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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责,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
3、成立班委评定小组。
班委评定小组由班委组成,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
小组成员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班委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班级同学在校的各方面表现,给每位同学做出公正的等级评定。
4、评定成员的培训。
学校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全体参与评定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熟悉评定的内容,掌握评定的方法步骤,对评定成员诚信教育等。
四、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要求、《福建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4]7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莆教[2004]52号)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评价目标和内容整合为: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2)学习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力;
(4)运动与健康;
(5)审美与表现;
(6)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六个维度进行评价。
五、评定的方法。
1、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
学生的平时成绩(含学校开设的所有学科的学习情况和考查结果);
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
2、自评。
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等级。
3、家长评。
家长根据学生平时在家的表现以及通过教师、同学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表现情况,确定学生等级。
4、班委评。
班委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方面的要求,确定评定等级。
5、班级评定小组(教师)评定。
在学生自评与班委评的基础上,班级评定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1个等级。
6、评定的表达。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
(1)等级表达。
应从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经过学生自评、家长评、同学评、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并综合确认后确定一个总评等级。
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2)评语表述。
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评语。
要特别突出学生的特长、潜能和努力方向。
7、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A级学生的学业成绩必须在班级的40%内,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
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对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清楚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
五、评定等级的记载
期末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评定结果与学科考试(考查)成绩一并记入《莆田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
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学校对学生在初中学习三年来的基础性发展进行综合评定,连同三年来各学科的考试(考查)成绩和基本技能水平,一并记入《莆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
评定结果汇总一式叁份,学校存档、区教育局中教股、招生办各一份。
六、综合素质评定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示制度。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使用等,要向学生、家长、教师作出明确的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学校要公示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定小组(教师)和班委评定小组的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以便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3、结果评定后,把等级评定为A级的学生名单及时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
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学校公布评定结果要充分考虑并消除对部分学生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及时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沟通信息,化解矛盾,保持稳定。
(二)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可首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举报或申诉。
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做好记录,及时答复。
2、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可向主管部门评定委员会举报或申诉。
(三)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定委员会要与所有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评定小组组成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2、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
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3、学校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
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
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定工作。
4、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定小组的成员,3年内不能评优评先;
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四)建立评定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1、在评定工作中,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评定工作进行抽查,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评定,对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要在诚信记录中记载。
3、构建完善的监督体制、责任追究制度。
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评定工作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初中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学校要认真学习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好培训工作,制定好实施细则,确保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东沙中学
2009、12、8
附:
1、《东沙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机构职责》
2、《东沙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
东沙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机构职责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政策,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参考依据。
为了使评定机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评定机构职责如下:
一、学校评定委员会
1、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
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学校校长是评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落实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评定的实施细则,明确评定程序,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宣传评定工作,推荐并确定班级评定小组(教师)成员,培训参与评定的人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确认,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的投诉,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把评定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班级评定小组
1、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成:
由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成,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
各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由评定委员会向学生推荐,经过学生民主投票产生。
成员中如有班级三分之一以上同学不赞成,应由学生民主推选大家信任的任课教师担任评定小组成员。
2、评定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
与学校评定委员会签定诚信协议,指导并组织班级学生进行自评,评定等级、评定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语、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
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责,对参与评定的班委成员进行培训,将综合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综合评定为B、C、D等级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把班级学生评定结果汇总上报学校评定委员会。
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结果汇总表上签名认定。
三、班委会评定小组
1、班委会评定小组成员组成:
班委会评定小组成员由班委5人组成,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2、班委会评定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
对班级学生的日常行为做好记录,为评价提供原始材料。
根据学生平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负责对班级每位学生作出公正的评价,协助班主任合成评定结果。
四、评定工作具体分工
1、张金贵(校长)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詹俊智(副校长)具体负责评定工作的实施,评定人员的培训,评定结果的报送等。
3、郑开高(副书记)负责评定人员的选拔,评定过程的监督,评定人员的诚信记录。
4、蔡益平(教务主任)负责评定工作的宣传,学生学业成绩、表彰情况的记录。
5、蔡国洪(政教处主任)负责学生平时在校表现和学生违纪情况的记录。
6、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组织、实施,结果的汇总、报送。
2009、12、8
东沙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是课程改革的需要,是素质教育的需要。
对学生评价工作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学校的教育行为和学生的成长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学生评价的重要内容。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评定项目与内容:
六个纬度20个要素
(一)、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1、爱国爱家乡。
具体表现为:
尊重国旗、国徽、国歌,积极参加升旗仪式;
了解国情,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关心家乡建设。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对师长有礼貌,孝敬父母;
与同学友好相处,不欺负不戏弄他人,乐于帮助他人。
3、正直守信。
考试不作弊;
不说谎骗人,不弄虚作假,信守诺言;
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4、关心集体。
珍视集体荣誉;
维护集体利益;
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劳动任务,做好班级值日工作。
5、环保意识。
了解环保知识,善待自然事物;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6、自尊自律。
有进取心;
拾金不昧;
不乱花钱,不攀比;
遵纪守法,善于自制,不打人,不骂人,不染发,不佩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遵守交通规则;
不看不健康的作品;
不进入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和舞厅;
公共场所不喧哗,观看演出比赛做文明观众。
7、社会责任感。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关心他人和社会;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二)学习能力
1、兴趣与态度。
具体表现在: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自觉、独立完成作业;
上课专心、做好笔记,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能力与方法。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能够独立思考,有创新意识;
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
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能听取老师、父母、同学的有益建议并不断改进。
3、学习效果。
具体体现在平时课堂中表现、如上课的注意力集中程度、回答问题的积极性、能提独立见解、学习成绩等。
(三)交流与合作
1、团队精神。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
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
2、沟通与分享。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善于与他人合作、交流和分享;
尊重并理解他人。
(四)运动与健康
1、体质与健康。
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体育课成绩符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不耍脾气、不顶撞,心理健康。
2、健康生活方式。
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
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仍果皮纸屑和废弃物。
(五)审美与表现
1、审美情趣。
言行仪表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
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爱护文物古迹。
2、艺术活动与表现。
兴趣广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美术、舞蹈、书法、体育活动中,创造与表现美;
上好音乐美术课,成绩合格。
(六)综合实践活动
1、信息技术。
能认真上好信息技术课,在信息技术考察中成绩合格,能掌握一些利用现代技术的学习手段。
2、研究性学习。
能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小组,掌握研究性学习的学习与方法。
3、社会实践。
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表现良好。
4、劳动技术。
能认真上好劳动技术课,积极参加劳动,能掌握一些基本、实用的劳动技能。
以上各小项分A、B、C、D四个等级评定,对应分值分别为4分、3分、2分、1分。
二、综合素质评定方法:
(一)、“四评”做法
1、学生自评。
具体形式可以是学生表述、自我鉴定、自我评语等。
学生自评更多的应是提供自我评价的素材,而不是简单让学生给自己打一个等级,并将此等级经过权重直接纳入评价结果。
2、家长评。
具体做法是:
家长根据孩子在家中和通过老师及同学了解到的在学校的表现,写出一份较为详细、具体的评语,并打上与此相符的等级。
3、班委会评。
每个班级成立一个班干部组成的班级评定小组,人数为5人,评定小组成员应由学生选举产生,确定参与评定的班委应向全班同学公布。
班级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同学平时各个方面的表现,讨论本班在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及理由后,统一评价标准,然后对全班每个同学的各项进行定级评价。
4、教师评。
各班由学生选举产生一个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5人)组成的评价小组。
班主任是班级评定的第一责任人,评定前应向小组其他人员介绍本班的学生表现情况,提供平时学生的表现资料(班主任应对某项目表现较为突出学生,根据学生成长记录袋有关材料或平时表现作摘要记录,以备教师(参评)参考;
C等级以学生平时表现及“违纪”记录为依据)。
评定小组应认真查阅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表现,客观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二)、评定分值设置及“等级”生成
1、教师及班委会在单项(各要素,下同)评比中各等级所占比例为:
A级(优)不低于25%(接近30%,不超过30%)、C级(合格)不超过10%(接近5%,不低于5%)、其他为B级(良、占65%左右)、D级(不合格)一般不评;
“四评”(教师评、班委会评、家长评、学生评)各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
A级4分、B级3分、C级2分、D级1分,“综合社会实践”只有教师评。
2、单项总评分值比例:
教师评占50%、班委评占30%、家长及学生本人评各占10%,单项总评分数大于等于3.7分为A级,小于3.7分、大于等于3分为B级,小于3分、大于等于2分为C级,小于2分、大于等于1分为D级;
总评中六个项目量化分值分别为: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8分、学习能力24分、交流与合作16分、运动与健康8分、审美与表现8分、综合实践活动16分,满分为100分,即“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按单项分值的两倍计入总分,其他每个单项按实计入总分。
3、各等级比例设定:
A级不高于25%、B级占65%左右、C级不超10%、D级一般不评(各等级将从高分到低分自动生成)。
(三)获奖加分
各个小项中,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该项直接评为A级;
获得校级综合性表彰的,在总分中加2分(加在“微调表”中的“微调分”栏中,下同);
获得区级综合性表彰的,在总分中加3分;
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在总分中加5分。
(四)、综合素质评定总评为A级的学生,其学业成绩应在本班前30%内。
三、评定的宣传和培训:
1、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公开信、组织学生座谈会、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学生宣传评定工作。
把评定的目的、内容、方法、实施方案细则等向社会公开,取得全社会的支持。
2、学校要组织评定委员会成员、班主任、评定教师和班委成员进行评定工作培训,使全体参与评定的人员熟悉评定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能够公正、公平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四、评定结果的公示与呈报:
各班级在学期末完成对每位学生的评价后,把各项具体的评价等级上报学校,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检查各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以汇总,然后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评价小组成员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评语”表上签章,此表归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校评定委员会收回各班评定材料,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质询和投诉,最后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后加盖学校公章交教育局审核备案。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我市中招改革的突破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鉴此,我校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以诚信为前提、建立制度,在评价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稳步推进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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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 学生 综合素质 评定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