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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4(总2578)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2007年2月1日
狠抓落实协力攻坚
努力实现科技工作的新突破
——徐冠华部长在2007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一)
[编者按]在1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科技部徐冠华部长就2006年科技工作成绩和经验及2007年科技工作任务等内容作了重要报告,现分四期摘编,供学习参考。
一、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规划纲要》,科技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在去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进入新世纪的第一次全国科技大会。
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温家宝总理强调要认真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开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陈至立国务委员对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做了具体部署。
落实科技大会精神和《规划纲要》,是2006年科技工作的主题。
一年来,科技界围绕这一主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科技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显著。
1.深入贯彻科技大会精神,形成全社会推动自主创新的热潮。
全国科技大会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
这次会议确定了自主创新的指导方针,明确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统一了全社会对自主创新的认识,增强了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增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信心。
科技大会召开以来,各地方、各部门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迅速行动起来,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工作。
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个国务院部门以及军队系统召开了科技(创新)大会,做出加强自主创新的决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中长期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各地结合实际,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在支持企业创新、加大科技投入、营造创新环境等方面出台了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科技经费有了大幅度增长,14个省市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超过50%,山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省份2006年财政科技投入事业费或三项费都比上年增长一倍以上。
各地依靠自主创新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将科技资源向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集中,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采取实际措施,加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
发改委安排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建立和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制度。
国资委将自主创新纳入大型国有企业领导人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商务部建设一批出口创新基地,打造一批高科技自主品牌。
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在促进军民结合和军民两用技术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
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都发挥各自优势,加大了支持自主创新的力度。
中国科协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服务活动日益活跃。
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社会R&D总支出达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2%,占GDP的1.4%;中央财政科技拨款达716亿元,比上年增加19.2%。
一年来,科技大会精神深入人心,全社会高度关注和支持自主创新,形成了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热潮。
2.落实《规划纲要》部署,形成了科技工作新布局。
组织实施重大专项。
实施重大专项是落实《规划纲要》任务的重中之重。
一年来,在国务院领导下,科技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认真做好重大专项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和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
在重大专项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两方面的作用,加强部门、地方、企业资源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重大工程的衔接,加强与资本市场的结合,集成地方资源,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根据专项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
当前,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大型飞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重大新药创制等7个专项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较为成熟,近期可提交论证;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等4个专项,已启动方案编制工作;国防领域5个重大专项正在按照有关程序积极开展工作。
构建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6个部门牵头制定99项配套政策实施细则。
这些政策细则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当前制约自主创新的主要政策问题,特别是在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抵扣、公益类和基础类科研院所稳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中介机构发展的税收扶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管理和支持等方面取得了众多突破。
目前,大部分实施细则已经形成政策文件,其中50多项政策细则已发布实施。
启动“十一五”科技计划。
按照《规划纲要》部署,“十一五”科技工作突出贯彻科学发展观,突出自主创新这一主线,突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求,突出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突出扩大国际合作交流。
调整和优化科技计划结构,立足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设立科技支撑计划;立足于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设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专项计划,与科技基本计划并列。
通过调整,形成了新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十一五”科技工作在新框架下运行。
发布了“十一五”科技规划,各专项计划和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目前,各类科技计划进展顺利。
3.突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农村科技工作。
重点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大幅度增加了基础研究经费,调整了基础研究的经费支持方式,在统筹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对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基地和队伍给予了相对稳定的支持。
200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32%,“973”计划增加20%。
启动了蛋白质、量子调控、纳米、发育与生殖等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在新兴交叉学科和空白领域组建若干国家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
在充分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前沿技术重点领域的重大任务,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统筹高技术的集成和应用,选择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等前沿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安排了38个专题、29个重大项目和若干重点项目。
加强社会公益研究。
积极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研究制定《关于稳定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实施意见》,完善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布局,加快形成公益类科研体系。
改革后的公益类院所,学科和人员结构得到优化,重点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明显提高,科研投入不足的局面有所改变。
据统计,近5年国家财政对农业、水利和林业三个部门新增科学事业费投入7亿多元。
国家科技计划农业领域的投入,在“十五”期间达到80亿元、比“九五”增长3倍的基础上,“十一五”又有了大幅度增长。
与此同时,“十一五”科技计划加大了对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市与城镇化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落实经费达105亿元。
会同环保总局和地方,加强湖泊、河流、城市饮用水等水环境和水污染防治技术开发工作;会同发改委、气象局等部门,加强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攻关;会同安监总局、质检总局等开展了重大生产事故监测预防治理关键技术攻关;配合公安部门积极推进科技强警工作,提高了示范城市的警力和战斗力。
全面总结了20年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成绩,对新形势下实验区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推进新农村建设科技工作。
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兴产业、建设农村社区等八大行动和举措,为科技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关于“十一五”农村科技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十一五”农业科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
会同财政部和地方继续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
加强县市科技基础设施和相关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县域特色支柱产业的发展。
召开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科技服务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4.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
会同国资委、总工会、国家开发行联合实施了“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首选103家企业进入创新型企业试点。
联合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工程,开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和部分转制科研院所建立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支持软件、材料、标准等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产学研联盟。
继续深化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改革。
在技术开发类院所建立开放合作的运行机制,为实行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提供政策保障。
扩大开发类院所在科技经费、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决策自主权,提高科技资源整合能力,增强院所自主发展能力。
对完成转制的开发类院所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国家调整和支持科研院所发展的重要依据。
在国家支撑计划中增加对转制院所的研发投入。
会同北京市政府、国家发改委启动北京昌平区“国家工程中心创新基地”建设,第一期行业骨干转制院所陆续入驻。
加强国家高新区产业化和环境建设。
会同国家统计局,调整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的统计指标及评价体系。
会同中组部,开展了高新区人才建设工作。
选择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成都等地,开展了建设国际一流高新区试点工作。
目前,国家高新区作为经济和科技结合的一个典范,已经成为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
5.加强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
近年来,科技部高度重视科技宏观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先后组织实施了三大战略和12个重大科技专项,启动了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推进了科技计划管理、评价、奖励等改革工作。
在国务院领导下,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2000多名专家学者,开展了长达近两年的战略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20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制定了《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在组织实施《规划纲要》16个重大科技专项过程中,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制订整体方案和负责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去年,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科技管理改革的力度:
一是推进科技宏观管理改革,更加注重发挥部门、地方和企业的作用。
科技大会刚刚结束,科技部迅速启动了科技管理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科技宏观管理。
下放了计划管理权限,减少具体的、直接的项目操作,在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上更多地发挥部门、地方、企业和专业机构的作用。
项目立项充分听取部门、地方的意见,广泛征集科技需求。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委托部门、地方和大企业集团,对于有明确产品目标或面向产业发展的项目,要求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组织实施。
如支撑计划首批启动的项目中,委托部门、地方、企业组织实施的共120项,占全部项目的82%,其中95%以上的项目都有企业参与,1/3由企业为牵头承担单位。
973计划4个重大科学计划全部委托中科院、教育部组织实施。
会同财政部设立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资金,加大对部门(行业)支持力度。
科技部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战略研究、规划和政策制定、环境建设等方面。
为配合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科技部还调整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按照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环境建设及产业化、科技评估四大事业板块对事业单位进行统筹设计、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推进事业单位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和发展能力建设。
二是形成新的计划管理体制。
制定了《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以计划管理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网上申报、立项和评审。
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的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加强对计划实施绩效和管理绩效的考评,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改革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和科技奖励制度,取消政府组织成果鉴定,将奖励、验收与成果鉴定脱钩。
加强科技经费预算管理,开展了科技主体计划的概预算评审和评估工作,初步建立了支持自主创新的多渠道的投入格局。
组建科技经费监管中心,规范资金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科技统筹协调。
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成立专门协调指导小组,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
建立省部会商制度,已与12个省市签署了合作协议,围绕地方和区域重大科技需求,突出综合集成,与地方联手实施重大科技行动。
四是建立国家科学数据、科技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科技资源难以共享、多头管理、重复立项、重大项目缺乏协调等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会同各有关部门,扩大实验设备、科技数据、自然资源等各类科技资源的共享。
建立覆盖相关部门的国家科研项目信息数据库,严堵多头申请、交叉和重复立项。
制定科技项目统筹协调管理办法,形成科技计划的年度报告制度。
五是从制度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去年,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行。
该《办法》发布以来,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全面推动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科研道德风尚。
这些举措为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遏制学术腐败等提供了保障。
6.扩大对外开放,实施以我为主的国际科技合作。
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和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外交工作两个大局,实现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三个新突破,加快实现“五个战略转变”。
经过五年的艰苦谈判,我国正式加入了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计划),这是我国加入的又一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会同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启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这是由中国政府发起的首个国际大科学、大工程合作计划。
中美合作的大亚湾核物理实验是中美开展科技合作以来规模最大的合作项目。
与天津共建国家国际医药创新园,与山东在济南高新区共建国家国际信息通讯创新园,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科技大会精神,抓紧落实《规划纲要》各项任务,采取切实举措,形成了全社会关注自主创新、支持自主创新的大好局面,科技工作成绩斐然。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科技界共同奋斗的结果,是全社会通力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科技部,向为科技事业付出心血和努力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各有关部门、地方和行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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