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质监局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讨论稿.docx
- 文档编号:12472803
- 上传时间:2023-04-19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26.90KB
XX市质监局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讨论稿.docx
《XX市质监局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讨论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质监局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讨论稿.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市质监局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讨论稿
XX市质监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事项
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运行体制,依法、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转变,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4]4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产品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质监管理体制调整,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市县(市、区)两级的权责关系,规范履行职责,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来推进实施市场无缝隙的全程监管。
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转变,提高科学化监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行政。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监管制度,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构建法治政府新要求下的质量监管方式。
2、强化全程监管。
依法依规对许可证目录内进行全过程监管,努力推动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执法监督,提升监管实效。
3、加强协同监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县协同、共同推进”的要求,市质监局与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规范履职程序,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纵横联动、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
4、促进社会监管。
利用网络平台、报纸等媒介,建立质量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监管信息实时录入、及时共享、按时反馈,供部门、公众查询、使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全社会共同监管。
三、监管内容
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企业取证后持续保持合格生产条件的情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四、监管工作措施
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包括现事中监管、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
(一)事中监管
事中监管是对现场核查、证书发放环节进行的常规性监督。
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中,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派观察员参加,加强对审查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有效评价核查过程工作质量。
观察员应观察和见证核查过程,并填报《实地核查过程观察记录》(见附件1)。
观察记录应在核查结束后2日内报市质监局质监处。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督促被核查企业按照核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
《实地核查过程观察记录》和企业整改材料应及时归入企业监管档案。
(二)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包括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的审查、建档管理、信息报送、质量信用信息公开等方式。
1、开展《自查报告》的审查
《自查报告》的审查是指获证企业每年度向市质监局质监处提交《自查报告》,市质监局进行材料初审,并从报送《自查报告》的企业中抽取不超过10%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检查,核实企业是否履行许可证相关法定义务并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审查的具体实施方法见附件2。
市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需要完成企业实地检查后,市质监局在获证企业提交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2、建立质量档案
市质监局和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掌握辖区内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建立获证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企业质量档案。
档案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证书复印件、监督抽查、日常检查记录等内容,市质监局和市场监管局将监管情况和处理结果的各类记录及时整理,建立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数据库和质量档案,准确掌握辖区内获证企业的情况,实现对获证企业的动态监管。
3、企业信息报送
获证企业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报送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信息。
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健全企业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数据库。
市场监管局每个季度向市质监局以书面形式报送本季度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监督检查情况、执法查处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处理情况等。
市质监局每半年向省局报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总结。
4、质量信用信息公开
市质监局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构建有效的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分析、发布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许可证获证企业信息、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及质量执法查处等信息,促进形成质量社会监督新机制。
同时定期开展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促进获证企业诚信经营,合规生产。
(三)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分类
(1)日常分类分级检查。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获证企业高、中、低风险分类情况,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实施日常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具体形式包括巡查、回访和定期监督检查。
巡查是对获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进行的巡回检查。
回访是对获证企业存在问题或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实施的核查。
定期监督检查是指有计划的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实施“闭环”监管,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实施巡查、回访和定期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对责令整改的企业,要及时回访,督促整改到位,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依法处理。
巡查和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分类分级原则进行,获证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年不应少于1次(具体的分类分级方法见附件3)。
(2)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是对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产品或重点行业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可以由市质监局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市场监管局在所辖区域内自行组织开展。
(3)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由市质监局组织,可在不预先告知的情况,对照产品实施细则按照实地核查程序和要求,系统性的检查企业取证条件的持续保持情况。
(4)抽样检验。
市质监局强化监督抽查机制,在每年制定XX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中,将许可证获证企业列为重点抽查对象,依法开展监督抽查、检验检测及后处理工作。
2、监督检查程序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每年制定全年获证企业监督检查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报市质监局质监处。
监督检查组应至少有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证件的监管工作人员组成,监督检查情况和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
定期监督检查应填写按照《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级评价表》要求对获证企业实施行定期监督检查(见附件4),日常巡查应填写《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见附件5),经被核查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3、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监管部门应当在作出不合格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获证企业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见附件6),企业应当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存在严重问题以及轻微缺陷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查处。
按规定需要移交其他部门的,依法进行移交。
4、工作督查。
市质监局根据管理需要,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执法查处
1、生产许可证终止与退出。
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终止、退出情形的,市场监管局发现后应当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终止、撤回、撤销及注销手续。
涉及企业被依法吊销的,应当及时办理许可证吊销手续。
2、行政处罚。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或者根据投诉举报信息获知企业相关违反许可证法律法规的行为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执法查处。
另外根据国家查处公告及上级专项整治的要求,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性的执法查处。
3、案件信息报送。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处中涉及生产许可证案件的,应当在结案后就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如具体违法行为、货值金额、法定依据、实际罚没款情况等重要信息形成书面总结,按季度报送市质监局稽查部门。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做到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并及时研究、解决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质量安全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高效有序、稳步持续推进。
2、提高监管水平。
市质监局强化行政指导、培训和监督督查力度,提高下级部门业务能力。
各市场监管局明确监管人员,强化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使其尽快适应工作。
严格落实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惩治违法行为。
3、加强协调配合。
市县两级加强沟通协调,正确处理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协作关系,形成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模式。
各市场监管局及时报送各类信息,针对监管事项中的疑难问题,加强沟通与协调,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4、强化规范引领。
在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对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服务指导,组织获证企业创建各级名牌产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争创质量奖,促进产业素质提升和市场秩序的规范。
附件:
1、实地核查过程观察记录
2、《自查报告》的审查实施方法
3、获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
4、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级评价表
5、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
6、获证企业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
附件1
实地核查过程观察记录
实地核查计划编号:
核查日期:
审查组长:
成员:
观察员: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发证□换证
□变更□其他
申报产品名称
审查组实地核查结论
实地核查
过程概况
首次会议时间:
日时分
末次会议时间:
日时分
抽封样品时间:
日时分
审查组成员
履行职责情况
(可附页说明)
1、专业能力:
2、行为规范:
实地核查结论认定的合理性
是否发生过影响实地核查的问题(若有,请详述)
地方市场监管局对实地核查结论的意见
□同意
□不同意(请详细说明,可附页)
观察员签字:
市场监管局(盖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反馈市质监局质监处。
附件2
《自查报告》的审查实施方法
一、《自查报告》的审查的基本程序:
(一)获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市质监局受理、核准企业提交的材料;
(三)市质监局根据企业书面材料核准情况及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按不超过10%的抽查比例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抽查;
(四)市质监局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完成企业实地检查后,在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二、获证企业自取得生产许可证之日起,定期开展自查,获证未满一年的,可以在下一年提交。
提交《自查报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含附件)原件;
(二)《自查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市质监局要求企业应当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
获证企业应当如实提供材料,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交前款规定的复印件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实,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市质监局应当自收到企业《自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从报送《自查报告》的企业中抽取10%的企业生产条件实地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列入实地核查对象:
(一)企业申报材料有不实之处或有所隐瞒的;
(二)获证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投诉或举报的;
(三)获证产品在本年度审查周期内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四)本年度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四、市质监局或受市质监局委托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应有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实地核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
实地核查依据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企业《自查报告》,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许可证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轻微缺陷、不符合项以及企业自查报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
五、市质监局在对《自查报告》的审查中发现获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判定企业审查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一)未按规定报送或者虚报自查报告的;
(二)按产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进行实地核查,企业不符合该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核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
(三)在实地检查中获证产品经抽样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
(四)企业获证后违反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建设国家严禁重复投资建设项目的;
(五)准予生产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许可被终止的;
(六)企业获证后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包括停产、改建、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获证产品增项的(包括增单元、增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生产场所),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
(七)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八)企业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九)企业进行委托(被委托)加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产品标注的;
(十)有在获证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十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六、对《自查报告》审查的实地核查和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要有文字记录。
实地核查人员应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经被核查企业负责人和核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七、市质监局根据审查结果,在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审查专用印章,并及时发还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附件3
获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
一、获证企业风险分类
根据获证产品近年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频率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风险来确定产品的监管等级。
根据分类原则,可将获证企业分为:
(一)高风险类企业为危险性大,生产危险化学品和较大危险设施、设备的企业。
(二)中风险类企业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生产的产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
(三)低风险类企业为危险性小,生产的产品不会对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伤害的企业。
二、XX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风险分类目录
1、高风险:
危险化学品(S)、危险化学品包装物(S)、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S)、电热毯(S)、特种劳动防护用品(S)、摩托车乘员头盔(S)、农药、食品相关产品(S)、救生衣
2、中等风险:
电线电缆(S)、化肥(S)、汽车制动液(S)、助力车(S)、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绳、水泥、蓄电池、机动脱粒机、燃气器具、调度绞车
3、低风险:
水文仪器(S)、岩土工程仪器(S)、建筑防水卷材(S)、耐火材料(S)、输水管(S)、人造板(S)、泵(S)、电力整流器(S)、橡胶制品(S)、电力调度通讯设备(S)、眼镜、轴承钢材、空气压缩机、防爆电气、砂轮、内燃机、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钻井悬吊工具、预应力混凝土轨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港口装卸机械、公路桥梁支座、建筑卷扬机、摩擦材料、机械密封制品、非金属密封制品、铜及铜合金管材、铝、钛合金加工产品、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电力金具、输电线路铁塔、水工金属结构、制冷设备、救生设备、抽油设备、饲料粉碎机、人民币伪钞鉴别仪、棉花加工机械产品、防伪技术产品、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税控收款机、金融税控收款机。
产品名称后面标注(S)的,为省发证产品。
三、同类企业分级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级评价表》对企业进行评价,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其分级。
A级企业:
具有较强的质量法制意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产品质量稳定,获得质量奖、名牌产品,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和质量违法不良记录存在。
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B级企业:
能够自觉守法,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产品质量基本稳定,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或质量违法不良记录存在。
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C级企业:
质量法制意识较淡薄,虽具备必备的生产和检测条件,但质量管理较薄弱,有监督检查不合格和质量违法不良记录存在。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
D级企业:
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造成严重的危害。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
D级企业应按有关规定依法撤销、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四、分类分级监管频次
根据产品危险程度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组合情况,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高风险C级企业:
每年定期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高风险B级企业(中风险C级企业):
每年定期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高风险A级企业(中风险B级企业、低风险C级企业):
每年巡查不少于2次;
中风险A级企业(低风险A级企业、低风险B级企业):
每年巡查不少于1次。
附件4
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级评价表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电话:
联系人:
许可证号:
评价得分:
评定等级:
一、质量管理职责(5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1.1
组织
机构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3、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5
二、生产资源提供(20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2.1*
生产
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和检验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且维护完好。
1.是否持续保持取证时的生产和检验设施及场所。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5(否决项)
2.2
设备
工装
1*.企业必须具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
是否持续保持取证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
10(否决项)
2.3
测量
设备
1*.企业必须具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1.是否持续保持取证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2.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具有有效的检定证书。
5(否决项)
三、人力资源要求(5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3.1
管理及技术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2
3.2
检验
人员
检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检验技能。
1.检验人员(2名以上)是否持证上岗。
2.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3.是否掌握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
4.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5.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3
四、技术文件管理(5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4.1
技术
标准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2
2.如有需要,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
五、过程质量管理(5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5.1
产品
标识
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行标识。
1.是否规定产品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产品混淆、区分质量责任和追溯性。
2.检查关键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
3
5.2
不合
格品
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1.是否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3.不合格品经返工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
2
六、产品质量检验(10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6.1*
出厂
检验
企业应按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2.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10(否决项)
七、资质核查(30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7.1
安全
安全生产许可证
1、是否在有效期
2、是否覆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危化品
10(否决项)
7.2
环保
排污许可证
是否在有效期
10(否决项)
7.3
行业要求
是否符合该产品实施细则中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执行
10(否决项)
八、其他(20分)
序号
核查
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满分
得分
核查记录
8.1
监督抽查
国家、省级监督抽查情况
查看是否存在监督抽查不合格
10(否决项)
8.2
执法检查
质量违法情况
查看是否存在因质量问题被查处的情形
10(否决项)
附件5
获证企业日常巡查、回访记录表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住所
邮编
生产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企业人数
机构代码
获证产品名称
产品执行标准
获证单元
规格型号
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情况
生产条件变化情况
委托加工备案情况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情况
产品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日常巡查结论:
合格□不合格□
现场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回访记录(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整改后复查情况及结论:
复查合格□
复查不合格□
现场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附件6
获证企业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39条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市质监局 生产 许可证 事后 监管 实施细则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