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厂员工安全手册制度表格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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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录用的员工(包括临时工),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合格。
3、生产工人必须正确使用说规定的劳保用品上岗操作。
4、所有员工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熟知人工呼吸和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5、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
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
6、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剂球的旋转和以东部分已经把手伸入栅栏内。
7、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如干燥器、纤维输送管道、锅炉等,以防止粉尘及可燃气体爆炸伤害。
8、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移动。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10、遇有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11、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轮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12、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拦,以防伤人。
13、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
14、使用钻床、车船时,须把车削物体设牢固才可以开始工作,使用钻床、车船不准戴手套。
15、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16、在金属容器内使用24伏以下的电气工具。
17、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伏。
18、在进行酸碱类工作的地方,应备有自来水、毛巾、药棉急救时中和用的溶液。
19、配制稀酸时,禁止将水倒入酸内,应将酸液少量地缓慢地滴入水中,并不断进行搅拌,以防剧烈发热。
20、乙块发生器距离明火及焊接工作场所,应有一定的距离,发生器附近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爆炸。
21、凡离地面3米以上的高空处作业,应做好防止坠落的措施,必要时应使用安全带。
22、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或逗留,以防落物伤人。
23、高处作业时,如有上、下层同时进行时,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4、在梯子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必要时应派人扶梯,以防下端滑动。
25、起重机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四、安全管理标准
1、总则
1.1搞好安全生产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
1.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
1.3为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14、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生产工作活动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能
2.1公司领导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管理生产、经营的同时,搞好安全管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任。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技安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任。
2.3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建立安全专干安全生产职责。
3.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即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4定期检查全公司的技安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处理重大技安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
3.5组织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4、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4.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技安工作的指示和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4.2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技术措施计划,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3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4.4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1指导和督促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2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5.3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分厂领导和安全专干,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6、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6.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向一切违章作业现象作斗争。
6.2班前班后检查所有使用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做到正确使用,保持现场整洁。
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3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7、质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组织、督促全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技安工作的指示和规章制度,拟定和上级有关技安工作计划、总结。
7.2组织制定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编制技安措施计划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组织各种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有关单位解决不安全问题。
7.3参加审查工艺布置和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以及采用新技术的安全措施,并参加验收工作。
7.4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5配合保卫部门做好电器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7.6保卫部门应负责组织并监督全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组织制订消防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发生火警及时组织扑灭,对火灾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检查和处理。
7.7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新工人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对因工负伤或经体检有禁忌病不能从事原工种工作的,经鉴定确需调离的,应安排其他适当工作。
7.8公司有机动车辆的部门应搞好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管理,搞好车辆检查的年检工作,加强厂区道路安全管理,保证运输、装卸和厂区交通安全,负责调查处理、上报交通事故。
五、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
1.1根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公司的事故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一切事故的管理。
2、术语与分类
2.1.1事故分类
2.1.1人身事故:
凡我公司员工(包括奶公司实习、参观人员、借调我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区域内发生和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称为人身事故。
2.1.2火灾事故:
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称火灾事故。
2.1.3爆炸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2.1.4设备事故:
由于某种原因构成机械、动力、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及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损坏的事故,称为设备事故。
2.1.5停产事故:
由于停水、停电、停汽、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指挥错误造成装置停工的事故,称为停车事故。
2.1.6跑损事故:
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原材料、燃料、化工原料、助剂等的跑鸟损失,称为跑损事故。
2.1.7交通事故:
我公司的机动车辆,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机械故障造成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成为交通事故。
2.1.8质量事故:
由于违反工艺、岗位操作法等原因造成原材料、产品等损失,称为质量事故。
2.2事故的性质
2.2.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2.2.2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2.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包括1000元)。
2.2.4一次事故造成停产时间达8小时以上。
2.2.5凡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2.2.6轻伤一人,指员工治疗费在200元以下。
2.2.7一次事故造出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包括500元)。
2.2.8一次事故造成停产时间为4小时以上者(含四小时)。
2.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轻微事故。
2.3.1人身轻伤,没达到住院治疗,以及门诊治疗费在200元以下者(含200元)。
2.3.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3.3一次事故造成停产时间为4小时以下者。
3、管理职能
3.1事故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管理。
轻微以下事故由职能部门管理,一般以上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管理。
3.2事故管理分工
3.2.1综合部负责生活区火灾、交通事故的管理及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3.2.2安全主任、安全专干负责人身、设备事故生产区火灾、交通事故的管理及公司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
3.2.3外单位在公司内施工造成事故、损坏我公司的设备或造成停产等全部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者单位承担,事故处理根据事故性质由对口单位负责。
3.2.4发生事故同时有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时的处理,应以安全专干为主,直接部门配合。
3.2.5按事故职责的分工,月报在每月1日前报安全专干备案。
3.2.6各部门不得隐瞒或迟后事故,如发现有隐瞒、不报,联合行动 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和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4..1.1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安全专干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和组织抢救伤亡人员。
4.1.2发生重大事故,由安全专干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并提出以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以及今后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
4.1.3轻微事故由车间负责调查处理,按规定要求提出事故报告交安全专干。
4.2事故的报告和要求。
4.2.1凡发生事故后要层层向上报告,不得延迟。
4.2.2心发生人身事故,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车间、厂部负责人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正确单位填写报告书,由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交安全专干登记存档。
4.2.3发生轻微事故,当班班长或发现人立即报告板厂负责人,由本部门调查核实后存档。
如发生人身伤害,必须报安全专干,并填写事故报告单,作工伤认定后才能报销治疗费。
5.检查与考核
5.1安全专干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5.2事故发生后,按“四不放过”要求做,即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3奖励条件
5.3.1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年中未发生大小事故,安全生产成绩显著者。
5.3.2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避免事故做出贡献。
5.3.3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确有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效果显著者。
5.3.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和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者。
5.3.5发生重大事故时,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卫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成绩突出者。
5.3.6符合奖励条件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记功或发奖金。
6、下列情况,必须严肃处理
6.1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主要的责任者。
6.2安全措施的项目不能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3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安全保护措施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和谎报事故者。
6.5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而重复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6事故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同时应追究领导人责任。
7、考核标准
7.1发生一般事故,扣罚事故责任者50元人民币,直接领导人20元。
7.2发生重大事故,扣罚责任人人民币200--2000元,直接领导人100—1000元。
六、安全教育及检查标准
1、管理职能
1.1安全教育由安全专干负责,各部门负责协助。
1.2安全专干负责生产安全检查,其他部门协助。
2、管理内容和规定
2.1新工人进厂后,在新工人学习期间要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操作岗位。
2.2司炉工、电工、电焊工、汽车驾驶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准许他们上岗,未取得合格合格证者不得单独操作。
2.3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对员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主要结合员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2.4在新设备投入生产时,要对操作工人进行新操作法的安全教育。
2.5安全生产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月还应该定期地进行一至二次全面性的检查,包括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
2.6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又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2.7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依靠员工,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应订出计划,限期整改。
七、劳动保护条例
1.1此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劳动保护管理。
1.2为了改善工业企业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参照国家工业企业劳动保护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危害,发展生产”的劳动保护方针。
1.4劳动保护措施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1.5实行劳动保护监察制度,劳动保护监查工作坚持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2、人员和职责
2.1公司设劳保专干,由安全专干兼任,组织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工作。
2.2企业劳动专干履行下列职责:
2.2.1提出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2.2.2督促劳保用品的发放。
2.2.3检查工人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2.2.4负责劳保用品使用培训。
2.3公司领导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劳保专干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监督责任,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劳动保护工作负责。
2.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员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对他人违章作业应予劝告和制止,对玩忽职守的人员有权检举控告。
2.5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员工对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对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
当生产中出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员工可拒绝操作。
3、劳动保护教育和安全检查
3.1新职工和调换新工种,操作新设备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操作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准进入岗位操作。
电气、锅炉、焊接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接受专业专业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或劳动部门指定单位考试,合格方准独立操作。
3.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4、个人防护和劳动防护用品
4.1员工就业前,应接受预防性健康检查,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公司一律不予接受。
4.2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3公司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洪用品,执行检验,使用制度。
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4严禁酒后从事开车、高空或其他危险性作业。
5、对女工特殊保护
5.1建立健全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制度,并设置必要的卫生保健设施。
5.2不许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有损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禁止安排女工在妊娠、哺乳期从事严重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作业。
八、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2、消防工作方针
以防为主,消防结合。
3、主题内容
3.1公司安全保安队为消防工作直接责任部门,设专职消防员2名,公司成立业余消防队,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2安全保安队消防员组织业余消防队定期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剂,发现消防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检修。
3.3安全保卫队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一次以上,年终总结一次,及时表扬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3.4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火灾的隐患及时向公司综合部沟通,共同组织消除。
3.5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每天下午交班前要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交安全综合部存档,要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6严禁在办公室、生活区室外吸烟,违者罚款50—200元。
3.7生产区内消除指定的吸烟区内,其他区域一律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
3.8生产区如因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公司领导及安全综合部同意,并制定消防措施后方可使用。
3.9保安队应经常在全体员工中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和消防知识能的宣传,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三级消防培训方可上岗。
3.10保安队夜晚必须对生产、办公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
3.11公司各类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如需移动必须由保安队组织实施。
紧急情况使用器材应归还原处并报综合部。
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故意损坏公司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一经发现处以被损坏器材、设施2----5倍的罚款。
3.12消防灭火剂泡沫按要求及时更换。
3.13消防责任区域划分:
A区:
办公楼、生活区、二道门、过磅房、化验室、料场A区、成品库;
B区:
刨花板厂锅炉、干燥、制板车间、制胶车间、五金、化工原料库,料场B区;
C区:
中纤板厂锅炉、削片、干燥、热磨、制板车间、五金、化工原料库料场C区。
3.14附表格。
安全生产(日)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检查位置
存在何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说明:
检查人:
公司生产区动火申请单
部门
动火人员
日期
动火原因
动火位置
开始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
消防预防措施(请打√)
区域清洁
灭火器
消防水
安全员
主管部门意见:
有关部门意见:
安全事故处罚通知单
单位:
年月日
安
全
事
故
内
容
安全事故处罚意见
主管部门审批
总经理审批
安全事故报告单
安全事故处理内容
安全事故处理结果
九、火灾、事故应急流程图
一、热磨干燥管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二、砂光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三、A、B线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四、刨花厂着火事故应急预案
十、员工安全生产十要、十不要
1、要安全生产、不要违章违纪;
2、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哦,不要冒险作业;
3、要严格按章办事,不要违章指挥;
4、要严格烟火管理,不要随意动火吸烟;
5、要严格质量管理,不要随意调整工艺;
6、要安全用电,不要私拉乱接电源;
7、要严格交通管理,不要酒后驾驶;
8、要管好危险物品,不要随意领用存放;
9、要防止偷、扒、盗、窃,不要乱放工具钱物;
10、遵守公共秩序,不要斗殴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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