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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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
(二)钻孔施工
1、钻孔设计
(1)瓦斯抽采钻孔由矿生产技术科负责设计,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由地测人员负责设计。
(2)各种钻孔设计必须说明钻孔的性质、目的、用途、参数(包括方位、倾角、孔深、开孔位置、终孔位置、孔径、封孔长度、抽采钻孔投抽时间等)。
(3)钻孔施工必须经安通科同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4)钻孔设计必须与现场相一致,按比例进行设计,要有正规的图纸资料。
(5)现场条件发生变化需修改设计,原则上是谁设计谁修改。
2、钻孔施工管理
(1)放线
瓦斯抽采孔由安通科技术员、分管钻探班的管理人员负责放线;
地质孔、探放水孔、由地测人员负责放线。
放线必须现场标明钻场编号和每个钻孔的头尾,钻孔谁放线谁校核。
(2)施工与终孔
①施工现场必须悬挂设计施工图表。
②开孔时施钻人员必须核对孔号及参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钻。
③钻孔施工时,必须作好原始记录,准确记录钻孔实际参数、长度、瓦斯涌出、见煤(岩)情况和在施钻过程中出现的其它异常情况等。
原始记录和钻孔施工明细表必须实事求是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抽采队每月将原始记录和钻孔施工明细表报安通科。
④顺层钻孔未达到设计深度见岩的必须停止施工,并重新补孔,如经三次调整仍不能达到设计深度则停止施工,将资料报安通科修改设计后施工。
对前三个孔按实际长度结算进尺。
⑤顺层钻孔施工钻孔深度达不到设计深度,经安通科同意后方可终孔,但进尺按如下规定结算:
深度达设计孔深的90%或达到50米以上的按实际长度结算进尺;
达设计孔深的80%但小于50米的按孔深的1/2结算进尺;
小于设计孔深的80%不结算进尺。
⑥穿层钻孔达到设计孔深但未达到设计终孔层位不得终孔,否则不结算进尺。
若超设计孔深10米以上,经安通科同意后方可终孔,钻孔按实际长度结算,同时将资料报安通科。
由安通科牵头会同地测人员研究分析修改设计后施工。
⑦现场条件变化需修改设计参数,必须经安通科同意,否则不得施工。
抽采队将资料抄报安通科后,安通科必须24小时内修改好设计交抽采队。
特殊情况抽采队可自行修改设计,但8小时内必须向安通科汇报。
⑧抽采钻孔必须按矿、科室安排顺序和要求施工,否则所打钻孔不结算进尺,并对安排者罚款100元。
(3)封孔与投抽
①有瓦斯涌出的钻孔,应临时封堵或引排到巷道风流中,不得出现瓦斯超限,若瓦斯涌出量大则采取临时封堵抽放解决,对造成瓦斯超限而未按上述要求处理,一次处罚施工人员200元。
②每一钻场钻孔施工结束后,一周内必须按质量标准封孔结束,封孔后一周内必须投抽;
顺层孔(指无钻场的顺层孔)每十个孔为一组,一组中最后一个孔终孔后5天内封孔投抽,否则按每孔50元扣减结算工资。
(4)日常查孔与查孔记录的填写
①日常查孔由安通科瓦斯检查员负责。
②瓦检员查孔重点是钻孔的深度、孔径,并如实填写好安通科下发的抽﹙排﹚放排钻孔查孔记录表。
③瓦检员填写查孔记录表时,其备注栏必须填写施工中的异常情况,由现场施工班长负责提供。
④查孔记录表只能由查孔人员在井下填写,严禁代写。
填写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查孔人员和代写人员分别处罚200/孔,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矿籍。
⑤查孔人员在填写查孔记录表时,必须一式两份,查孔现场填写好后,由现场机长签字交抽采队保存,一份出班交安通科保存;
月底结算进尺时,凡没有查孔记录表的孔或记录表签字不全的孔,将一律不给结算进尺。
(三)钻孔验收
1.由矿总工组织,安全、通风、地质等部门参加,竣工资料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2.每个钻场施工完毕对钻孔施工进行一次验收。
3.钻孔验收标准:
钻孔方位角误差不超过±
3°
倾角误差不超过±
2°
,终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φ75mm。
4.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弥补施工偏差。
与分析资料不符的钻孔重点查,防止打假钻影响抽采效果。
5.钻孔施工完毕,形成钻孔竣工验收资料,报矿长审批,通风部门备案。
(四)抽采钻孔必须采用机械封孔,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封孔深度:
见下表
不同钻孔条件下封孔深度表
封孔材料
地质构造带或煤系岩巷穿层孔(m)
煤层顺层孔(m)
备 注
水泥砂浆
≥8
≥10
破碎地段封孔深度应超过钻孔松动范围或裂隙影响区。
马丽散或AB胶
≥6
2.封孔基本要求:
每次封孔施工前,必须编制封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包括封孔施工参数、技术要领、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封孔施工验收、封孔施工复查、封孔时间要求等内容。
达到封孔深度符合要求,不漏气。
并形成封孔验收、复查记录。
2.常规封孔方法:
(1)水泥砂浆封孔方法:
上向钻孔,倾角大于45°
时,可用0.6-1.0m长的注浆管进行灌浆,当有水从钻孔抽采管流出来时停止灌浆;
水平钻孔及倾角小于45度的上向钻孔,必须在下端头上挡板(棉纱团),注浆管长度达到挡板处(棉纱团),并对挡板处的抽采管钻筛孔;
下向抽采钻孔,必须在下端头上挡板(棉纱团),当钻孔未变形,注浆管长度可为0.6-1.0m,若钻孔变形,注浆管长度应为封孔长度,当浆液封满钻孔后再对孔口进行封堵。
(2)马丽散或AB胶封孔方法:
上(下)端头设挡板(棉纱团),抽采管不小于封孔长度,注浆管长度可为0.6-1.0m,控制注入双液,双液量为需封堵体积的0.3~0.5倍。
(3)其它封孔新技术、新工艺或特殊封孔要求按具体封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执行。
3.注浆管抽采钻孔封孔段前方,抽采管必须留有2m长度,防止跨矸堵塞。
4.封孔必须由专门的钻机工施工,保证封孔质量。
(五)接管抽采
1.实行卸压抽采的封孔管直径不小于φ50mm,抽采钻场汇流管直径不小于φ150mm。
2.钻场(钻孔)施工完以后,3天之内应接管抽采。
3.钻场抽采管连接,必须采用并联;
钻孔抽采管与汇流管直接连接。
4.要求抽采管连接不漏气,由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人员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备查。
(六)抽采参数检测和调整
1.每个钻场必须设置抽采负压调节装置和测流点(有条件时应检测单孔抽采参数),每旬检测抽采钻场抽采浓度、抽采负压、抽采温度、抽采流量,并建立抽采台帐。
2.根据检测结果,抽采检测工对各钻场进行调整。
对漏气的钻孔及时进行堵漏,无瓦斯抽出(瓦斯浓度在0.5%以下)的关闭闸门停抽。
3.进行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必须设置负压调节装置和测流点,每旬检测CO浓度和抽采参数。
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上报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防灭火措施。
4.各检测点悬挂检测管理牌,包括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抽采浓度、抽采负压、抽采温度、抽采流量、一氧化碳浓度(采空区)。
(七)管道安装
1.抽采管道要敷设平直,高度不小于300mm,以便安设放水器。
管道安装质量符合专门设计技术要求,并由瓦斯办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抽采干、支管安装必须有利于放水,抽采干、支管在龙门架前、后方或低矮处、钻场汇流管、温度变化处以及斜坡下坡口必须设自动放水器和除渣器,凡抽采钻孔(钻场)高于抽采干、支管和涌水量较大的抽采钻场必须安设自动放水器。
3.新安装管道接头扣件必须齐全。
4.抽采管道应在钻孔施工前3天接到位。
(八)抽采动态图
1.抽采动态图要真实及时反映现场抽采动态,每月必须进行更新,由瓦斯抽放队完成。
2.抽采动态图内容有:
以采掘巷道平面图为底图,采掘工作面位置、钻场、钻孔数量、接抽时间、抽采参数测点及参数、抽采管道尺寸及长度、阀门位置及规格、放水器及出渣器位置等。
3.抽采动态图每月经通风部门、矿总工程师会审,报生产、安全、通风部门、矿总工程师(电子版)。
(九)瓦斯抽采泵站
1.瓦斯抽采泵工必须由专门的经过安全操作资格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瓦斯抽采泵至少有两台,其中一台备用。
3.瓦斯抽采泵站必须有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装置,有防雷、防火设置,有直通矿调度室电话。
4.瓦斯抽采泵站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5.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屋顶3m。
6.瓦斯泵工必须每小时检测一次抽采参数,巡视抽采泵运行情况,作好运行记录备查。
7.瓦斯抽采泵必须由机电科每周检查一次电控、机械部位,作好检查检修记录备查。
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有完善的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维修人员每周检查校核一次,作好记录备查。
9.完善抽采泵站管理制度,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抽采泵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操作流程图、交接班制度、抽采泵站管理制度、防火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作好抽采泵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导上岗检查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薄等。
10.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行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汇报和采取措施处理。
抽采瓦斯计量管理规定
(一)抽采瓦斯计量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测流人员负责测定、计算填表等工作。
(二)抽采瓦斯主干管计量原则上用涡街流量计等自动化监控与存贮、打印系统,并每旬用皮托管测试方法校对一次;
钻场抽采瓦斯计量每旬用皮托管检测。
(三)各矿必须按规定配齐3套以上抽采瓦斯计量检测仪表及工具。
(四)抽采瓦斯计量结果和上报资料必须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五)各瓦斯抽采系统总抽采量以泵站进气端测点测定值为准。
由泵站司机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该测点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每旬末由专职测流人员测定一次,同时对泵站记录数据进行校核,并据此计算总抽采瓦斯量。
(六)抽采主、干、支管和工作面正常时每旬测定一次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测定大气压、管内温度,并据此计算瓦斯抽采量,填写现场记录牌和报表,所有钻孔每旬测定一次单孔浓度。
(七)抽采瓦斯旬报表由瓦斯抽放队填报,通风部门备案。
各抽采点每月填报一次抽采动态图。
四、抽采瓦斯管理
(一)钻孔方位、倾角误差超过2°
、钻孔未穿透设计层位、终孔距离小于设计要求,该孔不计算进尺,且应重新补打。
(二)预抽孔终孔时必须有验收工现场验收,否则不予计算进尺,验收表存于矿技术档案室备查;
抽采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抽采钻孔进行抽查,要求抽采孔抽查率不低于20%。
(三)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系统管路检查与放水管理制度、抽采人员操作规程、抽采孔验收制度、抽采人员责任制等制度。
(四)钻场施工完后,必须及时封堵、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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