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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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
重庆市石柱县
龙河城区堤防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SZRE.CP3标段
施工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SZRE.CP3
第二卷技术条款
发包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人: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
第1章一般规定
1.1工程说明
1.1.1工程概况
(1)本项目为利用世界银贷款的石柱县龙河城区堤防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本工程位于石柱县龙河城区沿线,上游起自乌杨坝,下游止于中坝大桥,治理河段全长9506.57km,工程河段下游断面以上集水面积1127km²,本工程包括防洪护岸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排水工程、引水工程、拦水坝改建工程、管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工程8个部分。
堤防工程分为上、下游两段进行整治,整治河道长4171.37m,新建堤防长4975.25m,植草护坡1648.16m,下河梯道31座。
其中:
上游段,龙河大桥至绞石溪汇合口。
起于乌杨坝,下至龙河大桥,治理河道长2671.37m,左岸新建堤防1914.14m,植草护坡长679.86m;右岸新建堤防1868.67m,植草护坡长708.12m,左岸新建下河梯步12座,右岸新建下河梯步12座。
下游段,旗山大桥至中坝大桥段,河道长1500m。
其中左岸为已建堤防;右岸新建堤防长1192.44m,植草护坡260.18m,下河梯步7座。
拦水坝改建工程:
结合本工程布置情况,改造5级、4级、1级、8级坝,其中4级坝上移至石柱大桥以上140m;采用液压驱动钢性翻板闸方案。
保留县城电站拦河坝;拆除2级、3级、6级、7级坝。
河道疏浚工程:
龙河段疏浚上、下游段河道清淤,共长1970.52m;拦河坝改造段疏浚,8级拦河坝共计疏浚长300.00m;牛石嵌河与龙河汇合口至上游桥头场处全段清淤,共1180m。
排水工程:
排水箱涵1#、2#、3#、5#、6#新建箱涵进口接已建涵洞,尺寸与已成箱涵尺寸一致。
7#、8#新建箱涵进口与原地面高程顺接。
箱涵总长度391.72m。
临时排涝措施主要为:
下游段堤后采用排水沟收集雨水汇入7、8号箱涵,排水沟长600m。
引水工程:
从龙河五级坝以上60m处引水至牛石坎桥头场大桥段,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长182.78m,管径DN1500mm。
管网工程:
包括与道路工程配套的雨水、污水管线工程。
新建污水管线8.86km(包括堤顶道路预留过街管道),雨水管线工程长2.09km。
绿化景观工程:
包括龙河上游段(从龙河大桥至绞石溪汇合口段)及龙河下游段(从旗山大桥至中坝大桥段)堤防两岸及龙嘴河公园景观绿化、龙河大桥至绞石溪汇合口段新建市政道路与堤防之间绿化景观工程。
绿化景观面积12.4万m2。
道路工程:
上游段左岸堤顶道路西起现状红井路(龙河大桥),东至现状绞石溪小桥,道路整体走向呈西南——东北走向,为城市支路工程,道路红线宽16m,设计道路全长约2.1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本工程土建工程共分五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标段SZRE.CPl:
上游段右岸主要工程:
右岸堤防工程1.92km,堤防配套绿化5.25万m2,右岸市政污水管网3.2km,增设回龙寨污水一体化中途泵站一座(包括出水压力管线)。
标段SZRE.CP2:
上游段左岸主要工程:
堤防工程1.72km,堤防配套绿化4.81万m2,堤顶公路1.9km,左岸污水管网2.6km。
标段SZRE.CP3(本次招标):
旗山大桥至中坝大桥主要工程:
下游段右岸堤防工程1.17km、堤防配套绿化2.59万m³,右岸市政污水管网1.1km、过河倒虹管273.10m。
标段SZRE.CP4-1:
关门岩大桥至龙井桥主要工程:
市政污水管网1.1km,牛石嵌溪引水箱涵180.5m,三峡水务中途泵站改造,污水管道疏浚,增设牛石嵌河污水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
标段SZRE.CP5:
龙河旗山大桥至龙河大桥之间的8级拦河坝改造工程,改造5级、4级、1级、8级坝,其中4级坝上移至石柱大桥以上140m;拆除2级、3级、6级、7级坝。
选用液压驱动钢性翻板闸方案。
(3)本标为石柱县龙河城区堤防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SZRE.CP3标段标(合同编号:
SZRE.CP3),其工程项目如本章1.2节所述。
(4)施工进度计划:
本合同项目工程计划于2017年月日前发布开工令,201年月日本合同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1.1.2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
(1)水文气象
龙河是长江右岸的一级支流,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和丰都县境内。
上源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桥头镇处分为南北两大支流。
北支流发源于方斗山山脉东南麓,河道长36.1km,控制集水面积260km2,河床比降26.3‰。
南支流发源于七曜山山脉西北麓,河道长47.3km,控制集水面积303km2,河床比降23.2‰。
两条支流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桥头镇汇合后,自东北向西南流,绕石柱县城半周,至丰都县廖家坝以下向西北流,在丰都新县城旁注入长江。
龙河河道全长161km,流域控制集水面积2810km2。
桥头镇以下干流河道长114km,总落差540m,河道平均比降4.80‰。
菜地坝河发源于马鞍山一带,源头段由北向南流经大茶园、大歇塘、石坝咀后于两河口右纳支沟,经由菜地坝后最终于石柱县从右岸汇入龙河。
菜地沟全流域面积64.9km2,河长12.1km,河道平均比降为58.0‰。
牛石嵌河发源于石柱县店子垭口一带,源头段由东南向西北流经鸭子坝、望牛石、至双岔河口、麦口石有支流中岭沟、石拱坪沟先、后从左岸汇入,蜿蜒流经下杉木岭、白杨坝、陶家坝、倒石桥至太白岩转向西南,经由石花塘,最后于中坝附近从左岸注入龙河。
牛石嵌河全流域面积26.2km2,河长13.9km,河道平均比降为34.3‰。
石柱县城区堤防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分为龙河大桥至蛟石溪汇合口段、龙河大桥至旗山大桥段、旗山大桥至中坝大桥段及牛石嵌河段。
工程区域内控制集水面积分别为898km2和1127km2。
龙河流域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具有春雨,夏(伏)旱,秋雨绵绵,冬干的特点。
冬季流域受偏北气候控制,气温低,降水少,冬季干旱。
入春以后,降水天气系统逐渐加强,太平洋副高北跃西伸;副高西部的西南气流,将孟加拉湾、南海的水汽不断输入本流域,再与高空低槽和地面冷锋相配合;或受副高与西藏高压之间的低压系统控制并持续时,低压系统中的上升运动结合局地对流运动的发展,形成强烈的辐合运动,可在本流域形成较强的暴雨或大暴雨。
7月中旬至8月下旬,由于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西藏高压相继控制本流域,流域内出现连续高温天气,常有伏旱发生。
9月以后,太平洋副高南移,又致本流域降雨显著增加,但强度一般较小,多为绵绵秋雨。
龙河流域降水量较为丰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53—1394mm,降水量自下游向上游随高程的升高有增大的趋势,下游廖家坝站(海拔高程250m),多年平均降水量953mm,上游桥头镇雨量站(海拔高程700m),多年平均降水量1258mm。
气温在流域内随高程的增加而降低。
根据石柱县气象站1957~2008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降雨量1109mm,降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约占全年的85%,其中主汛期5~9月约占全年的67%,枯水期12月~次年2月降雨量仅占全年降雨量的5%左右;短历时暴雨强度较大,多年平均24h降雨量为102.1mm。
流域内的暴雨(日雨量大于50mm)雨日多集中在5~9月,一般一次暴雨历时不长,大多在24小时左右,实测最大24小时暴雨量为326.9mm(悦来雨量站1982年7月16日08时至17日08时)。
主汛期洪水由设计暴雨直接推求,其余时段洪水,根据石柱水文站洪水资料,各分期以年最大值取样,经频率分析计算,用P-Ⅲ型曲线适线确定统计参数,求得石柱水文站各分期设计洪水,再用水文比拟法转换到工程河段处。
由于枯水期流量基本上处于退水期,地下水补给相对稳定,与流域面积的直接关系密切。
而汛前、汛后过渡期4月、10月分期内的最大流量,除与控制集水面积的关系密切外,还增加了因降雨和暴雨中心不固定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分期最大流量在随面积变化的同时,存在非线性影响。
工程河段各设计断面的分期洪水成果见表1-1。
表1-1施工洪水成果表(旗山大桥以下)
项目
各频率设计值QP(m3/s)
日期(月)
5.00%
10.00%
20.00%
33.30%
50%
5~9
2920
2217
1143
885
682
11~3
306
230
159
113
82.2
11~4
532
430
329
252
190
4
525
413
302
222
160
10
496
386
285
200
141
12~2
66.4
54.4
43.5
36.8
32.7
12~3
159
120
83.9
60.7
45.6
(2)工程地质
工程区地处四川盆地东南边缘,属中低山山地。
山脉走向受构造控制,多呈NE或NNE向延伸,与区域构造线基本一致。
区内地貌受岩性及构造影响,峡谷、平坝与山脉相间分布,从成因上可分为侵蚀堆积地貌与岩溶地貌两大类。
区内主要出露沉积岩地层,从寒武系至第四系均有分布,岩性以碳酸盐岩及碎屑岩为主。
寒武系~志留系地层主要分布在背斜轴部,三迭系~侏罗系地层主要分布在背斜两翼及向斜轴部。
本区在大地构造上属扬子准地台(Ⅰ级)上扬子台坳(Ⅱ级)渝东南陷褶束(Ⅲ级)中的七曜山凹褶束(Ⅳ级)。
工程区附近无区域性断裂通过。
本区地下水类型以碎屑岩空隙水为主,其次为碳酸盐岩喀斯特水,零星分布松散岩类孔隙水。
区内可溶岩(碳酸盐岩)与非可溶岩(碎屑岩)相间分布,在可溶岩分布区的岩溶形态主要有岩溶峡谷、岩溶洼地、暗河、落水洞及漏斗等。
本区构造形迹成生于燕山运动期,自喜山运动以来,本区表现为大面积间歇性缓慢抬升,抬升幅度中等,差异运动弱。
构造形式以褶皱为主,断裂构造仅伴生于背斜核部。
本区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继承性大面积抬升,各级夷平面地貌形态清晰,并保存完整。
本工程场址处于川东弱震地区,地震活动水平较低,中强地震相对较少。
按地震部门划分,工程区属金佛山-綦江地震带,构造背景与七曜山-金佛山基底断裂相关。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定的工程区50年超越概率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本区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断裂规模不大,地震活动水平不高,场地地基抗震稳定性好,属于弱震环境,适宜兴建本工程。
场地处于石柱向斜近核部,属浅丘河谷地貌。
工程河流流向大致沿北东—南西,中间蜿蜒曲折,流向基本与岩层走向近垂直。
河谷具有明显的蛇曲特点,河道宽窄不一,一般60~100m,河底高程523~551m,河床比降小,河道的平均比降为4.8‰,堤岸为河流冲积漫滩,地势较平坦,河道岸坡垂直高度6~10m不等,岸坡多为平缓土坡,局部坡度为15~30°,局部岩质边坡坡度大于60°。
下游河段左岸桩号XL0+000.000~XL0+901.872、XL1+097.761~XL2+067.639段为县城已建堤防,堤高一般5~12m,堤顶高程538~542.0m。
据地面调查及钻探揭露,拟建场区范围及其周边地层岩性主要为第四系人工填土层(Q4ml)、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Q4al+pl)、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砂岩、泥岩。
场地位于石柱向斜近核部,岩层产状为:
走向75°,倾向345°,倾角7°。
从场地的基岩露头看,构造裂隙主要有2组,平面上“X”型分布,其产状分别为:
第一组,70°~75°∠60°~85°;第二组,320°~333°∠78°~88°。
裂隙表部多张开,多被粘土、亚粘土所充填,深部逐渐闭合,裂隙平均间距为0.5m,属较发育。
区内未发现断裂构造。
总体而言,场地现状稳定,适宜拟建工程的建设。
拟建堤防岸坡基本稳定,岸坡抗冲能力一般。
土质岸坡稳定性差,岩质岸坡稳定性较好。
已建防洪堤岸坡整体稳定。
拟建污水管道工程范围及其附近,第四系土层厚度总体较大,下伏基岩连续稳定,裂隙不发育,岩体呈整体~块状,呈单斜产出。
场地属丘陵坡脚、河谷岸坡地貌区,地形开阔、平缓,地形起伏较小,斜坡坡度小(一般5~10°)。
岩土界面倾角较小,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无断层。
场地现状稳定,适宜本工程项目建设。
设计高程开挖整平后,覆盖土层厚度为3.1~8.1m,建筑场地类别为II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场地地段类别判定为一般地段。
两岸地形坡度较缓,岩层倾角较小,岩体较完整,河岸土层厚度较大。
据调查、访问河流的历史情况,河水冲刷、侵蚀作用小,未见塌岸现象,综合分析,河流水流平缓,水位变动幅度小,两岸岸坡再造作用小,两岸岸坡稳定性较好。
1.1.3施工条件
(1)对外交通条件
本工程位于石柱县城内,区内场地平坦宽阔,有城市多条干道在区内经过,工程区距重庆市约241km,对外交通条件十分便捷,工程建设条件优越。
工程区域内地形地貌平坦开阔,该地段为县城新规划区,建筑物相对较少,易于施工布置。
水泥、钢材、木材等材料可在县城采购,天然建材储量丰富,交通运输便利。
承包人的贷物运输重量超过桥涵载重量时,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桥涵加固及运输安全,否则,由此而引起桥涵等的破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2)场内交通
施工阶段场内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布置与修建。
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2.1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本合同为石柱县龙河城区堤防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SZRE.CP3标段,招标范围为石柱县龙河城区堤防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XY0+000.00—XY1+560.71)SZRE.CP3标段等施工。
包括防洪护岸工程、排水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所有项目土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绿化景观等。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设计图为准。
(1)防洪护岸工程:
右岸新建堤防工程1.17km;
(2)排水工程:
新建排水7#、8#排水箱涵;
(3)河道疏浚工程:
下游段疏浚区(桩号K7+077.46~K7+589.61段河道左岸,K7+754.73~K8+123.98段河道右岸,共长881.4m;牛石嵌河与龙河汇合口至上游桥头场处全段清淤,共1180m为清淤范围,清淤总长度2061.4m)。
(4)污水管网工程:
5#~6#污水管道管径d400~d800(顶管d800,其余段d400),全长1160.66m(该其中顶管总长139.00m,焊接钢管,钢管总长度30.4m),顶管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其余普通埋地管道采用FRPP双壁加筋波纹管(SN8)。
倒虹吸管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压力等级1.0MPa,倒虹吸管采用双管DN200,倒虹吸管单管中心线长度136.55m。
(5)绿化景观工程:
景观红线面积33197.8㎡,以滨河人行步道、节点亲水平台、提防绿化景观为主,其中绿化面积22369.4㎡,硬质面积12967.4㎡,沿滨河步道设置有绿化照明。
(6)其他: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列的其他项目。
1.2.2发包人(包括其它承包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发包人负责在本合同的工程区附近提供施工电源接线点一个,并安装满足施工所需容量的变压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自变压器侧以下的用配电设备,并承担其费用。
发包人在低压侧计度,并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收取电费。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考虑足够的自备电源,满足发包人提供的供电线路停电时正常施工、照明、排水和安全需要,并承担其费用。
(2)施工场地的征用、搬迁和移民安置。
1.2.3其他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无。
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图纸为合同图纸,合同图纸仅供承包人投标之用,不作为指导工程施工的依据。
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设计资料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单位盖章的任何图纸和设计资料,均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1.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2条签订的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
(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1.3.2发包人供图计划
(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14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2)每年第四季度末,监理人应根据上述供图计划,提供详细的下年度供图计划给承包人。
(3)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4)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4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
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
1.3.3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
(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和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图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提供给承包人。
(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3)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支护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4)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安装总图及其有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由设备供货商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机电设备安装开始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埋设件图纸应在安装埋设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5)用于金属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如压力钢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以及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等)的安装总图、分件图、安装说明书等图纸和文件,应在开始制作安装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
(6)用于安装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开始安装埋设28天提供给承包人。
1.3.4施工图纸的修改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1.3.3条的规定提交施工图纸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14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
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件后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交给承包人。
(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14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
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
(3)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可以临时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
(4)由于受永久设备供货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报发包人审批后,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20条的规定办理。
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1.4.1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天28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第1.4.2~1.4.5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
1.4.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
(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14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依据,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
(2)承包人提交的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等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目报价中。
1.4.3施工总进度计划
(1)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0.1款要求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络图。
网络图应包括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
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
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
3)持续时间;
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
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
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7)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
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
(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
1.4.4施工总布置设计
(1)承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后的28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
监理人应在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
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2章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
(3)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和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
1.4.5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
(1)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14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
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文件。
1.4.6承包人文件的审批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
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
1)同意按此执行;或
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
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
4)不予批准。
(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7天内作出相应修改。
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栏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
(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属无效。
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规定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
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无
1.5.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无
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由监理人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
1)查验证件:
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合格证书、化验单以及其它有关图纸、文件和证件,并应将上述图纸,以及文件、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
2)抽样检验: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提交监理人。
并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
3)材料验收:
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承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核对每批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并作好记录,共同验点入库。
(2)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场。
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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