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低影响开发设施运维技术导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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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编制原则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维护应遵循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管养并重的原则。
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证切实可行。
1.0.4与其他相关设施运行维护的协调性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维护应与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及环卫作业相协调。
1.0.5与现行标准规范的一致性
浙江省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海绵城市spongecity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涉及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等多个方面。
2.0.2低影响开发(LID)lowimpactdevelopment
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0.3低影响开发设施lowimpactdevelopmentfacilities
依据低影响开发原则设计的“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工程设施的统称,包括透水铺装、渗井、渗渠、入渗池、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屋顶绿化、干塘、湿塘、人工湿地、雨水罐、调蓄池、植被缓冲带、砂滤系统等。
2.0.4运行维护operatingmaintenance
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等所有活动,包括对设施进行清理、疏通、除杂草、修理、更换等运行维护活动。
2.0.5雨水渗透stormwaterinfiltration
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下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
2.0.6雨水调蓄stormwaterdetention
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0.7绿色屋顶greenroof
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指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和天台、露台上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具有一定景观效应的绿化屋面。
2.0.8下沉式绿地sunkengreenbelt
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的绿地的统称,本导则所指的下沉式绿地为广义下沉式绿地,包括雨水花园、生态树池、植被浅沟、生物滞留设施等。
2.0.9雨水花园raingarden
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下沉式绿地,种植灌木、花草,形成小型雨水滞留入渗设施,用于收集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利用土壤和植物的过滤作用净化雨水,暂时滞留雨水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
2.0.10透水铺装pervious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
根据铺装结构下层是否设置排水盲管,分为半透水铺装和全透水铺装。
2.0.11生态树池ecologicaltreepool
在有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时,在树木的周围保留的一块没有铺装且土壤标高低于周边铺装的土地,可吸纳来自步行道、停车场和街道的雨水径流,是下沉式绿地的一种。
2.0.12植被浅沟grass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和净化雨水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其他海绵城市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排涝除险系统。
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0.13雨水湿塘stormwaterwetpond,stormwaterwetbasin
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补给水源。
2.0.14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system,bioretentioncell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2.0.15植被缓冲带grassbuffer
指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污染物。
2.0.16渗透管渠infiltrationtrench
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
2.0.17日常巡查routineinspection
通过巡视定期对设施(含附属设施)的结构状况、运行情况等进行查看,并判断设施状态。
2.0.18定期检测regularmonitoring
定期用指定的仪器检验、测试海绵设施功能及结构的方法。
2.0.19日常养护routinemaintenance
对设施进行清理、疏通、除杂草、修理、更换等常规、定期的维护活动。
2.0.20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对突发公共事件后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紧急巡检、监测和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2.0.21应急管理emergencymanagement
针对应急响应所做出的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考核等管理行为。
2.0.22功能性检测functionaltesting
对影响设施渗透能力、排水管渠过流能力等功能如沉积、障碍物、树根、浮渣、倒坡等缺陷的检测。
2.0.23结构性检测structuraltesting
对影响设施结构本体,如裂缝、破裂、变形、塌陷、侵蚀、异物堆积等缺陷的检测。
2.0.24低影响开发设施监测设施LIDmonitoringfacilities
对水量、水质、水位、气象进行监测的设施,用以评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实际效果。
2.0.25低影响开发设施管控平台LIDcontrolplatform
综合运用在线监测、地理信息系统、数学模型、网络与信息化技术、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立的对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进行全过程监测的数字化平台。
3基本规定
3.0.1目标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维护必须建立健全运营维护管理体系,确保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以保证达到预期功能。
3.0.2责任主体
各地应根据低影响开发设施的不同类型及所在位置,明确相应的维护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主体,以保障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得到良好的运行维护。
3.0.3主要内容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维护包括设施的移交、日常巡查与维护、应急响应与管理、监测设施与管控平台维护等。
3.0.4养护分级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养护根据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气候特征等因素,养护分级宜按照表3.4取值,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经济条件较好,或人口密集、洪涝灾害易发的城镇,可按照表中较高等级要求进行养护;
2同一区域可以根据环境卫生情况、积水情况,局部提高养护等级。
表3.4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分级/分区
城区类型
城市分类
中心城区
重要地区
非中心城区
杭州、宁波
A级养护
B级养护
C级养护
其他地级市及义乌
浙东沿海
B~C级养护
浙北平原
浙西、浙中南丘陵山区
县级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
注:
1表中养护分级仅针对非植物部分,低影响设施内植物养护标准参考现行国家、省、地方园林养护标准,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宜进行测土施肥,且植物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
2中心城区重要地区主要指行政中心、学校、医院、商业聚集区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及水敏感地区等。
3.0.5交接
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各地区应参照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移交机制,办理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相应的管理主体进行养护。
未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由建设主体负责设施的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避免出现运维真空期。
移交资料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移交资料基础上应增加以下内容:
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与竣工验收资料(包含纸质和电子版);
低影响开发设施在工程交接时形成基础信息表,包括设施编号、规模、检测数据、存在问题等,并附图纸,详见附录A-0;
各低影响设施移交前养护记录台账等。
3.0.6应急响应与管理
应急处理时应遵循以人为本、控制事故、保护环境原则。
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处理指挥部,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应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4低影响开发设施运维管理
4.1管理体系
各地应建立健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明确维护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主体。
主体职责的划分与认定参照各地区现行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规定;
未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的,应遵循“谁建设,谁管理”或“常规谁管理、低影响开发设施谁管理”的原则进行职责认定。
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及环卫作业等“综合管养”的管理体系;
根据雨水径流“源头—过程—末端”管控全过程,建立涉及低影响开发设施、市政排水设施、应急排涝设施的“灰色+绿色”养护管理体系。
4.2管理要点
各地区宜根据本地工作情况在现有市政设施管理体系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4.2.1资金管理
应保证足额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维护资金: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应将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列入城市道路、公园绿地与广场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养护预算。
2公用建筑与建筑小区:
物业企业应将物管建筑与物业小区配套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维护费纳入物业费,无物业管理的原则上可由所属地承担。
3社会投资类项目: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养护制度,有条件的地市建立资金奖补制度,根据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情况进行补助。
4.2.2智慧管理
有条件的城市,宜建立低影响开发设施智慧管理平台,并将之接入城市智慧排水系统,通过在线监测仪表的监测数据提供海绵城市所需的气象、水质、水文、供排水等基础数据支撑,得到实时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状态,以便形成更科学的养护策略。
5低影响开发设施日常巡查与养护
5.1日常巡查
5.1.1低影响开发设施日常巡查应与道路、绿化等同步进行,巡查内容包括结构状况、运行状况及附属设施等,详见附录A-1,并在现场按附录A-2填写巡查记录表。
5.1.2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低影响开发设施明显损坏且影响车辆和人行安全时,应立即放置警示标识,并按附录A-3填写设施损坏记录表并通知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于8小时内采取相应养护措施,养护企业应建立设施损坏归档制度。
5.1.3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低影响开发设施需要大修的,应书面通知监管责任主体,并按照原设计标准进行维修。
需要工程大修情况如下:
1低影响开发设施已无法通过日常养护恢复其功能的;
2相关低影响开发设施全面综合维修、加固量达到《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或地方道路养护需大修规模标准的。
5.2定期检测
5.2.1低影响开发设施定期检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检测单位由监管责任主体确定。
5.2.2低影响开发设施定期检测项目分为功能性检测和结构性检测两类,主要检测项目详见表5.2.2:
表5.2.2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功能性检测
结构性检测
检测内容
检测方法
溢流雨水口淤积
人工检查(携带相应简便工具)等
溢流雨水口结构破损
排水盲管淤积
管道潜望镜等
排水盲管脱节、变形等
雨水塘/雨水湿塘淤积
设施结构破损
土壤渗透能力
双环渗透仪
预处理设施结构破损
入渗设施淤堵、异物入侵
预处理设施淤堵、异物入侵
——
透水铺装渗透能力
路面渗透仪等
5.2.3低影响开发设施定期检测周期宜参照表5.2.3执行,人口密集、洪涝灾害易发区域检测周期可相应缩短。
表5.2.3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
检测频率
检测项目
3年一次
5年一次
10年一次
溢流雨水口淤积、排水盲管淤积、雨水塘/雨水湿塘淤积项目
1年一次
2年一次
预处理设施淤堵、异物入侵项目
1月一次
2月一次
3月一次
土壤渗透能力、透水铺装渗透能力项目
雨后24h仍积水则应进行检测
5.2.4低影响开发设施定期检测应按附录A-4做好现场检测记录,需要养护的设施应按照附录A-3填写养护记录表并反馈养护人员,记录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定期整理归档。
5.3日常养护
5.3.1低影响开发设施日常养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与道路、绿化同步养护。
5.3.2养护标准
1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标准详见附录A-5。
2经济条件较好,或人口密集、洪涝灾害易发的区域,可适当提高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标准。
3低影响设施结构内的植物养护应按照现行国家、省、地方园林养护标准进行,施肥方式宜采用测土施肥,病虫害防治宜采用生物防治方法进行。
5.3.3养护方法
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方法详见附录A-6,也可采用其他更经济且能达到养护效果的养护方法。
植被缓冲带、生态树池等生物滞留设施的运行维护应根据其结构做法,参考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进行。
经过土壤换填的植被缓冲带养护方法可参照雨水花园,其他参照下沉式绿地/植草沟。
5.3.4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应按附录A-7做好养护记录,并定期整理归档。
5.3.5各地应加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针对水质污染、结构破损等方面,做好日常安全防预。
5.4养护周期
5.4.1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养护周期应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合理确定。
5.4.2无检测数据时,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周期宜按照附录A-8执行。
经济条件较好,或人口密集、洪涝灾害易发的城镇,可适当提高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频率。
5.4.3当接收到台风、强降雨等预警后,应对低影响开发设施内进水通道、溢流雨水口、拦污设施、蓄水模块等影响排水安全的设施及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清理。
6低影响开发设施应急响应与管理
6.1应急响应
6.1.1突发事件后,维护管理主体应当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6.1.2当遇到低影响开发设施中水质突变或溢流到周围水体时或渗入地下的情况,应立即对溢流口进行封堵,并及时将设施中水体排空,并使用便携式浊度分析仪、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水质毒性检测仪、便携式色度仪等相关设备进行水质检测,查明预事故原因。
6.1.3当低影响开发设施遇到台风、强降雨等特殊天气后,应及时检测进水口、溢流口淤积情况、表面冲蚀及边坡塌陷情况;
检查设施是否有开裂、漏水等现象,若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处理,事后恢复至原设计标准。
6.1.4当装有农药、汽油等严重影响水环境的物质洒落至透水铺装、渗渠等设施及其汇水区时,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
6.1.5若出现因地下蓄水设施或渗透设施导致地面塌陷或塌陷的征兆时,应视险情发展将人、物及时撤离危险区,对临近建筑物的塌陷坑进行填堵、灌注等。
6.1.6当发现有人落入设施溺水时,应及时报警,并组织共同救援。
6.2应急管理
6.2.1维护管理主体在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6.2.2维护管理主体在应急作业时应记录现场情况及照片,并填写应急作业记录单,详见附录A-9。
6.2.3低影响开发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
6.2.4各种应急预案应每年进行1次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做好其档案的管理与评审工作。
6.2.5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期接受应急响应方面的宣传、培训和考核。
7其他设施运行维护
7.1低影响开发设施监测设施维护
7.1.1设备校准。
加强对监测设施的测试、校准,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7.1.2设备清洁。
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清理监测设施周边的异物,并定期清洗,确保监测精度和准确性。
7.1.3设备维护。
定期检查与维护设备,以保证监测设施的可靠性。
7.2低影响开发设施管控平台维护
7.2.1管控平台主要由监测感知、网络通信、软硬件平台、数据存储、业务应用等组成。
监测感知实现对区域水量、水质、水位等信息的监测;
网络通信实现信息的传输;
软硬件平台提供基础软硬件支持;
数据存储负责项目数据的分类存储和交换处理;
业务应用则根据管理需要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7.2.2数据库维护。
为防止数据库的丢失、损坏,应定时进行数据库备份。
在日常管理与维护中,要对数据库开展健康检查。
7.2.3硬件维护。
应定期进行主机及外设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保证系统正常有效地工作。
7.2.4软件维护。
及时诊断和修正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错误,随着后续系统功能的完善和升级,对系统进行相应的适应性维护。
7.2.5系统安全。
做好管控平台的安全保障系统,及时升级防火墙,做好软件更新,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附录A低影响开发设施相关表单(推荐)
附录A-0低影响开发设施交接基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交接时间:
监管单位:
建设单位:
养护单位:
基础信息
设施类型
设施编号
规模
监测数据
存在问题
备注
附录A-1低影响开发设施主要巡查内容
序号
植被情况
公共卫生(恶臭、孳生蚊蝇)
设施表层
设施完整性
杂物及垃圾清理(进水口、溢流口是否堵塞,是否有沉积物)
覆盖层(是否需要添加、更换)
表层种植土(有无流失、侵蚀、板结、裸露情况)
设施结构(设施是否完整,结构、消能设施是否破坏,边坡是否裂口、沉降、侵蚀)
附属设施(警示标识、护栏等)
1
雨水花园
√
2
下沉式绿地/植草沟
3
雨水塘/雨水湿地
4
绿色屋顶
5
预处理设施(沉砂除污井、截污挂篮雨水口)
6
渗井/渗渠
7
透水铺装
植被情况巡查内容同现行植物巡查要求。
附录A-2低影响开发设施日常巡查记录表
记录编号
巡查日期
天气
巡查片区
巡查点位
(具体小区、道路等)
巡查内容(存在问题附设施类型、编号、照片、文字说明):
巡查单位:
填表人:
主管:
附录A-3低影响开发设施损坏/养护记录表
设施名称
损坏/需养护部位
整修:
年月日
损坏/需养护原因
(附整改后照片)
处理意见:
处理时限:
班长:
技术员:
巡视员:
年月日
附录A-4低影响开发设施定期检测记录表
记录日期
设施位置
检测记录
检测结果
(附照片及文字描述)
处理意见
检测单位: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录A-5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标准
表A-5-1雨水花园养护标准
养护项目
允许值
溢流雨水口养护
截污挂篮孔眼堵塞情况≤1/3
雨水口有沉泥槽,允许积泥深度在管底以下5cm
雨水口无沉泥槽,允许积泥深度在管底以上5cm
进水通道养护
垃圾/沉积物堆积比例≤30%
消能设施(卵石)按需补充
土壤养护
积水时间不超过设计标准
排水盲管养护
积泥厚度≤管径的1/3
设施表面养护(含植物、垃圾清理等)
按现行园林养护方法
表A-5-2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养护标准
截污挂篮孔眼堵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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