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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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治区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范围:
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遴选,确定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内分泌科、贺兰县中医医院针灸科为2018年自治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医院中西医结合眼科为2018年自治区中西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4.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监测项目实施范围:
自治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监测对象包括全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
灵武市、盐池县、西吉县、西夏区、惠农区、沙坡头区所辖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第六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活动实施范围:
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中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
6.中医医院等级评审项目实施范围:
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银川市、中卫市中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石嘴山市、固原市、永宁县、平罗县、同心县、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海原县中医医院,宁夏秦杨中医医院。
7.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范围:
依托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开展全区中医重点专科监测质控、“治未病”指导工作;
依托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开展全区中医放射、急诊质控工作;
依托自治区人民医院开展全区中医检验质控工作;
依托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开展全区中药饮片质控工作;
依托银川市中医医院开展全区中医护理质控工作;
依托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全区中医医院感质控工作。
8.基层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范围:
宁夏医科大学中医学院为项目理论培训单位,自治区中医医院为项目实践技能培训单位。
项目培训对象共计60人,由5市健康委(局)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
(三)项目基本内容。
1.自治区县级中医医院国医堂建设项目实施内容:
(1)诊室设置:
集中设置中医专家诊室,诊室数量不少于5间,每间诊室必须独立,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如国医堂内部设立名中医诊室的,诊室面积等条件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标准。
(2)环境营造:
诊区外悬挂“国医堂”木质牌匾,整体搭配和谐美观;
外部环境、内部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诊区内的设施要融入传统中医元素,体现中式风格,走廊、诊室、治疗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宣传栏、宣传图片等;
诊室内部配备中式传统风格的实木桌椅、书柜等。
(3)人员:
国医堂坐诊医师应当具有中医类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县级以上名中医;
国医堂坐诊医师身着传统服装(唐装),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注重人文关怀,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4)设备设施:
配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计算机等门诊诊室基本设备(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资金,合理购置诊疗设备)。
2.第七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内容:
(1)跟师学习:
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对宁夏遴选的培养对象,根据专业方向,指定本专业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为指导老师,全面系统地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技能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突出临床疗效,提高诊疗疑难疾病的能力,同时参与本学科或专科临床课题研究,熟悉本学科或专科核心理论、发展方向和发展难点问题,力争在关键问题研究和创新方面有新突破,每年跟师学习时间3个月;
(2)经典学习:
采取自学研修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选定精读和泛读的古典医籍书目,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自学研修;
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将定期举办中医经典学习班,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辅导学员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中医经典;
通过经典学习,通晓主要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拓展知识面,培育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不断努力提高中医药理论水平。
(3)临床实践:
结合现有岗位,通过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专科进修学习,进行创造性临床实践,提高本学科、本专科各种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与水平,每年临床实践时间9个月。
3.自治区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内容:
(1)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以提高疗效、方便患者治疗和规范服务为目的,运用中医综合治疗的优势,在专科病区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必需的人员和设备,开展中医药综合医疗服务。
②完善专科人才队伍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培养专科人才,形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的中医特色名科人才梯队;
专科选拔确定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作为学科带头人,以专科学术带头人牵头建设名中医工作室;
每年要选送2名以上业务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和外省进修学习。
③优化重点病种诊疗方案:
认真梳理确定在本专科具有临床诊疗优势的3个以上重点病种,并归纳整理出中医药特色突出、疗效好的中医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不断在临床实践中总结验证;
定期对重点病种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和临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对诊疗方案不断优化,提高中医学术水平和诊疗水平;
制定并落实专科重点病种的中医护理规范,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
④开展中药制剂研发:
继承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经验,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并取得药监部门批文,应用于临床,带动特色专科及医院特色建设与发展,为中药新药的研发奠定良好基础。
(2)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①建立专科中西医结合协作模式:
针对本专科主要病种在诊断、治疗等方面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协作攻关,并在分工协作、联合攻关的过程中探索建立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协作的有效模式。
②专科临床经验整理和专科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以及诊疗方案的实施;
收集整理本专科中西医结合文献资料、临床经验以及中西医结合特色疗法,编辑印刷,定期修订提高,针对专科3个主要病种制定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并实施。
③专科医疗质量管理:
收集临床病例资料、建立数据库、进行专科3个单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与单纯中医或西医治疗的疗效对比分析与总结,加强专科医疗质量监测等。
④专科设备改善:
按照提高专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专科优势的原则,选择并购买专科诊疗设备。
4.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监测项目实施内容:
①开展监测工作人员培训:
对列入监测范围各级公立中医医院、社区、农村监测点的监测工作人员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培训,明确监测内容,规范监测程序。
②开展全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
组织各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社区、农村监测点填报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监测统计数据,对监测工作开展督导;
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审核、整理和统计分析,定期向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和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报送有关监测分析报告和监测数据。
5.第六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活动实施内容:
第六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走进吴忠市”活动主会场设在吴忠市,主体活动集中在吴忠市举行。
北京来宁专家根据对口关系,分别赴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中医医院及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等开展“点对点”考察指导和巡回医疗等工作,在贫困县组织京宁专家精准扶贫入户送医送药活动。
6.全区中医医院评审项目实施内容:
(1)制定印发《2018年度全区中医医院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的各级各类中医医院、民族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编制《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
建立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
印刷医院评审文件汇编及相关材料;
召开中医医院评审会议部署工作;
培训中医评审专家。
(2)被评审单位准备相关文档材料,开展医院自评工作;
向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上报医院自评报告、评审申请。
(3)现场评审:
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评审相关标准,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专业评审机构或外省专家对三级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开展评审工作,各医院评审时间为2天,专家组成员16人;
邀请我区三甲综合医院专家和中医药专家对二级中医医院开展评审,各医院评审时间为2天,专家组成员12人。
专家组提交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评审结论。
7.自治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编撰、修订各专业临床质量控制相关规定、规范及质控标准;
承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安排的有关专业监测任务,开展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
组织专家组成员定期对全区各相关专业机构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调研、协调、指导和督查;
按照自治区质控中心的要求,组织完成季度和年度信息分析、结果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
8.全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实施内容:
采用集中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由项目培训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选派师资、安排场地并组织实施培训。
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合格相关证明,重点考核临床实践技能掌握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概况。
评价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项目自查情况整体复核。
对各项目单位提交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各市、县(区)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真实性等;
重点关注工作是否完成、指标是否达到、资金下达及资金支出进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二是开展现场核查。
在各项目自评的基础上,依据相关项目现场核查表,重点对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包括资金管理和业务工作,资金复核率不低于20%,其中资金部分,在核实资金下达及支出进度的同时,重点核查支出合规性,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二)自治区级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表制定情况: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绩效目标、重点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自设项目的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的制定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遵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的分级分类原则,将绩效评价与具体指标和产出绩效对应,结果清晰反映产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紧密对应的相关性原则。
自评表共设立资金管理(20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执行(50分)、项目效果(10分)四个一级指标,资金管理一级指标又分为资金管理(10分)和资金使用(10分)二级指标,项目管理一级指标又分为组织管理(20分)二级指标,项目执行一级指标又分为项目完成率(30分)、项目完成及时性(10分)、项目完成质量(10分)二级指标,项目效果一级指标又分为社会效益(10分)二级指标,各二级指标下又根据不同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分为若干个具体的三级指标。
各明细指标具体、细化、数据量化。
自评表的设定全面反映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特色技术、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医药内涵建设等方面的项目产出效果和经费执行率情况。
2.项目自评表填报情况: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要求,经统计,2018年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8个项目自评表填报率为100%,但存在填报不完整的情况,项目整体自评得分为83.6分。
3.资金执行率填报情况: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要求,至2018年7月1日,我区2018年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8个项目中,23家项目实施单位共36个任务量资金执行率填报均已完成,填报率为100%。
(三)第三方工作情况。
1.第三方招标情况:
2019年5月中旬,宁夏卫生健康委员组织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包括2018年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内的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开展现场竞价,经过竞价,我公司即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成为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
2.第三方工作完成情况:
(1)签订协议制定方案:
我所与2019年5月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了2018年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的绩效评价目的和内容,于5月21-26日,根据2018年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即通过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效果的对比,考虑影响评价的相关因素等情况,确定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具体评价过程分为业务承接、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出具报告四个阶段。
要求评价时间自2019年5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2019年6月30日前,第三方机构出具正式版绩效评价报告。
(2)前期准备业务对接:
通过现场竞价接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确定项目评价内容,并对项目进行初步了解,与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沟通,取得与2018年度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相关的资金指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明细、项目实施单位联系方式等,对项目实施内容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情况进行初步了解。
(3)具体实施出具报告:
5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公司对自治区级各项目单位和各市、县(区)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表等开展集中核查评分。
5月27日至31日抽取部分项目执行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工作,采用现场量化打分评价法,通过座谈交流、现场翻阅核对痕迹资料、现场检查、中医药服务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评价组成员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之间工作配合、沟通及时,经过对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财务审查,查阅相关文件、申报审批、验收、成果等资料,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形成现场记录。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我们根据全区各市、县(区)实际的检查日程,登记被检查单位和项目,并要求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指导专家和检查组人员签名登记。
2019年6月15日前汇总、出具评价报告初稿,待委托人审查后出具正式报告。
3.工作人员信息及实际工作日程:
2019年5月2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各相关项目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成了2人绩效评价项目组,指导专家王艳平主要负责现场评分和撰写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考核小组成员柳佳辉主要负责收集资料。
为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安排了相关专家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
具体的现场检查日程如下:
序号
现场检查日程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指导专家
1
2019年5月28日
金凤区卫生局
柳佳辉
王艳平
2
2019年5月29日
银川市卫生计
3
银川市疾控中心
4
2019年6月11日
中宁县中医医院
5
中卫市中医医院
6
固原市中医医院
7
2019年6月12日
西吉县中医医院
三、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设置
(一)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1.资金分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中回医药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8〕39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区2018年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重点工作和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了基层调查研究,起草了各项目的立项报告,组织专家开展了评审论证。
通过充分论证,在保证完成2018年度绩效目标和设定的指标值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理调整资金分配,资金分配重点倾斜县级中医医院国医堂建设、第七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等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但是个别项目资金分配过大,形成结余的情况。
2.设置项目:
为推动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2018年中医药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制定了《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的函》(宁卫计函发〔2018﹞233号),设立了县级中医医院国医堂建设、第七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重点专科建设、中医医疗质量监测、第六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活动、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控制中心建设、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8个项目。
3.项目分配:
2018年度自治区中医药资金共计510万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绩效目标和任务基数,对项目进行了资金分配和任务量分配,项目分配明细情况见下表:
项目
项目周期(年)
实施单位个数
资金分配(万元)
县级中医院国医堂建设
180
第七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
15
20
重点专科建设
150
中医医疗质量监测
10
第六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活动
44
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40
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控制中心建设
24
8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42
上述项目分配所涉及的实施单位包括全区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医院、综合医院等23家项目实施单位,具体包括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4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8.63%;
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9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9.02%;
自治区人民医院5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59%;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37%;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0.39%;
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医院4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8.04%;
宁夏医科大学1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33%;
市县区小计14家合计金额248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8.63%。
4.制定方案:
确定项目设置和分配后,为使用好2018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内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了2018年自治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的实施方案具体包括项目目标、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经费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考核七个方面的明细要求。
各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内容、采用的方式、任务数量、项目实施单位、经费补助标准和使用内容,以及绩效考核的具体考核指标均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有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县级中医医院国医堂建设项目:
(1)集中设置中医专家诊室,诊室数量不少于5间,每间诊室必须独立,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如国医堂内部设立名中医诊室的,诊室面积等条件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标准。
(2)诊区外悬挂“国医堂”木质牌匾,整体搭配和谐美观。
外部环境、内部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诊区内的设施要融入传统中医元素,体现中式风格,走廊、诊室、治疗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宣传栏、宣传图片等。
(3)国医堂坐诊医师应当具有中医类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县级以上名中医。
(4)配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计算机等门诊诊室基本设备。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成后中医门诊诊疗人次较上年度明显提高。
2.第七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1)每年跟师学习时间3个月,有跟师学习记录,包括跟师学习时间、学习心得、临床病历书写质量及总结指导老师学术经验等情况。
(2)学习中医经典医籍,有学习记录。
(3)每年临床实践时间9个月,有临床学习考评记录。
3.自治区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1)建成3个重点专科。
(2)制定3个专科重点病种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并实施。
(3)完成3个专科单病种(中医)中西医结合疗效对比研究,并提交研究报告。
(4)完成专科设备购置,满足专科临床需求。
4.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监测项目:
(1)举办监测工作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数达到100人。
(2)完成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3)监测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5.第六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活动项目:
(1)第六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活动顺利实施。
(2)完成义诊2000人次。
6.全区中医医院评审项目:
(1)完成3家三级中医医院和10家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2)年度提交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总结。
(3)被评审单位满意度达到85%以上。
7.自治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全区各级中医医院重大医疗事故发生率0;
住院病人医院感染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出院病人好转率达到90%。
8.全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
(1)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60人。
(2)培训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其中实践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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