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供电教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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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设备上的油管、风管、水管,应分别涂不同颜色,以示区别。
2.1.12.4电动机涂漆颜色应与主机一致。
2.2电气通用部分
2.2.1一般规定
1零部件齐全、完整,符合各项技术性能的要求。
更换的零部件,其技术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的要求;
2设备外壳或隔爆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处理方法:
设备外壳可以喷或涂防腐漆;
防爆加工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
接线盒内壁和正常可能产生火花部分的金属外壳内壁,都必须均匀地涂耐弧漆;
3电气设备检修后,除按规定进行出厂试验外,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通电试验。
通电试验时间一般不少于2h;
4设备检修后应带有铭牌,如铭牌数据有更改或字迹不清,应更换新铭牌。
5保护插件安装处,防止自行松脱的装置完整有效;
6检修中各项质良测定记录、试验记录、零部件检修记录和技术检验证明书等应随设备出厂,交使用单位存档。
2.2.2紧固件规定
1紧固件材料应适用于外壳材料,除含轻金属外壳外,紧固件螺栓或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金属材料制造;
2紧固用螺栓、螺母和垫圈等应进行喷涂防腐漆、电镀或其它化学方法的防腐处理,不得有锈蚀;
3紧固用的螺栓、螺母须有防止松脱的措施。
可根据设备部位的具体要求,采用加装弹簧垫圈、背帽或开口销等。
弹簧垫圈的紧固程度以压平为合格,螺母的紧固程度应达到GB3836.1要求的力矩为合格,弹簧垫圈符合其性能要求;
4同部位的紧固件,其规格应一致;
垫圈、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适应;
5螺栓或螺钉没有垫圈而完全拧入螺孔时,螺栓或螺钉与螺孔底部应留有螺纹裕量;
螺栓拧入螺孔的长度不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6螺母要上满扣为合格,一般螺栓长出螺母的扣数应在1~3扣范围内;
7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
8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须使用由专用工具才能打开的装置;
9在防爆型专用标准中要求使用特殊紧固件,应按原设计要求配置。
当采用可拆卸螺钉或螺栓紧固隔爆外壳的任何部件时,这些螺钉或螺栓孔不应穿透外壳壁。
孔周围的金属厚度应不小于孔径的三分之一,且至少为3mm。
2.2.3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
执行GB/T12173-1990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第4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
2.2.4隔爆接合面
接合面的结构参数应符合GB3836.2-2000Ι类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的规定,详见表2-2-4-1。
1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L须不小于25mm;
2靠外壳壁支撑的操纵杆或轴,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表2-2-4-1规定的最小结合面宽度;
3如果操纵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2-2-4-1规定的最小接合面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操纵杆或轴的直径,但不大于25mm;
4当操纵杆与杆孔配合间隙因磨损而增大时,可采取在杆孔处嵌镶衬套等措施进行修复。
特殊情况下,加设一个正常使用中不易磨损的封盖;
5在检修中除去隔爆接合面的法兰厚度,不得超过维修裕量的数值;
6隔爆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6.3μm,操纵杆表面粗糙度不大于Ra≤3.2μm;
7隔爆接合面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204-1防锈油等,但不准涂油漆。
表2-2-4-1Ι类外壳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注:
Ι类为煤矿用)
接合面宽度
与外壳容积V/cm3对应的最大间隙/mm1)
V≤100
V>
100
平面接合面和止口接合面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350
-
0.50
操纵杆和轴2)
带滑动轴承的转轴3)
6≤L<12.5
12.5≤L<25
25≤L<40
40≤L
0.60
带滑动轴承的转轴
6≤L<
12.5
12.5≤L<
25
25≤L
0.450
0.750
1)对于操纵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
2)对于旋转电机转轴的最小单边间隙应不小于0.075mm。
3)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
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4)在确定带油封槽的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其油封槽部分不应计算在内。
2.2.5螺纹隔爆结构
1螺纹的公差配合不低于GB/T-9145的7H/8g,螺距不小于0.7mm;
2螺纹的最小啮合扣数、最小轴向啮合长度符合表2-2-5-1的规定。
表2-2-5-1螺纹的最小啮合扣数、最小轴向啮合长度
外壳净容积V/cm3
最小轴向啮合长度/mm
最小啮合扣数
V>100
5.0
8.0
5
2.2.6绝缘套管及增安型设备绝缘绕组极限温度
2.2.6.1绝缘套管在拆、接线中可能承受扭矩时,应安装牢固,保证所有部位不转动。
能承受GB3836.1-2000中23.4.5规定的连接件扭转试验。
2.2.6.2绝缘套管应采用吸湿性较小的材料制成。
对电压高于127V的电气设备,不得采用酚醛塑料制品。
2.2.6.3增安型电气设备在额定运行状态时,绝缘绕组的极限温度不超过表2-2-6-1的规定。
表2-2-6-1绝缘绕组的极限温度
运行
方式
绕组类型
测量方法
不同绝缘材料等级的极限温度/℃
A
E
B
F
H
额定运行时
所有绝缘绕组
电阻法(R)
温度计法(T)
90
80
105
95
110
130
115
155
135
单层绝缘绕组
120
2.2.7接地连接件
2.2.7.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的接线盒,必须设有外接地连接件,并标志接地符号“〨”。
移动式电气设备,可不设外接地连接件,但必须采用具有接地芯线或等效接地芯线的电缆。
2.2.7.2设备接线空腔内部须设有专用的内接地连接件,并标志接地符号“〨”(在电机车上的电气设备及电压不高于36V的电气设备除外)。
对不必接地(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或不必附加接地的电气设备(如金属外壳上安装金属导管系统),可不设内、外接地连接件。
2.2.7.3内、外接地连接件的直径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导电芯线截面不大于35mm2时,应与接线螺栓直径相同;
2当导电芯线截面大于35mm2时,应不小于连接导电芯线截面一半的螺栓直径,但至少等于连接35mm2芯线的螺栓直径;
3外接线螺栓的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功率大于10kW的设备,不小于M12;
2)功率大于5kW至10kW的设备,不小于M10;
3)功率大于250W至5kW的设备,不小于M8;
4)功率不大于250W,且电流不大于5A的设备,不小于M6。
本质安全型设备和仪器仪表类外接地螺栓能压紧接地芯线即可。
4接地连接件必须进行电镀防锈处理,其结构能够防止导线松动、扭转,且有效保持接触压力。
5接地连接件应至少保证与一根导线可靠连接,导线截面积见表2-2-7-1。
6在连接件中被连接部分含轻金属材料时,则必须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例如钢质过渡件)。
表2-2-7-1接地导线截面积
主电路导线每相截面积S/mm2
对应保护线最小截面积S/mm2
S≤16
S
16<S≤35
16
S>35
0.5S
2.2.8接线
2.2.8.1连接件和接地端子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保证连接可靠,虽受温度变化、振动影响,也不应发生接触不良现象。
2.2.8.2如采用铝芯电缆,必须采用过渡接头,以免发生电腐蚀。
2.2.9隔爆设备的接线盒、增安型设备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
隔爆设备的接线盒、增安型设备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2.2.9.1不同电位的裸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2-2-9-1的规定,对外部导线连接时其最小值为3mm。
表2-2-9-1电气间隙
额定电压/V
最小爬电距离/mm
最小电气
间隙/mm
材料级别
Ⅰ1]Ⅱ1]Ⅲa1]
U≤15
1.6
15<U≤30
1.8
30<U≤60
2.1
2.6
3.4
60<U≤110
2.5
3.2
4
110<U≤175
175<U≤275
6.3
8
275<U≤420
10
6
420<U≤550
550<U≤750
12
20
750<U≤1100
32
14
1100<U≤2200
36
40
30
2200<U≤3300
45
50
3300<U≤4200
56
63
44
4200<U≤5500
71
5500<U≤6600
60
6600<U≤8300
125
8300<U≤1100
140
160
注:
Ⅰ、Ⅱ、Ⅲa是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其中
Ⅰ为上釉的陶瓷、云母、玻璃、石英;
Ⅱ为三聚腈胺石棉耐弧塑料、硅有机石棉耐弧塑料、不饱和聚酯团料;
Ⅲa为聚四氟乙烯塑料、三聚腈胺玻璃纤维塑料、表面用耐弧漆处理的环氧玻璃布板。
2.2.9.2爬电距离
不同电位的裸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爬电距离必须符合表2-2-9-1的规定。
外部导线连接时其最小值为3mm。
2.2.10联锁装置和警告
2.2.10.1检修后的矿用电气设备,为确保其安全供电和防爆性能,必须实现两防(防止擅自送电,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解除的联锁功能,矿用开关两防锁的结构性能按有关厂家或产品技术文件执行。
2.2.10.2当设备外壳打开后的带电部位,应设“带电”“危险”等字样的警告标志。
或者在外壳的门和盖醒目位置设置“严禁带电开盖”的警告标志。
2.2.11隔爆外壳的修理
必须按《煤矿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及GB3836.15的规定执行。
6电气设备
6.1开关
6.1.1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
6.1.1.1真空断路器
6.1.1.1.1主回路连接紧固,导体截面与开关容量相适应。
耐压值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额定耐压值
额定电压/kV
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kV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kV
通用值1)
隔离断口
二次回路对地
3.6
18
2
23
46
7.2
28
70
422)
482)
75
85
1)通用值适用于相对地、相间和开关断口;
2)为设备外绝缘在干燥状态下的耐受电压。
操动机构的各种线圈(电动机绕组和接触器除外)的匝间绝缘,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压的工频耐压试验1min。
6.1.1.1.2真空断路器的检修,严格按出厂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测量检查触头行程、超行程等有关数据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触头行程超行程值
数据型号
分类
BPG23-6
ZNK01-10/630-1250-16~20
触头开距/mm
8±
1
101
超行程/mm
3±
30+1
三相不同期性/ms
≤3
≤1
合闸时触头弹跳时间/ms
≤5
固有分闸时间/s
0.1
≤0.05
平均合闸速度,m/s
0.6~1.0
0.6~1.2
平均分闸速度,m/s
0.8~1.2
0.8~1.5
每相导电主回路电阻/μΩ
≤100
6.1.1.1.3真空断路器动静触头允许总磨损量不得超过3mm,并设有易于监视真空管磨损程度的标记。
6.1.1.1.4真空断路器真空管无裂纹、点蚀,清洁无污秽,紧固件齐全紧固、无损坏。
6.1.1.1.5断路器真空管与操作杆保持垂直同心,操动灵活可靠,不得有卡阻现象;
运动摩擦部位加注合格的润滑油脂。
6.1.1.1.6更换断路器时,同型号的真空断路器使用的真空开关管,其安装和端部联接方式、尺寸应统一,并标明出厂日期。
6.1.1.1.7真空断路器操动机构的防跳装置和电磁操动机构的自由脱扣装置完好可靠。
6.1.1.2母线室
6.1.1.2.1绝缘瓷瓶清洁,无油污及灰尘、无裂纹及损伤。
6.1.1.2.2更换的绝缘材质应符合原厂家的技术标准,用2500V兆欧表测得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00MΩ。
6.1.1.2.3母线表面清洁无污秽,固定牢固,连结良好,安全距离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6.1.1.3信号指示
6.1.1.3.1位置指示
6.1.1.3.1.1断路器及隔离小车分、合位置的机械指示准确。
6.1.1.3.1.2操动机构操作次数的计数装置准确。
6.1.1.3.2电气显示
6.1.1.3.2.1当采用故障指示灯显示时:
以红色为漏电、短路故障及断路器合闸状态;
黄色表示绝缘监视信号;
白色表示过流信号;
绿色表示断路器的分闸状态及欠电压信号。
各类信号设置相应的指示标牌。
6.1.1.3.2.2当采用液晶显示器时:
用中文液晶显示器显示漏电、过载、短路、绝缘监视各种故障信号。
以绿色指示灯显示分闸状态;
红色指示灯显示合闸状态;
橙色指示灯显示断路器充电状态。
6.1.1.3.3仪表指示
6.1.1.3.3.1电压表、电流表的量程与互感器的容量相匹配,误差不超过±
2.5%。
6.1.1.3.3.2仪表及其二次结线系统的绝缘电阻值,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值不低于1MΩ。
6.1.1.4外形结构
6.1.1.4.1检修后的配电装置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内表面须着1321耐弧漆,平面防爆面须进行磷化处理,轴孔隔爆面须涂204-1的防锈油脂。
6.1.1.4.2机械电气联锁
1配电装置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机械、电气联锁;
2断路器处于合闸状态时,隔离开关不能操作;
3隔离开关处于合(闸)位置时,箱门不能打开;
只有当隔离开关分闸到位,阻容放电装置可靠接地时,箱门才能打开;
4箱门处于打开状态,隔离开关不能合闸;
对弹簧储能合闸机构,在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时,不能再进行合闸操作;
5闭锁装置符合本规范2.2.10.1的规定。
6.1.1.4.3配电装置检修后,同型号的配电装置应满足联台使用的要求。
6.1.1.4.4配电装置的隔爆盖板均须设置“严禁带电开盖”字样的标牌。
6.1.1.4.5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底架上应有防锈蚀、导电性能良好、直径不小于12mm的接地螺栓,并标有“〨”符号。
对于加装阻容过电压吸收器的配电装置,当阻容过电压吸收器退出运行时,还应有接地(放电)装置。
6.1.1.4.6配电装置应有远方脱扣的电缆引入装置,引入装置必须符合GB3836.1、GB3836.2-2000的相关规定。
6.1.1.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1.1.5.1配电装置中主回路相间、主回路对地电气间隙不得小于600mm,爬电距离必须保证85mm(A级绝缘材料)、110mm(B级绝缘材料)、135mm(B级绝缘材料)、160mm(C级绝缘材料)。
6.1.1.5.2配电装置二次回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得小于6mm和8mm。
6.1.1.6欠压脱扣器
断路器欠压脱扣器动作特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35%以下时,欠压脱扣器动作,使开关装置分闸;
当电压大于额定电压的65%时,欠压脱扣器不应使开关装置分闸;
2当电压等于或大于额定电压的85%时,开关装置应能够合闸;
当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35%时,开关装置应不能合闸。
6.1.1.7保护装置
6.1.1.7.1继电保护装置的额定电压为交流100V,所耗功率不大于30VA,并在额定电压的75%~120%范围内应能可靠工作。
6.1.1.7.2配电装置检修后,分别进行过载、短路、漏电、监视、自检功能试验,保护装置动作灵敏,断路器应可靠分闸,同时显示相对应的故障指示灯,并具备故障记忆闭锁功能。
必须进行“复位”后,配电装置方可再进行合闸。
6.1.1.7.3保护装置所具有的保护系统中,任一脱扣动作缺陷,均不应影响其它保护脱扣动作的功能。
6.1.1.7.4短路和过流保护的整定误差值不超过±
10%。
短路保护在1.2倍整定值时,其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1.1.7.5绝缘监视保护
绝缘监视保护的动作特性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绝缘监视保护的动作特性
绝缘监视保护的动作特性
保护工作状态
可靠动作
允许动作
不允许动作
监视线与地线之间回路电阻Rk,kΩ
>1.5
<0.8
监视线与地线之间绝缘电阻Rd,kΩ
<3.0
3.0~5.5
>5.5
动作时间/s
<0.1
—
6.1.1.7.6接地(漏电)保护
6.1.1.7.6.1零序功率方向型接地(漏电)保护特性符合表6-1-4要求。
表6-1-4零序功率方向型接地保护特性
一次零序电流分档/A
二次零序电压分档/V
动作时间分档/s
误差值
工作区
0.5,1.0,2.0,4.0,6.0
3.0,5.0,10,20,25
<0.1,0.5,1.0,1.5
<±
10%
180
6.1.1.7.6.2零序电流型接地(漏电)保护,一次零序电流分档为0.5,1.0,2.0,4.0,6.0A。
动作时间为0.1s,误差值小于±
6.1.1.7.7对六氟化硫型配电装置应具有欠气压保护,其动作特性按产品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6.1.1.8隔离开关(小车)
6.1.1.8.1绝缘子表面清洁,无裂纹、无破损,瓷铁粘合牢固,绝缘电阻值用2500V的兆欧表测量不低于1000MΩ。
6.1.1.8.2触头或端子表面平整、清洁、无油污、无氧化膜,并涂有薄层中性凡士林。
6.1.1.8.3动静触头接触良好,用0.05mm塞尺测量,对于线接触式刀闸塞尺不能塞入;
对于面接触式刀闸,接触宽度在50mm以下的塞尺塞入长度不大于4mm,接触宽度在60mm以上的塞尺塞入长度不大于6mm。
6.1.1.8.4合闸操作时动触头无侧向撞击或卡阻现象,动触头进入插口的深度不小于静触头长度的90%,同时动静触头底部间距不小于3~5mm。
分闸时,刀闸的打开角度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
6.1.1.8.5开关传动部位转动灵活,联动机构完好,三相触头不同期性不大于3mm。
6.1.1.8.6隔离开关的常开辅助触头在开关合闸行程的80~90%时闭合;
常闭辅助触头在开关分闸行程的75%时断开。
6.1.1.8.7用操作手柄进行隔离小车合闸、分闸试验,不得有卡阻现象,手柄上施加操作力不得大于10kg。
6.1.1.8.8操动机构的终点位置应有定位和限位装置,在分合闸位置时能够将操动装置锁住,防止从合闸位置脱开或从分闸位置合闸。
操动机构应有能够反映隔离开关处于分、合位置的指示器,指示器上标明“分”、“合”字样。
隔离小车操作手柄分合标志明显,从分闸到合闸转角为130°
,隔离小车止位销完整有效。
6.1.1.9过电压保护
更换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压敏电阻、阻容保护等的伏安特性、通流容量、温度特性应符合生产厂家规定。
6.1.1.10密封性能
真空型配电装置,断路器真空灭弧室的气体压力应低于1.33×
10-5Pa。
6.1.1.11互感器
6.1.1.11.1互感器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表6-1-5的规定。
表6-1-5互感器的绝缘电阻值
数据部位
名称
高压线圈对地/MΩ
低压线圈对地/MΩ
电压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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