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建筑合同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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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建筑合同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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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建筑合同5篇
实用的建筑合同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
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合同篇1发包方:
建工街道办事处承包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点:
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房屋结构:
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承包方式:
大包
5、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
6、工程总造价:
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工程质量:
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
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
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结算约定
1、结算方式:
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
第八条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
达成一致的
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
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装饰装修标准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筑合同篇2编号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省_____区______乡镇______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打架斗殴、偷窃、、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合同篇3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料;部分包工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2、竣工日期:
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第三条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
¥:
元注:
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第四条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通用标准甲方特殊标准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
元,图纸设计费用
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
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
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
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
发包方
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固定价格:
本工程总价款为:
;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第一次:
%元大写:
第二次:
%元大写:
第三次:
%元大写:
第四次:
%元大写: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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