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编制依据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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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编制依据更新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更新(截止2011年)
1、监理合同、监理大纲及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质量保证体系之《质量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起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等法律、法规文件。
3、《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
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
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1年版)》(国家电网基建[2011]148号)。
6、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全面推广实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变电站建设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7]1109号)。
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基建质量〔2006〕135号
8、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7个指导文件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89号
9、国网基建〔2007〕302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11、《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183—2008)。
12、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7号
13、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光盘的通知基建质量〔2009〕290号
14、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基建质量〔2010〕19号
15、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号
16、《混凝土结构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02);
17、《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2006);
18、《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
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0、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
2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2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2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24、《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6);
2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2006);
2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5);
27、《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2002);
2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3-2002);
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3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34、《±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2-2010
35、《±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233-2010
3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7、《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8、《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3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40、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
4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4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43、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档案管理
监理规划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葛沪直流综合改造±500kV荆门换流站工程
监理细则名称
监理规划
交底时间
交底人
参加人员
签名
交底记录
1、工程规模:
±500kV荆门换流站建设规模如下:
1.1直流部分
直流输送功率:
双极,±500kV,3000MW
换流变压器(单相双绕组):
14台,(其中2台备用相),每台容量约297MVA
高压直流输电线路:
±500kV,1回
接地极线:
1回
1.2交流部分
500kV交流出线:
终期出线6回,三峡地下电站3回,至荆门特高压站500kV侧3回;本期出线6回,至三峡地下电站3回,至荆门特高压站500kV侧3回。
500kV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
500kV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总容量1900Mvar。
500kV高压并联电抗器:
至三峡地下电站第一、二回同塔双回500kV出线各装设一组高抗。
高抗容量均为150Mvar。
预留一组母线高抗位置。
4.计划工期:
2008年11月场平开工,2011年3月底全部建成,具备投运条件。
2、监理服务范围、内容
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对业主指定的监理范围提供建设监理的全部服务。
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3.服务范围(不限于):
3.1换流站土建和电气工程、三通一平和进站道路、站用水源和电源工程、大件运输路径及码头改造工程、噪声治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及配合环评、水保验收;
3.2接地极及其线路工程;
3.3换流站和接地极工程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协调、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启动投运、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移交、环保、水保与验收、达标投产创优、质量保修、工程总结等全方位、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3.4协调工程建设施工、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始终贯彻到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
3.5承担直流工程管理系统在本工程的应用实施,并督促、检查其它单位的应用工作。
4.监理服务范围内容(3个阶段)
4.1工程前期阶段
4.1.1制定工程管理总体规划、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目标及目标分解
•工程一级网络计划
•工程资金使用计划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P3及合同管理软件EXPEDITION的实施规划。
•直流工程管理系统实施规划。
•创优质工程计划。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环保水保监理模式。
•参与初步设计审查;协助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阶段贯彻、执行
初设审查意见,并对此监督检查。
•参加主要设备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
•参加施工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
•参加工程前期有关会议。
4.2工程建设阶段
4.2.1设计管理
•设计文件的催交、保管、分发、回收等。
督促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交付计划,其计划应与一级网络计划相适应。
•主持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和竣工草图审核,如果施工图会审发现:
本工程站外(例如:
网调、省调或对侧)需要增设装置或设备,监理有义务及时书面通报建设管理单位;如果施工图会审发现:
本站外(例如:
网调、省调或对侧等)需要有协调事宜,监理也有义务及时书面通报建设管理单位。
•督促设计单位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图纸、接口的配合确认工作。
•核查设计变更、签署意见并发放执行(如遇重大设计变更。
应得到建设管理单位确认)。
•安排设计工代的现场服务。
•物资设备采购之后,监理单位负责与设备监造单位沟通,根据设备
采购《技术协议》督促每一个设备厂家和设计单位之间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相互交接确认资料,以保证施工图顺利开展。
•当设计院完成电气主接线图和电气总平面布置图后(不必等整个卷册完成),监理负责将图纸收集15套,分别递交国调、网调、省中调各一套,建设部一套(完工时交北京档案室),并要求将对方签收的目录清单传真给建设管理单位,此图纸用于申请调度编号。
为不影响调度编号,此图应尽早提供。
其他10套为运行一套、施工四套(施工A、B包各四套)、监理一套,剩一套放监理机构备用。
如各单位需要增加须自出费用。
•核查竣工草图、竣工图、竣工资料。
•其它相关事宜。
4.2.2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质量
监理工作,确保实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质量管理目标。
•按照合同通用条件“监理单位的责任”及“监理单位的权利”有关约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制定工程施工和施工管理总体规划,确保实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质量目标。
•审查施工承包商开工报告,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后批准开工报告。
•审查分包商资质,审查试验单位资质,审查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设备、材料厂家资质,并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确认。
•审查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运转。
•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项目管理规划,并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确认;审查施工技术方案/设备调试方案;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件设备运输方案等;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或类似文件。
•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承包商的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检查设备、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验收、入库(进场)、保管和使用情况;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意见,对设备现场消缺进行监督与复核。
监督计量器具的有效性。
•施工(调试)过程的质量监督。
重点加强对质量控制点(W、H、S点)即重要工序、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的力度;处理施工(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影响质量目标的项目(整改、停工、复工)。
•执行并监督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组织工程质量验评;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在授权范围内批准处理方案;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
•核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并负责监督整理移交。
4.2.3进度控制
•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进度监理工作,确保实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进度管理目标。
•使用P3及EXPEDITION软件编制一级进度计划,认真管理和执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的开、竣工时间和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
•当工程收到干扰或影响使工期延长时,根据建设管理单位的要求,监理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提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建议,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负责贯彻实施。
•当需要提前竣工时,监理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提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建议,批准后负责落实,使工程按要求提前竣工。
工程进度必须服从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监督施工承包商编制、执行、调整、控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供服务,掌握工程进度,采取措施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执行并监督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4.2.4投资控制
•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投资监理工作,确保实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投资管理目标。
•工程建成后的最终投资控制符合审批概算中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力求优化设计、施工,节约工程投资。
•认真做好施工监理工作,严格管理施工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承包总费用。
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之内。
•审核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和季度投资计划并上报;根据年度投资实施计划下达执行计划。
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编制财务计划,控制资金使用。
•审查工程变更单,签署费用意见。
•审查施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参加工程预结算,签署付款意见。
•协助处理工程索赔。
•协助编制固定资产清册。
4.2.5安全控制
•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实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协助“项目安全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立专职安全员兼环保、水保专责,负责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监督工作。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重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
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
•在编制监理文件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重大技术方案以及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时检查施工机具、工具的安全性能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执行并监督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安全检查。
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负责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检查、巡查时有权按照建设管理单位的处罚标准对施工承包商进行考核处罚(监理建立处罚台帐并实施处罚,在施工承包合同结算时提供核减处罚依据)。
•按照施工承包商编写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实施纲要》要求,督促施工承包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对所监理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不满足要求的,有权不予批准开工;对实施过程中达不到策划要求的,有权要求施工承包商停工整改。
发现施工承包商未落实项目管理规划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或未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开展文明施工活动,或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补助费挪作他用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并有权绝核签施工承包商相关费用的支付申请。
•参加或受委托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商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到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或隐患时,及时提出“暂停施工”通知,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对于施工承包商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有权发出停工令。
4.2.6物资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物资设备监理工作,确保合格的物资设备用于工程。
•大件设备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卸货站、码头至工地的验收、接货、分发、装卸、运输、就位等全过程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协助、督促施工承包商处理好运输过程中的地方关系及有关协议的落实(适应于船弦交货)。
•组织由项目法人采购的物资催交、现场交接;安排开箱检查;协助处理索赔。
•监督设备现场保管和消缺。
•安排供货厂的现场服务。
•进入现场的任何单位的现场服务全部归属监理协调。
4.2.7合同管理
•参加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施工招标工作及合同签订。
•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招标与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参与并监督施工合同、订货合同及其它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建设管理单位与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监督(监造)等各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属委托监理单位代行履约的部分,监理单位应认真履约。
•熟悉建设管理单位与各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协助解决合同纠纷和索赔等事项。
协调监理合同范围内各施工承包商间的关系,特别是安排好接口处的衔接。
接受上一层次的协调,并组织贯彻、落实。
当发生索赔事宜时,监理应核定索赔的依据和索赔的费用,并提出监理意见。
•在建设管理单位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管理单位执行施工合同,进行合同管理。
4.2.8信息管理
•采用P3、EXPEDITION、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等工程管理和合同管理软件,并根据项目法人要求的数据、数据格式和规定时间的输入、更新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
配合建设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开展相应的进度计划分析工作。
•应保证现场信息反馈的畅通。
总监必须配备手机,应24小时开机。
现场监理机构在场平开工后应保证电话、传真、email的24小时畅通,现场应设置复印机。
•收集、保存、分析、处理、发布工程信息,编发《工程周报》、《工程协调会纪要》、《工程调度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等信息文件。
•按照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建立工程项目信息网络,采用高效和规范的监理手段提高工程监理服务质量。
在各参建单位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工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建立完整的监理工作档案;组织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和出版,并移交监理数码图片电子文件。
•工程所有资料的知识产权在业主,在工程结束后需全部移交业主。
4.2.9组织协调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内,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主动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这些单位包括:
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当地政府部门、当地电力部门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
•在工程前期,监理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完成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地、拆迁、赔偿等,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的工程开工所需的有关手续。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日常协调工作。
对于重大问题,在参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的同时,应及时通报建设管理单位,并配合建设管理单位组织人员解决这些问题。
•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中的协调会、调度会、安全大检查、设计联络会、调试、调度、技术方案审查会、启委会及启动调试、工程总结等会议,编写和发送会议纪要;参与国际招标合同的现场工程会议纪要,由监理出英文纪要。
•设备合同签订后,监理负责通过设备监造单位协调、督促每个厂家与设计院交接确认资料。
负责按各级调度的要求协调各厂家收集所需的试验报告、说明书及参数等资料,分别递交国调/网调、省中调、市调,同时将对方签收的目录清单传真给建设管理单位。
递交图纸可以随着出图进度陆续分批向调度部门提资。
•载波通信设备合同签订后,监理立即负责协调设计院和相关设备厂家收集资料,用于向调度部门申请线路载波频率(如果线路不开载波,将没有此项工作)。
4.2.10外事工作(以监理合同规定为准)
•外方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安排:
通过总承包方,提出外方人员工作计划,检查确认外方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外方人员现场考勤和计时,考核外方人员的工作、通报外方人员的工作失误,组织外方人员对中方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组织外方人员参加开箱检查、处理设备问题,组织索赔资料,督促外方人员确认工作成果,督促外方人员出具系统调试签证,组织现场工作协调会议并签署纪要等。
•检查落实中方人员配合外方人员的工作情况,协调中方各有关单位人员与外方人员的工作关系。
•根据有关合同组织、检查、落实中方有关单位向外方人员提供办公条件和中方责任范围内的生活条件。
•负责进口设备从到货海港至工地的运输过程监理(以运输监理合同规定为准)。
4.3工程后期阶段
4.3.1系统调试
•协助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
•参加审查系统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报告。
•参加审查启动、试运行方案和计划。
•组织工程参建单位配合系统调试、启动、试运行。
4.3.2竣工验收和移交
•组织工程初检、参加质监检查、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时验评、督促消缺并参加复检。
•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申请竣工预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负责相关的单位工程资料、声像资料的整理与监督检查及初审,负责整理竣工资料并负责牵头移交与签证。
•组织工程总结,参加工程评比,提出奖惩建议。
•参加达标投产、创优、环评验收等检查工作。
•工程保修期间的服务。
•在履行服务时遵守建设管理单位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与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有关的各项条款,并提供作为一个成熟的监理单位应该了解的与上述服务范围相关而在此未予详细列写的其它一切服务。
4.4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开始至质保期和创优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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