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监理细则2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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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1、弱电系统工程监理范围与特点
弱电系统的集成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现代建筑技术、现代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图象显示技术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全面支持。
它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需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质量、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
弱电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管理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
在系统的实施过程中,弱电系统中各子系统间及与其它机电系统、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之间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
因此,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列表中是弱电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
系统名称
相关技术知识
配合工程
配套与监管
安全防范
电子、电视、安防知识
安装、装饰、消防报警
安全技防办
消防报警与广播
电子、控制、消防知识
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装饰、电梯
消防局
综合布线
通信、计算机
安装、装饰
卫星电视、有线电视
电视
土建、安装、装饰
音像管理部门
电话
通信
综合布线、装饰
电信部门
移动通信直放站
安装
停车管理
自控
办公自动化网络
计算机管理
弱电系统的集成化建设,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一,由于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新技术不断出现,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
其二,由于弱电的子系统多达十几个,监理工程师可能要面对好几个分包单位,同时弱电系统又与其他机电系统有着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突出了综合性及复杂性。
其三,在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推托,增加了工作难度也影响系统的功效体现。
2、阶段工作要点
2.1施工准备阶段;
2.1.1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
2.1.2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2.1.3组织,参加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的协调会;
2.1.4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1.5审核设计院,专业承包商提交的系统深化设计图;
2.1.6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2.2安装施工阶段
2.2.1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掌握工程进度,协调各方关系;
2.2.2审查进场材料的报验;
2.2.3组织参加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
2.2.4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对此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2.2.5随工程进行设备安装,管线安装,质量控制和隐蔽工程验收;
2.2.6按施工组织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程量认可;
2.2.7协调弱电系统各专业分包商之间的进度与关系,协调弱电系统与其他工程(机电安装、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等)之间的进度与关系;
2.3系统调试阶段
2.3.1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认测试报告;
2.3.2单项系统(子系统)调试监理,签认调试报告;
2.3.3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认调试报告;
2.4系统验收阶段
2.4.1审核系统竣工资料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2.4.2分阶段、分步骤地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系统验收;
2.4.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2.4.4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
2.4.5按施工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洽商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3、综合布线系统控制要点与措施
3.1为保证系统施工顺利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环境进行预控,一般检查内容如下:
(1)对照土建图纸审查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等房间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
(2)土建工程全部竣工房间地面平整、光洁,门锁和钥匙齐全;
(3)预埋地槽,暗配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安装设备的弱电竖井,交接间等场所一般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应审核设备安装大样图,设备位置、数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便于安装操作和维修;
(5)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6)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所用器材进行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1)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工程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样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备品、备件及各种资料应齐全;
(3)工程中使用的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平整光滑,不变形,无断裂。
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4)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电缆外护套应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5)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任意三盘中各截出l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6)工程使用的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
光纤接插软线(光跳线),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每根光纤接插软线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应符合设计要求。
(7)对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必要时可进行测试。
——衰减测试:
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长度测试:
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纤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8)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无损。
材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规定,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9)光、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与设计相符;
(10)对工程中安装的所有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均应向监理部进行材料设备报验,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于签认。
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控制,检查要求如下:
(1)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脱落应要求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机柜、机架有抗震要求时,应按设计有抗震措施;
(2)各类配线部件应完整齐全,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安装螺丝必需紧固,面板应在一个平面上:
(3)8位模块或通用插座若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型式。
接线盒盖可开启。
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
(4)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水平度不应超过2mm,垂直度不应超过3mm,安装牢固,节与节之间接触良好;
(5)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要求为1.5m-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不大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
金属线槽敷设,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
——线槽接头处
——每间距3m处
——离开线槽两端出口0.5m处
——转弯处
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一般宜为1m。
(6)金属线槽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线槽,桥架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有放火措施;
(7)水平系统预埋金属线槽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处,宜设置过线盒,过线盒应能开启,盒盖应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
(8)水平子系统预埋配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埋在墙体中间暗配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暗配管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
--直线配管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配管的转管角度应大于90度,每根配管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有一个弯的配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过线盒,有2个弯的配管长度在15m之内就应设置放线盒;
--配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配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配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mm-50mm。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缆线的敷设质量进行控制,检查要求如下:
(1)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扭绞,打圈,接头,不应受外力挤压和损伤;
(2)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4倍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6-10倍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3)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电缆或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曲管道应为40%-50%。
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预埋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4)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牢固,水平部分缆可以不绑扎。
垂直线槽布放细线应每间隔1.5m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5)电缆桥架的垂直布线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
处应固定在桥架支架上;
水平布线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隔5m—10m处进行固定;
(6)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应进行绑扎。
对绞电线,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均匀,松紧适度;
(7)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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