信行为。
开展诚信单位建设,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坚持合理医检、用药和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增进医患沟通,改善和提升医疗诚信服务水平。
教育科研领域:
开展教师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建立教师和科研人员守信公开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机制以及教学科研人员、学生诚信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试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以及学术道德问责制度和科技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教育机构、科研机构、教师和科研人员诚信评级制度,将诚信评价与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立项、评先表扬等挂钩,加大对学术不端、论文抄袭等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社会保障领域:
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彩票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将失信和违规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和信用等级评价机制,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强化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以及各类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预防和打击各种社会保险违法行为。
劳动用工领域: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的管理,强化劳资纠纷调解仲裁的处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
城市管理领域:
加强城市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发展改革、工商、食药、环保、商务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和共享机制;建立城市管理“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违法建设、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店外经营及作业、违反社会生活噪音防治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社会法人、自然人失信记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
完善环境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健全环评报告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诚信档案数据库,强化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的信用管理;构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质监、银行、银监、证券、保险、商务、投资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措施,建立环境保护“黑名单”制度;探索开展节能服务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向全社会定期发布信用评级结果。
文化旅游领域:
建立健全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企业行为信用评价并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完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的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推进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
知识产权领域: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探索建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联合惩戒,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完善社会组织机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社会组织提升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实施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事项的执法查处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失信惩戒机制。
自然人信用建设:
健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着重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社会工作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首席质量官、特种设备检验从业人员、计量检定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
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对其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开曝光。
专栏4:
社会诚信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1
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示范工程
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制定社会组织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社会组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元 社会 信用 体系 建设 规划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