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F3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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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3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2F32007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2F320071掌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
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I一2002),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一1996)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一2007)(以下简称新规程),自2007年10月14日实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一2007)共5章,11节,81条,7个附录。
新规程有关项目的名称与划分原则是: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
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可将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可将大、中型(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4.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l)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
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5.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按《水利建设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
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6.新规程有关项目划分程序是:
(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_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7.新规程有关质量术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qualityofhydraulicandhydroelectricengineering)。
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性、使用功能、适用性、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2)质量检验(qualityinsPection)。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质量评定(qualityassessment)。
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4)单位工程(unitProject)。
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5)分部工程(separatedPartProject)。
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
对单位工程安全性、使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6)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
指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7)关键部位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of仁riticalposition)。
指对工程安全性、或效益、或使用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8)重要隐蔽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ofcrucialconcealment)。
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蔽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使用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9)主要建筑物及主要单位工程(mainstructureandmainunitproject)。
主要建筑物,指其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
属于主要建筑物的单位工程称为主要单位工程。
(10)中间产品(intermediateProduct)。
指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合物、砂浆拌合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11)见证取样(evidential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测。
(12)外观质量(qualityofaPPearance)。
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表
(13)质量事故(accidentduetopoorquality)。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14)质量缺陷(defectofconstructionalquality)。
指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2F320072掌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一2007)(以下简称新规程)有关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要求有:
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
国家规定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性质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
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5.工程项目中如遇《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项目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和报批。
6.工程中永久性房屋、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可按相应行业标准执行。
7.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施工单位自检性质的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9.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当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作,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
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
新规程对施工过程中参建单位的质量检验职责的主要规定有:
1.施工单位应当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项目及数量并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当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监理单位应根据《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质量。
其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的数量按《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
3.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5.临时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参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并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6.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
7.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全面、完整。
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
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
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2F320073掌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I了176一2007)(以下简称新规程)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
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而设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一)新规程有关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
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①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②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③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l)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二)新规程有关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
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单元工程以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
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l)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l)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三)新规程有关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要求
1.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
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5.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资格。
评定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宜不少于7人。
6.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7.阶段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8.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当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2F320074掌握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2007),《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标准,现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工建筑工程》(SDJ249.1-88);
2.《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程》(SDJ249.2-88);
3.《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SDJ249.3-88);
4.《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SDJ249。
4-88):
5.《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SDJ249.5-88);
6.《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SDJ249.6—88):
7.《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38-92);
8.《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含在《堤防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中)。
以上评定标准中,其中有将质量标准项目分为一般原则和要求、质量检查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等三项,也有将质量标准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等三类,以上各有优点。
另外一个不同点是部分标准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纳人了正文。
主要理由是,中间产品应作为一个工序考虑,其质量标准也应经过检验评定,只有在检验合格后才能在单元工程中加以应用,并且在重要工程的产品中,当单元工程评定为优良时,其中间产品必须优良。
需要强调的是,单元工程是日常工程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它是以有关设计、施工规范为依据的,其质量评定一般不超出这些规范的范围。
由于以上评定标准是以有关技术规范为基础的,而一些目前使用的检测手段(如超声波、电子或激光探测等),相应的有关技术规范没有列,所以,评定标准中基本没有使用这些手段的相应检测标准。
2F320075掌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的使用
一、施工质量评定表的内容
为便于工程建设中的使用,对应以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利部已颁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246张,主要内容是: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6个);
2.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30个);
3.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9个);
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47个);
5.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0个);
6.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7个);
7.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1个);
8.碾压式土石坝及浆砌石坝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52个);
9.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14个)。
对于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工艺流程改造等原因,使得部分水轮发电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发电电气设备、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尚无统一的质量评定标准和表格时,可以按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设备生产厂商的技术说明书,增补制定施工、安装的质量评定标准,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的统一格式(表头、表尾、表身)制定相应质量评定表格。
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表格,须经过省级以上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批准。
二、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为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提供了统一的表格格式,但由于各单位对表格填写的要求和对相关技术标准的理解不尽相同,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水平,2002年12月11日,水利部办公厅颁发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办建管[2002]182号)。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采用了填表说明、《评定表》原表、例表的版式安排,将例表中填写的具体内容与原表在字体上给予了区别。
对填表说明进行了分类,将各评定表都应遵守的规定,列人“填表基本规定”;在各专业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前,增设了各专业填表说明;对每张表格设填表说明。
为了便于正确评定工程施工质量,在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的填表说明中,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列出了相应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
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
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
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
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
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
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l、2、3、…、9、0)。
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
MPa、m、m3、t等)
5.合格率。
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
例:
95.0%。
6.改错。
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7.表头填写: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2)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3)施工单位:
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4)单元工程量:
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5)检验(评定)日期:
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l~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9.检验记录。
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
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l0.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
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
当实测数据多时,可填写实测组数、实测值范围(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数,但实测值应作表格附件备查。
11.《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用斜线“/”表示。
12.《评定表》表1~7从表头至评定意见栏均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合格后填写,“质量等级”栏由复核质量的监理人员填写。
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时,如对施工单位填写的质量检验资料有不同意见,可写入“质量等级”栏内或另附页说明,并在质量等级栏内填写出正确的等级。
13.单元(工序)工程表尾填写:
(1)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字。
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并签字。
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当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参加联合小组核定其质量等级。
(2)建设、监理单位,实行了监理制的工程,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
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签字。
(3)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
签名时应填写填表日期。
14.表尾填写:
××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若须加盖公章,则加盖该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的公章。
例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某中型水闸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人数至少应为(B)人。
A.3
B.5
C.7
D.9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中关于合格率的填写,正确的是(D)。
A.51%
B.92.21%
C.95%
D.42.0%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一2007),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称为(D)。
A.单项工程
B.分部工程
C.单元工程
D.单位工程
4.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时,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C)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时,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C)以上。
A.50%,70%
B.50%,80%
C.70%,85%
D.80%,100%
5.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一2007),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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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0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 质量 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