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心城区绿色照明专项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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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轴:
“商旅风光轴”—富华道向东延伸到孙文东路
“都市风情轴”—博爱路
次轴:
“魅力风尚轴”—中山路
“城市风景轴”—起湾道
“城市窗口轴”—105国道
发展轴:
长江路、东明路至广珠公路段
(4)“多片区”——“轻轨站片区”、“西堤、富华片区”、“石岐旧城片区”、“南区片区”、“商务会展片区”、“益华片区”
第四、城市道路照明规划与指引
详见主、次干路照明布局示意图。
第五、城市景观照明规划
表5-1,5-2,5-3,5-4
表5-1中山市城市景观照明分区一览表
照明分区
景观照明要求
光色控制要求
动感控制要求
动感指标
重点照明区
突出景观照明重点,强调标志性建筑物。
采用灵活多样的照明形式,采用变光、变色的手法,动静结合、高低错落,形成照度明亮、色彩丰富的商业区域。
各种明亮色光,但要注意颜色搭配。
商务区的动态光注意控制色彩颜色过多,避免过多的动感照明引起杂乱无章的照明效果。
一级动感
次重点照明区
突出近人空间,可结合静态广告、标识照明。
建筑、环境景观照明宜采用静态照明为主,适度动感,营造现代、简洁的夜景气氛。
慎用多色光,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要控制好此区域的主光色,在局部区域可采用动感变色效果。
二级动感
一般照明区
应作为城市夜景的背景,原则上控制此区域的灯光,相似满足基本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景观照明,注意照明设施的安全性,营造舒适、祥和的休闲氛围。
宜用白光和浅黄光。
局部可突出动感,动态变化需缓慢。
三级动感
天然暗区
一般不考虑夜景照明,以满足生态、节能的要求。
夜间有人活动区域满足基本功能照明。
宜用浅黄光。
无动态变化。
无
表5-2中山市重要景观照明节点控制引导一览表
类别
名称
照度值范围(Lx)
亮度分级
备注
地标性节点
孙文纪念公园
城市精品级观景点,强化景观标识性,渲染纪念性环境气氛。
5~100
低
宜用黄光或暖黄色光,禁止变色光。
孙中山雕像采用一级亮度,周边避免动态照明,ULOR<
5%。
中银大厦
强化建筑高度感,树立夜景地标。
200~300
高
宜用白光,可采用LED塑造动态变色效果。
形成标志性夜景观,ULOR<
25%。
中山公园
强化地标性建筑在夜间的识别性,突出地标的造型,塑造立体感。
宜用白光或暖黄色光。
顶部的阜峰文塔采用一级亮度突出标志性,ULOR<
交通性节点
城市出入口
突出城市形象,标识明晰,富于节奏而不单调。
30~200
中
宜用白光和黄光,慎用彩色光,5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与交通指示灯相混淆彩色光。
中山的重要门户,ULOR<
15%。
城市重要道路交汇区
塑造出道路交叉口,注意处理好线形空间之间的关系,与周边环境要协调,桥体要保证足够亮度,注重细部营造,形成柔和舒适的环境气氛;
灯光环境宜采用静态模式。
20~150
以常用的白光或暖黄光为宜。
5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与交通指示灯相混淆彩色光。
可结合道路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单独设计,ULOR<
门户性节点
车站、轻轨站
塑造城市的窗口形象,满足功能的前提下营造现代、繁华的城市环境。
150~300
白光为主体,适当采用彩色光。
可采用LED灯进行照明,ULOR<
城市大型立交桥、桥梁
形成动感、现代的照明效果,突出景观的结构和特色。
可采用白色光,5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与交通指示灯相混淆彩色光。
可采用LED灯进行照明,ULOR<
节奏性节点
逸仙湖公园、紫马岭公园、华柏园
围绕公园主题,突出绿化和水体照明,营造祥和、轻快的气氛。
20~200
宜采用白光,慎用彩色光。
可单独开展灯光环境设计,采用节能环保的太阳能照明,ULOR<
西山公园、月山公园、北区街心公园、岐头文化公园、全球通公园、起湾母山公园、南区西环公园、南区渡头公园、张溪文化公园
丰富城市照明层次和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照明点。
满足功能照明的前提下,采用形式多样的照明方式和节能环保的LED照明光源塑造温馨、高雅环境形象。
10~100
以黄光为主,可采用彩色光。
采用低亮度、多彩度的LED灯具烘托梦幻、艺术化的灯光效果,可适当采用太阳能照明。
岐江公园
围绕公园主题,突出建构筑物、绿化和水体照明,营造现代、高雅的气氛。
可大量采用彩色光。
采用LED光源,可适当采用太阳能照明。
孙中山纪念堂公园
突出建筑结构,采用静态照明。
以白色为主,避免采用彩色光。
可利用体积小的LED灯进行照明,ULOR<
市人大
塑造大气、蓬勃的建筑形象,体现庄重感。
150~200
宜用白光,慎用彩色光。
与兴中道景观照明设计协调,ULOR<
会展中心
塑造出恢宏、大气的氛围,着重体现建筑材质和造型特征。
50~200
宜用暖色光,可采用冷色光来表现玻璃和钢等建筑材料。
可采用多种动态表现手法,ULOR<
全民健身广场
满足功能照明要求的前提下适当进行景观照明,创造舒适、简洁的照明主题。
50~300
功能照明宜用白光,局部景观照明可采用彩色光来点缀。
避免周围建筑照明喧宾夺主,ULOR<
15。
市文化艺术中心
利用丰富的结构特点和景观特色进行照明,营造具有艺术性的灯光照明环境,体现高雅、大气的照明主题。
可采用多种光色。
环境照明宜采用LED进行照明,ULOR<
注1:
景观亮化区以该区平均亮度划分,局部景观线、点的景观照明亮度可以高于该区平均亮度。
表5-3中山市重要景观照明带控制引导一览表
道路(河道)名称
照度值范围(lx)
中心景观带
兴中道景观带
以简洁、现代的手法,营造庄重、大气的气氛。
节日照明突出热烈、喜庆的气氛,并与其串联的各个节点照明相协调。
宜采用白光或黄光,局部可采用各种色光,避免对交通信号灯的干扰。
中山的重要城市轴线,标志性城市照明区域,ULOR<
滨水景观带
石岐河滨江景观带
塑造岸线和城市天际线两条城市景观照明轮廓线,统一协调岸线、桥梁和两侧建筑照明风格,打造夜间水上旅游景观线路。
采用黄白色作为两侧建筑照明主色,以泛光照明为主,商业建筑可点缀彩色光。
结合岸线空间特征开展针对性的灯光环境设计,打造成为中山夜景中的特色景观带,可采用LED和太阳能灯具进行照明。
狮滘河滨江景观带
突出岸线线形,利用倒影展现城市环境的层次,体现历史韵味与文化意境;
宜采用显色性较好的灯光,注意色彩品相与搭配。
以周边建筑和环境的照明设计来体现其景观特征,可采用LED和太阳能照明。
主要景观带
富华道-孙文路景观带
突出现代商业夜景环境与传统历史风貌景观夜景特斯的融合与映衬。
100~300
宜采用黄光,人流聚集的地段使用少量彩色灯点缀。
商业街区,代表中山城市形象的特色景观带,ULOR<
15%
博爱路景观带
突出城市道路与建筑景观,体现出国际化,都市化的灯光系统。
100~200
宜采用黄光,慎用彩色光。
形成中山对外形象的特色的风景带。
次要景观带
中山路景观带
重点表现沿线主要建筑、节点及城市生活百态。
100~150
宜采用暖色光或白光,局部可采用彩色灯光。
形成城市环线两侧建筑群的夜景体系,注重视平线位置的景观效果。
起湾道景观带
突出道路的大气、迎宾景观特点,形成有品质的灯光景观带。
50~150
宜采用暖色光,慎用彩色光。
逐步加大对周边建筑及绿化的照明。
105国道景观带
强化沿路入口的夜景,塑造高效、生态的景观特征。
50~100
宜采用暖色光,局部结合广告照明。
以行道树及道路两侧绿化照明为主,应避免过度亮化该地区。
长江路景观带
初步形成具有夜景观亮点区域
东明路-华柏路-岐关西路-广珠公路景观带
保留或创造能形成统一视觉效果的照明元素
100~250
宜采用暖色光,可采用彩色光。
注:
1、景观照明带亮度级别以照明带的平均亮度划分,局部景观点的景观照明亮度可以高于该景观线平均亮度。
2、景观照明带沿线重要的节点和标志性建筑需作景观照明设计。
表5-4景观照明区域控制引导一览表
功能分区
分布区域
城市中心景观区
核心照明区
体现高雅、现代的环境气氛,夜景观突出国际化金融与商务设施、最现代化的人文景观,突出建筑的标志性和时尚感。
在协调统一的前提下,可采用多种照明色彩搭配,宜少量采用动态变色效果,避免眩光。
重要地区、节点和地标需作灯光环境设计,可采用LED进行景观塑造,ULOR<
传统风貌景观区
孙文西路商业步行街区域
突出传统与现代结合的风格特征,打造成代表中山特色的城市传统商业街区。
可以采用各种色光,讲究光色搭配,避免相互干扰。
重要地区、节点和地标需作灯光环境设计,可采用LED照明灯具,ULOR<
25%,避免光污染。
石岐旧城区
运用现代照明技术表现传统民族民居照明风格,勾勒建筑群落轮廓,注重对传统照明元素如民族元素等的设计。
宜采用浅黄色光,宜少量采用动态变色效果,
可单独进行灯光环境设计。
ULOR<
5%,避免光污染。
商业中心景观区
西提、富华片区
富于现代感和时尚精神的城市商业中心,体现城市的繁华和活力。
200~500
宜采用白光为主的各类颜色搭配。
轻轨站片区
照明体现高效、现代的城市形象,大信商业街区域营造热烈、活跃的环境气氛,突出城市的活力和激情。
150~500
宜采用白光为主,可采用鲜艳色彩点缀。
重要地区、节点和地标需作灯光环境设计,宜采用LED照明灯具,ULOR<
益华片区
以城市内部商业为中心的景观照明区域,提升环境气氛。
宜采用暖光,可适当采用多种彩色光。
南区片区
照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强调商业性建筑和开敞空间的景观照明效果。
文化中心景观区
商务会展片区
以会展中心为照明重点,塑造中山文化产业与商务景观特色城市,突出可以展示中山时代风貌的夜间景观。
宜采用太阳能、LED等节能灯具,ULOR<
第六、城市照明10KV供电电源规划
1、中心城区内快速路、主、次干路及支路道路的功能照明负荷约为15557千瓦。
2、10KV供电电源规划:
●由城市10千伏开关站引出10千伏线路作为道路照明专用供电线路,或由民用10千伏线路带的公用变压器或照明专用变压器作为道路照明电源,并采用环网供电。
●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区段的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每个电源均应能承受100%的负荷。
第七、分期建设
1、近期整改
功能照明:
在年度道路改造计划中逐步对支路照明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将非截光型灯具更换为半截光型灯具,更换不合格光源,调整布灯间距,加强绿化维护。
景观照明:
加强博爱路、中山路、105国道、起湾道及沿途景观照明建设;
完善石岐河及其沿途景观照明建设,注重石岐河景观的延伸。
2、功能照明远期建设
(1)结合规划区开发建设情况,配合主次干道在各区的建设进度,同期建设功能照明。
同时,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建设完善各分区内部支路功能照明建设上。
(2)远期功能照明建设需满足如下要求:
道路照明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支路内街亮灯率达到97%以上;
城市道路装灯率:
达到100%;
公共区域装灯率:
达到98%以上。
除新增城市照明设施外,以2005年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5年累计节电25%。
在城市照明建设、改造工程中,全面推行管理机构规划、设计论证、专项验收制度。
完善城市照明功能,消灭无灯区和昏暗区。
城市道路装灯率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以上。
严格执行照明功率密度值标准。
灯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5%以上。
高光效、长寿命光源的应用率达85%以上。
使用高压钠灯能效指标达到或超过GB19573-2004标准,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3-2004标准。
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达到或超过GB19574-2004标准,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4-2004标准。
400W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不低于0.235。
通过气体放电灯电容补偿,功率因素不小于0.85。
道路照明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支路内街亮灯率达到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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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 中心 城区 绿色 照明 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