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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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水产养殖业。
依托州内丰富的水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加快建设以刘、盐水库及沿岸地区为重点的水产养殖基地;
加大州内冷水资源开发,积极发展冷水鱼养殖,建设以太子山、积石山、南阳山一带为重点的冷水鱼养殖基地。
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八)基地规模化。
加快种养结构调整,扶持发展特色种植、草食畜牧业为主的稳州传统产业,壮大种养基地规模。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偿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规模化、合理化和效益最大化。
继续实施粮食增产工程和“菜篮子”工程,对旱作农业、规划区域内的设施农业、高效节水设施建设给予补助。
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对新建的养殖专业村、养殖场(小区)按照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
到2016年,形成150万亩的旱作农业、25万亩双低油菜、10万亩中药材、10万亩设施蔬菜、94万亩花椒、38万亩啤特果、21万亩核桃和52万亩其它特色林果的种植规模;
规模养殖户达到3.8万户,专业养殖村达到210个,养殖场(小区)达到1500个以上,规模养殖饲养量占全州总量的60%以上,畜禽饲养总量达到1400万头(只)。
(七)生产标准化。
加快建立本州农业生产规程和内控质量标准,积极推进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对每年新改造规范达标的州级、省级和部级蔬菜标准园和养殖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一次性给予补助。
全面推进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清真食品体系认证,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八)加工特色化。
培育壮大重点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
加大对清真肉乳、马铃薯、玉米、啤特果、花椒加工企业的扶持,扶持发展一批地域特色显明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西部地区清真牛羊肉及系列熟食品加工基地,打造中国皮革毛纺手工地毯加工产业集群。
到2016年,建成国家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5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以上。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州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优先向重点龙头企业安排。
(九)产品品牌化。
依托清真品牌优势,加大对清真牛羊肉、无公害农产品、林果产品、皮革等产品品牌和“东乡手抓”等地域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到2016年,打造3—5个国内知名品牌、10个以上省内著名品牌。
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全国和国际农博会等推介会、展销会,州财政和企业所在县财政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参展补助;
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名牌或省级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经营产业化。
加快农业园区建设,在全州逐步建成一批产业、技术、资金、服务、管理相对聚集的现代农业园区。
扶持发展农产品专业市场,重点支持区位优势明显、辐射范围广的市场改造升级,形成州级有区域性市场、县(市)有骨干市场、乡镇有产地市场、基地有田头市场的市场体系。
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龙头企业+基地+农合组织+农户”的经营格局。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资金,鼓励种养大户、农产品营销户、养殖专业村、农机专业户等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专业合作社与超市、龙头企业、学校、城市社区等开展产销衔接;
对评为州级、省级和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的,按照以奖代补形式一次性给予补助。
到2016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0个,入会农户达到15万户。
四、加强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质量评定制度,开展大规模地力提升和农田设施完善相结合的中低产田、土地整理、标准梯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16年底新修梯田70万亩。
实施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争取临夏市、和政县、广河县、东乡县列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力度。
(十二)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积极推进养殖业、设施园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进一步拓宽农业机械作业和服务领域。
到2016年,综合农机化率达到42%,农机总动力达到116万千瓦。
积极争取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州、县(市)农机具购置补贴配套资金。
对作业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由县(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十三)强化项目支撑能力。
全力实施“4+5+5”行动计划,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做实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建立科学的项目库。
全力争取省上和国家支持,实施一批现代农业建设项目。
加大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州、县(市)财政对农业重点项目安排一定的前期经费。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能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项目。
(十四)强化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对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高一级技术职务时不受岗位限额限制。
鼓励科技人员深入产业一线指导生产,对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公益性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晋升技术职称时不受岗位限额限制。
充实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科技人员,每年招录一批农业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工作;
对服务期满,工作业绩突出的,择优选调到州、县农业服务机构工作,解决州、县两级技术人员断档的问题;
在乡站或农业生产一线设置公益性服务岗位,每年招聘一批人员加强基层技术服务力量。
通过创办田间学校、培训基地,开展大面积农民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务农务工技能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标准落实农业、林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卫生津贴。
(十五)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
加快良种良法和先进技术的组装配套和集成示范,积极推广旱作节水、设施栽培、良种繁育、畜禽标准化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筛选推广一批优质、高产、高效种植品种;
加快“康乐肉牛”、“河州奶牛”、“东乡肉羊”地方品种核心类群培育步伐;
鼓励养殖户、养殖场(小区)建设青贮窖池、购置大型铡草机械,支持企业和个人兴办青贮饲料配送中心,加快农作物秸秆饲料科学化的利用。
到2016年,主要农作物良种化率达到98%以上,经济林果良种化率达到98%以上,牛羊良种率达到70%以上,猪鸡实现良种化,秸秆科学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2%。
实行能繁母牛养殖补贴政策和引进奖励政策,对奶肉牛冻配改良所需液氮、冻精全免费,对地方品种核心群、新建牛羊良种繁育场、人工授精站点建设、1000立方米以上永久性青贮窖,按照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
(十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按照“巩固提升州一级、充实完善县一级、理顺健全乡一级、拓展延伸村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农机服务、农经管理、农业执法、水利管护、扶贫工作服务体系,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
在州级农口有关部门设副县级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将部分农口科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副县级单位;
县(市)对应州级健全机构、配备人员;
进一步理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人财物统归县(市)业务主管部门管理。
在各行政村设置农技员、林技员、动物防疫员、草原管护员、水管员,县级财政按照社干部报酬标准给予补助。
(十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重大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因病设防相结合,健全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应急预案,州级财政每年列支20万元,县级财政列支30万元,充实州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动植物疫情的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
建立健全州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杜绝有毒有害投入品进入生产环节,在重点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设立检测点,实现农产品抽检常态化,同级财政每年保障检测经费10万元,确保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八)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绿色发展、生态立州”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和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带以生物多样性建设保护为主的国家级示范区为目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着力建设西南部水源涵养型安全生态屏障、中部经济防护型安全生态屏障、东北部植被恢复型安全生态屏障。
建设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实施以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库区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开展洮河、大夏河、湟水河流域水保生态治理,实施易灾地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提高补助标准。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完善以奖代补、以新换旧等机制。
到2016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2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适宜地区基本实现沼气化,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十九)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农业防灾减灾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制度和预案的落实。
完善农业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密雹灾多发区和特色农业集中区的防雹设施,利用先进手段增雨雪和开展防雹作业。
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查险排险工作,强化防灾减灾信息共享,对旱、涝、病虫害等各类自然灾害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会商、早处置。
五、健全现代农业发展保障机制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党政主导,农工办综合协调,发改、财政、农业、畜牧、林业、扶贫、水利、农机、商务、供销、国土资源、农业科研、金融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推进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订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业农村倾斜。
(二十一)加大资金投入。
州级财政设立扶持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资金3000万元,其中种植业1000万元,畜牧业1000万元,林果业500万元,农机装备500万元,并逐年增加。
严格落实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的政策,执行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落实土地收益出让金的10%用于水利管护的规定。
健全完善农村融资担保平台,用财政投入撬动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加大惠农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小额惠农贷款。
大力发展村级扶贫互助基金会,到2016年,建立扶贫互助基金会500个以上。
(二十二)深化农村改革。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生态补偿改革,有序推进耕地、林地、草场经营权依法流转,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集成项目、集约资金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十三)完善考核办法。
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投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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