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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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单位:
得分:
评定等级: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标准分
检查及评分办法
实得分
一、
技术
管理
(5分)
(一)建立健全制度(2分)
1.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科、组、个人岗位责任制及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3.生产安全联系制度;4.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5.水害预测预报制度;6.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8.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9.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0.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审批制度;11.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有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和防治水工作保障体系。
2
检查所有的制度,并用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执行情况,缺一个大项扣0.5分,执行不好者扣0.1~0.5分。
检查相关台帐和会议记录,无记录的扣0.5分;记录不详实的或内容有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二)工作计划(1分)
各时期工作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有年、季、月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
检查年、季、月度地测工作计划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每缺一项扣0.1分。
(三)资料管理(1.5分)
1.有专门资料室,资料装订成册,装入卷柜,相对集中,分门别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查找方便。
地测防治水等计算机数据资料每半年必须保留一套完整的备份硬盘或光盘,并专门统一存放;2.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3.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4.专人负责资料及资料室管理,资料盒要尽量统一、整洁,资料柜必须符合防火和保密要求。
1.5
抽查资料和检查来往文件管理。
管理不当者,每存在一个问题扣0.2分;资料无目录、索引,查找不便,一处扣0.1分;数据资料没有备份的扣0.5分;备份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2分;帐、卡、图、文、数字有矛盾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往来文件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无专门的资料管理人员扣0.3分;资料管理混乱,资料柜不符合防火保密要求,一处扣0.5分。
(四)技术培训(0.5分)
技术培训要有培训计划、记录,地测防治水人员在三年内必须经过一次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
0.5
检查培训计划、记录以及个人证书。
发现既无记录又无证书,扣0.2分;每发现三年内没有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的,每人次扣0.2分。
二、
技术
装备
(3分)
(一)装备齐全(1.5分)
地测部门常规装备的品种及数量满足工作需要(配备要求见附表)。
1.5
检查现有设备,每缺一种扣0.5分;台数不够每缺1台扣0.2分;设备老化、精度超限按缺台数处理。
(二)新技术应用(0.5分)
新建的地面平面控制测量采用GPS技术;受水害威胁矿井要采用适合本区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的综合勘探技术,并应装备水位动态监测系统或水害预警系统;矿图绘制应采用计算机绘图系统;
0.5
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0.2分;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未装备水位动态监测系统的扣0.5分。
二、
技术
装备
(3分)
(三)计算机管理(0.5分)
配备计算机、绘图仪,并建立地测数据库及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自动成图。
0.5
未建地测数据库及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扣0.5分;基本矿图、必备的地质防治水图纸,每缺一种,扣0.1分。
(四)场所要求(0.5分)
具备通风良好、防火防潮、环境清净的资料室、绘图室、微机室和仪器保管室。
0.5
达不到要求者扣0.5分。
三、
矿山
测量
(16分)
(一)基本要求(2分)
1.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完善,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近井点和十字中线点达到规程要求。
2
对照检查井上下控制系统图、控制点台帐和精度分析资料,对照检查交换图和井下导线成果台帐,达不到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0.3分;施测方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1分,近井点不能满足需要,每处扣0.2分,井下导线等级或精度达不到要求每处扣0.3分,基本控制导线超过500m,采区控制导线超过100m未及时延测,每处扣0.2分;未及时复测或复测精度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3分。
2.井下控制导线按规定及时延长。
3.巷道拨门、贯通前导线必须进行复测,复测精度要满足要求。
(二)基本矿图(6分)
1.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矿图:
6
检查全部矿图(重点检查采掘工程平面图)。
图种不全者,每缺一种扣1分;每种图的图幅不全或图纸错漏严重,图面严重破损、污染,每发现一项,扣0.5分;图纸材料、比例尺等达不到标准者,视为缺图;矿图未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补充,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在8种图纸中各任选一幅,每幅图上任选5×5个方格,在其内进行检查。
内容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2分;精度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图面线条、符号、颜色、注记等与图例有明显不符或不同图种、图幅之间数据、内容不一致或有矛盾,每发现一处扣0.2分。
⑴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或1:
10000;
⑵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
500或1:
1000;
⑶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
1000或1:
2000或1:
5000;
⑷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⑸主要保安煤柱图,比例尺1:
1000或1:
2000;
⑹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
⑺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
⑻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2.纸质、光电介质必须同时具备,每半年对数字图件备份存档。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每季度至少修改、填绘一次,其它图件每半年至少修改、填绘一次。
专人负责及时填绘、修改,专人负责审核,并留有相应记录备查。
4.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
5.图上符号、线条、注记等,符合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
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
三、
矿山
测量
(16分)
(三)技术成果(5分)
1.必备的计算成果资料(测距仪量边台帐可不单独建立,但必须在⑴⑵⑶项资料中说明):
2
从保存期内各种台帐中任意抽检。
有缺项者,每缺一种扣1分;台帐数字前后矛盾,字迹潦草不清,每页划改三次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如有涂抹,发现一处扣0.2分;实测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少点网图(水准路线)、施测说明,每处扣0.2分,缺平差计算成果、资料每处扣0.3分,井下水准、导线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缺略图,各类闭合、附合或复测支导线缺精度评定计算资料,每处扣0.3分;台帐内容不全,缺封面、名称、编号、单位、日期、目录、页码以及测量、记录、计算、检查者签名各引用资料,超标数据的来源,以及井下导线台帐缺少碎部测量数据每处扣0.1分。
⑴地面控制和近井点坐标计算成果及台帐;
⑵井上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
⑶井上下导线点计算成果及台帐;
⑷联系测量成果资料及台帐;
⑸陀螺定向计算成果台帐;
⑹测距仪量边计算成果台帐;
⑺工程标定解算台帐;
⑻贯通工程台帐。
2.必备的测量日常用图:
2
检查图纸。
每缺一种扣1分。
⑴生产施工进度图,比例尺1:
500~1:
2000;
⑵重要巷道施工放样图(或工程标定设计图),比例尺1:
200~1:
1000;
⑶地面控制网和近井点平面图。
3.必备的交换图:
1
交换图内容达不到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0.3分;图面模糊,进度没有明显标志者扣0.3分;未按规定时间填绘上报的,一次扣0.2分。
⑴图种及比例尺符合要求;
⑵图面清晰,工程进度反映清楚;
⑶每月5日前填绘上报。
三、
矿山
测量
(16分)
(四)原始资料(2分)
1.有正规的专业外业记录本:
2
检查当年全部记录本。
无正规的专用记录本者,扣0.3分;保管混乱,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者扣0.3分;记录本不全者,每缺一种扣0.5分;少页、无编号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
有丢失、缺项者扣0.5分;测量手簿上有涂改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1分;限差超过规程规定允许值,测量读数次数不符合规程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有缺页,以及观测时间、地点和观测者、校核者姓名不全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导线延测未按规程、规定复测角、边或在复测数据超限的导线点延测,每处扣0.2分;全站仪具有自记功能的需打印原始记录,未打印的按缺项论处;测量方法,精度不符合规程要求,每处扣0.4分。
⑴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
⑵记录本齐全,不少页,每本每页按顺序打印编号。
2.外业记录本应包括:
⑴经纬仪导线测量记录本;
⑵水准测量记录本;
⑶联系测量记录本;
⑷施工标定记录本;
⑸陀螺定向记录本;
⑹全站仪导线测量记录本;
⑺其它专项记录本;
3.记录本内容齐全,书写工整,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施工标定记录本可用导线测量记录本代替)。
4.记录本中反映的外业情况,要符合《煤矿测量规程》及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各项限差、测回(量边)次数和读数次数均符合要求。
(五)仪器保管(1分)
1.仪器、设备有专门的保管使用制度,有能随时反映设备完好状态的卡片。
1
检查设备卡片和检校记录。
无设备卡片者每台次扣0.2分;在用仪器未定期检校者,每台次扣0.2分;在用仪器本身几何关系不正确,带病作业者每台次扣0.2分。
2.能按国家计量检查规范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验,并及时将检验,校正结果填在设备卡片上。
3.保持设备完好,测量仪器几何关系正确无误。
四、
掘进
给向
(8分)
(一)给线
(2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事故。
2
无巷道开工通知单放线每发现一处扣0.5分;接到巷道开工通知单后未及时给线或有差错每发现一处扣0.5分,如造成掘进方向偏差每发现一处扣2分;起算数据缺检测者,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接到巷道开工通知单应在3日内给线。
3.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4.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二)设计
(2分)
3000m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2
3000m以上贯通工程或两井间的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或未经审批、没有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1分;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超过允许误差值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四、
掘进
给向
(8分)
(三)联系制度
(4分)
1.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
贯通通知单提前量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3分;巷道掘进到特殊地段时,漏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每发现一处扣2分。
2.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0m,煤巷50m)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快速掘进巷道应提前2天发送贯通通知单。
五、
开采沉
陷治理
(4分)
(一)预测
生产矿井都应根据本矿或相邻矿的观测资料,提出适用于本矿的地表沉陷参数及预计方法。
4
检查有关文字资料。
无本矿的地表沉陷参数者扣1分;各类保护煤柱设计不合理或“三下”工程效果不佳,存在安全隐患,有一项扣1.5分;提供资料出现差错的,每次扣0.5。
“三下”压煤开采无方案设计、批复、施工组织设计、观测站设计、安全措施、验收的每确一项扣1分;“三下”采煤后无总结的扣1分。
(二)煤柱设计
各类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未出现差错。
(三)工程管理
各种“三下”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复垦、迁村购地、塌陷区治理及地质灾害评估相关资料等未出现差错,效果明显。
各类“三下”压煤开采须有方案设计、批复、相对的治理工程须有施工组织设计、观测站设计、安全措施。
“三下”采煤工程采后应用总结。
六、
矿井地
质基础
工作
(24分)
(一)地质报告及图纸(7.5分)
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的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收尾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3
检查所有的地质报告,每缺一种扣1分。
矿井零星补钻未按规定提出地质资料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地质报告未经验收者,以缺项论处。
未按规定编写的,发现一次扣1分,结论不明确的扣0.5分,地质报告质量不高酌情扣分,修编不及时扣0.5分。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未按时重新确定的扣2分。
2.矿井地质报告必须通过验收,报告必须结论明确,有针对性,能指导生产且8~10年修编一次;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
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3.必备的地质图纸:
①矿井地质地形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
2000或1:
10000;②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③矿井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
1000或1:
5000或1:
2000;④矿井煤(岩)层对比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⑤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或1:
1000。
2.5
图种不全者,每缺一种扣2分;每一种图图幅不全者扣1分;只有蓝晒图(或复印图)者,以缺图种论处(光电介质可作为底图);比例尺不符合要求者(指小于规定的比例尺),以缺图论处。
不按统一规定的图例符号绘制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内容不全者或错误,每发现一处扣0.1分。
4.地测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机构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2
地测部门提供的瓦斯地质图中采掘进度、地质构造等资料不及时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六、
矿井地
质基础
工作
(24分)
(二)地质说明书(4分)
1.煤矿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须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简称“三书”)。
4
任意点名抽检当年提交的“三书”各3份;不划分采区的矿井可只抽检后两项。
有缺项者,每缺一项扣1分;对照采掘工程设计,施工日期,提交“三书”的时间达不到要求者扣0.2分;没有委托书者扣0.3分;说明书未按规定编制的,发现一处扣0.5分,内容不全或有错、漏,以及互相间有矛盾等现象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
附图不全,缺一种扣0.3分。
2.必须有按规定要求,由设计部门提交的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
3.“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等数字相符,内容达到《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
(三)技术成果资料(5分)
1.必备的成果资料及台帐:
1
有缺项者,每缺一种扣1分;台帐内容不全,数字前后矛盾,字迹潦草不清,每发现一处扣0.1分;如发现涂抹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
⑴井田大中型地质构造台帐(大、中型褶曲、断层;地质报告中编号断层;采掘揭露落差10米以上、延展较长断层);
⑵井筒、石门见煤点台帐;
⑶井上下地质钻孔成果台帐。
2.必备的成果卡片:
1
有缺项者,每缺一项扣0.2分;内容不全,数字不准,字迹潦草难认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卡片中目录、页码、填制日期、填制人、审校人签字,每少一处扣0.1分,卡片无封皮、保存不好的,发现一处扣0.2分。
⑴钻孔成果卡片(包括钻孔坐标,见煤点坐标、标高,煤质化验数据,煤层柱状,钻孔设计及验收评级报告等);
⑵地质构造素描卡片;
⑶井筒、石门见煤点柱状卡片。
3.必备的日常用图:
1
⑴⑵为必备图纸,⑶大倾角煤层的矿井必备。
有缺项者,每缺一张扣0.2分;对照其它资料,采掘工程及地质内容未按规定每月修改、填绘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⑴采区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
1000或1:
2000;
⑵采区分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比例尺1:
1000或1:
2000;
⑶采区水平地质切面图,比例尺1:
1000或1:
2000。
4.个人手图:
地质技术员应有负责采区的底板等高线图,储量管理人员有回采工作面图。
水文技术人员有矿井充水性图及水文地质图,内容必须及时填绘。
1
对照其它资料检查。
采掘工程及地质内容未及时修改、填绘,每发生一处扣0.1分。
5.必备的井巷地质素描图:
1
素描图缺项者,每缺一项扣0.2分;素描图上反映的素描地点,内容不符合规程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未及时填绘素描图的,发现一次扣0.1分。
⑴石门、斜井、岩石上下山素描图;
⑵岩石大巷素描图;
⑶主要煤巷素描图;
⑷立井素描图。
六、
矿井地
质基础
工作
(24分)
(四)原始资料(1.5分)
1.有正规的专用记录本。
1.5
无正规的专用记录本者扣0.5分;保管混乱,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者扣0.5分;发现缺页者,每处扣0.2分;字迹潦草有涂改现象者发现一次扣0.1分;记录本上反映内容达不到规程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2分;记录本内容若为地面整理的,发现一次扣0.5分。
⑴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
⑵记录本齐全,不少页。
每本每页都按顺序打印编号。
2.记录本内容齐全规范,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3.地质记录本上反映的外业工作情况要符合规程的要求。
4.记录本应当为井下原始记录。
(五)地质预报(6分)
1.地质预报应做到有月报和年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预报须有文字和附图,并进行预报效果验证。
4
检查当年全部地质预报书,缺年报扣2分;月报每缺一次扣1分;可预计的地质异常问题和揭煤应及时超前预报,临时预报每缺一次扣1分。
无预报效果分析和验证的发现一次扣0.5分;预报图、表不全或内容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2分;签字不全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预报内容简单,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2分;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每发生一次扣2分;
2.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区内构造、煤层、水文等情况,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
3.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提前预测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围岩变化情况,掌握施工动态,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防突和采掘等单位,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2
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围岩变化情况及验证资料未定期通报给相关单位的扣1分;预报未按规定保存或丢失,每发现一处扣0.5分。
5.地质预报应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七、
水文地
质基础
工作
(15分)
(一)水文地质图纸(2分)
1.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
1
检查全部水文地质图纸。
⑴~⑸项图种不全者,每缺一种扣2分;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缺少⑹、⑺项图种的,每缺一种扣1分;每种图图幅不全者,扣1分;比例尺不符合要求者(指小于规定的比例尺),以缺图论处;未建立数字化图件的,扣1分;未做到每半年修正完善的,发现一次扣0.2分。
⑴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⑵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
2000~1:
10000;
⑶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
1000~1:
5000;
⑷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
500;
⑸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⑹矿井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比例尺:
1:
2000~1:
10000;
⑺区域水文地质图,比例尺:
1:
10000~1:
100000。
七、
水文地
质基础
工作
(15分)
(一)水文地质图纸(2分)
2.内容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0.5
内容不全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积水区的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同时标出探水警戒线,标注不全或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符号、注记、线条及颜色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各图种之间内容无矛盾。
0.5
符号、注记、线条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颜色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0.1分;各图种之间内容有矛盾的,扣0.2分。
(二)技术成果资料(2.5分)
矿井必备的技术成果资料:
2.5
有缺项者,每缺一种扣1分,第14项台账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地面及井下水文地质观测达不到《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台帐内容不全,数字前后矛盾,每发现一处扣0.1分;台帐与原始记录对照,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1分;水文钻孔资料(包括钻孔设计、施工措施、原始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
2.5
班报、原始编录、综合柱状、封孔报告、钻孔验收评级及总结报告等)不全者,缺一项扣0.1分,内容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观测成果未能按规定及时填写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8.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包括井下水文探查孔、供水孔、放水孔、注浆孔等);
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12.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14.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及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三)原始资料(1分)
1.有正规的分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记录本。
1
无正规的专用记录本者扣0.5分;缺少一种记录本者扣0.5分;保管混乱,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者,扣0.3分;发现丢本缺页者,每少一本扣0.5分;每缺一页扣0.2分;记录本上反映的观测方式,内容等达不到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
⑴分档按时间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
⑵记录本齐全,不少页,每本每页都按顺序打印编号。
2.水文地质记录本上反映的外业工作情况,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七、
水文地
质基础
工作
(15分)
(四)水情水害预报(9.5分)
1.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
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掘进或工作面回采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定安全后方可生产。
9.5
检查当年全部水情水害预报。
未按要求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定期进行观测,扣1分;观测系统(包括工作面探测)不齐全,每缺一处扣0.5分;在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掘进或工作面回采前未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缺
2.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以及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
每年年初,应根据生产接替及水文地质资料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3.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并结合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5
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1分;造成重大突水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内容简单,表达不确切,水害种类不能定性、定量、措施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生产,每发现一次扣0.5分;图表不符,水害符号及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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