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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汉书》、《说文》和何休《春秋公羊传注》中说法是不一样的。
可以肯定的是:
《诗经·
国风》中作品从地域来讲东至于齐,西至于秦,北至于今河北,南至于今湖北,这么广阔地域上的作品要收集起来,编为一书,总要有一个集中的过程,有一种集中起来的方式。
何休的说法似乎太理想化。
古代的乡邑未必如后代有专门管文化的官员,负责收集民歌之类,并层层上移,如今日的行文渠道一样。
但何休所说:
“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大体是不错的。
当然,人民也有欢乐的时候,也有谈情说爱的时候。
我们以何休的这两句话来说明当时诗歌完全是出于歌者内心,并无虚增、掩饰的成分,是对的,但也不能认为只有“男女有所怨恨”时才唱。
因为这一点也关系对到古代采诗目的的认识。
不能以为古代的采诗完全是出于“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
班固、许慎之说虽然从对采诗制度的美化方面说,与后来的何休一样将采诗活动完全政治化了,但从对采诗制度存在形式的看法上,同刘歆、扬雄一致。
从刘歆的行文看,此前古代文献中应有关于采诗的记载。
关于西周春秋时代民间歌谣的作者,除服徭役者外,当时的劳动者主要是农民。
无论自由农民还是农奴,还是农业奴隶,他们的生活一年中有很强的节奏性。
这从《诗经》的作品中可以看出,《豳风·
七月》就生动地表现了这一点。
农民无论男女,一年忙忙碌碌,基本上在田野劳作。
没有一点空闲,直至年底,“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才“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算落了家。
严冬之时冰天雪地,大多是守在家中而已。
至开春之后,天气渐暧,大自然也透出一点春意,人们在河中洗浴也有可能,地里的活又尚未开始,于是,人们象过节一样欢会唱歌,借以抒发情绪,调整心理。
男女青年更是借此短暂的时机,互相了解、交流思想,建立感情。
“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贵族们的庆典活动,也是顺应了这种生产与生活的节奏。
孙作云先生的《诗经恋歌发微》对此也有详细的论述。
以此言之,《汉书·
食货志》中说的“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云云,并非完全向壁虚造。
也就是说,在此时有人到各地去采集歌谣,应为可能之事。
既然要采集歌谣,那么这些人就知道哪些是旧有的,哪些是新的,也应该精于音乐,熟悉诗歌,属于艺人一类。
只是我们从《汉书·
食货志》所说“孟春之月,群居将散”等语分析,这些人活动在民间,初春各地有歌会之时采集民歌,而农忙时间,也一样地参加劳动。
小雅·
大田》中说:
“彼有不获穉,此有不敛穧;
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则即如何休所说:
“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也并不可能全都靠采诗以为生计,三千年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完善到比现在还好。
所以,这些人也应该是双重身份;
农民艺人。
如果我们把这些人看作像现在的新闻记者一样那就错了,如果看作象新闻系统的通讯员一样,还差不多。
前人认识的错误,也在这一点上。
二、从“春官”风俗看古代的采诗诗制度
现在就要谈一谈散布在民间收集民歌的这些半民间、半官方的下层“乐师”或曰民间艺人,是否存在的问题。
只要我们不是僵死地理解文献中的记载,不去死抠字眼,而联系当时社会状况,联系民俗方面的某些文化遗存来看,春秋以前有采诗的人,是可能的,不能完全否认刘歆、扬雄、班固等人的说法。
同刘歆、扬雄、班固、许慎说的采诗者有些相近的,是直至近代、直至今天尚存在于甘肃陇南、陇东的“春官”。
在甘肃陇南的西和县坦途关,礼县雷坝、王坝,成县鸡山下,历史上是出春官之地。
庆阳也有些地方有,而以西和县坦途关的最为出名。
西和县全县只有坦途关一个村出春官。
他们每年腊月、正月要到全县城乡各处“说春”。
村里旧俗说:
谁家有男子而不出去说春,对家中不利。
春官为成人男子,他们记的歌词多,口才好,唱腔好,能随机应变,出口成章。
每年冬至前后外出“说春”,送“春官贴”(即《二十四节气表》,上面还绘着一个人,骑着一头牛),到立春前后结束。
这个时间正是农闲,人们准备过年,以及欢庆春节、走亲访友的时期,也是各行各业的人最高兴的时期。
说春的一般是两人一路,也有一人单独走的。
一般抱着一个木雕的小青牛,上面缠着五彩丝线,叫“春牛”;
肩上搭一个搭裢,里面装有“春官贴”及外出日用之物。
手里拿着唱春时的敲击乐器木梆简板或竹板。
有的还拿一个鞭杆(用以护身和上山接力的棍)。
到人家后,将所带春牛置于桌上,给主人家放一张“春官贴”,然后唱。
唱的内容根据主人家的具体情况而定,多为祝贺庄稼丰收,六畜兴旺、生意兴隆、发家致富及老少平安的词,如《二十四节气歌》、《新春喜》等;
还有专门在城镇各业门前唱的《铺子春》、《木匠春》、《铁匠春》、《生意春》、《店子春》、《裁缝春》、《药王春》、《染房春》、《漆工春》等。
另外也有些属于劝世及教育的歌如《二十四孝》、《劝世春》、《女儿春》、《懒人歌》等。
有一首《春官歌》中说:
春官肚子是个宝葫芦,要哈有哈样样有。
唱它十天半个月,才唱了葫芦一个小口口。
走到任何一家,都是见景生情,出口成章,唱得又贴切又生动,而且总是含着鼓励的意思,春意盎然。
这内容风格同春秋之时“诗教”所主张的差不多。
他们所唱大多为传统的词,往往根据眼前景况临时加以修改、组合,也临时编词。
这同“帕利——劳德理论”所揭示民歌形成、演变的规律一致。
我这里主要要说的是春官的习俗与有关“制度”。
这些春官虽然大部分时间中是农民,但在整个说春活动的准备阶段、进行当中和结束之后都有一套制度,这对我们认识先秦时代的“采诗之官”、“行人”、“遒人”会有一定的作用的。
出村官的村内青年男子学春官,要拜师。
虽然家中大人、老人都一辈子说春,从小耳濡目染,已记得不少词,但拜师仪式要举行。
村内有春官头,当地人叫“官相”,是推举村内记得多、唱得好、走得广、见识多的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
春官头的责任是:
(一)在冬至前召集村内各家拿事的,摆设香案,贡上春牛(上骑一人。
人们的解释不同,我以为是牵牛星君),行祭礼,然后分配路线,并选定各路的领头春官(又叫“代相”),以具体协调各路中人员要走的片,作到不留空白地,也不重走,保证一年中每一家不进去两拨人(万一走到当年已说过春的人家,即退出)。
(二)负责印制当年的二十四节气图(木雕板印,一页。
六十花甲内每年不同)。
(三)协调确定大家的说春路线和地盘。
(四)说春结束后处理违反约定的人和事。
如有人违犯了原定的路线,罚下一年不外出说春。
据说过去每年说春前春官头先要拜地方官,取得颁发当年节气表的资格,而且要参加“打春”仪式。
坦途关人唱的春官歌中说:
造起皇历十三本,传与天下十三省。
州传府,府传县,县官传与春官人。
春官上前领牒文,领上牒文往前行。
上山不问山头路,过河不问摆渡人。
后两句的意思是:
已经通过官府,哪儿都可以去。
根据“十三省”的说法,这首歌起自明代初年。
坦途关的春官在确定大体路径(东路、南路、西路、北路等)之后,第二天先在附近村镇说,当天的收入(一般是说唱完后主人给钱,也有给面或吃食的),全部交春官头,第三天以后的收入全部归己。
其他地方则是在说春结束之后给春官头交一部分钱物。
春官头不是世袭制,也不是终身制,年老有病能理事或大家有意见时,可以另选,很有“轮流坐桩”的味道。
过去的社火之中也有春官,甘肃一带称为“仪程官”。
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中说:
“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东蕃厘观,令官妓扮社火;
春梦婆一,春姐二,春吏三,皂隶二,春官一。
”说到春官的来历,人们自然首先想到的是《周礼》中的“春官”,是“掌邦礼”的。
唐武则天称帝之初,光宅年曾改礼部为春官,不久又复旧,“春官”遂为礼部的别称。
唐宋到明清,司天官属有春官正、夏官正等五官正。
历代“春官”的司职有所变化,但总同礼仪、节气、劝农有些关系。
我们现在要说的是:
这个制度何以能一直流传下来,至今不绝。
现在陇南、陇东都在将此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认为这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的需要。
一则他们每年送《二十四节气表》,其功用相当于今日之挂历,在文化不发达、图书缺少的山区,对老百姓掌握农时,很有必要;
则那时间山区文娱活动太少,也需要这些人在一定的季节来唱一唱,调济心情和表达人们对生活的愿望。
(二)官府支持。
一则春官们宣传、推广了皇历,体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思,二则也利于疏通民情,又造成一个昇平的气象。
(三)春官们所在村庄一般是交通不便、又缺乏土地的山区,他们在腊月、正月农闲时的说春活动,可以补贴春荒期间的生活。
我觉得先秦时代的“采诗之官”、遒人(行人)实际上正好合于上面所说三个条件。
关于第一点,似乎春官是唱给人听,遒人是采集。
但实际上,遒人恐怕也是在游唱的当中采集谣,不然,各地的歌手也不一定会有很高的热情去对他唱,象现在对待电台、电视台的记者一样。
关于第二点官府的支持,刘歆、扬雄、班固的话中都透出了这一层意思。
至于第三点,依刘歆、扬雄、班固之言,似乎这些人就是官府的委员。
我想当时恐未必有如此完善的政治与文化制度,何休所说由衣食无着的人来承担,“官衣食之”的说法比较可信,但未必是“男六十,女五十以上”者,这里还有一个能否胜任的问题,有些人一生未出过村庄,东西南北辨不清,在人口稀少的古代,方言又多,一般人是无法胜任的。
因之,也必然是自年轻时就会唱,又因家庭或什么原因衣食无着的人(大体像赵树理笔下所写“李有才”一类的人)。
此外,关于刘歆、扬雄和许慎所讲“遒人”、“逌人使者”、“遒轩使者”究竟是负何种职能的问题,这里也讨论一下。
刘歆、扬雄之说,其实是本于《左传·
襄公十四年》载师旷之语:
“故《夏书》曰:
‘遒人以木铎徇于路。
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
’”孔安国注《古文尚书·
胤征》说:
“遒人为宣令之官。
”如果这样,今甘肃南部、东部的春官与之相近(春官颁布新一年的皇历)。
不过,我以为刘歆、扬雄之言,也非无据:
这些人并非专司一职,大都是有所宣布,也有所采集。
但即使宣布之时,也不可能一下招集很多人来听,像现在开会一样,而只是采取唱歌吸引人的办法,在唱的当中,把要宣布的内容加进去,这很有点像走江湖做生意的人招集人的办法。
《孟子·
离娄下》: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这个“迹”字乃是“”字之误。
但学者们对于“”或“遒人”的理解也不完全一样,说明事情并不是很单纯的。
我希望通过对陇南、陇东春官风俗的考察对春秋以前的采诗制度有一个较确切的认识:
不是完全否定它,但消除对它的种种误解。
这个问题很多方面难以从理论上辨清,可据的文献又不多,故述春官制度情形如上,算是提供一点民俗学方面的新材料。
很多学者说,研究古代文化问题,应该在王国维提出的双重证据之外还应加上民俗学、文化人类学方面的证据。
春官风俗在认识春秋以前的采诗制度上是可以给我们以多方面的启发的。
三、由春秋时的“赋诗言志”看西周以前的陈诗与讽谏制度
如果说《国风》中的作品主要来自民间,那么,大小《雅》中的作品主要来自贵族和史官、乐师。
《国风》中作品主要是由乐师挑选之后演奏或歌唱给大夫、卿以至于天子,但也有大夫献之于卿,或卿大夫献之于诸侯,以至由诸侯、卿献于天子的情况。
但大小《雅》中的作品的汇为一书,就难以完全用这个说法来解释。
应该说,用于一般仪式上之歌诗当是史官、乐师所作,如《小雅》中的《彤弓》《车攻》、《吉日》。
《大雅》中的《文王》、《大明》、《绵》、《皇矣》、《生民》、《公刘》等所谓周民族史诗,以及《棫朴》、《旱麓》、《思齐》、《灵台》、《下武》、《文王有声》等。
还有的可能是祭师所作,如《大雅》中的《既醉》、《凫鹥》等。
但其中有些显然是抒发个人情感或表示对某些事情上的看法之作。
所以,明白了诗的采集问题,尚不能完全解决《诗经》中那样内容广泛的作品被汇为一书的问题。
因此下面谈谈陈诗与讽刺的问题。
因为对春秋以前的陈诗、献诗制度,学者们也一直有所怀疑。
我认为这当中同样有一个将春秋以前礼俗制度、君臣关系等用按秦汉以后的法律、制度、伦理关系来看待的问题。
当然,一个人看问题总离不开自己头脑中已有的各种认识模式;
在差不多的情形下,也总是用现成的概念去套自己正在认识的东西(古代的或外国的、外民族的)。
学者们对这种“意识偏见”克服的程度,取决于对研究对象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的了解程度。
首先我们对先秦时代的君臣关系要有一个接近于真实的认识。
陈登原先生《国史旧闻》第十九条《古君臣不甚间隔》,引《左传·
僖公三十三年》记载殽之战以后一段文字:
“文嬴请三帅,使归就戮之于秦,公许之。
先轸朝,问秦囚,公曰:
‘夫人请之,吾舍之矣。
’先轸怒曰:
‘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
堕君实而长寇仇,亡无日矣!
’不顾而唾。
”又引《诸子语类》卷九一:
“古之朝礼,群臣皆立。
……三代之君见大臣皆立,乘车亦立。
见大臣,谒者赞曰:
‘天子为丞相起。
’古时天子见群臣有礼,先特揖三公,次揖九卿,又次揖左右,又次揖百官。
”因此说:
“古时君臣礼貌并未隔绝。
”以下又引《左传·
僖公二十八年》舆人之诵以谏晋文公,《文公二年》“楚子将以商臣为太子,访诸令尹子上”等,谓“古时君臣意见并未隔绝”;
以下又引诸文献,认为“古时君臣礼貌并未隔绝”,“古时君臣共饭共座,生活并未隔绝”等,言皆甚是。
根据这个认识,春秋以前臣子向国君献上自己所收集到的民歌(当然是由乐师和身边其他人所采集),借以反映社会情况,或劝谏中引述诗歌作品,是完全可能的。
这并不需要怎样特别的仪式和程序,在尚无严格的监察、统计和报告制度,也未形成新闻媒体系统的情况下,引述民歌民谣,应该是较能反映社会状况和民心的一种手段。
另外,卿大夫甚至下层官吏也可能直接写诗表达自己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或直陈周天子,或互相抄示,最后被史官收存。
《小雅·
节南山》中说:
“家父作诵,以究王讻。
式讹尔心,以畜万邦。
”《大雅·
民劳》中说:
“王欲玉汝,是用大谏。
板》中说:
“犹之未远,是用大谏。
”从这些诗句中就可以看出。
此外,文献也有相关的记载。
《国语·
周语上》载召公谏厉王提到“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
《晋语六》范文子也说到:
吾闻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妖祥于谣,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
我想,这些不是西周每代每王都作到,但毕竟是有其事,不是凭空捏造的。
《左传·
襄公四年》:
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
昭公十二年》: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
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
这便是两个具体的事例。
《左传》、《国语》中记载了大量赋诗言志的事例。
《左传》中第一次记载的老百姓因国家、公廷之事而赋诗,是隐公三年(前720)因卫庄公取齐得臣之妹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可见民间也确实利用歌谣表示对国事的关心,也借以发表一些对于国事和社会某些问题的看法。
其第一次记载公卿聚会中的赋诗言志是僖公二十三年(前637),秦穆公享重耳,“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
赵衰曰:
‘重耳拜赐。
’……衰曰:
‘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可见赋诗便是为了表示自己对某事的看法,听者也要从中体味对方之意。
杜预注这段文字说:
“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诗断章也。
”因诗以见意,是赋诗言志的实质,也应是他的最初目的。
虽然同陈诗献诗制度之间有明显的不同,但二者之间也有相同,相通之处:
第一.都是用诗来表达意思,只是陈诗是反映当时现实的作品,“赋诗言志”是借《诗经》中现成作品表达思想。
第二,都是在正式的场合,也都是国君、卿大夫这些上层人物之间带有公务性的一种活动。
只是陈诗活动的目的在于反映下情,而赋诗言志扩展到一般的外交活动,而从主旨上衍变为一般的交流思想,表达思想意向。
由二者的异同可以看出,赋诗言志实质上是陈诗献诗制度蜕化的产物。
制度是要求某些人能时时遵守,对人有一定的约束性,但历史上所有的制度行之既久,没有不蜕变走样的;
实质性的举措慢慢变得只流于形式,是古今一些制度发展演变的现律。
这一则由于社会在变化,制度到后来总会同现实存在一定的不协调;
二则人们的惰性总会造成一种使制度向形式主义方面发展,从而失去实质意义的张力。
与这种陈诗献诗制度相应而产生的两件事,正好给这种使制度的功能转变、泛化和形式化提供了条件:
(一)周王朝衰落、天子地位下降和礼崩乐坏;
(二)《诗经》的从初次集结到编定成书。
由于前一个原因,第一,向周天子献诗变得可以完全只是走走形式。
文公四年》宁武子说:
“昔诸侯朝正于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
”则到春秋时诸侯对周天子已用“赋诗言志”之法。
第二,诸侯甚至卿大之间也可以照样流于形式地进行赋诗的活动。
由于后一条理由,无论是随着潮流的转变进行赋诗言志的活动,还是装腔作势附庸风雅,总有了现成的材料可以取用。
僖公二十七年》载赵衰引《夏书》曰:
‘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用。
’”杜预注:
“赋纳以言,观其志也。
”《夏书》中说的是“献诗”的事,杜预却解释为“赋诗言志”的事,可见二者有时确实也难以分清。
对赋诗言志风气之起,总要给一个解释,因为任何社会风气的形成都不是没有原因的,只从当时的贵族都习《诗》和外交辞令的委婉表达这两点尚不能说明“赋诗言志”风气形成的原因。
我以为上面的看法可以说明献诗制度的消亡,和“赋诗言志”风气的兴起。
可以说,“赋《诗》言志”的“来龙”,正是“陈诗”、“献诗”制度的去脉。
这里还要补充说明一点,本部分开头所说《左传》中第一次载赋《诗》言志之例,重耳所赋《河水》一诗不见于《诗经》,或以为是佚诗,其实是《小雅》中《沔水》之误;
而《六月》也见于《小雅》。
此次赋诗时间在前637年。
按我的看法,那时《诗》只是完成了第一次的结集,《雅》诗部分只有《小雅》部分的诗,尚未完成全书的编定。
四、从《诗经》的编排看最初的结集
我在《论<
诗经>
的编集与<
雅>
诗的分为“小”“大”两部分》一文中提出,《诗经》的第一次的编集只收了《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和《小雅》,这些作品基本上是产生于西周末年至春秋初年,正是周、召二公为周王朝的复兴作出了杰出贡献一段时间的作品。
《周南》、《召南》是周公旦、召公奭后裔封国内的作品。
《毛诗序》云: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又云:
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都之风,故系之周公。
南,化自北而南也。
这几句话,古代论《诗》者都只是空泛作解,未能说透。
近代以来学者多以为是儒家夸大周朝礼乐制度影响的空话。
实际上,周王朝在江汉流域确实分封了很多姬姓小国。
从西周末年至春秋末年楚国所吞并江汉流域姬姓小国就有(其地在今钟祥县西北)、息(今河南息县)、应(今河南鲁山县东)、蒋(今河南固始西北)、道(今河南磪山县东)、蓼(今河南固始县北)、唐(今湖北随州市西北)等。
僖公二十八年》晋栾贞子曰:
“汉阳诸姬,楚实尽之。
”即是指此。
韩诗《叙》言,周南、召南“其地在南郡南阳之间”(《水经注》卷二四引)。
南阳即今河南省西南部,湖北省北部,南郡即今湖北江陵一带。
西周以前,这一带基本为土著居民和当时的少数民族如扬越等。
从周初开始不断分封其同姓,逐步扩展至江汉一带,周文化因而得以向南传播。
召穆公在国人起走厉王,又要杀死太子以斩草除根之时,牺牲自己的孩子,保住了太子静的一条命;
及厉王死,又扶太子静继位。
他扶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忠心耿耿竭尽心力,对周王朝的贡献是巨大的。
周宣王本人在其初年也由乃父的下场受到教训,又由于召穆公救下他的一条命,因而能配合召穆公等而勤于政事。
《竹书纪年》厉王十四年:
“召穆公帅师追荆蛮以至于洛。
”又《毛诗序》:
“《江汉》,尹吉甫美宣王也。
能兴衰拨乱,命召公平淮夷。
”则江汉一带之封建不少姬姓小国,正同召穆公之功业有关。
故所谓“化自北而南也”,也并非纯粹夸张赞美周朝礼制影响之空言,而是赞美宣王时周、召二公,尤其是赞美召穆公的不朽功业的一句话。
可惜儒家后学如僧人诵经,传之既么,只死记得这一句话,到汉代已不明其意,故《毛诗》将其中有关宣王时周、召二公的文字多误解为赞周初周、召二公者,遂使很多学者迷不知返。
乌乎!
两千年《诗》说之陈陈相因,积重难返,如是夫!
《邶风》、《鄘风》、《卫风》都是卫风。
因为其地靠近王城洛阳,采集方便,所以所收最多,且也按其地域分为三组。
又卫康叔为武王少弟,同周公旦、召公奭同时所封,历史上地位相侔,而且在西周末年当厉王败国之后,卫武公和也同样为周王朝的中兴作出了大的贡献。
所以二《南》后即为《卫风》。
为什么说第一次结集时只有二《南》和《邶》、《鄘》、《卫》?
因为如果这次集结时有《王风》,以下各“风”,则无论如何是要将《王风》置于篇首的。
因为第一次只是要收集西周末年、春秋初年反映召穆公、周定公、卫武公前后有关他们政绩、史迹的诗歌,并没有打算编一部大体反映周王朝势力范围内诗歌全貌的选集(后人看作“总集”),所以在《周南》、《召南》之外只收了地位上同周、召可以并举在室王中兴事业中其国君同样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卫国的风诗。
由《国风》开头的这五个诸侯国和地区的诗作已可以看出编者的用意,在于突出周召二族的历史功绩,而再结合《小雅》中作品看,编集者的目的则更为明显。
《小雅》中作品大部分产生于宣王朝,而且也大部分反映了周宣王在召穆公、周定公等辅佐下缓和宗族内部矛盾,平定外患的历史事实。
《小雅》、《大雅》,前人总从音乐或内容等方面去讲区别,其实都是郢书燕说,自我作古,反倒掩盖了很多的事实,影响了对《诗经》编集过程的认识。
《小雅》、《大雅》只不过是两次编集而成,又由于篇幅太大,才分为两部分。
春秋以前人区分相同篇章或同一部分书中的两部分,习惯于用“小”、“大”加以区分,“小”在前,“大”在后。
《国风》和大、小雅中一些同名篇目也是用此方法加以区分的。
《鹿鸣》的《诗序》说:
“燕群臣嘉宾也。
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
”这首诗应是周定公所作,其置于《小雅》之首,同《国风》中置《周南》于《召南》之前同例。
厉王之时弄得上下离心,宗族内部矛盾也很大。
《史记·
周本纪》中说:
“厉王出奔于彘,……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竹书纪年》中说:
“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
”《《鹿鸣》的内容完全是亲和宗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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