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下发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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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下发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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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下发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东风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2011年,我社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新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广大社区干部、群众在社区内深入、持久地开展灭害活动,不断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使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居民身体健康,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现制定今年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
1、成立以主任曹登萍为组长、副主任薛娇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讲究卫生是预防各种传染疾病流行的重要工作。
社区将通过宣传栏、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病媒生物防治的重要性,努力营造全员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氛围。
二、根据季节的特点,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春冬季重点灭鼠
坚持做到每周一对社区住宅区、绿化带,厕所、垃圾池(桶)、排污道口等进行检查,发现鼠情,及时按操作规程投放灭鼠药或鼠夹。
在春节前、4月份分别组织居民开展灭鼠活动,投放鼠药,大面积消杀。
2、夏秋季重点灭蚊蝇
邀请区卫生局消杀站来社区对辖内的绿化带、花园、垃圾池、厕所、排污道口、居民区等地喷施灭蚊蝇药,大面积杀灭蚊蝇。
社区每星期对居民公厕喷施药物一次,控制病媒生物孳生。
三、综合整治、确保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成效。
1、经常性地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清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及时疏通排污沟渠,做到社区内无污水存积。
2、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辖区居民区内的杂草、小菜园、楼栋杂物和建筑垃圾进行集中的清理整治,根除蚊蝇孳生场所。
3、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科学用药,确保灭鼠安全。
防止药物中毒事件发生。
发现问题,采取有效灭杀办法,最大限度控制病媒生物的滋生,为广大居民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东风社区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篇二: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病媒生物防制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我市成为省级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先进城区的成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和有关病媒生物防制国家标准,制订本方案。
一、病媒生物防制目标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基础的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将病媒生物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的范围以内,预防病媒生物对人群造成危害的影响,将媒介生物性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危险性降到最低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及评价方法
按照全爱卫发(1997)第5号《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全爱卫办发(1997)第28号《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结合日常监测,进行定期考核。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病媒生物防制策略
病媒生物防制必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重点,采取环境治理、物理防制、化学防制、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法规防制等综合防制措施,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
环境治理是城市病媒生物有效防制的基础和关键,应当结合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统一进行。
包括合理规划建设垃圾收集站和垃圾中转站,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实行密闭转运,封闭社区垃圾通道,食品和餐饮业卫生管理和卫生设
施建设,密封排水沟、下水道、电线电缆等市政管线沟井,疏通河道、排水沟渠,美化绿化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建设卫生无害化厕所,建筑设计执行预防病媒生物侵入繁殖的建设标准,建设防鼠灭鼠设施等。
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综合防制措施的基础。
各级爱卫部门要掌握本地区主要病媒生物孳生地的分布和类型。
城市各社区、各单位要根据爱卫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病媒生物孳生地定期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并上报爱卫部门。
各级爱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
四、鼠类防制措施
(一)环境治理
主要是通过建设完善防鼠设施,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杜绝鼠类的食物、水源和隐藏条件,利用限制因素降低容鼠限量,达到控制鼠密度的目的。
1、搞好食品管理,断绝鼠粮粮食要贮存在缸或铁皮桶内,并加盖,剩余的饭菜要放在冰箱内,及时清除垃圾不留过夜。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粮站、酒店、餐饮店、食堂的粮食存放在防鼠容器和食品仓库内,食品原材料和产品应离墙、离地面存放。
食物及食品原料不要散落和敞放。
2、搞好环境卫生,清除鼠类栖息场所。
治理脏乱环境,清除室内外杂物及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
室内外地面尽可能硬化,建筑物内所有孔洞和缝隙都要用水泥抹平防止鼠隐藏和利用。
室内家具物品要排放整齐。
定期清理建筑物周围的杂草、杂物,清
除鼠类隐藏场所。
管好垃圾粪便,垃圾桶加盖。
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日清日洁。
及时清理鼠迹、堵塞鼠洞,鼠洞应用水泥等堵塞。
3、完善防鼠设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宾馆、酒店、粮食部门、单位食堂、饮食店等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必须达到以下标准,其他单位重点部位也应达标。
(1)箅子和地漏与外环境或市政下水道相通的下水道口有竖箅子(金属栏栅),箅子缝小于0cm;若无竖箅子,排水沟横箅子的箅子缝小于0cm,且无缺损。
地漏、水池的出水口应加盖,孔眼小于0cm×0cm;
(2)与外界相连的门及食品库房的门,门缝隙应小于0.6cm;木门和门框的底部应包铁皮,高30cm;食品库房门口有挡鼠板,高0.6m;
(3)窗和通风口,1楼或地下室窗户玻璃应无破损,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罩,网眼不得超过0.6cm;与外界相连的窗户,窗缝隙应小于0.6cm;
(4)进人室内的供排水、电缆、煤气和空调等管线的墙洞及外墙管道应堵塞,没有堵死的孔洞,其缝隙不得超过0.6cm。
对不能堵塞的孔洞要用铁丝网防鼠。
地板、墙壁和天花板应避免出现裂隙和孔洞。
(二)物理防制室内可以采取粘鼠板、捕鼠笼、鼠夹、电猫等物理方法常年进行经常性灭鼠。
鼠夹、鼠笼等要间隔替换灭鼠,平时可每月交替使用,起到巩固灭鼠成效作用。
夹笼结构需保持灵敏,饵料要
及时更换新鲜,捕到鼠的工具需清洗处理。
布放、回收物理灭鼠器材应当有专人负责,防止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三)化学防制为保证安全有效地开展药物灭鼠,全市必须做到统一鼠药种类、统一投放时间、统一投放方法。
灭鼠药的采购、保管、投放应有专人负责,并保留购药凭证和投放记录。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灭鼠剂。
1、鼠药种类及选择市区统一使用“大隆”或溴敌隆灭鼠剂,使用颗粒毒饵和腊块毒饵2种剂型。
颗粒毒饵主要投放在外环境、单位、居民区室内,蜡块主要悬挂于下水道。
大隆、溴敌隆属于高效抗凝血杀鼠剂,适口性好,维生素K1是特效解毒药。
每次全市统一灭鼠具体使用的灭鼠剂种类由市爱卫办确定,鼠药销售和供应统一由市爱卫办指定的企业或机构负责。
2、灭鼠毒饵站单位、居民区、公共场所、绿化带等外环境、集贸市场等场所室内应建有一定数量的灭鼠毒饵站,定期投放灭鼠药。
灭鼠毒饵站宜建在室外墙根、屋角、绿化带等鼠类容易遇到地方,用水泥固定,长期使用,建筑物周围每15米左右可建一个,公共场所、绿化带可建景观型灭鼠毒饵站。
单位室内可购买塑料毒饵站,布放在合适地点。
毒饵站上应当用油漆等喷写警示文字,防止误食等中毒事故发生。
社区、单位应当将室外设臵的毒饵站绘制分布图并存档,便于投放鼠药和检查考核灭鼠成效。
3、投放时间市区春季统一灭鼠时间为4月,市区秋季统一灭鼠时间为10月。
具体时间安排由市爱卫办确定。
鼠密度较
篇三: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4新版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4新版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除直辖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
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
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
发展规划要求。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
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市容环境卫生
(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
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平方米。
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
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十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
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有污水排放设施。
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
(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
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篇四:
《浏阳市201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浏阳市201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保障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逐步提升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科学指导、群防群治”的工作方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将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经常性与突击性、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大力营造文明、卫生、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环境整治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结合我市“环境整治行动”,大力开展以除“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
三、工作任务
1、健全组织机构
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病媒生物防
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
调,随时进行检查督促本单位除“四害”工作,同时要明确单位专(兼)职人员,加强除“四害”的日常管理,确保管理到位,台账清楚,资料齐全。
2、加强业务指导
病媒生物防制组负责除“四害”的业务指导工作。
一是负责编制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资料,包括指导手册,评估要求,检查评分标准,国家达标指标等。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召开除“四害”工作例会,聘请教授专家授课,组织学习除“四害”知识。
三是到各单位现场指导规范除“四害”工作。
3、完善设施建设
一是爱卫办负责完善城区公园、广场、主要道路等公共部分鼠药盒的设施建设。
二是爱卫办牵头组织督促落实临街“五小”门店的“三防”设施建设。
三是办事处和单位加强对辖区范围的单位小区、居民小区、庭院、仓库等的“三防”设施建设
4、做好预防控制
一是组织全市开展春、秋季除“四害”活动,在今年4月——6月、8月——10月开展春、秋季除“四害”活动。
各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制定除“四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安排充足经费,按照《浏阳市除“四害”药物任务分
配表》完成分配任务。
要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治理环境,清除卫生死角,特别是环卫、工商、建设、交通、疾控、办事处等,要加强对垃圾场地、农贸市场、建筑工地、交通场地、五小行业、居民小区的“四害”防制。
做到“定人、定点、定时”,确保卫生清除,药物投放全面到位达标。
二是引进专业公司参与病媒生物的防制和消杀,将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外招标,支持各单位将病媒生物防制承包给专业公司,逐步实现病媒生物防制的全面化、专业化。
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所辖单位和区域病媒生物防制的检查、指导、督促工作。
四是疾控部门要加强对“四害”的密度监测,搞好孳生地的调查,做好治理方案,全面掌握监测对象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季节变化,为预测预报和处理应急事件积累基础数据,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五是卫生防疫站要搞好”四害”传播疾病的预防和控制,防止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城市爱卫办和办事处要以爱卫月、世界卫生日等活动为契机,加强爱卫知识的宣传,在重要地段设置宣传点,免费发放爱卫宣传资料和除“四害”药物,利用展板等宣传创国卫和除“四害”知识,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到职工、居民手中,保证病媒生物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浓厚氛
围;二是根据季节性变化和疾病流行特点,组织专家教授到单位、社区讲授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提高居民参与除“四害”的意识。
三是电台、报社要加大除“四害”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市人民参与除“四害”工作。
开展示范创建{区府办下发2014年创建国家卫生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各单位、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
要求,对本辖区环境好、软(硬)件设施齐、工作经费充足的单位、企业(宾馆、酒店、娱乐休闲场所等)、社区(居民区)进行摸底造册,动员其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将落实工作较好,成绩突出的单位推荐到创卫办,由病媒生物防制组进行综合评定,授予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单位称号,在全市进行通报,以此促进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7、加强PCO监管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简称PCO)是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技术骨干队伍,城市爱卫办要对辖区内从事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进行摸底造册。
卫生、食药、工商、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城市爱卫办对病媒生物防治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其服务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
对无合法资质、无完整操作规程、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无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库房、专用药物与器械、收费不合理的服务机构进行从严处罚。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
理,服务机构和发包单位要不定期搞好自查,检查除“四害”防制效果,及时将情况总结上报。
8、认真完善资料
一是各单位,办事处要按照国家标准,加强资料管理,安排人员对所管理的行业进行摸底统计,按要求上报本底资料。
二是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价标准,资料考核分组织管理资料和技术资料两部分,前部分由城市爱卫办负责收集,后部分有市疾控中心负责收集,然后再统一报送创国卫办病媒生物防制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病媒生物防制是关系居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基础工作、民生工程,是爱卫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病媒生物防制的指导督促工作,不定期对个部门的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
各单位、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保证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的落实。
2、部门联动,认真履职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创卫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按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
对群防群治的工
篇五:
《2010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技术实施方案》
2010年中铝贵州企业病媒生物
预防控制管理技术实施方案
按照“三创一办”工作要求,为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搞好中铝贵州企业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确保鼠、蟑螂、蚊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三倍以内,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特制定本技术实施方案。
一、依照标准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全爱卫发﹝1997﹞5号)、《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方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贵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等标准及白爱卫字【2010】7文件要求,并结合我企业实际制定本技术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
(一)坚持“块块领导、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协调”的工作原则,贵州铝厂爱卫办负责除“四害”活动的统一组织、部署和技术指导,各单位具体实施,按照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的要求,确保除“四害”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厂爱卫办将举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培训班,使除“四害”技术人员掌握除“四害”方法,确保除“四害”活动达到—1—
预期效果。
,开展爱国卫生月及除“四害”活动宣传,利用闭路电视、宣传栏进行除“四害”宣传,发放除“四害”宣传资料,广泛宣传除“四害”工作的重要性和除“四害”方法,使之家喻户晓。
(三)各单位要明确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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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府办 下发 20 xx 创建 国家 卫生 病媒 生物 预防 控制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