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吕城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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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吕城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丹阳市吕城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
行)
丹阳市吕城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蒋金1010丹阳市吕城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按照《丹阳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丹人社发(2012)2号]、《丹阳市教育局关于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12)40号]
精神,根据“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倾斜、向挑重担教学人员和作出贡献人员倾斜;体现绩效,兼顾公平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
每学期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分,再将两学期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一个年度的考核结果。
一般1-12月份为一个考核周期,第二年的一月份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公示:
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
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二、考核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长病假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并按有关规定减发,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2.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师德及工作表现考核津贴、工作过程考核津贴、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行政人员津贴、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津贴、教育教学业绩奖、教育教学科研奖、竞赛奖、特殊岗位津贴等项目。
长病假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3.绩效考核结果也是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总则
(一)考核发放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行政协理员不参加
考核,视为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考核发放经费总额:
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作总额十7X3-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发放办法:
职能处室(或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行政会审定,报教育局审核后发放。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
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王光耀副组长:
王荣忠陈利民成员:
蒋金严红文张文华张银法花新美徐冬张俊任名扬贾锦蒋玉平刘强张国平田红艳蔡文荣蔡慧琴张国琴李敏董红华吴立新
2、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小组名称组长成员
行政考核小组
王光耀
王荣忠陈利民班主任考核小组徐冬
蒋玉平刘强教研组长考核小组蒋金
任名扬
骨干教师考核小组
严红文
史伟平任课教师考核小组王荣忠蒋金、任名扬及各教研组长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小组张文华
张银法张俊
3、监督:
全体教职工代表
五、考核项目、标准及考核部门:
(一)师德及工作表现考核津贴:
200元/月(按10个月计算)计20分.职能部门:
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
专任教师师德及工作表现考核:
采用学生评(40%)和考核小组评(60%)相结合。
1.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
(2分)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分)
3.尊重、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
(2分)
4.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分)5.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分)6.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
(2分)
7.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2分)8.注重学生心理健康育。
(2分)9.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教育活动,陶冶学生情操。
(2分)
10.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
(2分)
(60%)和考核小组评(40%)相结合.
3分)
教辅后勤人员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考核:
采用教师评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2.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担。
(3分)
3.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2分)4.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分)5.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3分)6.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2分)7.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2分)
8.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分)
二)工作过程考核津贴:
200元/月(按10个月计算),计20分
职能部门:
教务处总务处
专任教师工作过程考核教学常规(10分)
1.
4分:
每月考评,
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
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
合格得4分,基本合格得2分,不合格得0分)
2.贯彻新课程理念,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转变课堂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
(2分)
3.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听课检查)。
(1分)
4.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
(2分)(抽查)
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1分)
教学研究效果(6分)
1、上各级各类教研课、公开课和赛课情况(不服从教务处安排一次扣1分)。
(2分)
2.参加教研活动情况(缺席一次扣0.5分)。
(2分)
3.参加课题研究、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情况。
(2分)(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教学经
验总结或论文或课件评比)(少一次扣1分)
继续教育(4分)
1.有个人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每月听课至少4节(每少1节扣0.3分)。
(2分)
2.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每学年完成规定的学分,考试考核合格。
(1分)
3.积极参加校本研训和基地培训,按规定完成教育随想和读书笔记。
(1分)
教辅后勤人员工作过程考核
岗位职责及工作情况(15分)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工作。
2.积极为教学服务、积极为师生服务。
分。
)
3.无失职行为发生,并注意勤俭节约。
分)
3分)
6分)(有师生反映服务满意度不高每次扣1
3分)(有水、电、财产等浪费现象每次扣0.5
5.无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
(3分)(一般责任事故一次扣1分)
继续教育(5分)
1.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有个人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每学年考核合格。
(3分)
2.积极参加校本研训和基地培训。
按规定完成教育随想和读书笔记。
(2分)
说明:
事假超过10天者、病假超过15天者不享受该津贴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工作马虎,津贴下浮20%--40%。
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出勤津贴
标准:
200元/月(按10个月计算),考核部门:
办公室
一、考核细则1.迟到或早退:
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迟到或早退月累计3次及以
上者,每次扣5元;月累计达10次及以上者,按10元/次标准扣发。
2.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活动、升旗仪式、校会等集体活动,每请假一次扣5
元,无故缺席1次扣10元。
3.上班期间,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网上聊天、打游戏者每发现一次扣津贴30
元。
教职工在无课务、无工作任务情况下,需外出办个人事情,一般在1小时左右,出校门
须凭年级组长或教务处证明并在门卫登记,返校时须在门卫销假,否则扣5元/次。
4.病假:
病假必须凭医院证明、医疗处方、病历和个人申请先到校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办公室报校长室同意后方可离校。
急病等特殊情况应在正式上班之前通过电话请假,返校后补办手续,否则作旷课论处。
长期病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请病假一天扣10元。
5.事假:
上班期间,教职工有事请假需办理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事假一天扣20
元。
说明:
因故请假的教职工先向教务处或总务处(半天)、分管校长(1~2天)、校长(2天以上)请假,得到允许后,到校长办公室处填写“教职工请假单”(两联),一联由教务处或总务处备案并协助请假人安排好的有关工作,一联由办公室保管备案,月底由办公室主任统计。
请假一般由本人提前请假,确因特殊情况,电话告之,回校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
6.旷职:
旷课一节或空课一节扣津贴20元,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采用定期检
查和不定期抽查),教职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无故旷职半天扣30元,一天扣50元,二天扣
完,连续旷职15天(一年累计30天)将由学校报教育局作自动离职处理。
7.婚假:
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并履行手续,婚假一般为3天(含双休日),晚婚为
7天;超出时间一律视为事假。
8.产假:
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延长1个月(含双休日,假期),超出时间视为病假。
属晚婚、晚育者,女方生育期间男方可请假护理三天(不影响出勤奖),超出三天批准作事假处理。
9.丧假:
嫡系亲属丧亡,均属丧假,一般为1~3天,未得到学校同意,超过规定假期
视为事假。
10.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每天需要接送小孩或回家哺乳,应在开学期初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以有半小时机动时间。
11.教职工外出函授、开会、业务学习等必须征得教务处或总务处的同意,凭有关通知办理手续。
12.教职工每月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并公示。
说明:
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短期在职进修、函授、婚假、丧假不影响出勤津贴。
二、全勤奖:
每学期迟到或早退不超过5次、事假不超过2天、病假不超过5天,发全
勤奖150元。
(4)工作量津贴(按10个月计算,每人每月平均350元)
1、工作量基础津贴:
200元
2、专任教师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基础津贴+专任教师课时津贴
3、专任教师课时津贴
(1)月课时津贴=ax(每周上课节次)+bx(每周教案数)
其中a:
语数外15元、除语数外的六大学科13元、其他11元,b=7元(a、b根据每学年总课时数的变化而变化)
(2)不同年级可算不同教案。
行政、班主任每周加4节课。
(3)高三教师:
语数外教师每月每班加40元,其他高考科目每月每班加20元,计入月课时津贴。
4、岗位
(1)教辅后勤人员岗位标准:
基础津贴+20元
(2)学校同意的内退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年度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共支出部分津贴)x60%的标准发放。
说明:
A:
(1)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活动每周补贴10元。
(2)教务处安排代课:
10元/节。
(3)校长室安排的其他事务,商定适当补贴课时津贴。
(4)有关岗位经商定适当补贴课时津贴。
B:
(1)教师外出函授进修本人未能协助教务处安排好课务,扣发课时津贴5元/天。
(2)规定的婚、丧假不影响津贴发放。
(3)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教师事假每月2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10元;病假二天以上(含2天),每天扣津贴5元。
(5)教师旷课一节,扣发当月课时津贴的50元,旷课2节,扣完当月课时津贴。
(6)后勤、行政人员旷职半天,扣发当月工作量津贴的1/2,旷职—天扣完当月工作量津贴。
(5)行政人员津贴(按10个月计算)考核部门:
教职工代表
(1)校级领导:
380元/月
(2)中层正职
360元/月
中层副职340元/月
注:
行政人员兼班主任的行政津贴减发100元、行政人员兼其他岗位的其他岗位津贴减半。
行政考核细则另订
(6)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
标准:
500元/月(按10个月计算)考核部门:
政教处
1、班主任津贴每月发放300元,200元考核后按年度发放。
2、班主任考核津贴计算公式:
(班级数*200/全校班级总分)*班级个体总分
3、班主任考核细则另订。
(7)骨干教师津贴标准(按10个月计算):
级别
镇级骨干
镇级学科
带头人
丹阳市级
骨干丹阳市学科带头人金额(元/月)
30
50
100
120
(镇江市级以上拔尖人才津贴按丹教[2010]136号文件执行)考核部门:
教科室,考核细则另订。
(八)其他岗位津贴:
职能处室:
办公室
教务处总务处
(1)年级组长:
100元/月
(2)教研组长:
人数大于等于10人,
(3)备课组长:
人数小于6人,50元/月、人数大于等于6人小于10人,60元/月、70元/月。
1-2人,30元/月、3-4人,40元/月、5人以上,50元/月。
(4)行政会计340元/月,出纳会计200元/月
(5)文学社负责人、医务室负责人、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员40元/月。
心理咨询室负责
人、学籍管理员100元/月。
(九)教育教学业绩奖
职能处室:
教务处分考核奖和教学奖两部分,将根据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余额及各年级教学考核等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提取,发放细则另订。
(十)教育教学科研奖职能处室:
教科室。
发放细则:
(A)论文及课件制作奖
级别
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丹阳市级
40
30
20
镇江市级
60
50
40省级
100
80
60
注:
以上奖励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各种论文评比。
论文可指本学科的研究性论文,也可指学校德育性论文。
学生在报刊杂志中发表的文章,须有指导教师名单。
指导教师可享受每篇丹阳市级元,镇江市级40元,江苏省级60元的奖励。
(须提供发表原件)
教师论文发表:
按稿酬的100%颁发奖金。
(须提供发表原件及稿酬发票)
同一篇文章且是同一名只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累计。
(十一)竞赛奖职能处室:
教务处
发放细则:
(A)竞赛指导奖
1.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综合竞赛教师指导奖:
单位:
元,以下类同
级别
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
300
200省级
200
150
100镇江市级
100
80
50丹阳市级
80
50
30
注:
学科综合竞赛是指数、理、化、生、英、信、科技等学科层层选拔的综合性竞赛。
同一学生在同一类竞赛中获不同层次奖,则按最高奖发放。
不重复计算,不同学生获奖可以累计,但除最高奖外其余奖减半计算。
学生获奖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其它单项竞赛教师指导奖级别
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50镇江市级
50
30
20
丹阳市级
30
20
10
片
级
10
5
注:
单项竞赛是指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必须得到学校认可。
(如语文作文竞赛,英语单词,书法比赛,音乐、绘画比赛、科技竞赛等)
同一学生在同一类竞赛中获不同层次奖,则按最高奖发放。
不重复计算,不同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获奖可以累计,但除最高奖外其余奖减半计算。
(B)体育、艺术奖
1.镇江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运动队教练奖金:
200元/分。
2.学校田径运动会:
团体奖:
(以年级组为单位,约按一半班级额数奖给班主任)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金额
50
40
30
注:
体育教师校运动会绩效奖:
破记录奖,经仲裁委员会审核并予以认可,50元/人次,
奖给任课教师。
3.丹阳市男、女篮球比赛: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金额
4000
3000
2000
1000
800
600
4.丹阳市中学文艺会演:
团体奖:
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800元;三等奖:
500元(奖给指导教师)单项奖:
一等奖:
500元;二等奖:
300元;三等奖:
200元(奖给单项指导教师)学生参加市文艺会演单项获奖:
学校对单项获奖的学生视获奖等第进行适当物质奖励。
5.说明:
平时体艺训练,教练(指导教师)不发训练费。
田径队和篮球队奖金由体育教研组长根据教练员实绩和考勤等情况统筹发放。
(C)教师基本功竞赛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200
100丹阳市级
400
300
200镇江市级
500
400
300省级1500
1000
500注:
同一层次获不同层次奖,按最高层次计算,不重复计算。
基本功竞赛包括教师评优课。
六、发放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30%以上.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其他违法行为者;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以上不享受本学期绩效奖。
3.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工资的30%、50%、60%。
七、几点说明1.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代表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试行。
2.本方案开始实施时间为2012年1月。
3.本方案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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